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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jFb59MGX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2-13 02:31: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漢堡)
標題 [爆卦] 李茂生FB
時間 Fri Feb 13 00:11:15 2015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805050809543307
 

李茂生

說書生無用的人,說我只會批判而沒有建設的人,看看這篇報告吧。
民國一百年的東西,到現在還算沒有失焦。

http://leemaushengispigdog.blogspot.tw/2011/02/blog-post.html





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研考會民國100年計劃結論-獄政改革芻議
這就是害我整個寒假都泡湯的研究計劃的結論初稿。先說明一下,第一節以及第二 節一
(人力)並不是出於我的手筆,而是三峽大學周教授的東西。不過, 她應該不會介意。
我只是個協同而已,但是卻負責了四場「學者、中高階矯正職員焦點座談」,以及大部分
的結論的書寫。真的是廉價勞工。其實這個研究 計畫真正有趣 的地方是問卷以及回應的
整理,功勞屬於三峽大學的林教授。

下載:臺大NTUspace
張貼者: 李茂生 於 下午9:2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當前矯正政策與管理問題診斷

本節根據問卷調查分析結果、訪談、焦點座談內容,以及比較美國、英國、澳洲、日本獄
政管理政策現況後,綜合我國矯正機關輸入成本、管理過程,以及最後產生之成效,本研
究認為可以簡單的給予以下評分:以目前之矯正機關人力、經費之條件,維持監所內收容
人安全成效頗佳;保障收容人與管理人員身心健康勉強及格,但矯正再犯成效則不及格。
造成這種結果的管理機制與政策主要問題有六大面向:


一、人力與經費不足,分配不合理,南北流動失衡

首先,監所預算與不符合性別受容人之比例,女性受容人佔約 10%, 經費卻僅佔 5%。
另一方面,每年收容人逐年增加,預算卻逐年下降;人事預算為主要支出,而教化相關預
算不足總預算之 1%。其中又以外役監與女監最為嚴重。


其次,收容人與監所職員比為9:1,但收容人與戒護人員在某些監所更高達20:1。在教化
人力上則更為短絀,在一般監所方面,每位教誨師需負責 352 名收容人之教化責任。

第三,根據訪談與焦點會議後,本研究也發現監所管理人員國家考試中,中南部佔八成以
上考生多,加上北部監所勤務較重,有時會被迫取消休假、強制加班,且加班費有上限等
,導致一旦考上分發至北部或東部監所,均急於調回家鄉,故北部、東部監所人力流動大
,常需以約聘人力替代,或不斷訓練新人,造成管理上的空窗期。另一方面,中南部監所
因為流動率小,管理人員在一監所服務時間太長,形成小團體或次文化,抗拒任何變動或
改革,也造成管理上困擾。


二、管理人員不滿福利與老舊不足之監所安全硬體設備

問卷調查分析結果顯示基層管理人員最擔心為工作安全上之問題,其中最明顯的是安全設
備不足、不夠精密、過於老舊。

雖然基層管理人員對於受容人大多持正面態度,但仍有約3成的管理人員工作時不具太多
同情心,或認為某些收容人不需當人看待。

基層管理人員多數對工作是滿意的,但認同感很低,且對工作付出與回饋的評價上,則覺
得工作好像越來越多,且常沒有足夠的資源與時間完成任務;對於所做的工作量多數受訪
管理人員覺得並不合理。且他們認為主管考核工作表現時,除了工作相關因素外,非工作
因素也佔相當的重要性,例如:人際關係、年資、長官個人喜好。且薪水及福利不夠完善
,也沒有升遷管道。


另一個困擾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問題是如何面對頑劣收容人、收容人過多及發生安全事故
之壓力,這也是排名前三名之基層管理人員壓力源;此外,管理愛滋病收容人也是管理員
重要壓力源之一。但不能幫助收容人對於大多數的管理員而言不算是壓力。


管理人員的另一個壓力則是外部媒體對職業負面報導。只要沒有被媒體報導負面新聞,在
一般民眾心中的負面形象,對管理員來說不算壓力。

三、收容人作業金過低,職訓參與者極少,教化只是裝飾品

收容人普遍希望監所能夠培養其未來回到社會後的謀生能力,而非僅僅是單純代工,或虛
有其表的教化活動。但目前矯正機關所屬各監獄作業種類多為單純代工性質,且勞作金相
當微薄。職訓資源嚴重不足,僅有不到 15%受訪者參加過職訓課程。


教化活動方面,監所最普遍、覆蓋率最高是宗教教誨,編制內的教誨師在人數嚴重不足,
調查結果顯示曾經與教誨師互動過的比例不足二分之一。

四、收容人不清楚假釋標準與被駁回理由

在監收容人假釋被駁回比例超過五成,但女性及愛滋病收容人被駁回比例僅兩成左右。且
假釋被駁回之收容人大多不知道原因,即使知道原因也不滿意。多數本國籍與外籍受刑人
都對假釋制度不甚滿意。外籍受刑人更自覺假釋比臺灣人更難。


