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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維冠宣判
時間 Fri Nov 25 17:11:57 2016
剛剛在法院聽宣判
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最高法定刑
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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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呵呵1F 11/25 17:12
推 : 才5年2F 11/25 17:12
→ : 重判五年3F 11/25 17:12
噓 : 哈哈五年4F 11/25 17:12
→ : 大家可以回家啦5F 11/25 17:12
推 : 維冠是啥6F 11/25 17:12
推 : 操 五年7F 11/25 17:12
→ : 殺了100多人只要5年 比殺人罪還爽8F 11/25 17:12
推 : 已經判最重了....9F 11/25 17:12
推 : 呵呵10F 11/25 17:12
→ : 五年科科11F 11/25 17:12
→ Rrrxddd …
推 : 最高刑度就五年阿,又不能多判13F 11/25 17:13
推 : 五年....台灣法律真的很棒=.=14F 11/25 17:13
推 : 重判 鬼島不意外15F 11/25 17:13
推 : 法律最重就五年不是嗎?16F 11/25 17:13
推 : 是維力炸醬麵嗎17F 11/25 17:13
推 : 五年笑呵呵18F 11/25 17:13
推 : 反正三審就豬腳麵線了19F 11/25 17:13
推 : 他已經判最重刑了 不爽請找立委修法 不關法官的事20F 11/25 17:13
→ : 五年…21F 11/25 17:13
沒辦法 法定最重就是五年 要再重只能修法了※ 編輯: charles226 (223.139.239.49), 11/25/2016 17:15:06
→ : 這個在國外應該關到死了22F 11/25 17:13
噓 : 傻逼鄉民 五年已經是法定刑上限了23F 11/25 17:13
推 : 重判五年24F 11/25 17:13
噓 : 三審無罪釋放 反正也沒人在看了25F 11/25 17:13
→ : 不爽請找立委修法 謝謝26F 11/25 17:14
噓 : 真重 幹27F 11/25 17:14
→ : 很快又可以出來重操舊業了28F 11/25 17:14
推 : 宗瑞 QQ29F 11/25 17:14
→ : 這個叫過失?刻意偷工減料的,哪邊是過失呀30F 11/25 17:14
推 : 才五年,多少人命啊31F 11/25 17:14
噓 : 黑心食品只關五年!32F 11/25 17:14
推 : 哈哈五年哈哈33F 11/25 17:14
→ : 這只是判刑部份,不知道住戶賠償狀況如何?34F 11/25 17:14
推 : 一堆鄉愿35F 11/25 17:14
噓 : 殺人果然最輕36F 11/25 17:14
推 : 賴半天在幹嘛? 這樣還想選台北?37F 11/25 17:14
→ : 一條人命5年 575年還差不多38F 11/25 17:14
噓 : 台灣的法律真的應該要修了,一堆刑責上限都笑死人39F 11/25 17:14
推 : 這篇居然還沒人罵法官 鄉民水準有進步了40F 11/25 17:14
噓 : 二審無罪41F 11/25 17:14
推 : 科科42F 11/25 17:15
噓 : 才五年...43F 11/25 17:15
→ : 哈哈台灣法律哈哈44F 11/25 17:15
噓 : 法官教我們,台灣人搞偷工減料原來都是不小心的過失45F 11/25 17:15
→ : 想殺人蓋黑心建築就對了 阿還有那個燦坤求償多少?46F 11/25 17:15
噓 : 5年...47F 11/25 17:15
推 : 法官能做到得只能這樣了...48F 11/25 17:15
推 : 法盲又來囉 選出無腦立委 怪法官依法判案xddddd49F 11/25 17:15
→ : 陳進興表示:幹我死假的喔50F 11/25 17:15
推 : 一堆87法盲大概又要開始罵法官了以為法官想幾年就幾年喔51F 11/25 17:15
推 :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科科52F 11/25 17:15
