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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Boy-Girl
作者 Anonymous.
標題 前男友依然是揮之不去的陰影。 [文長]
時間 2013年11月13日 Wed. AM 07:04:44



剛看完前男友是心中的疙瘩
突然好想要說說自己的故事

跟前男友分手至今已超過一年
過去種種還是時常在夜深人靜時躍上心頭

----------------------------------------*

認識他的那年,正值青春年華18歲。
是透過一個網頁遊戲認識
從小就喜歡玩遊戲,也認識了不少人
當然也去過幾次網聚(都有男有女,絕不單獨)
那次也不意外的去了,一群人一起出去吃飯。
那是第一次見面。

後來還是跟大家一起在網路上開開心心的聊天
有天,他突然密我說要約大家一起出去逛夜市
我說好,問了時間地點後就下線去睡了。

然後一路到了聚會當天下午一兩點(我還記得是約六點逛夜市)
我突然想到要問他說有誰會去
他說在忙,晚點跟我說。
但是一直到約好的時間他都沒有跟我說

等我到了約好的地方,也見到他後
我才知道原來他所謂的大家是只有我們兩個人
不喜歡被騙,當下真的覺得很不開心
後來想想在夜市這種公開場合應該還好
而且一趟路快一個小時那麼遙遠
既然來了就還是逛吧
所以我還是想說要去逛夜市。

捷運站距離夜市有一段距離(事後才知道走路大約5分鐘)
他說要騎車載我過去
因為我是個純正的路痴..
當時也沒有發達的智慧型手機
於是也傻傻的坐上了他的車

現在想想,我真的蠻傻。

騎了一小段路他突然說好冷要回家拿外套
我當下傻了但坐在別人的車後面也沒什麼資格說話
所以去了,只是我堅持一定要在樓下等
還要在有人有燈光的地方等

他說了恐怖的故事害我不敢等
所以傻傻的上去了
還想說只要不進去站在門外就好了...

反正好說歹說,最後被騙進去他家內
那是個小套房(還是雅房呢?是有個人衛浴的那種)
六坪小小的空間,可以坐下的只有床跟電腦椅
他一進門就坐在電腦椅上,然後把我壓著坐在床上
一直到這時我的警鈴都還沒大響...

說了那麼多,最後我果不其然的被強暴了。

那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當時我要是有多想一點
不要那麼天真單純的想說人性本善
我就不會遇上這種事了,我一直這樣告訴自己。

可能我是個想法傳統的女孩子
那是珍貴的第一次,一直覺得應該要留給老公
突然失去童真讓我的腦袋無法運作,還有點亂哄哄
他說要在一起,然後我就傻傻的點頭了。

我以為被強暴是我人生最悲慘的事
卻沒想到接下來才是更可怕的過程

在一起之後他千方百計的拐我去他家
因為當時沒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所以只要一超過大眾運輸營運的時間
只要他不載我回去我就走不開(那時完全忘了還有計程車這種人性的運輸工具)

於是我常常徹夜未歸
被家人念被兇被禁足

後來有次家人問我是不是交男友了
叫我帶回家見
我也乖乖帶了

只是當天又吵架。

他答應我下班要馬上過來
因為我家人都在等他來
他說好,6點下班卻拖到8點
然後還打給我說他要回家不想來

吵架了,我也火了叫他乾脆不要來了
電話一掛我就轉頭跟家人說他不來了
被不知情的家人又念了一頓
滿腹委屈覺得還是回房睡吧

沒想到一個小時後他出現了
還對著我家人說他沒有不來是我誤會了
一切都是我的錯
當時我應該認清這個人的真面目
可惜我沒有。

前前後後跟他在一起快兩年的時間
現在真的不知道當時自己是怎麼回事
我有莫名的堅持
堅信情侶分手後至少還能當朋友
不要憎恨彼此或者中傷彼此
現在只覺得好傻好天真

中間分手了兩次
每次他都以朋友的名義對我做盡情侶間的事情
每次見面都拉我上床(還每次都不帶套中出,逼我吃事後避孕藥)
好像除了做那種事情之外沒有跟我見面的意義
暴力威脅樣樣來
十分大男人的管東管西

我那時真的覺得既然我的第一次消失在他身上
我就應該一輩子對他認真,現在想想真是,不應該。

壓垮自己莫名堅持的最後一根稻草
是因為他對別的女人報備行蹤
對我都沒有這樣
還同時對兩三個人報備

一瞬間我突然清醒了
看著他的對話記綠
想我以後就要守著這個人過一生嗎?
他對我夠好夠疼我夠寵我嗎
仔細想想好像沒有過...

後來採用了很激烈的方式才成功跟他分手
只是他還是想要假借朋友名義來挽回
都分手這麼久了還是會打電話傳line來問我近況
時常要約我出去吃飯...

日日夜夜提心吊膽他到我家樓下站崗...


自從那一天後已經快要四年
到現在我還是不敢關燈睡覺
時常夢到當時的情景被嚇醒
他住的地區是禁區不敢再去

對於家人字字句句不敢提起
覺得自己愧對於家人
有時候他們還是會跟我提起他
說他有多好多好多有前途
然後一聽我就又想起當時...


