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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14 19:56: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offeesnake (咖啡蛇)
標題 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是不是八卦版史風向最亂的一次
時間 Sun May 14 01:08:05 2017


這次的事件風向亂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不要說不同人風向不同
連我自己內心的立場都反覆換邊站了幾次
幾經自我思辨後
我目前比較站在挺林的那邊
我之前的文也表面了這點
我想透過我自己思考的角度
來分享一下我認為兩方鄉民立場的基準
以及為何我自己選擇現在的立場

首先我觀察到
兩邊都有一些不太理性的發言
挺林的會罵對方工讀生
反對的會罵對方騎士團、失智列車等等
很難追溯到底是哪方開始不理性的謾罵
但可以想像
一方的謾罵都會助長另一方反擊的氣焰
我認為這樣的叫囂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除了激怒對方發明更新、更酸、更不理性的言論外
對於追求事實以及尋找一個社會的價值
一點幫助都沒有
挺林且罵對方工讀生的
心理其實也很清楚不是所有反對的都是工讀生
反對且罵失智騎士團的
心理大概也知道不是所有挺林的都是無腦挺
然而可能基於面子問題、爭取更多支持己方的認同、或是單純嗆爽的
這些人還是會選擇用不理性的謾罵回擊對方
罵完了,對方不會變更立場認同你
反而會更痛恨你
惡性循環

回到比較理性層面
我想解釋一下為何我選擇支持、甚至相信林
首先我要聲明
真正的真相
直到關鍵證據或證人出現前
我們都是無從得知的
那我為何選擇相信林呢?

一開始
我是對這件事很冷感的
我認為法律自有公道
是真是假交給法院認定就好
鄉民在燒什麼?

然後
我開始讀林寫的東西
我必須承認林的文字的確打動我
讓我感受到他的痛苦與恨意
我認為沒體會過這樣的現實的人
是無法那麼正確的描寫出這樣的悲劇
(剛好身邊有同樣經歷的人)
我也發了不少文論證我的觀點

這中間我看到了不少反對的聲音
撇除一些不理性的、只想激怒我的言論外
其實不少反對的論點是很有道理的
例如陳星的聲明出來後
有人說想了十天才出來的聲明能信嗎?
反對的有人回說『那想了十年的能信嗎?』
不得不說的確有道理
因此
我開使內心的思辨
思考自己的立場是否不妥
是否太過情感用事,而不夠理性

最後我還是選擇站在支持林、譴責陳的這邊
我來說明我思考的過程

事件真假就不討論了
因為以一般鄉民的能力
也無法接觸太多關鍵證據
學過統計的都知道型1誤差和型2誤差
也就是區分人做決策時會犯錯的種類成
『推測為真確否定推論』
以及
『推論為假卻支持推論』
把林奕含事件代入的話
鄉民選邊的結果可以粗略區分成四種可能性

1.林的遭遇為真,鄉民也相信林

2.林的遭遇為假,鄉民也不相信林

3.林的遭遇為真,鄉民不相信林

4.林的遭遇為假,鄉民錯信林

法律層面到底有陳沒有罪就不討論的
反正這不是鄉民能左右的
今天單單探討
你是一個鄉民
當你選邊站時可能的狀況

狀況1、2沒什麼好探討的
風向與事實相符社會不會有什麼損失
我們單就狀況3、4,錯誤的抉擇做討論
到底哪一種錯誤對社會傷害較大

首先我們都知道
法律上無罪推定的原則就是這樣推論出來的

1:嫌犯有罪而判無罪
損失是錯放一個人

2:嫌犯無罪而判有罪
損失是錯判一個人
外加錯放真正的壞人

我們可以很輕易的比較出錯判損失比錯放大
因此目前法律上普世價值是無罪推定
判人有罪要證據
判人無罪則僅需『罪證不足』
我今天完全贊成法律審判上使用無罪推定
陳若被判有罪,必須要有確切證據