推 : 黑心食品?不是台南地震樓倒掉的事嗎= =53F 11/25 17:15
→ : 判決還扯市長會不會太智障?54F 11/25 17:15
推 : 罵立委等於罵自己 還是來嘴法官好了55F 11/25 17:15
→ : 才剛說完就有人酸法官了56F 11/25 17:16
推 : 5年後改個名重操舊業,又是一條龍。57F 11/25 17:16
→ : 法源上限就這樣了58F 11/25 17:16
→ : Im大,馬上有人在你下面幾樓示範水準了法盲59F 11/25 17:16
→ : ...60F 11/25 17:16
→ : 黑心住宅應比照死刑才對 阿不過民進黨挺廢死的 哈哈61F 11/25 17:16
→ : 喂冠是殺洨62F 11/25 17:16
噓 : 偷工減料 叫過失 學了一課阿63F 11/25 17:16
推 : 都最重了還在有錢沒錢64F 11/25 17:16
推 : 最高法定刑了65F 11/25 17:16
→ : 法官最多能作的就這些 理盲不喜歡法治社會可以回到原始時代66F 11/25 17:16
噓 : 重判五年 黑心建商笑呵呵 繼續蓋黑心房子67F 11/25 17:16
推 : 最重就5年不然還能怎樣 一堆法盲紛紛現身了68F 11/25 17:16
推 : taiwan沒救69F 11/25 17:16
推 : 死一堆人 結果五年 幹 台灣超爽 奸商快來70F 11/25 17:16
噓 : 有沒有無辜被冤枉還得被判五年的八卦?71F 11/25 17:16
推 : 罵市長是怎樣XDDDDDDD 業務過失致死最重就5年阿XDDD72F 11/25 17:16
推 : 八卦板果然低能兒多 一堆人趕著秀下限73F 11/25 17:17
→ : 真是笑死人74F 11/25 17:17
推 : 5年喔... 2年半表現良好就可以假釋了75F 11/25 17:17
噓 : 業務過失致死最重就五年啊… 法盲傻囉76F 11/25 17:17
推 : 是簽證技師、公司負責人還是工地主任?77F 11/25 17:17
推 : 好重 殺人只要五年78F 11/25 17:17
推 : 最高法定刑79F 11/25 17:17
推 : 不能一命一罰嗎?80F 11/25 17:17
→ : 還有人扯賴清德 法院是他管的嗎 XDDDDDDDDDDDD81F 11/25 17:17
推 : 不是很意外就是了82F 11/25 17:17
→ : 宗瑞表示:你殺100多人只關五年,我才幹個幾人就關比你多83F 11/25 17:17
→ : 你才傻啦 台灣法律這麼爽 是不能酸喔 法盲? 搞不懂狀況84F 11/25 17:18
→ : 民進黨支持廢死 法院綠油油9成9挺綠 689自己投的 活該85F 11/25 17:18
推 : 刑法就是這樣,賠償請用民法。86F 11/25 17:18
推 : 人家是致死的部分過失 法盲在斷章取義亂扯87F 11/25 17:18
推 : 不然鬼島是叫假的喔88F 11/25 17:18
→ : 一堆搞笑的欠嗆XDDD89F 11/25 17:18
※ 編輯: charles226 (223.139.239.49), 11/25/2016 17:18:52→ : 5年...90F 11/25 17:18
推 : 哈哈5年哈哈91F 11/25 17:18
推 : 鬼島阿92F 11/25 17:18
→ : 不然蓋那棟大樓是有殺人故意喔 =.=93F 11/25 17:19
推 : 這篇漁獲滿滿,釣出好多94F 11/25 17:19
推 : 唉啊~~五年欸~好重喔~~~~~95F 11/25 17:19
→ : 才5年ㄛ96F 11/25 17:19
推 : 法官也不可能判超過踰越法律規定的刑度97F 11/25 17:19
→ : 過失!?98F 11/25 17:19
→ : 不用併科罰金嗎?? 浪費那麼多國家資源 以及財產損失99F 11/25 17:20
推 : 法律真的是一個國家社會進步與否的象徵100F 11/25 17:20
→ : 併科罰金是給國家有屁用 被害人是民事求償問題101F 11/25 17:20
→ : 重點不是過失致死的刑度 而是法理上居然被導向過失102F 11/25 17:20
推 : 沒有能預見會倒塌還執意違規蓋那大樓的間接殺人故意?103F 11/25 17:20
推 : 這裡一堆法盲 果然是理盲濫情社會 然後推動修法又在吵104F 11/25 17:20
推 : 真的是重判,剩下的是立法問題105F 11/25 17:20
→ : 你的殺人故意好間接喔 要怎麼證明106F 11/25 17:21
推 : 關兩三年出來,口袋賺飽飽,潮爽der107F 11/25 17:21
→ : 不懂裝懂,笑死108F 11/25 17:21