對於假釋由獄方提出及假釋標準所感受到的合理程度會因收容人經驗影響,
沒申請過或尚在審理中之收容人有較樂觀的態度,認為規定較為合理。女性收容
人認為假釋申請標準合理程度高於男性收容人。

五、特殊受容人之需求仍待改善

約三成愛滋病收容人認為管理人員擔心會被傳染愛滋病。對於是否被歧視約五成受訪者沒
什麼感受,但仍有兩成受訪者感覺到被管理人員歧視。大多數收容人認為應增加預防教育
及做好愛滋病收容人之隱私保護。


另一個比較特殊的是女性收容人攜子入獄問題,需要攜子入獄之 收容人表示如果有人照
顧,則不希望攜子入獄,但更不希望社福單位介入。收容人也認為目前監獄之小孩活動空
間、飲食、托育與醫療問題缺乏,因此攜子入獄並非一個好的政策。


外籍收容人在語言上顯有障礙,但高度為監所管理所忽視,他們認為床位過少、過渡擁擠
,與家人通訊接見困難重重,假釋規定不清楚,甚至比本國人更難,這一部份也從未列入
各監所新收外籍收容人之應注意協助之事項。


六、監所所知之違規與戒護事故少,但投訴率僅 15%,欺凌事件黑數高,再犯率逐年上升

以目前輸入資源而言,如此少量的違規與戒護事故可說是相當不容易。但曾受欺負者多數
認為投訴無法解決問題而沒有投訴,這意味著存在著相當可觀的違規與戒護事件。


本研究發現收容人圍牆內違規事件之特色上,第一,違規發生受季節與超收率影響,夏季
的違規率最高。雖 2007 年減刑有助於減少超收進而減少違規事件的發生,但是僅有短暫
效果。第二,身心障礙收容人有違規或接受懲罰紀錄比例最高,女性一般收容人與愛滋病
收容人最低。第三,不當管教雖罕見但仍舊存在,例如:有的收容人反映『有的主管會找
囚犯打不聽話的』、或『關進違規房亂打』。


矯正機關目前在表面上戒護人員仍可掌控目前的狀況,但其所承受的壓力以造成潛在嚴重
的身心健康的危機,在夜勤戒護人員更為明顯。這可能會進而影響戒護人員與收容人間的
互動。


再犯率方面,2000-2009 年新入監收容人中,再累犯比例由47.54%逐年升高至67.32%。

七、小結:我國矯正政策目標在隔離(剝奪自由),並非教化或矯治


從以上分析結果來看,整體而言,矯正機關管理成效尚可,但以政府願意投入矯正機關之
資源與心態來看,本研究認為政府矯正政策目標約略只想讓監所成為隔離犯罪人處所,剝
奪收容人之自由為目標,並不期待其具有矯治犯罪或減少再犯之效果。換言之,我國矯正
政策若一向強調戒護與教化並重,以目前之資源配置與管理實務來看,口號多於實踐。




第二節 矯正政策與管理機制改進建議

行刑的三大領域是教化、作業以及戒護,而這三大領域的活動均與累進處遇制以及與累進
處遇制度密切聯結的假釋制度相關。以下將依序逐一說明本研究計畫關於教化、作業以及
戒護方面的建議,並將這些建議整合到假釋制度的改革,使得改革後的假釋制度能夠成為
行刑活動的基盤。除此之外,本研究另建議應更加開放監所,除了使監所行刑社會化、活
化日益僵硬化的行刑活動外,另能透過監所外的外部監督,減輕外部對於監所的疑慮,進
而願意提供資源以利行刑的進展。


當然,以目前人力吃緊以及分佈不均的情形而言,任何的建議最終都會化為泡沫,所以有
關人力的配置、增額以及活化方面的困境解決方案,更是監所行刑改革的前提。

一、人力

首先是人力問題,澳洲各省的收容人與管理人員比約 2.5:1,英國 3:1,美國3.3:1 鄰國
日本 4:1,我國為 9:1,若精算到戒護、教化人員比,臺灣之比例分別為 20:1 與 352:1
,優劣立判,幾乎無需比較。


以這樣的人力,管理六萬多的收容人,且收容人數還在增加中,卻少見重大安全事故、收
容人抗議、管理人員沒有嚴重之操守問題,我們怎能不先向監所工作人員致敬?

觀之其他國家獄政,鄰近的澳洲曾經因為監所過渡收容、工作壓力大,導致監所人員罷工
,重大影響了收容人的權益。美國也曾經因為過渡擁擠,少數族裔收容人過多,管理不當
,造成幾次監所暴動大事件。英國的監所管理人員攜帶毒品入監提供收容人之問題嚴重。
臺灣獄政若從經費與人力數量之輸入成本,評估其過程與產出效益,可算是「物超所值」
。但這種物超所值,是如何可能?無疑就是建立政府剝削監所工作人員與收容人,長期忽
略他們的需求而來。


