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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svc ()
標題 Re: [FB] 冠華也有就職VIP觀禮證
時間 2016-05-21 Sat. 01:09:55




我一直覺得很有趣,林冠華這風向是怎麼帶起來的?




先以對版友 ALV 留言的回覆作為開端:

如果說古代臣子以死進言,但前提那是在君王體制之下少數發聲管道中最後的行為,

今天都西元兩千多年了,拿來跟林冠華的事件比是不是少了很多共同的立足點?


又說起葉永鋕的事件,那就更不能拿來比了,

那案子至今仍是個謎團,是他殺、自殺、霸凌、意外…大概至今是查不出個所以然的,

但我想可以確定的是,他並非為了向大眾發聲而自願犧牲自我生命。


在這我想表明我的立場:黑箱課綱是絕對該反對的,

而林冠華生前對於該議題的行動付出也是值得讚許的,

但除此之外,他的「事蹟」是被過份地美化了,




林冠華,他就只是個沒抗壓性的精神病患而已。




或許這樣說起來是有些負面的諷刺性,但事實上也是這樣。

維基百科為其作了與他相關的資料整理,而其中明確提到了他的症狀與輕生前例:

『林冠華國中開始就有情緒障礙,接受過憂鬱症咨商治療,也曾經兩度嘗試輕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林冠華)

憂鬱症正是精神病的一門科目,沒有抗壓性也是非常正常的病狀,

林冠華就只是這樣的一個病患,所以若將他的自殺行徑神化,

我沒有證據說這會否變相鼓勵為社會議題而輕生,但這風向我無法苟同。




或許你會問:針對他自殺行為本身是有什麼意義?

他是為了反對黑箱課綱作出這樣的犧牲,難道不值得一點尊敬嗎?


這點還請讓我再多耽擱你些脾氣與時間談談…


今天,在臺灣這個民主社會,一個年輕人認知到了社會的問題與弊病,

他有無數種方式去發聲、去斡旋、去解決,而不是在走上幾次街頭後,

就自已為了不起地說著『我想到一個可以有很高機率檔下課綱的辦法』、『我要讓媒體輿論瘋狂燃燒』,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30/658657/)

坦白說如果他沒有精神病,那我會說他是這個新時代的恥辱,白白浪費了自己的生命。


因此,有人將他比擬作鄭南榕,就顯得非常過份了。

鄭南榕當年為了民主、為了自由、為了人權作了多少努力?

鄭南榕以文字為武,創辦雜誌、批評時政,付出了多少心血靈魂在臺灣之上?

是直到被中國黨國機器判刑、逼迫、包圍到了死角,才逼不得已以死明志,

鄭南榕的整段生命是極盡地散發著光芒,並在最後綻放自由的火光照耀了後世。


但林冠華呢?他既不是活在極權統治之下,也沒有受到什麼直接的權益迫害

(除非把合法逮捕、偵訊的過程還有黑箱課綱稍稍侵害的受教權算在內),

更別提什麼判刑、傳喚、大批警力包圍你私宅的事情

(如果現今臺灣發生這種事情那我也不用在這逆著風向談這些了)。

林冠華的生命是連本能夠散發光芒的焰火都還未升起前,就這樣妄自菲薄地捻熄自我的火苗,


林冠華,他只是在糟蹋自己的生命而已。


我不討論他的精神疾病,因為風向是將他帶往神格的路,並不曾重視他這病;

我不討論他自殺帶來的反反課綱輿論,因為我已提及我反對黑箱課綱的立場;

我不討論他輕生所留下的悲慟的親人好友,因為談論那些人情並無歷史意義。

但我討論他原先可能的未來,一個有理想有能力的年輕人的未來:

為什麼不是好好活下去,精實自我的能力學識以作出更好的奉獻?

為什麼不是好好活下去,參與社運、極盡發聲,以各種管道反抗?

為什麼不是好好活下去,在下一個屬於他們的時代推動社會改革?


我要再度強調:我不否定林冠華的貢獻,

他生前在高校反課綱聯盟的付出是值得稱許的,

他自以為的『要讓媒體輿論瘋狂燃燒』也確實一定程度推動了反課綱的進度,

但我得說,那樣的程度實在微乎其微,就拿維基百科整理的課綱議題頁面來說:

https://goo.gl/Rq6C3G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高中課程綱要微調案)

整個事件橫跨的層級是大到國家等級的統獨議題與中國黨遺毒弊端,

他沾沾自喜的『辦法』最終只佔了整個事件的一小搓碎屑,

讓幾個相關部會發個遺憾的聲明稿,吳思華也只『聽聞此消息後旋即前往探望林家,

並於林家與莊敬工家校長一起召開記者會,表示很難過於沒能阻止憾事發生,心中愧疚』

然後反課綱大眾激動了個幾天,以及快一年來一堆人盲目造神,

這樣的結局要用一條年輕的命換,值不值得?


我不代表其他任何人的想法,但我沒辦法支持這種自以為是又浪費生命的輿論策略,

如果今天他的死是受盡迫害、逼不得已,那麼我全然認為他的死有其絕對的價值,

但今天他是刻意的,計畫好的,將自己的生命作為操弄輿論的工具而自我了斷。

林冠華不像版友 ALV 提到的葉永鋕事件,葉永鋕可以當作是一個社會議題下的受害者,

他(或者說是她)是非出於自願的、是受環境逼迫的、是令人哀傷地逝去的,

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應該同情、應該惋惜,甚至有所輿論去改變社會,避免悲劇再生。


所以回到一開始的問題:林冠華值不值得一點尊重?