然而
在相信林與否上
我則是認為否定林需要確切事實
因為我們一樣可以用推論的方式
解構兩種抉擇錯誤情況下的損失

1:林遭遇為假,而社會相信林:
損失是陳名譽無辜受損
社會資源錯置在虛假的事件上
若爾後事實曝光鄉民被打臉

2:林遭遇為真,而社會不相信林:
損失是…
林家未能討回公道還要含冤受辱
其他受害者更加不願出面
社會上更多的類案無法曝光

在這次的事情上
我認為2的狀況比1嚴重太多
1的情形
陳聲明已經透露他確實有婚外情
名譽本來就已經受質疑
若性侵的部分的確冤枉他
法院不可能判他刑
(就算他真有性侵都難了)
他也有眾多的管道可以平反他的名譽
因為他還活著
多的是時間為自己的名譽奮戰
還能提出事證告議員立委誹謗

然後這也不是第一次鄉民被打臉
我認為不會對社會造成什麼損失
即使真的冤枉陳
至少也透過林的小說
提高大眾對於社會上真實存在的類案的關注
許多陰暗的角落得以照亮
資源錯置的問題不大

相較之下
2的情形,相對更加嚴重
社會不再關注這件事
受害者的心路歷程以及將加害人繩之以法的困難
就不會被大眾認知
類似的事件,就會一再發生
我不是女生
但我身邊有許多我關心的女性
我不希望類似的事情發生在她們身上
因此在這件事上,我選擇相信林、譴責陳

以上是我的立場以及我的辯駁
希望大家可以互相討論
人都是會站錯邊的
如果你有不同意見
我也很希望可以互相討論激盪
理性的討論、支持與反對的辯論
才能讓大眾更接近真理

至於其他只是嗆爽的
為反對而反對
認為自己立場不容被挑戰的
工讀生騎士團掛在嘴邊的
我只能說
你們愛怎麼發言是你們的自由
但嗆完後
除了自己比較爽外
被嗆的人不會因此開始反省自己
社會也不會變的更好

希望版上多一點理性的討論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其實這不是風向問題 是智力問題
: 如果今天可以光憑單方面說法
: 連證物都不需要就可以把人定罪 那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 差不多是回到戒嚴時代 說你是匪諜就可以直接把你拖去槍斃的程度
: 可是有些人就沒有想那麼多 就覺得看了一本小說或幾篇網誌
: 或聽了一些人在那邊哭來哭去
: 哭得好像當年台灣上演梁山伯與祝英台還是鐵達尼號時一樣
: 就覺得今天台灣應該要倒退回那個說你有罪就有罪的戒嚴時代
: 大家都說男人精蟲衝腦時什麼事情都不會想
: 現在這班失智列車上的人是什麼在衝腦我就不曉得了
: 然後最智障的是 如果只是自己想要搞全民公審 獵巫 誅九族的話就算了
: 蠢沒關係 失智沒關係
: 結果是不跟著耍蠢你就變成工讀生
: 法律跟自己站不同邊沒關係 只要把法律修成自己要的樣子就好
: 幹 公審就公審 獵巫就獵巫 誅九族就誅九族
: 自己搭失智列車就算了 不要智障到逼全國人來一起搭失智列車好不好
: 就不要修完改天換自家的人莫名其妙被抓出去說幹嫩妹要槍斃
: 到時又來哭什麼司法迫害
: 討論這件事情時 很多人還說什麼
: 師生戀噁心 應該要立法禁止 以犯罪行為處理
: 然後前幾天 議員質詢林萬億跟林全是不是狼師時 賴清德爆氣 板上也一堆人都好森七

: 林萬億何許人也? 來看一下當年的新聞
: 不倫戀差30歲 蔡英文智囊偷吃嫩助理 林萬億被抓姦 2周後助陣《十年政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03/33642883/
不倫戀差30歲 蔡英文智囊偷吃嫩助理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上月19日陪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發表《十年政綱》教育篇,當時林侃侃而談,沒想到2周前七夕情人節,林竟和小他30歲的女助理沈詩涵開房間「討論研究案」,被妻子周淑美抓到報警控告通姦。板橋地檢署日前開庭,僅林妻現身表示正在談和解,檢方要求一個月內呈報和解進度。 ...

