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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eminionis (死蝕若河)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輔仁大學性侵事件的八卦?
時間 2016-05-30 Mon. 07:19:50


※ 引述《stasis.》之銘言:
: 當事人大概是被系上惡搞到受不了才寫了這麼鉅細靡遺的一篇
: http://0rz.tw/0qroT
:
: 「我直覺想起一樓的聲音,邊打電話邊衝向一樓,然後在一樓的走廊處,
: 目擊了ooo被性侵的現場。x驚慌穿起褲子,開始扯起了彌天大謊,邊撿
: 拾ooo的衣褲,強調自己很清醒,要趕快和我一起將oo帶離現場。oo已近
: 乎失去意識,一直喃喃她沒辦法反抗,癱倒在自己的嘔吐物中,眼鏡亦
: 被壓爛,整理她的過程花了很久,在約莫整理完衣物之後,有離開851的
: 同學尋聲而至,看到有其他人聚集,x又從完全清醒開始了酒醉表演(這
: 部分亦有同學出庭作證)。之後是叫救護車,報警,走性侵流程。時至
: 今日,我十分後悔當時未在現場報警,讓對方以現行犯被逮捕,給後續
: 帶來很多痛苦與麻煩。」
: google到的新聞連結
: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455507
:
遭學弟撿屍爛醉學姊 被發現嚷意識不清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
[圖]
輔仁大學王姓學生參加學姊跟同學在教室舉辦的私人畢業聚會,眾人喝酒到凌晨,王藉口扶學姊回家,涉嫌在一樓電梯口性侵醉倒的學姊... ...


:  

: 看完只覺得輔仁大學從心理系,到學校的性平會都超級會河蟹,
: 要不是男方直接在電梯口強暴被當場抓包,最後還在女方下體驗出DNA,
: 整件事就在類似白色恐怖的狀況下被消音了吧!
:  (話說學校的行政機器也可以很有效率,只是當權者想不想而已,
: 這完全展現在事件中學校偵查處理犯罪行為上的鄉愿包庇,
: 還有受害者公開事件後的超高速肅清 囧rz)
: 「工作小組告一段落。過程中,兩位幫助我們的朋友與蔡一樣被要求閉嘴。
: 不一樣的是,蔡直至能散播的對象都散播地差不多了,至7月底被工作小組
: 花了時間力氣約談,甚至希望被給予詳細的報告來教育,反過來,我們的
: 朋友在工作小組的得知的第二天就分別一封email、一通電話就被踢出局,
: 沒有後續的“教育”對待。甚至,作為被性侵者,要求加害者認罪的基本
: 權利都被驚訝地認為是太強硬,不利於教育加害者。工作小組的目標,從
: 一開始的處理我們的情緒,變成了嘗試讓我們放下情緒和權利,給工作小
: 組創造條件教育加害者和加害者不斷給我們製造麻煩的朋友。如果工作小
: 組只是以權力都被法律、性平壟斷,來作為自己無能處理的理由,就此承
: 認對此事件無能,那我完全接受。但將工作小組的無能,歸咎于被害者要
: 求加害者認罪太強硬,我無語。
: .....
: 工作小組處理失敗,九月底我們決定報性平。工作小組將部分報告內容呈
: 給性平會協助處理。在工作小組、法律流程已經進行過兩次的調查流程,
: 再在性平會中進行一次。性平的處理中,我們到場一次。兩個月后,基於
: 無罪推定原則,判為猥褻,給對方除退學之外最重的處分。
: .....
: 接著是ooo的po文事件,點名"該系系主任"回應。而得到的回應是,po文
: 第二天早晨,已經結束的工作小組就召開了會議。下午即給按贊、回復的
: 系上學生寄出email,並讓導師約談了部分研究生,前後不到24小時。
: (其中一位老師在約談中表示了自己也覺得按贊回復沒什麼,但無法拒絕,
: 這是我在整個事件中聽到的工作小組成員對小組裡的權力者最激烈的反叛
: 了)在封口這件事上,工作小組第三次向我們展現了行政機器其實可以如
: 此高效快速。」

希望台灣幾位還在搞女權的,還沒放棄的可以趁這時候弄清楚,女權的對抗面,通常不是什麼父權,而是你們她媽大前輩,幾位都是政黨周邊團體,拿來炮敵對陣營政客的,平常根本不做事就算,發生事情還她媽扯後腿,與其針對文字那邊爭執,不如好好處理一下你們幾位白癡前輩!

今天檢討受害人觀念不改,要受害人躲起來,要他們感到羞恥,卻放任可能再犯的加害人大搖大擺走著,明天就還會有下一起,下下一起!
到時候台灣女權就是個笑話!

處理你們白癡前輩這件事,絕對比那邊戰仇男仇女還有意義!

--
※ 作者: geminionis 時間: 2016-05-30 07:19:50
※ 編輯: geminionis 時間: 2016-05-30 07: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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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stig555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5-30 08:02:48 (台灣)
  05-30 08:02 TW
扯什麼東西啊到底,啊就喝醉被督是什麼大事情嗎?覺得討不夠不會再告?還是要私刑?因為喝醉,然後被督,奇怪了,這個社會是幼幼班嗎?
2樓 時間: 2016-05-30 08:07:38 (台灣)
  05-30 08:07 TW
不要喝到掛是基本常識,除非身邊有非常可以信任的人,
真不懂一堆人在鬼叫什麼,東扯西扯,亂七八糟
3樓 時間: 2016-05-30 08:58:51 (台灣)
+1 05-30 08:58 TW
就算半夜有人沒穿衣服躺在路邊,任何人也不可以傷害此人,這應是基本法律常識。扯什麼信任,鬼父那來的
4樓 時間: 2016-05-30 09:15:24 (台灣)
+1 05-30 09:15 TW
···
原來還有智能不足的人認為只要女生喝醉就可以強姦她
然後不得講出去   真他媽的可笑
5樓 時間: 2016-05-30 09:24:29 (台灣)
+1 05-30 09:24 TW
自己要懂得保護自己是沒錯,但那種認為喝醉被怎麼了是“活該自找的”又是另一回事了;倒因為果,可笑可笑
6樓 時間: 2016-05-30 09:55:23 (台灣)
  05-30 09:55 TW
雖然法律規定不能強姦人 道德上也是有所規範 但是你看會去撿屍 跟灌酒強姦的人有減少? 懂得自保比相信法律跟他媽的每個人都是聖人重要得多 不要喝到掛才是上策 或者你有親人在場
7樓 時間: 2016-05-30 12:32:06 (台灣)
  05-30 12:32 TW
可以不要把事前跟事後扯在一起嗎?... 兩個是不同的議題
8樓 時間: 2016-05-30 13:02:03 (台灣)
  05-30 13:02 TW
是什麼觀念認為有機可趁不吃就是浪費的?他媽的到底是人還是畜牲啊?
9樓 時間: 2016-05-31 04:32:18 (台灣)
  05-31 04:32 TW
說實話我一直覺得這事件的男朋友處理事情的能力跟態度都十分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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