本研究雖然對於目前矯正機關人力經費之極小成本產出之極大效益印象深刻,但認為社會
苛責矯正機關教化效果差,犯罪人再犯嚴重時,應該先檢視政府投入的人力與經費資源有
多少?而政府在檢討矯正政策時,應該同時考量輸入與輸出面。不能因為目前矯正管理人
員工作表現尚可,而無視於人力不足問題。其中兩個成效下降的警訊就是逐年上升的再犯
率與很高的欺凌事件黑數。


再者,管理人員南北流動失衡問題,也是一大隱憂。我國晉用監所四等管理人員之國家考
試機制與訓練,比之英國、美國、日本、澳洲毫不失色,甚至更為公平、制度度,也因此
,中南部考生擔任管理人員者比例甚高,加上北部監所收容人較多、勤務較重,多數考上
者不日均請調對到家鄉,形成中、南部人力長期不流動,東、北部長期高流動的不對稱情
況,對於管理而言,不流動與流動過快,都有其隱憂。


此外,官方資料顯示矯正經費花在更新設備的比例極低,配合管理人員表示頗為擔憂目前
監所工作環境安全,設備老舊、不足、不夠精密,這顯示了矯正政策長期漠視研發、更新
、採購先進之監所硬體設備(如為每位收容人裝置一個衛星定位系統辨識器),殊不知雖
然硬體設施採購維修所費不眥,但是可以節省人力監視成本(特別是夜晚時間與死角空間
),又可以減少錯誤率,其實是可以一舉兩得之作法。


於此,本研究針對人力部分之建議為:

1. 短程計畫:改善各監所宿舍、增加聯誼活動,鼓勵新進管理人員落籍在地化,可以讓北
部、東部的頻繁流動稍微抒解。

2.中長程計畫:第一,需修法強制規範收容人與管理人力之固定比例,至少至 6:1。但因
收容人的數量會隨著人口數、犯罪數、刑事政策浮動,故不宜以貿然增加三等或四等監所
人員之公務人員,預防未來收容人減少時,可能產生之多於人力。


若收容人快速增加,管理人力不足時,本研究建議兩方案:一是以約聘人力來補足不夠之
管理人員;二是將教化、外圍安全戒護、作業、職業訓練等採用外包制度,委由其他部門
如民間社工、心理、福利組織、保全公司或中小企業來承作相關業務。因為這樣的人力不
同於大量晉用公務員的高成本,具有彈性,若收容人一旦減少,則可以適度精簡人力,不
影響其工作權益。


第二,編列預算,研發、採購新的監視系統,可以大幅減少管理人員之成本。最後,基層
管理人力流動率南北失衡情況,需制訂規範規定請調年限,在一機關任職超過一定年限者
,也許強制調動。但為顧及工作人員之家庭生活,可以分區(如北中南東四區)、並在同
區監所相互調動為限。對於勤務較重的監所,若一時無法增加人力協助,應該依照監所之
不同,增加有差異之勤務津貼或提高加班費上限。


二、教化

其次是教化的問題。雖然實務界都聲稱我國的監獄行刑處遇是「戒護第一、教化為先」,
並稱矯正職員為「人性工程師」,但是事實上只要是稍稍理解我國監所內人事佈局的人都
會知道,這些僅是口號而已。教化經費羞澀,加上作為公務員的教誨師不僅是人數異常稀
少,而且事實上每天都忙於文牘事務(特別是假釋相關的文書作業),根本就沒有餘裕從
事教誨的工作。在這種情形下,教誨工作幾乎都交予外部的志工一事,誠不超乎想像。


然而,以本文獲得資料分析結果觀之,志工所為的教誨工作極大部分都屬集團教誨式的宗
教教誨,這或許是因為宗教師通常都是以改變人心、促進社會平和為職志,而讓社會秩序
動盪不安的犯罪人正是他們要去處遇的對象,此外宗教師們又有無私奉獻的精神,並不會
計較有多少的報酬或回饋,正適合沒有多少資源、經費從事教誨工作的監所單位。於此並
不是認為宗教教誨不重要,事實上確實有收容人因為皈依宗教、改悔向善進而脫離犯罪生
涯的事例,但這終究是種可遇不可求的事情。集團式的宗教教誨說穿了就是一種宣教活動
,是種單方面傳遞善意的行徑,其間並不會存在太多的互動關係,與心理學中所謂的象徵
性符號的互動關係其實仍是有一大段的差距。試問在學校教育的場域,是否有聽過對於經
常違規的學子進行集團式宗教教誨的事例?教誨不外是一種特殊的教育,監所的教化工作
大量引進宗教教誨以取代教育活動,其實就是一個異常的現象。


引起這個異常現象的原因不外是「戒護優先其他為次」的嚴峻事實。亦即,集團式宗教教
誨正是具有教誨外形,但是又不會衝擊到戒護需求的活動。在戒護需求吃緊的現在,縱或
暢談多元化志工的引進、改變教誨師的工作環境或強化其教誨機能等,其實僅是緣木求魚
。或謂戒護與教化是一體的兩面,監所內的職員每位都是教誨師,戒護中所養成的紀律與
規律的生活習慣等,正是教化的成果。但是以戒護之實強賦予教化之名一事也未免過於矯
情,事實上就是只有戒護活動而沒有教化活動,更何況長期的、沒有變化的紀律訓練,事
實上會使得人們心智日益減退一事,亦是早已被現代行為科學所證實,以戒護取代教化的
思維正是將收容人視為客體的管理技巧的顯現。監所內的中高階層幹部應該放棄將戒護視
為教化的合理化機制,面對現實,改變現狀。