 
: 林萬億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台北縣副縣長,被視為民進黨社福政策的第一把交椅,
: 也是蔡英文問鼎下屆總統倚重的智囊,黨內昨聞訊皆十分訝異。
: 和他開房間的沈詩涵,4年前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正是林,沈畢業後擔任林的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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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 依照小說騎士團的邏輯 這個案件絕對夠噁心了吧 怎麼這時又當沒看到?
: 指導教授 --> 研究助理
: 咦 說好的權勢性侵罪呢? 小說騎士團怎麼不趕快拿出來研究研究?
: 不是說只要是師生戀就很噁心
: 學生對老師有錯誤崇拜 老師趁機而入就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同意就都是性侵?
: 結果是顏色對了就可以幹學生 幹他媽的這時看來真的是笑話中的笑話
: 好啦 看單方面說法就可以判人有罪我就不說了
: 今天要修法 法修好可以只拿來對付陳星嗎?
: 今天要獵巫 要不要連林萬億跟林全也一起獵?
: 國民黨的人拿師生戀打他們 大家看新聞 好像會很蠢
: 然後再看看小說騎士團 相信我 這愚蠢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 還有一件事情是
: 我的文章並不是針對所有支持林女的人
: 有些人會說 他們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林女 好 這我很贊成
: 有人說 陳星的標案有問題 這個要查 好 這我也贊成
: 但另外我就偏偏看到一堆失智行為 要我憋著不吐槽真的實在是沒辦法
: 要當騎士團也就算了 來來去去就只會那幾招
: 1.你工讀生 你全家都工讀生
: 2.人家死了捏 人家死了捏 人家死了捏
: 3.什麼 賴清德不挺我們騎士團 幹你娘 我要灌爆你臉書 噓爆你 噓爆你
: 4.幹你平常有在玩手遊 看海賊王 火影 死神 你阿宅 你阿宅 你阿宅
:   (結果林女生前有看動畫的習慣 這時就又閉嘴)
: 5.你女兒被人幹 你女兒被人幹 你女兒被人幹 你女兒被人幹
: 從頭到尾就看到下限還可以再下限 丟臉還可以再丟臉
: 我只能說拜託騎士團行行好
: 不要再搞些什麼失智軍東征的技倆來拉低八卦板的平均智商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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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53.192
※ 文章代碼(AID): #1P5pruF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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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humor: 推推~ 理性討論比冷嘲熱諷好多了~1F 05/14 01:09
serdar: 推,純探討真相2F 05/14 01:09
ltkf2291: 因3F 05/14 01:09
IronCube: #1P5nXFqm4F 05/14 01:09
AN94: 我是真相派的 哪邊都不挺 追求真相是人的天性5F 05/14 01:09
angraer: 根本沒辦法理性討論吧,有人單單說事證不足無法下結論,6F 05/14 01:10
angraer: 就被鬥成工讀生了欸 科科
chara117yun: 推8F 05/14 01:10
demitri: 完全同意這篇  若事實與相信相反 相信陳的代價比較大9F 05/14 01:10
angraer: 推樓上A大 真相派+110F 05/14 01:11
demitri: 所以我選擇從嚴來看待陳的說詞 因為只要林的說詞有1成11F 05/14 01:11
ainor: 沒抓到就不犯法啊12F 05/14 01:11
demitri: 是真的 是非常恐怖的 只要一成就夠了 反之 陳的說詞13F 05/14 01:11
Vladivostok: 就算把陳綁起來火刑 一樣的事情還是會有啊14F 05/14 01:11
PTT88: 沒錯 看證據說話 看ㄧ堆人推文罵陳 真是不可溝通15F 05/14 01:11
whitehumor: 我相信很多人是真相派喔~ 推推16F 05/14 01:11
Vladivostok: 為何一堆講得把陳幹掉就天下太平?17F 05/14 01:11
demitri: 就算九成是真的 但只要那一成有被林說中 那依然可怕18F 05/14 01:11
kita: 無罪推定應該不是因為這樣子的理由19F 05/14 01:12
ariel780102: 哇這篇很有條理也長知識推20F 05/14 01:12
cat5672: 站在林那邊 也不等於站在她父母那邊21F 05/14 01:12
demitri: 另外 就算林九成是掰的好了 這社會上只要有相似案件22F 05/14 01:12
serdar: 希望支持陳的也可以多發一些類似文章,而不是情緒性攻擊23F 05/14 01:13
demitri: 被輕放 那就是莫大傷害 林的真相我們也許永遠也不知道24F 05/14 01:13
demitri: 但只要能引起社會注重相似的受害事件 那關心就是值得的
ImBBCALL: 哈哈哈,林他有說過他被強姦嗎26F 05/14 01:14
whitehumor: 我也覺得很多情緒性攻擊反而抹煞真相派的好意~27F 05/14 01:14
demitri: 這篇文章並沒有支持陳啊XDDD 誰解讀的啊28F 05/14 01:14
demitri: 林網誌上有說被強制吧
FIRZEN45: 推30F 05/14 01:14
must: 理性討論很好,但謾罵死者、侮辱家屬的太扯了31F 05/14 01:15
Redfoo: 有啊32F 05/14 01:15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16:11
MASAMIFANS: 可以理性33F 05/14 01:16
withsirius: 在八卦板尋理性討論是否搞錯了什麼34F 05/14 01:16
nagisaK: 林的遭遇可能為小說某部分所描述 但非100%真35F 05/14 01:16
beyonf: 推36F 05/14 01:16
angraer: 支持陳的人只是少數吧,大多數的人都是想等事證更豐富,37F 05/14 01:17
angraer: 事情更明朗再做判斷(結果都被鬥成工讀生了)
nagisaK: 林父自己都說非百分百真了 也沒說哪部分是真 就一群腦補39F 05/14 01:17
nagisaK: 支持陳的根本少數 多的是看不慣你們評小說就完全相信
nagisaK: 還想開動失智列車晚會遊行 結果自爆
angraer: n大我敬你一杯,你身上已經有工讀生的flag了42F 05/14 01:18
ImBBCALL: 你說的林的陳述為真?你的林的陳述是指鄉民的陳述嗎43F 05/14 01:18
iMANIA: 推後面的論述44F 05/14 01:18
annatzang: 簡單講鄉民的正義最大的前提是保證自己站對邊 其餘次之45F 05/14 01:18
beyonf: 不是100%又如何 有幾% 而且是最黑暗(硬上後安撫的可能性46F 05/14 01:19
beyonf: 不是全無)的那1% 就值得討論
kronioel: 這篇不錯  可惜。法律的極限48F 05/14 01:19
annatzang: 他人真實的痛苦只是故事背景前情提要而已49F 05/14 01:19
serdar: 互相情緒性攻擊只會浪費所有人時間50F 05/14 01:20
kita: 照你的分析法什麼程序正義,毒樹果實理論都可以丟了51F 05/14 01:20
angraer: 推樓上n大“支持陳的根本少數,多的是看不慣你們憑小說就52F 05/14 01:21
angraer: 完全相信”
amy93:54F 05/14 01:21
demonjojo: 推理性討論55F 05/14 01:21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nagisaK: 支持陳的根本少數 多的是看不慣你們評小說56F 05/14 01:22
backpackertw: 就完全相信