→ : 民事求償跟假扣押都有在座啊 怎模賺飽飽109F 11/25 17:21
噓 : 5年? 這是司法改革的結果嗎?110F 11/25 17:21
→ : 民刑不分還想下指導棋喔111F 11/25 17:22
→ : 因為房子完工也滿久了 除了業務過失致死外 都過追溯期了112F 11/25 17:22
推 : 一罪一罰啊113F 11/25 17:22
→ : 沒辦法一命一罪麻!?114F 11/25 17:22
→ : 會被判成過失那是事實的問題 不是法律/法理的問題115F 11/25 17:22
推 : 還是要看他偷工減料的程度啦116F 11/25 17:22
→ : 當然 不問證據就是另回事了117F 11/25 17:22
推 : 台灣法律爽,然後罵法官,棒喔!原來制定法律是法官的工118F 11/25 17:23
→ : 過失不能一命一罪119F 11/25 17:23
推 : 推動修法會不會有人跳出來說要捍衛XX價值?120F 11/25 17:23
推 : 殺死87人,才5年;若殺1個人,可能免刑121F 11/25 17:23
推 : 故意偷工減料 然後致死就是故意的? 這種程度還想爭取122F 11/25 17:23
→ : 故意殺人跟業務過失殺人本來就有差啊123F 11/25 17:23
→ : 陪審制XDD124F 11/25 17:23
推 : 明明一堆人酸的是法律 哪裡一堆在酸法官阿? 脫窗喔?125F 11/25 17:23
推 : 重判五年 狂126F 11/25 17:24
噓 : 鬼島法律127F 11/25 17:24
噓 : 法律規定是一套 但如果遇到這種破例判死判無期 我想128F 11/25 17:24
→ : 人民也會欣然接受
→ : 人民也會欣然接受
→ : 這叫過失 檢察官去死吧130F 11/25 17:24
推 : 一命一罪是三小 笑惹131F 11/25 17:24
本魯到的比較慢 沒聽到全部不過我也很好奇檢察官當初起訴罪名是什麼
可能等判決書出來再說吧
※ 編輯: charles226 (223.139.239.49), 11/25/2016 17:26:08
→ : 那邊搞破例就不是法治國家了132F 11/25 17:24
→ : 還破例咧…133F 11/25 17:25
→ : 鄉民覺得這不是過失 可以趕快考檢察官換你起訴134F 11/25 17:25
推 : 鍵盤法律專家一堆 鄉民笑你啦135F 11/25 17:25
推 : 笑死破例136F 11/25 17:25
推 : 該修法了嗎137F 11/25 17:25
噓 : 說破例的人懂的守法嗎?138F 11/25 17:25
推 : 笑啊 我只是小老百姓 不懂提出疑問139F 11/25 17:26
噓 : 為啥不能破例?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你判決應該要讓人140F 11/25 17:26
→ : 民可以接受
→ : 民可以接受
噓 : ‧‧‧五年!?142F 11/25 17:26
推 : 一堆目脫的143F 11/25 17:26
推 : 講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就是怪法官144F 11/25 17:26
推 : 上訴二審定讞了嗎= =?145F 11/25 17:26
推 : 判死無期就等著被上級審撤銷發回阿 時間有的是 慢慢146F 11/25 17:26
→ : 拖阿
※ 編輯: charles226 (223.139.239.49), 11/25/2016 17:27:16→ : 拖阿
噓 : 921過去了17年,實際執行面的大人根本不關心修法問題148F 11/25 17:26
推 : 一堆法盲...我們是法治國家又不是古代破三小例149F 11/25 17:26
推 : 在講法律 怎麼變國家的主人 這邏輯我不懂150F 11/25 17:27
推 : 推文秀下限?這跟賴有什麼關系?151F 11/25 17:27
→ : 破處啦還破例勒,扯,問那些立委吧152F 11/25 17:27
噓 :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153F 11/25 17:27
噓 : 理組學店又在質疑法官啦154F 11/25 17:27
→ : 快修法吧-_-155F 11/25 17:27
推 : 依照台灣人的理盲 用陪審制大概80%犯罪都判死刑156F 11/25 17:28
噓 : 重判157F 11/25 17:29
推 : 不符合比例原則158F 11/25 17:29
噓 : 那以後判決都用投票的好了還需要法律?大家公審啊159F 11/25 17:29
