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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9-25 14:10: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標題 Re: [FB]匿名者 Anonymous Tw 王姓家人照片公開
時間 Sun Sep 25 11:42:01 2016


※ 引述《linein (linein)》之銘言:
: 草泥馬
: 我還以為地球被隕石炸掉
: 台灣回到史前時代
: 台灣沒有法律嗎
: 不懂一句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 匿名者是已經神通廣大
: 在強姦當時已經駭進輔大監視系統
: 確實知道犯罪者就是王生嗎
: 這種公布他人隱私的做法
: 跟一個罪犯有什麼不同
: 還一堆人在下面說好讚好讚
: ps.小魯文筆爛只能幹么
: 請參考下面這篇
: https://goo.gl/Qn02gX
私刑將強姦累犯打死,這就是「正義」?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圖]
台灣民眾贊成對於「私法正義」「跟進」等等言論,則令人感到毛骨悚然了:我們對於刑罰的觀念,原來還是停留在史前時代呀。標籤: 以牙還牙, 刑法, 刑罰, 印度, 司法, 女性, 強姦國度, 強暴, 強致性最低刑罰, 應報理論, 法律, 私刑, 私法正義 ...

 
: ※ 引述《qwe2206601 (Pass Good Way)》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優先公開照片其他相關個資等待審核公開(正體中文 20 個字)
: : FB連結:
: : https://goo.gl/FxmDjo
 
: : FB內容:
: : 王凱民、王凱民父母 Data Follow-up
: : ./Anonymous Tw


我是覺得這還蠻好玩的
如果以你這個邏輯來推的話 鄭捷在判刑前 你都不能發任何言論
因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可能當初在捷運上砍人的不是鄭捷 是鄭X 大家誤會了
現行犯在在犯罪時被知悉發覺 你也只能說 假的 法院還沒判之前都假的 我眼睛業障重
事實上就是不可能 現行犯犯罪被知悉時 一定會有人阻止 事後一定會有相關討論

這件性侵事件就更好玩了
我只能說這完全沒有所謂什麼 女的勾引或是母豬想要錢這種狗屁言論的空間
因為地檢署是起訴趁機性交罪 被害人在主觀沒有意識的情況下 性自主被侵害的情形
這件案件能翻案 大概除了證明那些洨不是輔大Kobe的 就是女的主觀上認為沒被侵害
這也是為什麼夏教要一直誘導被害人向不是性侵的路線前進

因為那些洨真的是輔大Kobe的 只能往被害人下手 這也是唯一能翻盤的機會
只要被害人被翻供 他們就贏了 輔大Kobe也一直強調是被害人勾引他
一旦他真的道歉 就斷掉所有可能無罪的生路的