於此建議:

1、短程計畫:短期內內應該獨立編列教化預算,以教區為主,嘗試納入收容人的意見而
引進各類的志工,在戒護人力許可的範圍內,從事人數較少或甚至個別的教誨,藉此減輕
受刑生活過於規律化的惡害。配合單位為大專院校、各類非政府組織、各監所所在的地方
政府。


2、中長程計畫:應該考慮利用約聘雇員額,導入具有心理諮商或社會工作專長的人員,令
其與三等監獄官配合,實施各類的教化活動。配合單位為人事行政局。

三、作業

我國的有期徒刑與一般先進國家(日本除外)不同,將勞動(亦即作業)視為行刑的強制
內容之一。在無法改變這種法制的前提下,將監所作業納入國民經濟的一環,藉此活化監
所作業一事,似乎是唯一的選擇。


如今我國監所作業的情形,可能比教化工作還要糟糕;作業科雖然有配置作業導師,但是
不僅是人數不足,其專業技能的程度亦令人質疑,而收容人的素質不佳一事,更不在話下
。在這種情形下,自營作業方面,除少數具有悠久歷史的作業(例如醬油、裁縫等)外,
僅有在「一監所一特色」的口號下奮力創造出來的小型生產作業,不僅所佔比例不高,其
技能的層次也低;至於代工作業方面,一般都是電器插座、紙袋、金紙等的作業,不僅枯
燥乏味,其毛利亦頗為低廉。當然,監所內也從事了與營利無關的職業訓練,雖然這與作
業沒有直接關係,而較具教化的面向,但是正因為與作業沒有直接關聯,所以僅能以即將
出獄的收容人為對象,以免受訓完畢即無用武之地。


如果說從工作中可以體會人生、從工作中可以感受到作為人的尊嚴,則對於我國監所作業
的實際情況,僅能說這是一種磨滅人性的單純惡害。一個收容人每個月平均僅能獲得新臺
幣五百元左右的作業,實在是無法稱之為工作,而僅能視之為懲罰。若欲改善現狀,負責
監所作業的矯正職員必須先改變心態,否則一句現在景氣不佳,即可排拒任何的改革。


本研究計畫,在監所能夠補足具有企業經營觀念人才(不拘泥於是透過現有人力的在職訓
練,抑或利用約聘雇的方式引進民間人才)的前提下,提出以下的

建議:

1、短程計畫:第一是不以景氣不佳為藉口(事實上,2000 年後,臺商有回流傾向,而且
若云景氣不佳,則所有中小企業早就悉數倒閉)的前提下,盡可能結合社區產業,提升代
工作業的品質。其次,重新檢視、整合各個自營作業的利弊,除展現地方的特色外,亦應
極力避免監所長官輪調時,基於個人偏好而擅自轉變自營作業種類的現象。最後,雖然在
經費與場地的限制下,職業訓練的種類與規模會受到極大的限制,但是仍應盡力使職業訓
練與出獄脫鉤,並去除只有考取證照才算是職業訓練的單一面向思考,而令其與代工作業
、自營作業相連接。與此短期計畫配合的相關單位有勞委會、地方政府勞工局。


2、中長程計畫:首先,必須把監所視為一個企業體來加以經營,評估各地的代工需求,
改變各地監所的作業特色,在與地方產業結合的情勢下(「職業訓練-代工-產銷」的一
貫作業),可以避免與民爭利的批評。其次,限縮自營作業的規模,盡可能在銷售方面委
託民間業者為之,或採取官用制,直接銷售至政府單位。最後,重新檢視作業所得的分配
,在自給自足的前提下,提升收容人的所得,藉此不僅是可防止收容人的監獄化現象,也
可刺激其積極從事作業的動機。此計畫需有產業工會以及政府立法、審計部門的配合。


四、戒護

戒護是監所中最為繁重也是最令監所工作人員沒有成就感的一環,縱或不斷被灌輸戒護也
是教化的一環的概念,而且偶爾收到前收容人的訊息時,也會感到些許的安慰;但是單純
的監視工作實在是無法令人產生職業倫理或對自己工作的認同感,甚且一成不變的、深具
壓力的日常工作,也會造成身心的疲憊。特別是當社會與司法單位對於大部分無法於社會
中正常活存的人們,透過其反覆的犯罪行為而將之長期拘禁於刑事設施時,矯正工作人員
不僅是無法從那些收容人身上獲得精神上的回饋,甚且會因為無法順利地指揮收容人遵守
紀律,或令其處理一些自己的事務,進而多所抱怨,或突然發生暴衝的舉動(暴言或暴行
;例如改變日本行刑史的名古屋刑務所事件)。