噓 : 以後可以訂定破例條款,只要有引起社會公憤的重大社160F 11/25 17:29
→ : 會事件,只要送立法院同意或是全民公投同意,法官就
→ : 可以不照法條判。
→ : 會事件,只要送立法院同意或是全民公投同意,法官就
→ : 可以不照法條判。
→ : 破例條款太屌了啦 學雅典投票處死人好了163F 11/25 17:30
推 : 工三小 瘋了這個164F 11/25 17:30
→ : 鄉民都把話說完了,就釣不到藝人po文了TT165F 11/25 17:30
→ : 三權分立都不董 我建議你移民到海峽對岸166F 11/25 17:30
噓 : 罰的比種大麻還重167F 11/25 17:30
推 : 台灣法律該修了吧168F 11/25 17:30
推 : 所以殺人可以用過失致死 死越多人CP值越高囉?169F 11/25 17:31
推 : 哪一件刑案沒有引起社會公憤阿 乾脆不要訂法定刑好了170F 11/25 17:31
→ : 你有故意殺人就不是過失致死啦171F 11/25 17:31
→ : 空難也是過失致死 死一堆人 比拿刀槍殺人還值172F 11/25 17:31
→ : 明明質疑法律的比酸法官的多 一堆傻逼到底是急著酸三小173F 11/25 17:31
噓 : 法官就算直接判死刑也可 執政黨也會看在選票的分份上174F 11/25 17:31
→ : ,不會去動法官
→ : ,不會去動法官
→ : 重點是有沒有殺人故意啊176F 11/25 17:32
推 : 理盲:不管啦犯罪就是唯一死刑 廢死聯盟去死177F 11/25 17:32
→ : 鬼島就是鬼島 大家自求多福 不要被黑心產品害到178F 11/25 17:32
推 : 爽耶!我也來當黑心建商好惹179F 11/25 17:32
推 : …180F 11/25 17:32
→ : 鄉民別只會嘴啊 沒想過先唸點書了解啥叫故意嗎181F 11/25 17:33
推 : 太重了吧182F 11/25 17:33
推 : 這就是法條太爛 司法改革一定要快不然偏坦壞人183F 11/25 17:33
噓 : 現在人很容易公憤也 如果這樣可能天天都有死刑犯184F 11/25 17:33
推 : ......................185F 11/25 17:34
推 : 鄉民這麼愛動不動死刑不如搬去對岸和菲菲 保證滿意186F 11/25 17:35
推 : 好了大家可以回家睡覺了~187F 11/25 17:36
推 : 文組少數可以酸理組的地方啊 要好好把握188F 11/25 17:37
→ : 李宗瑞: ....189F 11/25 17:38
推 : 這裏好多法盲 還想推什麼參審制190F 11/25 17:38
→ : 重判五年191F 11/25 17:39
→ : 修法吧,不然根本不怕192F 11/25 17:39
推 : 5年然後一下子就假釋 超爽的耶193F 11/25 17:39
推 : 鬼島是有錢人的天堂啊~不意外~在對岸早就被槍斃抄家了194F 11/25 17:40
推 : 業務過失就這樣啊195F 11/25 17:40
噓 : 殺人還要自費買兇器 而且還只要判五年 台灣果然鬼島196F 11/25 17:41
→ : 跟人治的國家比?197F 11/25 17:41
噓 : 賺賺賺198F 11/25 17:41
噓 : 立法院的問是頁199F 11/25 17:41
→ : 自費買凶殺人正夯 有的買機票 有的買房子 黑心只判五年200F 11/25 17:42
推 : 三審無罪,謝謝指教201F 11/25 17:42
→ : 自費買兇殺自己202F 11/25 17:42
推 : 故意過失不分要推一大推也是蠻瞎的203F 11/25 17:43
→ : 花那麼多時間推廢推文何不google一下故意過失
→ : 花那麼多時間推廢推文何不google一下故意過失
推 : 五年表現良好 2年就出來了205F 11/25 17:43
推 : 法官不敢用一罪一罰阿XD206F 11/25 17:44
推 : 最高就五年阿207F 11/25 17:44
→ : 過失沒有在一命一罰的208F 11/25 17:44
噓 : 重判五年…什麼時後要修法209F 11/25 17:45
噓 : 幹你娘210F 11/25 17:45
噓 : 立委咧211F 11/25 17:46
推 : #支持整部刑法唯一死刑212F 11/25 17:46
噓 : 司法改革咧213F 11/25 17:47
推 : 最重法定刑法官已經很努力了214F 11/25 17:47
→ : 畢竟當初沒有殺人故意,沒辦法以殺人罪論處...
→ : 畢竟當初沒有殺人故意,沒辦法以殺人罪論處...