至於有人說人肉他爸媽做什麼 他都成年了
如果他三個律師是靠他自己工作賺錢請來的 那沒話講阿
講難聽點 大三? 根本還是靠爸靠媽 尤其還是建商之後
這種屁話比勝文白手起家還好笑 不甘他爸媽的事? 呵呵
正義感還是用在對的地方吧 自以為清流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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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78.203
※ 文章代碼(AID): #1NvqUD4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774925.A.109.html
ckndim: 11F 09/25 11:44
huangmingwei: 輔大心理系也辦200人公審王生,我才相信平等說!!!2F 09/25 11:45
CYL009: 沒差 反正最後法官會判這種行為3F 09/25 11:45
peterw: 成年以後的行為的確不干爸媽的事,支持王姓受害人對匿名者4F 09/25 11:46
BarnHart: 爸媽臉都出現了,這位摳比會自殺嗎???5F 09/25 11:46
lphone7: 鄉民的邏輯真的挺慘的6F 09/25 11:46
washi54: 如果王生認為名譽受損可以吉 但限制他人發言權利就很好笑7F 09/25 11:46
wts4832: 同樣的邏輯 王的父母不爽就去告個資法啊8F 09/25 11:47
wts4832: 同樣的邏輯 王的父母不爽就去告個資法啊
peterw: 支持王姓受害者對匿名者違法行為採取法律行動10F 09/25 11:48
wts4832: 在法院判決出來前 也不用對匿名者機機歪歪11F 09/25 11:48
Bokolo: 沒這篇還真不知道這些人長這模樣12F 09/25 11:48
Bokolo: 蠻期待知道他們家的公司是什麼,真偉大的 建 商
toheart78945: 給你推14F 09/25 11:50
st2913sbck: 王姓受害者QQ15F 09/25 11:51
ainor: 嘿啊,這風向才對16F 09/25 11:52
jack2324: 幫補!!等一下會有教徒聖人來噓!!17F 09/25 11:52
answer1115: 推喔18F 09/25 11:53
lineaaa: 法律遇過權貴轉彎後就需要大家來幫忙19F 09/25 11:53
serdar: 心理系才有資格評論20F 09/25 11:54
maaaaa: 邏輯錯誤,人肉現行犯家屬,跟處罰現行犯是兩回事,再說他21F 09/25 11:54
maaaaa: 如果是現行犯,這案自有法律制裁,完全看不出吵這些有啥意
maaaaa: 義。
lovesooman: 他們怕什麼  寶貝兒子有夏教主坦著  露兩老的臉一下24F 09/25 11:54
lovesooman:  很難?
cheetahspeed: 王姓受害者QQ26F 09/25 11:54
osmanthusjo: 推27F 09/25 11:55
drigo: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本來就唬人話,看誰有錢請超強律師就知了28F 09/25 11:55
ypc1994: 智障 你犯錯你爸媽也會給打官司錢啊 給官司錢就有錯?29F 09/25 11:56
weichipedia: 他性侵是他爸媽的錯嗎30F 09/25 11:57
cheetahspeed: 垃圾法匠就靠打官司賺錢 你們這樣要牠們去要飯嗎31F 09/25 11:58
weichipedia: 難道你要怪他爸媽生下他????32F 09/25 11:58
weichipedia: 法盲最愛說人法匠了
Sargasso: 有人要收傳票囉34F 09/25 11:59
weichipedia: 鄉民每天把尊重專業掛在嘴邊,碰到法律就轉彎35F 09/25 11:59
cheetahspeed: 可憐哦 鄉民會公審法匠就只能去路邊要飯了36F 09/25 11:59
cheetahspeed: 法律系那種叫專業 不要笑死人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weichipedia: 反正現在台灣民意就是法律 法庭什麼的都不需要了38F 09/25 12:00
weichipedia: 乾脆疑似嫌犯就綁木樁讓鄉民丟石頭
steven211: 我認識的建商家裡都很有錢 當兵都爽兵 FB都享樂40F 09/25 12:02
zp01: 200人公審王生?41F 09/25 12:03
ccBee: 看了推文,不難發現為什麼台灣現在有那麼多怪獸家長...42F 09/25 12:04
sai25: 現在網路鄉民本來就跟燒巫女沒兩樣 誰管你法律 然後談論UBE43F 09/25 12:04
sai25: R時就非常注重法律 笑死人
cheetahspeed: 遇到阿扁就實質影響力 014就有人行賄沒人收賄 好棒45F 09/25 12:05
cheetahspeed: 棒的專業
sunnybody907: 給窮酸鄉民看下玉照會死?幫護航的人偽善到噁心47F 09/25 12:05
miq: 阿 自以為清流就是趁這時刷存在感阿48F 09/25 12:08
babyMclaren: 王姓受害者耶49F 09/25 12:08
blue010679: 不知道說出這些話的 把對象改成國民黨和馬囧時會不會50F 09/25 12:11
blue010679: 翻轉 說實話目前雖然車輪黨超討厭但也沒有實質證據中
blue010679: 喔
sanjan: 推53F 09/25 12:12
YuenYang5566: 笑死,兒子強暴別人還給錢打官司想翻案,跟我說他家54F 09/25 12:14
YuenYang5566: 人無辜。
j53815102: 推你56F 09/25 12:14
weichipedia: 幫兒子打官司哪裡犯法?????57F 09/25 12:15
GonVolcano: 推58F 09/25 12:15
ims531: 父母是事件關係人 因為兒是在學學生59F 09/25 12:16
hihi29: 中肯60F 09/25 12:16
violadepp: 被害人跟其男友可以公開個資,加害者不行?61F 09/25 12:17
