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09 08:57:13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標題 Re: [問題] 媽媽被洗腦買了不需要的平板及合約
時間 Fri Nov  8 17:19:37 2013



原文部份恕刪。
--

: 今早我跟我媽到台哥大特約門市,把約無條件退成功了,
: 我是說在12個小時內簽合約不給退約,並不合理,平板幾乎我們都沒碰,
: 我口氣堅定的說我媽不懂平板,不合她使用,有很多理由(下述),但沒有拍桌就是了

依照消保法

: 第11-1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
: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
: 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
: 、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簡單來說,定型化契約本來就有他的合約時效

在審閱期內消費者可以主張它無效

所以台灣大哥大無條件必須取消這合約,這點是大家的權力請注意

--

: 但我在文章中並沒有說到台哥大是詐欺,我也只是說我媽被洗腦,
: 就像有些板友講的,門市人員也不是詐欺,頂多只是話術上的擾亂,
: 讓我媽無從判斷3G平板使用資費內容,究竟是否合她使用,
: 就簽約的方面而言,確實我媽得負一半責任,
: 但昨天或許太匆忙,忘了說我媽根本就是3C白痴,
: 當然有人會說這個跟簽約是兩回事,但我是理由就是,

這方面我不予置評,你媽怎麼樣也不關我們的事情。

--

: 資費說前6個月699,後18個月499,但看影片的服務6個月後要退租,


這部份就分成兩個狀況,第一個是服務人員是用什麼樣的方式解釋這段?

第二個是,合約是否有清楚標示並告知相關細節

依照消保法第十三條以及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內容結論:

企業經營者必須將定型化契約中有關消費者權益重大之條款,以粗體字或其他顏色加以標
明,特別提請消費者加以注意,否則該條款將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

: 合約大致上是沒錯的,但我媽老花眼,7吋平板字小到她連戴眼鏡看都有問題,
: 影片服務對她而言更是沒有辦法用到,因為根本不會操作,
: 而服務人員也沒說約到期後會改成一個月950,我媽說不知道有這回事,

這部份已經違反上述條例

該合約已經構成無效條件

你媽如果是因為不知道這點對方未標示未告知而簽了約

不管前面對方如何說得天花亂墜

合約上只要沒有清楚標示,包含螢光筆上色、口頭敘述清楚

光是這點就構成合約無效


如果對方刻意隱藏、誤導合約內容誘使你媽簽約(甚至是文串中的阿公)

依照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之成立,其具體方式
亦有其中一種情形:
  
「締約詐欺」,即被告於訂約之際,使用詐騙手段,讓自訴人對締約之基礎事實發生錯誤
之認知,而締結了一個在客觀對價上顯失均衡之契約。其行為方式均屬作為犯,而詐欺成
立與否之判斷,也著重在被告取得物品之過程中,有無實施該當於詐騙行為之積極作為。


那就構成了締約詐欺的嫌疑,不過在沒有錄音的情況下無法具體舉證的話

可能會很難去告這一部分

雖然台灣大哥大現在直營門市據稱都有錄音就是了

(但會不會有國防布我就不知道了


: 今天我必須要承認簽約的我媽必須要負一半責任,
: 但是門市服務人員難道不能針對她的需求去作商品的銷售嗎?
: 而不是反過來拿商品來灌輸她有這樣的需求!


我無法置評你媽是否真的有責任

如果店員有盡到以上每一個責任

簽合約的時候該告知的都有告知了

也沒有刻意隱藏誤導合約細節的狀況

那就真的完全是你媽的問題了

我自己去直營店簽合約他們最後簽約的時候是都有盡到這義務

可能他們看我也不好騙


關於video合約到期要自己取消這點門市也必須告知

比較好的門市還會願意跟你簽切結書說明他們會負責主動取消

我之前有簽過相關的切結書

但如果他們沒有盡到其中任何合約細節的告知,資費方案期限後變更的任何告知

少任何一項,或是合約中沒有清楚上色標示


最誇張的就是甚至隱藏誤導合約細節

那依照上述的每個狀況,都能構成合約無效的條件

無須自責,更無須放棄自己本來就該有的權力


ji3g4z04wj06:合約沒告知詳盡確實是不對,但銷售本來就是你買一件11/08 16:07
ji3g4z04wj06:衣服多賣你一雙鞋啊

不是對不對的問題,是合約根本無效的問題。

--

看到一些幫店家的說的一副很理直氣壯的樣子,
而且好像都是在怪媽媽的錯完全看不下去所以跑出來回這篇文
有啥業務需求無可厚非

但如果你自己沒盡到告知義務,怪消費者囉?
你有業務壓力你也要盡到你該盡的責任啊

剩下關我屁事,自己要選那行業的

--

反觀,

阿如果他(業務員)都盡到所有告知義務了
也沒有誤導隱藏合約細節
那就根本是你爸媽的問題囉

都聽清楚也看清楚合約細節了,還簽下去的話;
怪業務員囉?
自己聽清楚看清楚了還簽的

--

但我也遇過刻意誤導隱藏或是簽約時未盡告知義務的
我不知道你們是哪種CASE
但基本上現在直營店幾乎都會做到合約告知義務
最後簽約時會上色標籤跟你確認

但我也遇過完全沒有的,所以你們就自己判斷對錯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99.170
ckz         :專業推1F 11/08 17:27