此外,因為在國家考試的程度上,矯正職員考科的難易程度較低,於是在公務體系下容易
被視為是較低階層的公務員;再加上社會一般人不容易或甚至很難接觸監所,導致誤解監
所就是關社會人渣的地方,不僅排斥收容人,連矯正工作人員也一起歧視。這種局勢會使
得監所更加封閉,而不易接受外界的刺激、監督或建言。當一個弱勢團體管理一群弱勢群
體時,管理的一方為了從頭就展現優越的態勢,其必然刻意貶抑被收容管理的一群,在封
閉的環境下,創造起自我感覺良好的優越感,社會外界的壓力愈大、自我貶抑的深層心理
壓力愈大,其愈需更低位階的人群來肯認自己的存在價值。在我國逐漸步入人工化競爭社
會的世代,被標籤上落後者、失敗者的一群團體,在高牆內玩起小型的社會淘汰機制一事
,並非無法想像,這也是本研究計畫所蒐集到的資訊表明出來的事實,有一群三十幾歲的
年輕矯正工作人員已經陷入了這種循環機制中。


收容人覺得管理人員不尊重他們,而管理人員也認為收容人就只是社會淘汰機制下的失敗
者;這絕不是在超額收容的壓力下所發生的偶發性情緒反應,而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結構下
長期以來的壓力所產生的集團性反應。雖然有謂集團性心理機制並不是問題,若欲改變這
種管理模式只要將服刑的關係改成權利義務模式,令雙方遵循法的指令去做,則自然可以
減少這類的事故發生;另外,亦有論者認為必須加強矯正核心價值的灌輸,只要矯正工作
人員能夠接受核心價值,其自然不會採取不妥的處遇態度。然而,不論是法制化抑或職業
倫理要求,如果不改變集團性的結構問題,法與倫理其實僅是一種表象,壓抑的情境仍舊
會存在,而雙方都無法獲得真正的尊嚴。


關於此點本研究計畫認為可以採行以下的短期及中長程計畫:

1、短程計畫:在無法減少收容人數的現在,若欲改善戒護人員對待收容人的態度,首先
必須減輕其工作負擔,讓他們能夠有餘裕接受矯正工作者與收容人間的新關係,也比較能
夠落實本來即容易流於口號的「專業、熱忱、公益、關懷」等核心價值。而工作負擔的減
輕方面,只有兩種方策:其一是增員,另一則是以機械替代人力;在增員不可能的情況下
,似乎只有增強機械的監視能量一策始有可行性。所謂的電子監控,一般都會認為這只是
監視器等被動的監視裝置而已,其實不然;矯正署應該多訪視歐日等先進國家的電子監控
裝置,甚至參訪國內一些先進精密工業廠房中的設備,如此應該就會理解何謂互動式的電
子監控設備。矯正署可以先試辦一所電子監控的模範監,嘗試錯誤後,再行擬訂全面性的
改建計畫,畢竟設備的建制與維修費用終究是遠低於長期僱傭人力的花費。此短期計畫須
有民間電子精密工業的企業或官方如中科院等單位的合作。


2、中長程計畫:首先必須改善收容人的儀表,放棄侮辱以及防止逃亡意涵異常濃厚的服
飾、髮型等,藉此維護收容人的自尊。其次,應積極進行監獄行刑法等法規的修訂,盡可
能將行為規範予以明訂(特別是違規的種類與相對應的懲處),以利服刑關係的權利義務
化。最後,應該在法治的基礎上,從事行刑環境的社會化,不僅是被收容者與管理者間關
係的社會化而已,監所本身亦應打破保守的高牆,積極改善與社會的關係,並虛心接受社
會的監視與批評。此中長程計畫須有行政院以及立法院的配合。


五、假釋

以上無論是教化、作業抑或戒護都是在結合累進處遇與假釋制度的基盤上加以運作,在升
級以及假釋都是由官方片面決定的思考下,這個制度的運作即是一種國家的恩典。我國的
實務界似乎都不顧及國外的發展,一直不肯重新檢視這個制度的缺點,反之一昧地將這個
制度的運作當成激勵收容人服從的誘因,強調如果廢除了這個制度,將無法管理整個的監
獄行刑。換言之,實務家把累進處遇制的晉級與假釋的許可當成是戒護的最佳利器。


假釋制度原本是在近代之初,英國將犯罪人流放到澳洲,為求管理囚情而開發出來的制度
。當時的情況是將被流放者分成數個等級,當收容人從事善行累積一定額度的點數後,即
可升級,升級後可以獲得比前一級更為優渥的待遇。這被稱為點數制,而最後一級即是釋
放到監所外,但是不得回英國本土。英王會視情況授予其一些土地,讓他能夠在澳洲生活
下去。


