※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6-10-19 17:42:11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情報] 台北漫畫工會公開聲明(烏龍院商標)
時間 Mon Oct 19 16:54:50 2026
https://i.mopix.cc/qbc4bX.jpg
![[圖]](https://i.mopix.cc/qbc4bX.jpg)
【聲援敖幼祥老師,譴責惡意掠奪商標行為,捍衛創作者合法權益】
各位關心台灣本土創作的朋友大家好,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在
此發表嚴正聲明。關於台灣家喻戶曉的經典漫畫IP《烏龍院》創作者敖幼祥老師,其長期
依法註冊並維護之「烏龍院」商標,日前遭特定業者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訴願並獲准
商標廢止一事,本會對此判決結果感到遺憾與不滿,並對該業者不當侵害創作者心血之行
為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此發表嚴正聲明。關於台灣家喻戶曉的經典漫畫IP《烏龍院》創作者敖幼祥老師,其長期
依法註冊並維護之「烏龍院」商標,日前遭特定業者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訴願並獲准
商標廢止一事,本會對此判決結果感到遺憾與不滿,並對該業者不當侵害創作者心血之行
為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烏龍院》自1980年代問世以來,凝聚了敖幼祥老師四十餘年的心血與智慧,是陪伴無數
台灣人成長的集體記憶,更是台灣漫畫界最具代表性的原創IP之一。敖幼祥老師歷年來皆
嚴謹依循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商標註冊,其合法性與正當性不容置疑。
台灣人成長的集體記憶,更是台灣漫畫界最具代表性的原創IP之一。敖幼祥老師歷年來皆
嚴謹依循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商標註冊,其合法性與正當性不容置疑。
然而,此次事件絕非該業者無意間之「撞名」或巧合。在該業者提交的訴願資料中,竟赫
然包含針對敖幼祥老師個人使用IP之狀況、甚至對敖老師其日常活動範圍長期進行的刻意
蒐證。此舉明顯是有預謀、有針對性的行為,其目的在於鑽法律漏洞,企圖將他人辛勤耕
耘的果實據為己有。這不是正當的商標競爭,這是對原創精神的惡意掠奪!烏龍院為台灣
知名漫畫IP,其創作的歷史與觸及的廣度都足以將之視為著名商標,尤其敖老師經營烏龍
院等漫畫創作,至今都仍在創作線上辛勤耕耘,不應任由業者這樣肆意掠奪。
然包含針對敖幼祥老師個人使用IP之狀況、甚至對敖老師其日常活動範圍長期進行的刻意
蒐證。此舉明顯是有預謀、有針對性的行為,其目的在於鑽法律漏洞,企圖將他人辛勤耕
耘的果實據為己有。這不是正當的商標競爭,這是對原創精神的惡意掠奪!烏龍院為台灣
知名漫畫IP,其創作的歷史與觸及的廣度都足以將之視為著名商標,尤其敖老師經營烏龍
院等漫畫創作,至今都仍在創作線上辛勤耕耘,不應任由業者這樣肆意掠奪。
本會認為,此一判決開了極其惡劣的先例。連敖幼祥老師這樣在台灣具備極高知名度、影
響力且合法註冊商標的標竿作家,其智慧財產權都會遭遇如此不當的侵害與掠奪,那麼廣
大在台灣各個角落默默耕耘、資源相對有限的基層漫畫創作者,未來又要如何安心創作?
如果創作者的權益得不到法律與體制的實質保護,台灣的文創產業將失去立足之本。
響力且合法註冊商標的標竿作家,其智慧財產權都會遭遇如此不當的侵害與掠奪,那麼廣
大在台灣各個角落默默耕耘、資源相對有限的基層漫畫創作者,未來又要如何安心創作?