噓 : 不小心偷工減料,不小心遇到地震,不小心死這麼多人216F 11/25 17:47
推 : 應該一命一罰的217F 11/25 17:47
噓 : 這種爛法乾脆整個砍掉算了218F 11/25 17:49
推 : 台灣真是犯罪者天堂呀~才五年耶219F 11/25 17:49
→ : 我是不懂法律啦,但偷工減料加前科累累,鬼島法律真220F 11/25 17:49
推 : 業務過失就這樣啊 除非你能找出他故意221F 11/25 17:49
→ : 他媽ㄎㄎ222F 11/25 17:49
噓 : 87 五年就最重 又要罵恐龍法官嘛 去找立委修法比較快223F 11/25 17:49
推 : ㄏㄏ鬼島司法224F 11/25 17:49
推 : 嘻嘻225F 11/25 17:50
噓 : 幹你娘226F 11/25 17:50
推 : 水喔說鬼島法律的不然業務過失致死修成死刑大家說好噗好227F 11/25 17:51
噓 : 感動天地228F 11/25 17:51
→ : 完全不要管立法意旨直接殺掉,好不好!229F 11/25 17:51
推 : 鬼島法律KMT搞了近百年 然後要DPP一年內修好哦,不然就230F 11/25 17:52
→ : 是KMT II
→ : 是KMT II
推 : 覺得判太少 請去找立委232F 11/25 17:52
噓 : 幹你娘鬼島233F 11/25 17:52
噓 : 臺灣法律真的很棒234F 11/25 17:53
噓 : 宗瑞哥秦偉強暴可以一罪一罰,檢察官在做什麼?235F 11/25 17:53
推 : 我覺得台灣真的很適合刑法內容就是唯一死刑XD236F 11/25 17:53
推 : 五年.....237F 11/25 17:54
→ : 可以滿足大家的公審的慾望238F 11/25 17:54
噓 : 呵呵 鬼島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239F 11/25 17:54
噓 : 罵立委啊,要找綠的哦,別的顏色人超少der沒路用240F 11/25 17:54
推 : 這是蓄意殺人了吧241F 11/25 17:54
噓 : 殺人自費買兇的概念嘛242F 11/25 17:55
推 : 應該死一個算一個,死115人*5年 = 575年243F 11/25 17:55
推 : 哈哈哈五年244F 11/25 17:59
噓 : 看看這國家的法律245F 11/25 18:00
推 : 唉 偉哉鬼島 法律就是這樣 無奈再多也沒用246F 11/25 18:01
推 : 好惹,以後房子就隨便蓋八247F 11/25 18:02
→ : 主要問題應該是能不能適用一罪一罰吧248F 11/25 18:04
推 : 說個笑話 鬼島法律249F 11/25 18:04
推 : 幹250F 11/25 18:05
推 : 5年???幹你娘恐龍法官251F 11/25 18:05
推 : 這就是司法改革 科科252F 11/25 18:05
噓 : 當時建築法規又沒規定柱箍筋繫筋的綁紮 如果在當時合法253F 11/25 18:06
噓 : 來看法盲秀下限囉254F 11/25 18:06
→ : 憑甚麼 用現在的建築法規去罰以前的建築物255F 11/25 18:06
推 : 又有人在罵恐龍法官了XD256F 11/25 18:07
→ : 單純考慮刑度過失致死五年其實差不多257F 11/25 18:07
推 : 改革到頂新換法官不用抽籤 頂新律師評鑑法官258F 11/25 18:07
噓 : 撿屍偷拍關的還比較久,宗瑞QQ259F 11/25 18:08
推 : 人權至上算是重判了 反觀大陸260F 11/25 18:08
推 : 國民法學教育真的不能等261F 11/25 18:10
推 :262F 11/25 18:10
推 : 馬上修法263F 11/25 18:10
噓 : 過失264F 11/25 18:11
推 : 五年 www265F 11/25 18:12
→ : 死一個算一個嗎?如果是這樣那就合理了 www
→ : 死一個算一個嗎?如果是這樣那就合理了 www
推 : 文組誤國!!!!!!!!!!!!!!!!!267F 11/25 18:13
推 : 要修的是業務過失致死的法定刑上限;刑法的故意殺人太放268F 11/25 18:13
噓 : 五年…賠償金額的官司能不能分開打269F 11/25 18:13
推 : 重判…270F 11/25 18:13
→ : 寬解釋的話熟悉法律的人很容易陷害仇家的271F 11/25 18:13
推 : 五年哈哈272F 11/25 18:14
→ : 賠償金額是民事 刑事有罪不分開打比較好吧.....273F 11/25 18:16
噓 : ?274F 11/25 18:16
推 : 古代歷史 蓋房子倒了害死人 建築師直接賠命275F 11/25 18:16
推 : 民刑事程序都是分開的276F 11/25 18:16
→ : 現代當然不能這樣要求 可是5年? 科科277F 11/25 18:18