這個制度後來流傳到愛爾蘭,被稱為愛爾蘭制,進而順利地發展到全歐洲。因為監獄內的
處遇內容升級是靠點數的累積,所以被定名為累進處遇制,而累進處遇的最後一級即是假
釋,並配合上一定的監督與更生保護。由此可知,假釋制度在開始的時候即是一種國家官
方爲了控制囚情的恩典。是否假釋一事,雖然一部份仍得靠收容人自身的努力,但是其並
無權提出申請,而核准的機關亦是掌管行刑大權的行政機關。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方面收容人的人權與待遇受到重視,而累進處遇制在收監的同時,
必須將收容人置於最低的等級,剝奪收容人的基本權利或減少其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例如令其雜居於擁擠的舍房、限制接見以及通信的次數、減少其持有物品的種類與數量等
),以便獲得更多的籌碼來掌控囚情,這顯然有違當時的人權意識;另一方面,美國亦逐
漸獲得在行刑矯正領域的發言權,而其所採用的是比較人道的善時制,不剝奪收容人維持
尊嚴所需的最低需求,只要收容人不犯規,則可以縮減服刑日數(例如服刑二十天折算一
個月,在我國被稱為縮刑制);於是在美國放棄矯正理念的前世紀八十年代前,幾乎所有
的國家都放棄了累進處遇制,而改採善時制。


善時制本是一種不犯規即自動縮短刑期的制度,當期限到了,則滿期釋放,與假釋制度是
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假釋也是一種透過自由與剝奪自由的操控而掌控囚情的制度,於本
質上和善時制並沒有太多的衝突。於是這兩者的結合,造就了現在最新型的行刑制度,亦
即所謂的階段制。階段制是指只要收容人遵守監所的規則,則其可階段式地獲得與自由社
會接觸的機會。換言之,收容機構被分成全然剝奪自由、半開放、開放等數種類型,收容
人只要遵守規矩,則不僅可以縮短刑期,其亦可透過移監執行的方式,轉換到更能夠接觸
自由社會的監獄;當自由的剝奪程度減輕的同時,行刑機關會適度地按收容人所獲得的自
由程度,安排其接受復歸社會時所需的處遇。這種階段制的最後一個階段即是在一定條件
下的復歸社會,於有必要時,得將收容人收容於有門禁或其他特殊處遇等自由限制的更生
設施,而這無疑是種變形的假釋制度-法定假釋制。


行刑理念與實務發展至此階段,為達成更生目的移監以及附條件的釋放等已經是收容人的
權利,在判決的同時,收容人即已獲得這個權利,除非其自行放棄,不然行刑機關是不得
任意剝奪。換言之,這是附加在剝奪自由的司法決定中收容人的權利,行刑機關根據收容
人的服刑紀錄而剝奪這個權利時,其決定會受到司法的再度審查。更明確而言,這不是國
家透過行刑機關賦予收容人的恩惠,而是一個犯了錯的人所擁有的、最基本的社會復歸權
。雖然至今仍然沒有任何國家將此權利予以入憲,但這是一種趨勢,若非我國監所過於封
閉、保守,不然這本來就是個難以阻擋的趨勢。


我國的刑事政策已經走向兩極化,法定刑以及法官量刑只會愈來愈重,收容人留在監所時
間愈來愈長,在國家不太可能再蓋新監所的情況下,現行制度僅有隨機的假釋以及平頭式
減刑措施可用,不僅不公平、易受質疑,而且也無法即時改善監所過度擁擠的狀態,甚且
容易滋生暴動契機;退萬步言,縱或不起暴動,在人權高漲的現在,往後已有違憲之虞的
累進處遇以及假釋決定為標的的司法訴訟應該是在所難免,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亦會令矯
正職員整日必須出庭應訊,忙到無法處理真正的行刑處遇。據此,本研究計劃建議廢除有
違憲之虞的國家恩惠型累進與假釋制度,改採機械式縮刑的善時制,並將行刑流程改成漸
進式增強收容人接觸自由社會機會的階段制,以強化行刑的再整合社會化機能,預防再犯


1、短程計畫:矯正署應該重行檢視累進與假釋的標凖,除擬訂明確的評分表,且向收容
人說明決定的理由外,並應規定各監獄的假釋審查委員會中,民間社會成員的任命必須透
過地方律師公會以及公益團體的推舉。


關於累進的決定標準,現行的作法在晉級方面雖然有以教化、作業以及戒護的觀點所定的
評分表,但是教化的成效方面,姑不論虛偽表現的可能性,事實上是否有達成教化的預期
一事本來就是見仁見智,更何況基本上教化的成效其實主要是要看受教化者的自願,而不
在於利誘;至於作業成績方面,每人的智能、體力不一,根本就無法訂下一個客觀的標準
,與其利用升級或假釋來誘使收容人認真對待作業的要求,倒不如以改革作業後的合理酬
勞來吸引收容人積極從事作業;所以真正能夠客觀評分的僅剩下紀律,而紀律不外就是不
鬧事、守規矩。據以上所論,客觀的評分與升級決定,幾乎等同於善時制。


至於假釋決定標準方面,則比較困難,除上述的悛悔實據外,另會考量諸如社會觀感、犯
罪嚴重程度、再犯可能性以及社會內的羈絆等要素,這些都是很難量化的要素,不僅具有
相對性,而且也容易流於恣意。相對性、恣意的可能等,正好是恩典式假釋的真諦,亦即
行刑機關透過了不告知對象具體決定理由的權威性決定,展現其支配收容人的地位。如果
無法量化,也無法向收容人具體說明拒絕理由的話,則應該放棄這些曖昧的標準,走向法
定假釋制度的一途。而再犯可能性的降低、社會羈絆的再建、與社會的和解(所謂修復性
正義)等,這些都不外是讓假釋者與社會接觸後,大家一起合作來努力達成的目標。


