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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se2ptt.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1-23 11:26: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標題 Re: [新聞] 馬英九搬美憲法 證明可參選黨魁
時間 Wed Jan 23 11:13:43 2013


1951年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
http://tinyurl.com/4yq4g
Twenty-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在正常人眼中是這樣寫的:
..  no person who has held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or acted as President,
for more than two years of a term to which some other person was elected
President shall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ore than once. ...

在騜的眼中是這樣寫的:
..no person who has held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or acted as President,
for more than two years of a term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ore than
once. ...

※ 引述《Aotsuki (Ushio~)》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馬英九搬美憲法 證明可參選黨魁
: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連任適法性問題引發質疑。據聯合報報導,馬英九22日在中山會報上舉
: 出3項事證,包括195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民進黨黨章及國民黨黨章,證明自己可以參選
: 下屆黨主席,連任資格沒有問題。與會人士表示,馬英九談及此事時,表情嚴肅、語氣堅
: 定。
: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上週在臉書發文,質疑馬英九連任黨主席適法性。馬英九22日首度
: 回應,並在黨務主管前提出例證,侃侃而談,強調連任正當性,中山會報因此開了3個多
: 小時。
:   馬英九表示,依據1951年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美國總統任期每屆任期4年,連選連
: 任不得多於2次,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2年後再被選為總統多於1次。
:   此外,民進黨黨章規定,民進黨主席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1次;主席出缺時,所餘任
: 期未滿1年,由中央執行委員互推1人代理;所餘任期超過1年,應由全國黨員投票補選。
:   馬英九說,美國總統與民進黨主席都是以任期是否過半,認定是否算是一屆的依據。
: 以他自己為例,他在2005年8月19日,當選國民黨主席,但2007年2月13日,因為特別費案
: 辭職,「但任期並未過半,不能認定已擔任過一屆」。
:   馬英九說,國民黨黨章第17條規定,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
: 位代理之,並於3個月內按第一項規定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
:   他表示,當時他請辭,黨中央通過由副主席江丙坤暫代,隨後進行補選,最後由榮譽
: 主席吳伯雄勝出,在2007年4月11日當選主席。所以2007年由吳伯雄榮譽主席當選,他則
: 是從2009年當選主席至今。
:   據瞭解,這幾天馬英九聽取了黨內相關法律專家的意見,包括律師出身的黨主席辦公
: 室主任賴素如。黨政人士表示,法理上站得住腳。
:   針對馬英九連任適法性,中常委李德維今天(23日)將在中常會上建議黨中央行文內政
: 部解釋,釐清黨主席選舉疑慮。李德維說,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也攸關國民黨的永
: 續經營,希望黨中央慎重處理,不能輕忽。
:   中常委廖國棟認為,黨中央應及早面對,釐清相關問題。若真的無法再選,必須提早
: 讓馬主席瞭解狀況;此外,也讓有意願替黨服務的同志及早規畫、準備。
: 3.新聞連結:
: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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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予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
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
立此為據,本人兒子不得有違。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予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
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
立此為據,本人兒子不得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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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2.28.244
floyyed:問題在於根本乾他闢室1F 01/23 11:14
flipflap:馬英九不愧是台灣人的美國總統2F 01/23 11:15
kent:要不要拿君主立憲的來說嘴?3F 01/23 11:15
grooving:今天搬美國憲法選黨魁 有一天就搬共匪的法律來治台灣人4F 01/23 11:15
kent:按照英國法律 我國王位接班順位第一人第二人是誰啊5F 01/23 11:16
grooving:這應該可以用通敵賣國的內亂外患罪抓去槍斃了吧6F 01/23 11:16
aclock:再吵他就拿英國憲法來解釋登基後退位的期限喔7F 01/23 11:17
wmud:騜:再吵就統一喔8F 01/23 11:22
a76126:乾脆隨便拿什麼宗教的經 說是世界唯一的神9F 01/23 11:24
pastoral:你錯了 是他英文不好 哈佛怎麼進去的 絕對不是靠實力10F 01/2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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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1-23 21:43:42 (台灣)
+1 01-23 21:43 TW
他還是去選美國總統好了 第一個黃種人總統 也會留下歷史的
2樓 時間: 2013-01-24 01:25:01 (台灣)
  01-24 01:25 TW
專做一些無意義,事實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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