如果創作者的權益得不到法律與體制的實質保護,台灣的文創產業將失去立足之本。
在此,本會鄭重聲明與呼籲:
1. 全力聲援敖幼祥老師:本會以成為所有創作者的後盾為本,支持敖幼祥老師採取一切
必要的法律手段,捍衛《烏龍院》的商標與版權。
2. 強烈譴責惡意掠奪者:不尊重原創、惡意鑽營法律漏洞的商業行為,必將受到漫畫界
、創作界與社會大眾的共同抵制與譴責。
3. 呼籲相關單位重視此案:建請智慧財產局及相關訴願審議機關,應審慎重視此案背後
的惡意動機與社會影響,切莫讓法律成為掠奪者侵害原創IP的工具。
4. 號召創作者共同關注:此案攸關台灣全體漫畫創作者的集體權益,我們呼籲所有同業
與讀者共同關注此案,智慧財產權是我們創作者賴以生存的根本,健全的創作環境需要我
們共同來守護。
與讀者共同關注此案,智慧財產權是我們創作者賴以生存的根本,健全的創作環境需要我
們共同來守護。
【版權聲明】
《烏龍院》系列作品之角色形象、圖文著作及相關衍生權益,均為創作者敖幼祥老師合法
享有之智慧財產權,受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之完整保護。任何企圖透過不正當手段剝奪、仿
冒或侵佔該IP之行為,皆屬對原創版權的嚴重侵犯。
享有之智慧財產權,受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之完整保護。任何企圖透過不正當手段剝奪、仿
冒或侵佔該IP之行為,皆屬對原創版權的嚴重侵犯。
原創IP的創作不易,不容業者惡意踐踏。
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中華民國 一一五年 十月 十八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3.236 (臺灣)
※ 作者: GTES 2026-10-19 16:54:50
※ 文章代碼(AID): #1grThTxw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92400093.A.EFA.html
推 : 先放板凳1F 10/19 16:55
推 : 小時候我以為是香港人畫的2F 10/19 16:56
推 : 推。3F 10/19 16:56
推 : 看起來就是被人做局了,但目前一切合法4F 10/19 16:56
→ : 商標歸商標 IP歸IP 這聲明就故意兩個混為一談5F 10/19 16:59
→ : 等等,為啥烏龍院之養老院商標被廢止跟漫畫有關?= =6F 10/19 17:00
→ : 就是不屬於IP範疇的才會需要特別去申請商標, 然後申請7F 10/19 17:01
→ : 商標在特定品項/服務在一定時間內沒有實際使用情況8F 10/19 17:01
→ : 該部分就會被廢啊
→ : 該部分就會被廢啊
→ : (′・ω・‵)(拔草)10F 10/19 17:01
→ : 了又沒實際使用才會被廢, 講白了這種故意佔坑不用的就11F 10/19 17:01
→ : 和XX有九成像
→ : 和XX有九成像
→ : 又不是被廢止漫畫IP商標,跟烏龍院相關的養老院??13F 10/19 17:01
→ : 看了一下商標法就規定這樣除非修法囉14F 10/19 17:02
推 : 不是啦,他被裁定可能廢止的不是整個商標欸,是一部分15F 10/19 17:02
→ : 使用領域
→ : 使用領域
→ : 還是把跟烏龍院相關能註冊的產業都註冊了?ㄟ這聽起來17F 10/19 17:02
推 : 你又不動 我覺得沒啥問題18F 10/19 17:03
推 : 商標法跟著作權法是不同規則19F 10/19 17:03
→ : 版權是要花錢出版維持的20F 10/19 17:03
→ : 商標算特許 不用被拔滿合理的
→ : 商標算特許 不用被拔滿合理的
→ : 所以敖幼祥註冊的養老院跟茶飲商標被拔然後漫畫公會22F 10/19 17:06
推 : https://i.verb.tw/5JoamfUM.jpg25F 10/19 17:06
→ : 這是他持有的商標範圍,現在有撤銷的是第30類全部跟第
→ : 43類除了旅館以外的
→ : 甚至裁定中有幫他留旅館,不是整個43類全部撤銷喔
→ : 這是他持有的商標範圍,現在有撤銷的是第30類全部跟第
→ : 43類除了旅館以外的
→ : 甚至裁定中有幫他留旅館,不是整個43類全部撤銷喔
推 : 商標你申請但沒用一段時間就能被打無效29F 10/19 17:07
→ : 假設你申請了一堆類別,有實際在經營的部分還是會有
→ : 效,但申請之後卻沒做的部分就會被打失效