其次是關於假釋審查的問題。現在監獄內的假釋申請審查機制雖然已經不似以往只有內部
審查,但是外部委員的選任都是任憑監方為之的情形下,有外部審查委員加入的審查會不
僅是容易受到監方的誘導,而且容易成為監方拒絕提報假釋的擋箭牌。所以應該強化外部
的自主性,一方面可以提升客觀性,另外一方面亦可強化監所與外界的正常交流。至於矯
正署內的核准機制,因為並沒有設置如同各地刑事設施的假釋審查委員會,所以其審核應
該僅具書面消極審查是否有判斷誤失或調節各地方監所寬嚴程度的機能。如今核准率僅有
兩成,且不告知任何駁回申請理由的慣例,應該立即加以改善。


關於這個短程計畫,須有外界的律師公會、公益團體等的參與。

2、中長程計畫:變革的規模則比較大,而且牽連頗廣;以我國現在的情況而言,任何虛
與委蛇的改革方案都是無效的,必須下猛藥。首先必須透過反毒政策的改革,減少監所的
收容數量。在持續進行反毒的宣導與教育的前提下,應該全面性地將吸毒行為全面除罪化
,並由社福單位、醫療單位以及警政單位接手吸毒者的監控與處遇。在減少一半以上收容
人數、矯正署得順利地按收容人的需求而調配其收容的監所後,矯正署應該著手區分偏遠
型監獄與都會型監獄。偏遠型的監獄基本上是個閉鎖性的監獄,在利用遠距通訊的器械讓
收容人不至於與社會脫節的前提下,其處遇內容偏向於集團教誨、勞力密集型加工作業或
其他具有地方民俗特色的自營作業。反之,都會型的監獄則可依據其規模設計成半開放或
甚至開放性監獄,利用電子監控設備取代嚴格的戒護(行刑社會化的一環),並強化外出
就業或就學的處遇方式;於其內教化處遇的內容會偏向個人諮商,而作業形態大體上亦是
與民間企業相結合的代工產業或職業訓練,藉此可以增強收容人與社會再整合的能力。收
容人會依據其縮刑的程度(亦即,服刑階段的進展),移監到適合的監獄,接受適當的處
遇。當然,其後亦應有假釋期間的處遇,不過這不是本研究計畫的處理範圍。於此僅能附
加一言,亦即當更生保護(不論是法定抑或任意的更生保護)的取向是委由檢察官來裁奪
時,行刑的最後一環即會毀於一旦。


關於這個中長程計畫,幾乎所有的行政單位均應予以配合。

六、外部監督機制

以上以縮刑制為本說明了階段制的內容,藉以表達本研究計畫的建議。不過,這些都是以
矯正署為行動核心,期待其能夠自主性地改善其行政效能的前提下,所為的建議。矯正機
關本來就是一個動輒趨於保守的單位,甚難期待其能有大刀闊斧的改革,不過以往其受制
於法務部高層,所以會經常性地遭逢一些無釐頭的上級指令,而迫不得已進行活化自己的
行政機能的活動。姑且不論這些上級指令是否合乎道理、是否因應了世界的潮流,至少這
些指令都成了攪亂一池春水的美麗錯誤,雖然沒有一貫性,也沒有一貫的理念,這些指令
都讓保守的矯正界得到了或許其並不期待的活力。


如今舉世歡騰,慶祝矯正署的成立,但是本研究計畫不畏批判而欲提出箴言。亦即,矯正
署的成立意味著所有的監獄行刑將會趨於自閉,不僅不受包含法務高層在內的社會刺激,
甚且內部的建言也會被無形中靜音化。刑事設施不是個處理社會垃圾的地方,而是國家為
了保障社會平和與國家進步的最後堡壘。為促成行刑的社會化,不僅是必須要求矯正界開
放心胸接納社會意見,而社會亦須提供必要的資源外,對於日趨保守的矯正界,國民更應
以犀利的眼光加以監視。所以我國必須與世界同步,除了進行服刑關係的法制化外,另應
加強對於矯正界的協助與監督。於此建議,行政院除了應該指派督導行刑的政務委員外,
更應成立中央以及地方層級的行刑督導、訪視機制,除了監視矯正單位是否依法行政外,
亦期待其能發揮整合社會資源,齊心協力促成合法、有效以及人道的行刑功能。