我想是肯定的--如果不談他原先可能的未來的話,

單看正面效應,即便是餘波盪漾,他的死都不會是完全白費,

但如果論及他所耗費的成本以及得到的成效,

我不會給予他一個對於社運參與學生能得到的額外尊重。





--
※ 作者: fsvc 時間: 2016-05-21 0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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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21 01:23:17 (台灣)
+2 05-21 01:23 TW
···
如果按照DSM聖經來解釋 地球上每個人都是神經病 可以參考這篇
有沒有西藥是一場百年騙局的卦 (西藥加健保=超級騙局?)
http://disp.cc/b/163-9psU
有點離題,不過感謝分享
2樓 時間: 2016-05-21 02:16:58 (加拿大)
+1 05-21 02:16 CA
「做對的事為何會被起訴」?
死諫證道 vs 自殺輕生
對的事情,但手段有爭議呢?闖入行政機構該不該算在言論自由的保護範疇內?
他本人或許是覺得「死諫證道」,但花費一條十七、八歲的生命換幾天的輿論,會否只是魯莽、愚昧?
3樓 時間: 2016-05-21 03:04:06 (台灣)
  05-21 03:04 TW
···
不離題 你可以看這本書
99%的人不知道的世界秘密:別被[他們]騙了! - 內海聰
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5070002586
4樓 時間: 2016-05-21 03:04:36 (台灣)
  05-21 03:04 TW
···
這本書會告訴你 他這麼做有很大的可能是對的
慢著慢著…真的有點跳太快了,單就一個學生輕生的問題突然跳到人類哲學跟陰謀論上…
你能稍稍簡略地解釋一下「不離題」的概念嗎?如果說要「採取行動」去某種程度上地改善世界,
但輕生了生命也就沒了,沒有了其他後續可能,這樣有辦法是對的嗎?
5樓 時間: 2016-05-21 03:18:37 (台灣)
  05-21 03:18 TW
···
他達到他要的了阿 他摒棄了主流價值觀 重新塑造自我價值 並完成他想要的目標了 殉了他的道也得到他的道了阿 這樣是不是很有可能他是對的?
這樣啊…但我覺得在還沒完全認識這個世界之前就下這樣的決定不就有些可惜了?
6樓 時間: 2016-05-21 03:26:49 (台灣)
  05-21 03:26 TW
···
可能吧 但大部分人都只認識這世界一點點阿 看事情角度都不夠宏觀 正常拉
我是比較樂觀吧,覺得生命應該能有更多可能的,所以年紀輕輕就結束很令人惋惜…
7樓 時間: 2016-05-21 03:59:30 (台灣)
  05-21 03:59 TW
···
如果希望世界更好可以參考看看那本書
8樓 時間: 2016-05-21 04:32:12 (加拿大)
  05-21 04:32 CA
【台灣壹週刊】反課綱風暴 關鍵溝通內容曝光 林冠華死諫內幕
【台灣壹週刊】反課綱風暴 關鍵溝通內容曝光 林冠華死諫內幕 - YouTube 7月30日,北區反課綱高校聯盟發言人林冠華自殺身亡,他認為反課綱是他人生努力追求的道,為了反課綱,他休學投入運動。24日凌晨,他是第一個衝進教育部、第一個被警方上銬,早就收到情資的教育部長,及3位突然連夜加班的檢察官,讓他人生中第一次成為2萬元交保的被告。 當了一夜「英雄」後,因躁鬱症所苦、曾經尋短的林冠華,接連...
就只是個精神病患不是嗎?
9樓 時間: 2016-05-21 07:53:07 (台灣)
+2 05-21 07:53 TW
這好像是白前副總統的立論基礎...
10樓 時間: 2016-05-21 08:13:27 (台灣)
     (編輯過) TW
先證明你沒有病再說
所以如果林冠華沒有病,那他這樣拿生命去刻意操弄輿論,會不會太中二了?
11樓 時間: 2016-05-21 08:56:43 (美國)
  05-21 08:56 US
覺得很可惜啊!
12樓 時間: 2016-05-21 09:47:27 (台灣)
+1 05-21 09:47 TW
···
這種說法可笑又無知,你憑什麼認定別人的生命有多少價值?敢問你敢為理念犧牲ㄧ根毛嗎?拿一個哦,他做的沒有先賢這麼多,不配當民族鬥士
我倒是很好奇,你腦袋中的價值是怎麼算的;好像一個冷酷的陌生人在談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在我來看林冠華的保留席不但據有撫慰家人的作用,還有激勵這個時代的來臨
幫你隱藏重複的回覆
13樓 時間: 2016-05-21 09:54:16 (台灣)
+3 05-21 09:54 TW
這種說法可笑又無知,你憑什麼認定別人的生命有多少價值?敢問你敢為理念犧牲ㄧ根毛嗎?拿一個哦,他做的沒有先賢這麼多,不配當民族鬥士
我倒是很好奇,你腦袋中的價值是怎麼算的;好像一個冷酷的陌生人在談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在我來看林冠華的保留席不但據有撫慰家人的作用,還有激勵這個時代的來臨
同樣反課綱的學生有幾千幾萬個,為什麼他們持續奮鬥,卻有人自以為是地從人生中離?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沒錯啊,難道你看到課綱議題有因為他自殺而解決了嗎?
然後,我從頭到尾都沒反對設立林冠華保留席,你怎麼會以為我是針對這一點?
14樓 時間: 2016-05-22 00:18:06 (台灣)
+1 05-22 00:18 TW
最好是根據 DSM 就可以判斷一個人有沒有精神疾病, 待過精神相關研究單位也沒看過這種方式.
15樓 時間: 2016-05-22 02:00:18 (台灣)
  05-22 02:00 TW
···
也許台灣沒有吧 美國人認為有阿 紀錄片裡面說的不就是 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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