不是要討拍拍也不想要被人罵
關於這件事我已經後悔了很久
也深深自責的覺得自己很愚蠢
單純只是突然很想要分享這段故事
現實中無法對人提起的痛
希望透過隱匿的網路能抒發一些情緒


也希望讓人有點警惕
強暴犯不一定都長得讓人敬畏害怕
對於任何事情都應該有高度的警戒
也不要心存僥倖覺得不可能會發生
未來難以預測而人生更是深不可測

祝福全天下的女孩都能遇上真正珍惜自己的人
而男孩也都能學會珍惜自己珍惜他人

至於前男友
我不會原諒你
我甚至誠心希望你去死
你帶給我的是一輩子抹滅不去的陰影
但我希望給你一個痛快
砍掉重練,下輩子別再做這種缺德的事情。


幸好,這世界還是有許多美好。

--
※ 看板: Boy-Girl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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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ke0202, trying0312, sck921 說讚!
1樓 時間: 2013-11-13 07:54:47 (台灣)
  11-13 07:54 TW
感到心痛.
2樓 時間: 2013-11-13 08:50:37
  11-13 08:50
阿伯看完不知該說啥,只能說,祝福妳~
3樓 時間: 2013-11-13 09:03:08 (台灣)
  11-13 09:03 TW
我的噓給那個男的。
4樓 時間: 2013-11-13 09:11:00 (台灣)
+17 11-13 09:11 TW
至於原PO,我於心不忍,
既然妳已經傻過了,請記得教訓。
這個故事的教訓絕對不只...強暴犯長得不像強暴犯
還有...不要相信會強暴妳的人說的任何話,包括我愛妳 千萬不可把強暴犯當男友。妳只是繼續讓自己有被侵犯的機會。 第一次已經這樣對待妳了,絕對不要給第二次機會,這種人,叫精渣 (由精子所組成之人形體)
5樓 時間: 2013-11-13 09:42:57
     (編輯過)
法紀觀念宣導:
不諳保護己身之性侵害案件被害人,
其身份性質如同兼為加害人之幫助犯,
縱其結果為法益遭損,仍須適當矯誡......
6樓 時間: 2013-11-13 10:01:05 (台灣)
  11-13 10:01 TW
希望妳能遇到了解妳的事情 又愛你的男生
就算真的忘不了這段 但也要知道這只是以前
最重要的還是現在 與 未來 正所為昨日種種 就像昨日死
像我現在還會想到我交往五年劈腿的女友 但是日子還是要過 更要找到能更愛的另一半 加油 fighting
7樓 時間: 2013-11-13 10:09:46 (香港)
  11-13 10:09 HK
想開點  往事不堪回首  去聽藍幼時曾經太過年輕~
8樓 時間: 2013-11-13 10:17:55 (台灣)
+2 11-13 10:17 TW
                       剛剛以為妳叫我,我抖了一下。
9樓 時間: 2013-11-13 11:23:33 (台灣)
+6    (編輯過) TW
補充leemosimosi阿伯有關法紀觀念宣導:
以下謹供您參考,若您心有萬般無助且有法律諮詢與訴訟需求者 請洽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ppt.cc/~Szi
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1.原為告訴乃論,自九十年元月一日起改為非告訴乃論。(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二)2.對配偶犯強制性交罪者,仍為告訴乃論。]
刑法第80條(追訴權之時效期間)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換言之,你現在想令他繩之以法還是可以的報案的,請考慮看看! 非告訴乃論是公訴罪!一報案他就要留案底交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喔! 無法撤告和解的哩!
10樓 時間: 2013-11-13 10:29:23 (台灣)
  11-13 10:29 TW
加油吧...經驗會讓你成長,至少你明白了!!
希望你能正面一點,雖然說他做的那些事情不可原諒
但在意的還是你,而不是他...
11樓 時間: 2013-11-13 10:51:47 (台灣)
     (編輯過) TW
我可以晚上在開文嗎?(拍拍)
還是看妹妹(?)要不要私信: |
我是用手機,所以回復頗花時間。OTL|||
12樓 時間: 2013-11-13 11:25:37 (台灣)
  11-13 11:25 TW
總會過去的 加油
13樓 時間: 2013-11-13 11:35:46 (台灣)
  11-13 11:35 TW
加油!妳會走出來的,所以要有自信妳可以的!希望妳可以重新尋找快樂的事情!加油
14樓 時間: 2013-11-13 12:43:51 (台灣)
  11-13 12:43 TW
這種男人不要也罷
15樓 時間: 2013-11-13 13:25:49 (台灣)
  11-13 13:25 TW
推阿
16樓 時間: 2013-11-13 13:26:38 (台灣)
  11-13 13:26 TW
傻孩子還是很多
17樓 時間: 2013-11-13 19:52:15 (台灣)
+1 11-13 19:52 TW
希望妳能走出來,其實這是很難去釋懷的一道傷痕,但是我希望妳有過就且放過吧,因為拿這種回憶來逞罰自己跟之後的男友,並不太好,想認識妳,不知道你是否願意聊聊?
18樓 時間: 2013-11-13 21:32:24 (台灣)
+1 11-13 21:32 TW
走出來就好  至於那男的  死一百遍不足惜
19樓 時間: 2013-11-13 22:21:57
+1 11-13 22:21
這男人根本畜生!如果有比較親的家人朋友,還是講一下這男人的所作所為,免得妳家人還以為他是形象多好的人,不知道要防範這匹狼。
妳還年輕,以後會有好男人出現的!
版上這篇文章給妳參考看看,那個作者現在過得很好,希望妳也堅強起來。
https://disp.cc/b/203-6ICT
20樓 時間: 2013-11-14 02:03:50 (台灣)
  11-14 02:03 TW
加油!會過去的
21樓 時間: 2013-11-14 17:20:38 (台灣)
  11-14 17:20 TW
只能祝福他早日被車撞~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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