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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1-04 21:38: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anoha ()
標題 Re: [爆卦] 朋友以「敏感時期遷戶籍」遭到偵訊
時間 Tue Nov  4 17:02:05 2014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129&ctNode=14394&mp=001

找一下 法務部官網就有說明了 如果有居住事實應該就沒事

幽靈人口是犯罪行為,請不要受騙害自己坐牢。 什麼是幽靈人口?

只要符合下列四項要件就是幽靈人口:

1、為投票而遷移戶籍。

2、在投票日前四個月遷入,並列入選舉人名冊。

3、沒有居住的事實。

4、使候選人得票數、投票數、選舉人數、投票率發生不正確的結果。
依照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第6125號判決:該案依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
罪,將林○萬等52人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2個月,均褫奪公權3年至1年不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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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37.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5091728.A.94F.html
crazyfox0927: 一堆台胞不就符合第三點...1F 11/04 17:02
tkucuh: 台商沒有居住事實,但也沒有遷戶口。2F 11/04 17:03
philip1205: 只有大選才回回來舔屁眼的喬狗呢?3F 11/04 17:03
much1026:                           請舉例..真有一堆嗎4F 11/04 17:03
blaz: 他忘了要件5 不打算投國民黨5F 11/04 17:03
hordbone: 你看那些為了投柯的還可以把戶口搬進宿舍咧6F 11/04 17:04
hordbone: 這跟KMT有什麼不同?
jerry1919: 結果第3點不辦一辦8F 11/04 17:04
hordbone: 說了半天為了自己支持的候選人用一堆奧步還大義凜然9F 11/04 17:04
ClubT: 要4點都成立才算?10F 11/04 17:05

沒錯 要4點都成立才算

yspen: 要件5、 投給國民黨以外的候選人11F 11/04 17:05
l98: 因為這是公民覺醒(蓋章)!! 你今天覺醒了嗎??12F 11/04 17:05
neutrino: 宿舍是居住事實沒錯啊 遷進宿舍也是依據居住事實這款規13F 11/04 17:05
hordbone: 說的好好聽什麼救台灣 還不是為了選舉遷戶口14F 11/04 17:05
yspen: 踩了要件5就神仙難救了15F 11/04 17:05
neutrino: 則16F 11/04 17:05
Nagato: 要四點都符合才違法吧 台商大概就第三點無符合而已17F 11/04 17:05
lbowlbow: 要點5:不投國民黨才會被查辦18F 11/04 17:07
lbowlbow: 而且幽靈人口也是查戶口而不是送傳票吧
chenda: Nagato 第四點 要怎麼認定20F 11/04 17:08
david213: 住宿舍有居住事實  並無違法21F 11/04 17:08
※ 編輯: Nanoha (220.133.237.53), 11/04/2014 17:08:57
cosmosET: 那原PO文裡的人被叫去是因為都符合嗎?那第二項怎麼說?22F 11/04 17:09
Nanoha: 所以說有居住事實就會沒事23F 11/04 17:09
cjepj: KMT是直接停電作票 遷個戶口和KMT差遠了24F 11/04 17:09
BDG: 第四點的意思 簡單講就是有去投票25F 11/04 17:09
archon: 以後改成投票日前四年就要遷入,才有投票權26F 11/04 17:12
Luciferspear: 第二點  之前遷入學校宿舍那些會中槍嗎27F 11/04 17:12
jason86188: 會  但是構成要件要四點都成立 所以有居住事實就沒差28F 11/04 17:15
chenda: BDG 投票日還沒到 那怎麼認定他有去投票29F 11/04 17:16

現在只是偵察 如果符合幽靈人口又去投票的話 之後才會開始偵辨

所以說幽靈人口不去投票就會沒事 有居住事實的話可以放心去投

chenda: 我想到了 某黨要警告他不能去投票 不然就犯法30F 11/04 17:17
BDG: 只是解釋構成要件 我並不認同警察的偵察行為31F 11/04 17:18
RonaldBBS: 列入選舉人名策就算了32F 11/04 17:19
peiring: 是四個都要符合?還是符合一項就算?33F 11/04 17:19
BDG: 只能推測 認為他是未遂犯34F 11/04 17:19
jerrylin: 海龜跟台商  也沒居住事實啊  一年是有住幾天????????35F 11/04 17:20
jerrylin: 要辦就一起辦  沒居住超過半年的通通不准投

海龜和台商雖然沒有居住事實,不過他們也沒有遷戶籍,所以沒事

要四點都成立才算

jason86188: 有沒有投票很簡單吧  我記得領票的時候會查驗身分37F 11/04 17:22
jason86188: 有領的會在名字上打勾  很久之前投的了有點忘記
wsx26997785: ========= 沒有長期居住外國 選舉回來台灣喔 =======39F 11/04 17:24
retriever33: 阿咧 那要規避不就早一點遷,投票前五個月遷不就得?40F 11/04 17:25
tokyo730714: 四點都要符合 那哪個白癡會承認141F 11/04 17:30
tokyo730714: 不過光傳訊就搞死你了吧 國家機器 辦不了你也能玩死
tokyo730714: 你....
※ 編輯: Nanoha (220.133.237.53), 11/04/2014 17:45:24
inanna38: 第一點的認定還滿難的44F 11/04 18:13
SHIU0315: 有居住事實就沒事啦 真以為為選舉遷戶口那麼簡單?45F 11/04 19:49
Trionychidae: 高調46F 11/04 20:09
herikocat: 幹 那僑居 跟 台商 全都要廢投票權才是47F 11/04 20:16
shunbrea: 敏感帶時期48F 11/0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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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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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11-04 22:11:59 (台灣)
  11-04 22:11 TW
那金門不就倒了? 一堆戶籍過去 有幾個住在那ˊ_>ˋ
2樓 時間: 2014-11-04 22:20:50 (台灣)
  11-04 22:20 TW
北七的法律解析,但有確實的法律規定嗎?
3樓 時間: 2014-11-04 22:50:34 (台灣)
  11-04 22:50 TW
問題是你遷戶籍,也要有人願意讓你遷進去。就算讓你遷進去,一戶裡一堆沒關係的人,戶籍在那邊不會很怪嗎?被查可能是這樣。如果房子出租,又另當別論。
4樓 時間: 2014-11-04 23:23:16 (台灣)
  11-04 23:23 TW
這跟"憲法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沒有牴觸嗎?
而且遷戶籍,也要有人願意讓你遷進去。或真的有房才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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