噓 : 幹278F 11/25 18:21
推 : 法律就是這樣阿279F 11/25 18:22
噓 : CP值真高,我也要來犯罪280F 11/25 18:22
推 : 高調281F 11/25 18:25
推 : 我不想犯罪 我只想嘴砲282F 11/25 18:25
推 : 一堆人在那邊氣憤什麼啊283F 11/25 18:26
→ : 反串智商 呵呵284F 11/25 18:30
→ : 台南不意外285F 11/25 18:32
→ : 5年阿286F 11/25 18:32
推 : 上限五年!台灣的法律果然都在保護有錢有權人287F 11/25 18:33
推 : 做枇杷膏沒絞保護費 最高可罰到1億判10年288F 11/25 18:35
→ : 法官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法律289F 11/25 18:36
推 : 哈哈哈哈 鬼島真是太神拉290F 11/25 18:41
推 : 以下開放怒罵恐龍法官291F 11/25 18:44
噓 : 重判292F 11/25 18:46
噓 : 幹只有五年294F 11/25 18:47
推 : 呵呵295F 11/25 18:52
推 : 一堆人的法律思想還停留在羅馬時代296F 11/25 18:54
噓 : 五年!?297F 11/25 18:55
推 : 哈哈哈哈哈哈哈298F 11/25 18:55
噓 : 幹 偷工減料爽賺一堆死一堆才5年?貴公司缺人嗎?299F 11/25 18:56
推 : 台灣的過失致死罪的刑度是太低了沒錯,可以檢討看看300F 11/25 18:57
→ : 德國的過失致死是五年以下
→ : 台灣才兩年
→ : 德國的過失致死是五年以下
→ : 台灣才兩年
→ : 看推文覺得台灣人應該用漢摩拉比法典303F 11/25 19:04
推 : XDDDDDD 五年耶304F 11/25 19:08
推 : 立法諸公都去死死好了 甚麼都不改305F 11/25 19:11
推 : 這種通常實務上很難舉證(或者說無法)他是故意。因為306F 11/25 19:11
噓 : 故意偷工減料害死人判過失總覺得怪怪的307F 11/25 19:11
→ : 如果以這類案件,所謂故意是我蓋這棟房子就是要拿來308F 11/25 19:11
→ : 殺人。檢察官怎麼可能有辦法舉證說建商蓋房子是因為
→ : 不爽誰,要蓋來害他殺掉他。我支持台灣對於影響公共
→ : 殺人。檢察官怎麼可能有辦法舉證說建商蓋房子是因為
→ : 不爽誰,要蓋來害他殺掉他。我支持台灣對於影響公共
推 : 台灣人腦子裡就是喜歡中共這種模式 偏偏嘴巴沒連結大腦311F 11/25 19:12
→ : 領域(食安,建築等)的企業過失增加刑度,在企業過於312F 11/25 19:12
→ : 巨大的今天,他們的法律責任顯然沒有因為修法而增加
→ : 巨大的今天,他們的法律責任顯然沒有因為修法而增加
推 : 直接判到法定刑的上限根本就重判啊,在這案子剛好而已314F 11/25 19:13
→ : 故意不老實害死一堆人刑責最高只有五年也怪怪的 立法委315F 11/25 19:13
→ : 員別再睡覺了 認真找助理研究改改法條吧 別再當米蟲了
→ : 員別再睡覺了 認真找助理研究改改法條吧 別再當米蟲了
推 : 業務過失 似乎是說 拍謝啊不小心害死你們的啦317F 11/25 19:15
推 : 重判5年 這法誰定的318F 11/25 19:18
推 : 地震倒掉的維冠大樓?319F 11/25 19:19
噓 : 蔡英文德政320F 11/25 19:21
→ : 房子偷工減料隨時可能倒塌有腦生物都懂吧 怎麼能算是過失321F 11/25 19:22
推 : 已經判滿了吧? 不然要換條了? 照這個 就5年了啊?322F 11/25 19:23
→ : 法律人老講自己法律很專業 結果這種事能找到的法條就這樣323F 11/25 19:25
→ : 難怪文組被人看不起 專業找的法條無法讓人覺得合理
→ : 難怪文組被人看不起 專業找的法條無法讓人覺得合理
噓 : 下賤鄉民 選出不會做事的垃圾立委 被壓死真的是活該 應325F 11/25 19:28
→ : 該
→ : 該
推 : 萬歲!327F 11/25 19:30
→ : 死了上百人 才5年 不愧是鬼島 領先全球328F 11/25 19:31
噓 : 垃圾法官329F 11/25 19:38
推 : 判五年,關兩年就假釋啦330F 11/25 19:38
→ : 關法官屁事 法律誰訂的 選出那些U質立法豬公的鄉民不用負責?331F 11/25 19:40
→ : 河河河332F 11/25 19:40
推 : 哈哈333F 11/25 19:41
噓 : 一堆法盲334F 11/25 19:44
→ : 其實台灣過失和殺人法條刑度差很多是個BUG335F 11/25 19:45
→ : 幹,絕對要肅清司法部門,一堆象牙塔法官,還領高薪336F 11/25 19:46
→ : 當初聽刑法老師說其實德國從過失到殺人分好幾個階段337F 11/25 19:46
