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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leele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26 23:19: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appytowork (yes~)
標題 Re: [爆卦] 蔡痿猿被擊破擋風玻璃的證據
時間 Sat Apr 26 22:54:14 2014


※ 引述《au3au3 (硯硯)》之銘言:
: http://ppt.cc/hJO3
: 這...
: 到底什麼時候破的呢?



http://ppt.cc/~j~4

是不是0:50之後在中山分局旁邊停車,對面拍過來的角度?

還有小弟很好奇,到現在都沒有檢察官要約談祭止元,

然後警察可以把雨傘當祭止元口中的棍棒,是不是準備要放他潛逃中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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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99.1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524057.A.BC0.html
s410294 
s410294:淺桃個屁 他有犯法?1F 04/26 22:54
bigbite:哀, 幫補2F 04/26 22:55
lwei781:唉  他沒犯法嗎?3F 04/26 22:55
scratch01:有阿 他有犯法 1F 妳要去惡補法律再來噓喔4F 04/26 22:55
sea72536:有黨政還怕犯法嗎5F 04/26 22:56
hxhjerry:有黨證護身,何須潛逃?6F 04/26 22:56
hisayoshi:方仰寧都那樣那樣了 不約談完全不例外 唉    幹7F 04/26 22:57
summerdog:何必逃 法院是他主子開的 還有像某樓之類的白癡人民挺8F 04/26 22:57
justastupid:支持者的程度就是這樣 不要為難他們9F 04/26 22:57
after1:有沒有犯法是法官判. 但蔡的行為已經涉嫌多罪了10F 04/26 22:58
melody628:蔡絕對有犯法,在台北住這麼久從沒看過這麼奇耙的開車11F 04/26 22:58
s410294 
s410294:犯什麼你說阿 你法官? 未審先定?12F 04/26 22:58
melody628:方法,謝謝委員讓我見識到了( ′_ゝ`)13F 04/26 22:58
kioh:幹嘛潛逃,哪幾個人最好告的過蔡啦14F 04/26 22:58
justastupid:牠們不知道什麼是 是非對錯 只懂照單全收15F 04/26 22:58
after1:涉嫌肇事逃逸. 殺人未遂阿16F 04/26 22:58
WRS:老實說 重點是人民發現自己選出的立委視人命如草芥 覺得震驚17F 04/26 22:58
zaknafein:一樓辛苦囉 為了搶第一還沒辦法選字18F 04/26 22:59
howwong:快笑了  這也算肇事逃逸19F 04/26 22:59
melody628:蔡委員被割應該不會難過,失業了可以去開計程車( ′_ゝ`20F 04/26 22:59
BlueBlaze:又來囉 常識就能判斷犯法 只有某族群沒有辦法21F 04/26 22:59
Ec73Iwai:要是為了500也就算了 就怕多的是半毛都領不到的XDDDD22F 04/26 23:00
summerdog:不用跟黨工講道理 他們只是拿錢護航辦事 別浪費時間了23F 04/26 23:00
twtwman:有趣的是被抓到警局還不敢進去。敢做不敢面對24F 04/26 23:00
happytowork:這種族群很好笑,嗆別人不是法官 那你又是法官了?25F 04/26 23:01
zaknafein:有些是沒拿錢的,這些比較可悲  唉26F 04/26 23:01
Ec73Iwai:有些人就是明明幫腔也沒好處 就是不知道醒過來XD27F 04/26 23:01
happytowork:你又能證明祭止元無罪了? 要不要找記者幫他發聲?28F 04/26 23:01
BlueBlaze:看到老闆抓到小偷 可能也會去嗆老闆你是法官?未審先定?29F 04/26 23:01
happytowork:指控對方犯罪這樣也不行喔?30F 04/26 23:02
melody628:無限期支持蔡正元放棄立委身份改開亡命計程車31F 04/26 23:02
happytowork:台灣法院是間公司的話,持有黨證的就像持有優先股一樣32F 04/26 23:04
happytowork:有黨證的可以嗆對方未審先判,沒黨證的麻煩三審到底
fibea:最基本有違法道路安全條例唷 XD34F 04/26 23:07
firose:這個行車記錄器很給力阿35F 04/26 23:07
formosa1979:沒車號,他會推36F 04/26 23:08
nae:  " 淺桃 "   " 淺桃 "    " 淺桃 "    " 淺桃 "   " 淺桃 "37F 04/26 23:10
nae:  題外話,黨工通常搶佔前幾樓來噓,因此沒在選字,對吧?
nae:  有沒有黨工的國文造詣通常很差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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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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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4-26 23:21:15 (台灣)
+1 04-26 23:21 TW
看到黨工搶快...字都不選 有沒有這麼急~
2樓 時間: 2014-04-26 23:23:17 (台灣)
  04-26 23:23 TW
趕著護航 當然沒辦法顧慮到字的正確性 反正祭止兀就是凹阿
3樓 時間: 2014-04-26 23:41:26 (台灣)
  04-26 23:41 TW
以蔡正元的老謀深算~ 行車紀錄器應該是對蔡正元有力的~故意按牌不出~問題根本不在擋風玻璃有沒有破洞~就算有被打破~也是蔡正元車子開始移動之後發生的~可以當為救人所為~不要被模糊焦點了
4樓 時間: 2014-04-26 23:42:25 (台灣)
+1 04-26 23:42 TW
危險駕駛、妨害公務不服取締、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肇事逃逸
5樓 時間: 2014-04-26 23:48:33 (台灣)
  04-26 23:48 TW
37仔說過他不是吃素 那為何急著上車? 有人趴在車上 是誰比較危險? 37仔怕甚麼?
6樓 時間: 2014-04-26 23:50:06 (台灣)
  04-26 23:50 TW
不是吃素的~進去關吧!!
7樓 時間: 2014-04-26 23:51:02 (台灣)
  04-26 23:51 TW
故意按牌不出這個論點很奇怪 如果祭止兀想要告成功
最重要的就是他行車記錄器的影片 不交最多只是會讓司機擔罪而已
因為沒辦法證明林聖文所說的  祭止兀有叫司機開快一點這件事
他大可將一切認定為 司機為保護他 才出此下策
04-27 00:36 TW
APPA:[自己刪除]
10樓 時間: 2014-04-27 13:40:27 (台灣)
  04-27 13:40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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