七、總結

綜前所述,本文提出之矯正機關管理與政策建議可以依照其期程、內容、主辦與協辦機關
歸納為表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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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ion: CD樓下幫1F 02/1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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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Jack: 轉PO要記得跟老師講。14F 02/13 00:13
diablo81321: 我要用推的,這篇有讀過覺得有幾分很好的見解15F 02/13 00:13
kuninaka: 好文章16F 02/13 00:14
diablo81321: 這篇就是李老師反駁鄉民說他沒提建設性建議17F 02/13 00:15
tmwolf: sorry,tldr18F 02/13 00:15
deepdish: 這就是中央的問題阿 怪高雄怪民進黨幹麼?19F 02/13 00:15
pls1437: 卦在哪20F 02/13 00:15
ssaw5166: 風傳媒有整理啊 要懶人包就看風傳媒吧21F 02/13 00:16
powderzhon: 貼給覺醒鄉民看你想太多 繼續end開炮 呵呵22F 02/13 00:16
ZenUp: 監獄教化功能不彰的話,其實就是讓監獄成為黑道大學而已...23F 02/13 00:17
ZenUp: 你讓絕大部分的人經教化後在社會活得下去,才不會有之前
hk416: 早期台語歌唱老藝人  後來跑去當教授??25F 02/13 00:18
ZenUp: 陳福祥小弟即便大哥叫他不要走這條路,他卻認為自己在一般26F 02/13 00:18
ZenUp: 社會活不下去,寧願跟著大哥走一遭的情況...
a1122334424: 那應該加強職訓所不是!?28F 02/13 00:20
diablo81321: 加強職訓這一點李老師有提到啊...29F 02/13 00:20
ZenUp: 這篇的建議很不錯啊30F 02/13 00:21
aimgel: 閱31F 02/13 00:22
rudk: 鄉民看不懂啦32F 02/13 00:22
Ulster: ...(sigh33F 02/13 00:23
same60710: 鄉民當初還說人家什麼建議都沒提...34F 02/13 00:23
ZenUp: 這篇沒多長,不需要直接End或閱,只想看懶人包。35F 02/13 00:23
ZenUp: 看完真的不認同再反駁也不遲@@
qwepoo: 鄉民只想到處開戰  真正想關心這議題的很少(包括我Q_Q)37F 02/13 00:24
asjlk: 脫離社會現實38F 02/13 00:25
HermesKing: 這篇不錯啊  幹嘛噓39F 02/13 00:25
robertchun: 反正這篇這麼長又沒戰點 早就被忽略40F 02/13 00:25
qwepoo: 但我想我會好好看完這篇  至少以後要戰也多了點知識41F 02/13 00:27
byon1009: ……唉42F 02/13 00:27
ssaw5166: 理盲謾罵的人哪會管他到底做了多少事43F 02/13 00:27
robeant:44F 02/13 00:31
gp03dan: 推45F 02/13 00:31
jeanvanjohn: 請跟下一篇尚市長的文章對照一下,非常有趣。46F 02/13 00:32
Ulster: 你比較有事47F 02/13 00:33
soulbug:48F 02/13 00:34
a780411:49F 02/13 00:37
CN091118: PUSH50F 02/13 00:41
gemboy: 愚蠢鄉民直接end 繼續罵拉51F 02/13 00:42
domago: 這篇讀熟考監所無往不利啊!52F 02/13 00:43
jeanne3624:53F 02/13 00:43
wala140: 鄉民不管這個啦 一顆原子彈全部炸掉啦54F 02/13 00:43
SHIU0315:55F 02/13 00:44
xfirex: 推56F 02/13 00:45
capsspac: 唯一死刑 謝謝指教57F 02/13 00:45
Plus44: 你不知道鄉民文章只看第一行嗎58F 02/13 00:46
adst513:59F 02/13 00:46
jeanvanjohn: 真的,請對照我下面這篇。60F 02/13 00:47
hc7: 性侵犯一律死刑...其餘廢話61F 02/13 00:52
c2c10418: 推62F 02/13 00:52
nepenthes7: 做這麼多還不是再犯 慢慢幻想吧書生63F 02/13 00:55
itachi0609: 可以先說結論嗎64F 02/13 00:55
regeirk: 愚蠢鄉民直接end 繼續罵拉65F 02/13 00:59
patato2: 請問結論寫那麼清楚你不會自己翻嗎66F 02/13 00:59
j68345517: 推67F 02/13 01:04
repression: 推68F 02/13 01:05
ontherun3325: 好棒喔(拍手69F 02/13 01:11
loki94y: 還有人會浪費時間看這廢文喔70F 02/13 01:18
abandsdx: 對他的印像只有無言的結局71F 02/13 01:19
edc59429: +72F 02/13 01:22
capsspac: 今夜又擱塊落雨  主持過歡樂一百點73F 02/13 01:25
mkchiun1028:74F 02/13 01:28
g8429310: 這篇值多少?75F 02/13 01:31
p86506: 鄉民只要殺光光啦 因為用到稅金惹 少廢話76F 02/13 01:48
onthesea: 角正三小阿 全部去死一死好嗎77F 02/13 02:20
kuro: 鄉民就不想獄政改革啊  只想唯一死刑78F 02/13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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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3 04:14 TW
阿不就是在證明自己是與社會隔離的文人
盡是說些完美理想屁話,怎麼不看看失去功效的是原本目標都沒達成的那些管理者,連基本要求都沒達到還想談改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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