推 : 重判五年我幹靈糧勒草菅人命338F 11/25 19:46
推 : 重判五年 科科339F 11/25 19:46
→ : 但台灣當初只抄最低刑的過失,和最高刑的殺人340F 11/25 19:46
→ : 就當初立法者抄錯到現在還沒修法,才會變成這樣
推 : 法官已經判到過失的最高刑了,主要還是得修法
→ : 就當初立法者抄錯到現在還沒修法,才會變成這樣
推 : 法官已經判到過失的最高刑了,主要還是得修法
推 : 原來如此 抱歉我太粗魯了 趕快修法吧 QQ343F 11/25 19:50
推 : 立法就算訂錯法官還是得依法判阿,不然就會被懲處滴344F 11/25 19:53
→ : 所以如果法官不按照法律判,法官就會被上級懲處
→ : 所以如果法官不按照法律判,法官就會被上級懲處
推 : 應該要改成一人判五年吧! 這樣少說五百年346F 11/25 19:53
→ : 這案件法官已經盡力判刑度最高五年了,主要是立法錯誤347F 11/25 19:54
推 : …348F 11/25 19:54
推 : 公共危險還有吧?349F 11/25 19:55
推 : 高調 希望能修法350F 11/25 19:56
推 : 五年 幹你娘咧351F 11/25 19:57
→ : 拜託快修法吧,死那麼多人最高判刑才五年
→ : 拜託快修法吧,死那麼多人最高判刑才五年
噓 : 真的是一堆法盲 無誤353F 11/25 20:01
推 : Ur大,要法官找法條判重,也要有重的法條符合要件可以354F 11/25 20:02
→ : 找吧,我理組幫你的邏輯QQ
→ : 找吧,我理組幫你的邏輯QQ
推 : 幫高調!來看留言一堆法盲秀下限 \(^o^)/356F 11/25 20:07
推 : 支持修改罰責,太輕了根本沒人再怕357F 11/25 20:09
推 : 那請Ureed大幫檢察官舉證說,這批建商是為了殺掉裡358F 11/25 20:10
→ : 面的住戶,而這棟房子的囉,然後還預謀了很多年,召
→ : 喚了一個地震,才成功。
→ : 我本人無限期支持將企業過失的刑責提高,但是請搞清
→ : 楚過失跟故意
→ : 面的住戶,而這棟房子的囉,然後還預謀了很多年,召
→ : 喚了一個地震,才成功。
→ : 我本人無限期支持將企業過失的刑責提高,但是請搞清
→ : 楚過失跟故意
推 : 重判五年363F 11/25 20:12
→ : 認真問,如果法官可以不用依照法律判決;或是說法律可364F 11/25 20:13
→ : 以把任何犯罪的最高刑度都訂個十年之類的;或是"被覺得
→ : 很壞、很可惡"的行為例外重判。不覺得這樣的法律很可怕
→ : 嗎?
→ : 以把任何犯罪的最高刑度都訂個十年之類的;或是"被覺得
→ : 很壞、很可惡"的行為例外重判。不覺得這樣的法律很可怕
→ : 嗎?
推 : 五年!?三小!?368F 11/25 20:13
→ : 不是對法官很不信任嗎?萬一有天你因為被冤枉而成為被369F 11/25 20:15
→ : 告,剛好大家(包含法官)都覺得你很可惡,然後就被判重
→ : 刑了,是件極其無法忍受的事情嗎?被冤枉如同被雷打到
→ : ,機率或許很低,但不表示不會發生;打雷是天災,比較
→ : 難以避免,但司法的悲劇或許就是人禍了。抱怨法律抱怨
→ : 法官的人們,或許可以想一想。
→ : 告,剛好大家(包含法官)都覺得你很可惡,然後就被判重
→ : 刑了,是件極其無法忍受的事情嗎?被冤枉如同被雷打到
→ : ,機率或許很低,但不表示不會發生;打雷是天災,比較
→ : 難以避免,但司法的悲劇或許就是人禍了。抱怨法律抱怨
→ : 法官的人們,或許可以想一想。
推 : 推樓樓上t大。如果法官可以逾越法律,那我們要祈禱375F 11/25 20:15
→ : 不能開車撞到有錢人,否則有錢人可以塞錢塞到法官過
→ : 失傷人判無期徒刑
→ : 不能開車撞到有錢人,否則有錢人可以塞錢塞到法官過
→ : 失傷人判無期徒刑
推 : 提供一點淺見&不同的思考角度囉~378F 11/25 20:17
推 : 蓋章的官員連過失都沒有379F 11/25 20:18
→ : 贊成追究蓋章官員的責任380F 11/25 20:20
推 : 謝謝Les大幫補充,不過假設法官公正廉潔,只是有權重判381F 11/25 20:21
→ : 就好;光這樣就好,也夠恐怖了。因為要祈禱人民的行為
→ : 沒有剛好是法官的道德地雷,不然他就可以用他的正義感
→ : 殺死你(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啊!)
推 : 蓋章官員是否追究或許也是可以討論的。但這也涉及因果
→ : 關係到底要回追到什麼程度呢。如果動不動就追究,或許
→ : 也是很可怕的吧
→ : 就好;光這樣就好,也夠恐怖了。因為要祈禱人民的行為
→ : 沒有剛好是法官的道德地雷,不然他就可以用他的正義感
→ : 殺死你(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啊!)