→ : 但這個跟他的著作權部分無關,也不是全部商標都被廢
→ : ,只有被判定沒有在使用的部分 被廢
→ : 假設你申請了一堆類別,有實際在經營的部分還是會有
→ : 效,但申請之後卻沒做的部分就會被打失效
→ : 但這個跟他的著作權部分無關,也不是全部商標都被廢
→ : ,只有被判定沒有在使用的部分 被廢
推 : 看了一下,註冊了七大類,申請廢止的是針對2類沒使用的?34F 10/19 17:07
→ : 憤怒站出來說要維護漫畫IP權利,是這樣嗎?35F 10/19 17:07
→ : 30跟43被打沒在使用所以無效36F 10/19 17:09
→ : 30茶、飲料等等部分應該是全廢、43部分旅館有在做 所
→ : 以有被保留,養老院之類的 廢除掉
→ : 30茶、飲料等等部分應該是全廢、43部分旅館有在做 所
→ : 以有被保留,養老院之類的 廢除掉
推 : 等過陣子看誰拿來用就知道39F 10/19 17:10
→ : 聲明就混水摸魚故意騙不懂的呀, "智慧財產權,受著作40F 10/19 17:10
→ : 權法與商標法之完整保護。"這就完全在騙, 商標法哪會
→ : 權法與商標法之完整保護。"這就完全在騙, 商標法哪會
推 : 問題是這個其實不是大家廣泛認識的那種IP,ACG講到IP42F 10/19 17:10
→ : 是講創作內容,但商標是更狹隘的定義,現在這個聲明在
→ : 把兩者混同
→ : 是講創作內容,但商標是更狹隘的定義,現在這個聲明在
→ : 把兩者混同
→ : 管你IP45F 10/19 17:10
推 : 先準備雞排珍奶46F 10/19 17:11
→ : 簡單來說 現在任何人可以開一間烏龍院飲料店賣烏龍茶47F 10/19 17:11
→ : 但不能用烏龍院漫畫裡的角色 否則侵權
→ : 但不能用烏龍院漫畫裡的角色 否則侵權
→ : 其實去查一下會看到最新申請烏龍院這個商標的內容,滿49F 10/19 17:13
→ : 明顯就是有人想開餐廳之類的,附帶賣一些飲品食品也加
→ : 入品牌
→ : 明顯就是有人想開餐廳之類的,附帶賣一些飲品食品也加
→ : 入品牌
→ : 然後也蠻搞笑的人家會去申請當然就會去做功課,然後你說52F 10/19 17:14
→ : 啥他去準備資料就是有陰謀的證明
→ : 啥他去準備資料就是有陰謀的證明
推 : 要說商標蟑螂我覺得漫畫家還比較像吧?也不是什麼自創詞54F 10/19 17:14
→ : ,但不准別人同名
→ : ,但不准別人同名
→ : 漫畫工會能不能不要這麼無腦挺啊56F 10/19 17:15
推 : 就整件事看完兩邊講的根本不是同一件事啊57F 10/19 17:15
→ : 台北漫畫工會出這個東西有給法務看過嗎..58F 10/19 17:16
→ : 人家就是完全閃過了59F 10/19 17:16
→ : 就註冊一大堆但有些沒有實際在用60F 10/19 17:16
→ : 那依照商標法當然就是人人都能申請廢止那些沒在用的
→ : 部分
→ : 至於內文的個人IP 日常範圍活動 那個是另一回事了,
→ : 可能被找徵信社跟監之類的?
→ : 啊那個不是智財局的業務範圍啦
→ : 那依照商標法當然就是人人都能申請廢止那些沒在用的
→ : 部分
→ : 至於內文的個人IP 日常範圍活動 那個是另一回事了,
→ : 可能被找徵信社跟監之類的?
→ : 啊那個不是智財局的業務範圍啦
推 : 漫畫著作權跟烏龍院三個字的商標要分開看66F 10/19 17:17
→ : 那個ip不是網路ip吧,就是他烏龍院ip的使用狀況67F 10/19 17:17
推 : 現在的報導跟聲明看起來都怪到不敢上車68F 10/19 17:17
推 : 商標這樣規定正常啊 你放著又不用 當然要釋出啊69F 10/19 17:18
→ : 智財局是查你有沒有在使用70F 10/19 17:18
→ : 看你拿不拿得出有在實際在該類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證據
→ : 看你拿不拿得出有在實際在該類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證據
→ : 哦還有日常活動範圍,這倒是蠻抽象的72F 10/19 17:18
推 : 只能說不懂法的也需要找個律師或法務看一下。73F 10/19 17:18
推 : 這名字有那麼吸引人想拿來當店名嗎74F 10/19 17:18
推 : 現在反而敖比較像蟑螂 這是這件事最詭異的地方75F 10/19 17:18
→ : 烏龍院這三個字也不是漫畫家自創的吧?76F 10/19 17:18
→ : 然後現在疑似申請者也不是要蹭烏龍院的知名度跟IP吧?