wwvvkai: 只不過是性侵嫌疑也要被肉搜 好可憐QQ62F 09/25 12:19
aarzbrv: 我記得這幾天前很多人只知道被害人姓名不知被告姓名唷!63F 09/25 12:19
aarzbrv: 「只不過是性侵嫌疑也要被肉搜」難道是KOBE之友會的?@@
upupchang: 自以為清流分明就是雙重標準65F 09/25 12:21
moonphase: 請鄉民不要霸凌嫌疑人 讓我們來繼續檢討被害人好嗎?66F 09/25 12:21
rokuchan17: 推67F 09/25 12:21
www2967: 輔大KOBE的老爸 比較厲害有錢請3個律師在請教授+信徒打手68F 09/25 12:22
boogieman: 疑 好奇怪 不是說還沒定罪嗎?那怕什麼全家福公開給大69F 09/25 12:22
boogieman: 家看?心虛?
kin861115: 公審加害人就是爽啦 馬的拜託繼續人肉他家人親戚 搞到71F 09/25 12:23
kin861115: 他人生崩潰
yuimoest: 樓上崩潰73F 09/25 12:27
yuimoest: 就是要讓他人生崩潰 因為這是他自找的
ss5010593: 蠻想讓他人生崩潰的75F 09/25 12:34
anendfox: 推 事實判定就是被搞 還用法院救援卻忽視檢調結果76F 09/25 12:34
upupchang: 誰公審加害人了 都小頭的錯 他很無辜幫全家集氣不行喔77F 09/25 12:38
boogieman: 你怎麼不關心被害人人生崩潰 關心起強暴犯人生崩潰?那78F 09/25 12:40
boogieman: 你帶回家安慰啊 再胡扯嘛
serval623: 中肯 本人這輩子最鄙視強姦犯80F 09/25 12:42
osan 
osan: 看某k噓文更崩潰吧,說不定就是那個強暴犯81F 09/25 12:43
toheart78945: 性侵犯可以去死一死嗎  噁心82F 09/25 12:50
shine7826: 性侵犯都有臉復學了 怎麼可能人生崩潰83F 09/25 12:50
shine7826: 我看是護航的比較崩潰吧
BRANFORD: 家勢那麼強大 你在幫他擔心人生崩潰!!?? 快要笑死85F 09/25 12:51
retsuya001: 說的沒錯,憑什麼被害人要被拋頭露面,卻要保護加害者86F 09/25 12:51
retsuya001: 的隱私?
a72737363: 推你88F 09/25 12:52
eric830204: 難怪你不是法律系的ㄏㄏ89F 09/25 12:53
如果我是法律系的 你要怎麼樣? 要不要請樓下吃雞排?
e1q3z9c7: 社會要保護壞人的法律有何效益?90F 09/25 12:55
※ 編輯: bobyacool (36.224.178.203), 09/25/2016 12:59:30
kuorobo14: 上面某e不敢賭啦91F 09/25 13:02
pkp: 鄭捷殺人這麼嚴重都沒爸媽照了92F 09/25 13:03
toheart78945: 推93F 09/25 13:04
toheart78945: 我先卡位
juutilainen: 推95F 09/25 13:04
toheart78945: 印象中鄭捷爸媽好像也不想罩他    王男就是一直沒人96F 09/25 13:06
toheart78945: 知道他是誰   才會搞成這樣     以後非當事者還是
toheart78945: 馬一下比較好
b020202:99F 09/25 13:08
cipc444: 唸法律的不知道律師有複代理?還三個咧 別笑死人100F 09/25 13:11
複代理會到三個 事務所一定不小啊 你以為隨便請個律師 複代理可以有三個
我在幫法院做文書工作的時候 性侵案很少會複代理到三個啦
了不起兩個 巴庫大錢夠多請大事務所的 就會有比較多律師分工 別騙人不知道
MouuseQQ: 某e敢不敢啦 不要只會嘴呵呵101F 09/25 13:13
※ 編輯: bobyacool (36.224.178.203), 09/25/2016 13:21:06
wenddw: 養出強暴犯,還幫忙請律師脫罪,又扯成年人可以自己負責?102F 09/25 13:22
wenddw: ??都你講就好啊
aghgna: 受害者太可憐了104F 09/25 13:24
newesther: 想知道哪個賤傷 畢竟現在房子蓋太多 房價又高105F 09/25 13:28
coaka: 不要侮辱Kobe好嗎106F 09/25 13:41
greensdream: 法律會轉彎耶,有些人還打著法律跟尊重頗呵啊107F 09/25 13:42
ping6944: 無限期支持成立ptt法庭!法律人法官檢察官都是垃圾!一108F 09/25 13:43
ping6944: 般法院全面廢除相信臺灣會更好不會秩序瓦解唷>.^
greensdream: 親友團好棒棒,有錢就是朋友多真好110F 09/2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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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9-25 14:11:30 (台灣)
+2 09-25 14:11 TW
有錢真是好辦事!
2樓 時間: 2016-09-25 16:08:22 (台灣)
+1 09-25 16:08 TW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你看看法律之後法官怎麼判的....
3樓 時間: 2016-09-25 23:27:31 (台灣)
+1 09-25 23:27 TW
沒錯這種人他爸還幫他請三個綠師想脫罪  他爸最好是有良知
4樓 時間: 2016-09-26 08:28:00 (台灣)
+1 09-26 08:28 TW
開個加害人的工作小組好了
5樓 時間: 2016-09-26 08:33:39 (台灣)
+1 09-26 08:33 TW
至少律師的姓名可以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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