推 : 蓋章官員是否追究或許也是可以討論的。但這也涉及因果
→ : 關係到底要回追到什麼程度呢。如果動不動就追究,或許
→ : 也是很可怕的吧
推 : 我認為要追究到有無收賄及有無確實查核,如無收賄但388F 11/25 20:28
→ : 卻無確實查核也應負責任
→ : 卻無確實查核也應負責任
噓 : 竟然有人噓黑心食品XDD 標題不是寫維冠390F 11/25 20:29
推 : 重判5年,臺灣法律真的很棒!391F 11/25 20:31
→ : 鬼島法律真的該全部重新翻修了 當初東抄西抄自以為潮392F 11/25 20:32
→ : 一堆法根本不適用鬼島
→ : 一堆法根本不適用鬼島
推 : 當初驗收的人呢?394F 11/25 20:39
推 : 黑心食品vs黑心建商 死那麼多人的建商判這樣395F 11/25 20:43
→ : 食品的能判到哪邊去?
→ : 食品的能判到哪邊去?
推 : 鬼島日常397F 11/25 20:50
噓 : 李宗瑞性侵一罪一罰關30年 維冠殺幾十人關五年398F 11/25 20:52
推 : ......399F 11/25 21:00
推 : 沒這個新聞還真的不知道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五年......400F 11/25 21:14
→ : 等等為什麼是"過失"阿 是"蓄意"吧幹
→ : 等等為什麼是"過失"阿 是"蓄意"吧幹
推 : 5年 哈哈哈402F 11/25 21:25
推 : 立委哪會修 一來沒錢沒動力二來哪知哪條最後會婊到自己403F 11/25 21:36
→ : 所以啊 還是靠社會衝撞機會大一點
→ : 所以啊 還是靠社會衝撞機會大一點
推 : GTA 國家405F 11/25 21:40
推 : 台灣迄今依然無有效的懲罰性賠償是沒用的,等到人死了你關406F 11/25 21:46
→ : 他殺他都沒用
→ : 他殺他都沒用
推 : 找執政黨立委修法沒用,還要忙著爭黨產分配408F 11/25 21:49
推 : 排廢水那位最重判關半年
推 : 更正判三個月
推 : 排廢水那位最重判關半年
推 : 更正判三個月
推 : 請找立委改法定刑謝謝 下一篇411F 11/25 22:30
推 : 幹你娘412F 11/25 22:37
推 : 立委的功能只有挑錯和酸人,這種麻煩事沒人想做。413F 11/25 22:41
推 : 好少啊414F 11/25 22:58
推 : 才5年,鬼島台灣=無良財團奸商天堂415F 11/25 23:00
推 : 說破例是想脫離法治?416F 11/25 23:11
噓 : 就一開始起訴的罪名弄成業務過失,就安全下莊了。別忘了417F 11/25 23:41
→ : 一罪不能兩罰。 這事問題的根本出在起訴的檢察官,法官
→ : 判五年,已經是該罪名最重判決!
→ : 一罪不能兩罰。 這事問題的根本出在起訴的檢察官,法官
→ : 判五年,已經是該罪名最重判決!
→ : 五年 好棒棒420F 11/25 23:43
推 : 賴神 我管定了 哈哈重判五年哈哈421F 11/26 00:09
推 : 司法改革XD422F 11/26 00:14
推 : 原來如此 的確大家矛頭會指向法官423F 11/26 00:18
→ : 看來檢察官可能才是問題來源
→ : 看來檢察官可能才是問題來源
推 : 才五年,幹425F 11/26 00:31
推 : 不能判他謀殺罪嗎?426F 11/26 00:35
推 : Terry大 你沒辦法證明他為了要殺死裡面的住戶故意把房子427F 11/26 00:45
→ : 蓋成一地震就會倒害死裡面的人啊!
→ : 蓋成一地震就會倒害死裡面的人啊!
推 : 哈哈429F 11/26 01:34
推 : 重判五年 ok430F 11/26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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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zzz111zzz111 說讚!
2樓 時間: 2016-11-25 19:35:06 (台灣)
→
11-25 19:35 TW
少天真了!哪裡會關五年?兩年半就表現良好~假釋出獄啦!恭喜奸商慣老闆,再次提高了鬼島殺人免死扣打五人合計殺害115人忍耐兩年半就可以重操舊業繼續出來殺人劫財了恭喜慣老闆,奸商們!
7樓 時間: 2016-11-26 02:12:35 (台灣)
→
11-26 02:12 TW
難怪殺人無罪是真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殺一人死刑(因為他是故意隨機殺人) 殺1百多人五年業務過失致死(因為故意偷工減料隨機害死人) 總結:鬼島真的很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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