→ : 結果聲明搞得像是烏龍院那幾隻角色跟漫畫本身要被搶走
→ : 一樣,微妙
→ : 然後現在疑似申請者也不是要蹭烏龍院的知名度跟IP吧?
→ : 結果聲明搞得像是烏龍院那幾隻角色跟漫畫本身要被搶走
→ : 一樣,微妙
推 : 簡單來說可能有人想賣茶 想諧音烏龍院 然後查商標被註冊了80F 10/19 17:20
推 : 我不覺得這算漏洞,哪有讓人占著茅坑不拉屎的理由81F 10/19 17:21
→ : 於是找人去找有沒有這家店 最後發現沒在使用所以申請廢止82F 10/19 17:21
→ : 就 目前看起來敖才是卡著商標沒在用 也不想讓人用的83F 10/19 17:21
→ : 那個
→ : 那個
→ : 之後就是作者出來哭說怎麼能廢他商標85F 10/19 17:22
→ : 商標你要營業啊 就像有些國外品牌偶爾會有巡迴快閃店維持86F 10/19 17:22
→ : 商標一樣
→ : 商標一樣
推 : 那個商標活動標準也沒到很嚴格吧,他已經是接近完全沒88F 10/19 17:23
→ : 在用了吧==
→ : 在用了吧==
→ : 要解決就是兩三年扮個快閃點賣個印有商標的壓克力牌90F 10/19 17:23
→ : 這聲明真的讓人懷疑到底有沒有先找法務看過91F 10/19 17:24
→ : 或者自己查一下基本資料啊
→ : 或者自己查一下基本資料啊
→ : 延伸疑問,查了下烏龍院本身也是京劇劇目,按原本的商93F 10/19 17:24
→ : 標權歸屬,漫畫家是能對京劇演出團體打版權炮的嗎?
→ : 還是我也搞混了這些東西了==
→ : 標權歸屬,漫畫家是能對京劇演出團體打版權炮的嗎?
→ : 還是我也搞混了這些東西了==
推 : 這是商標 跟你說得那個沒啥關係96F 10/19 17:25
推 : 花大錢把商標所有用途申請起來當然OK97F 10/19 17:26
→ : 但那麼多用途總會不小心3年沒用被其他人申請廢止
→ : 但那麼多用途總會不小心3年沒用被其他人申請廢止
→ : 然後再查了下商標法也有對他的保護條款啊,廢是廢了但別99F 10/19 17:27
→ : 人又不一定能註冊成功
→ : 人又不一定能註冊成功
推 : 商標很好註冊的101F 10/19 17:27
推 : 「商」標顧名思義要用呀,長期沒用廢掉不很正常嗎?102F 10/19 17:28
推 : 商標是商標啊 這次被廢的有旅館和茶飲 鬼知道之前還103F 10/19 17:28
→ : 涵蓋那些項目
→ : 圖和文字一起廢
→ : 涵蓋那些項目
→ : 圖和文字一起廢
→ :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啊!不然索尼為啥要一直拍蜘蛛人106F 10/19 17:31
→ : 商標權未使用被廢這個也不是台灣才有107F 10/19 17:32
→ : 推特那個藍色小鳥 三年沒用一樣被打上美國法院
→ : 推特那個藍色小鳥 三年沒用一樣被打上美國法院
→ : 說真的在社會上具一定象徵性的東西為了避免混淆應該109F 10/19 17:32
→ : 直接固定比較乾脆,不然會變成騙局的溫床而已
→ : 直接固定比較乾脆,不然會變成騙局的溫床而已
推 : 固定問題更多 所以才改成要持續使用111F 10/19 17:35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2
回列表(←)
分享
![[圖]](https://i4.disp.cc/t/q/i.verb.tw_VLYGOOmj.jpg)
![[圖]](https://i4.disp.cc/t/q/i.verb.tw_qxzrvjrP.jpg)
![[圖]](https://i4.disp.cc/t/q/i.verb.tw_5JoamfU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