忘記強調一個重點,

簡單來說:

        『不要以為你簽了約那個約就是有效的,很多情況下簽約都是無效的。』


無效的合約簽署是根本連違約金都不用付的,不要聽業者那邊唬爛。
※ 編輯: r51303          來自: 218.161.99.170       (11/08 17:34)
onex        :有幫助2F 11/08 17:32
jilluck     :專業推 筆記筆記~3F 11/08 17:45
jilluck     :締約詐欺=>刑法339條
jilluck     :請問簽約後多久時間內提出締約詐欺屬有效力?

這部份的判定蠻複雜的耶!

如果單純就刑法來看追朔期是二十年

如果是民法的話
還要考慮到很多問題
理論上應該是一年內

但具體細節還必須看各種罪證呈現的細節

建議找法律專業人士詢問 我只是對法律有興趣的學生

ginasky     :請問錄音在沒有告知對方的情況下 是否有法律效力?6F 11/08 17:50
tako30215   :順便問一下如果他沒告知但是沒証據例如錄音的話是否7F 11/08 18:01
tako30215   :算無效

這部份要看錄音的利用方式跟關係
如果單純是錄自己與他人的錄音
用於保障個人權利的話是有效的

如果是錄其它人的音
簡單來說是你錄了其它人的對話
就會犯竊錄罪

比如你為了幫你老媽蒐證
在她身上裝了竊錄設備
那此方式取得的錄音就是非法的

但如果是本人持有並且自己使用錄音設備
在為保障個人權利的情況下錄音

這個錄音就是有效的

實務是以刑法窺視竊聽竊錄罪(315及315之1),要件必須是「無故」,

以及「他人談話」,所以若是錄自己與他人的對話,不會成立本條之罪。
※ 編輯: r51303          來自: 218.161.99.170       (11/08 18:31)
jhcleader   :推推,所以是沒有特殊原因,以及非本人參與的談話囉9F 11/08 18:31
jilluck     :感謝解惑10F 11/08 18:39
DemonLiu    :關於審閱期,現在業者都會提供一張有關審閱期的文件11F 11/08 19:04
DemonLiu    :讓消費者簽署,意思主要是證明有提供足夠審閱期
wistepper   :經驗是,簽約時,電信人員會將契約內容和相關品項說13F 11/08 19:23
wistepper   :明,並用鉛筆將主要內容圈起,再讓消費者簽名
wistepper   :我認為「到期後改950」這部分,必定會說明並標注
wistepper   :原PO的母親說沒印象,很常是忽略了店員對契約的宣告
wistepper   :很多長輩對簽約這種事情真的是很沒概念,有沒有對這
wistepper   :種情形加以保障?
wistepper   :長輩聽完推銷疲勞轟炸後,再聽契約宣告,我想一些細
wistepper   :項要記得...對長輩來說有點困難。
wistepper   :「締約詐欺」我覺得不是那麼容易舉證就是了
wistepper   :就算自己錄音也是...因為那是他們一套職訓了
epsonc45    :大推~不過最好用不到以上法條啦,麻煩死了^^"23F 11/08 20:15
rary369     :消費者還是要好好保護自己,對這些保護自己權利的法24F 11/08 21:35
rary369     :條如果不清楚,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了。原Po是哪個階
rary369     :段的學生啊?另外監聽部份違法是無故及他人都要達到
rary369     :還是有其中一個即違法?

理論上是其中一個就違法囉 我在念大學

譬如,老婆為蒐集老公出軌的證據,偷偷在老公的汽車上加裝竊錄設備,

據此取得的錄音帶即非合法的證據。

rary369     :http://m.imgur.com/KjfRG3a28F 11/08 22:05
imgur: the simple image sharer
[圖]
Imgur is home to the web's most popular image content, curated in real time by a dedicated community through commenting, voting and sharing. ...
 
rary369     :http://imgur.com/KjfRG3a29F 11/08 22:07
[圖]
 
※ 編輯: r51303          來自: 218.161.99.170       (11/08 22:38)
mncr        :以後櫃檯最好有錄音 保護消費者也保護店員30F 11/09 00:44
mncr        :就連客服有錄音 用戶都會硬凹客服沒說 錄音調出來
mncr        :也不能打用戶臉 要委婉的說:會加強訓練 用戶就覺得
mncr        :自己贏了 接著用對待殺父仇人的態度好好凌遲你一番
mncr        :這就是台灣人的水準

--
※ 看板: CPLif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78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guest
x)推文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