同理,很多人也不是看你們反對就嗆人
而是看不慣以侮辱、嘲諷、惡意的態度來針對一群想讓社會變更好的人

不理性的發言兩方都有
反駁很簡單
忽視就是氣度了

tony5361627: 推這篇論點58F 05/14 01:22
angraer: K大別生氣,毒樹果實台灣實務本來就不採,雖然有相似的判59F 05/14 01:22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25:33
angraer: 決,但最高法院還是否認了60F 05/14 01:22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失智列車起飛了61F 05/14 01:23
kronioel: 然而你的型一錯誤代價少寫了 陳星基本上要賠上後半生了62F 05/14 01:24

說的直白一點
如果他受辱一生換來社會對類案的重視
也算功德一件
況且他確實自己承認有婚外情
性侵部分若不實他也能告人
我覺得還是沒有型2那麼嚴重

kronioel: 不僅僅是被打臉而已63F 05/14 01:24
angraer: 況且都有人提議無罪推定跟罪刑法定都要廢掉了,廢掉毒樹64F 05/14 01:24
angraer: 果實還好吧
demitri: 支持陳 不代表認同這個人 而是認為他講的話可信66F 05/14 01:24
demitri: 這篇講的應該是這樣的定位
chbh: 推68F 05/14 01:24
Argos: 哪來那麼多毛啦 今天已經達到補教界大改革 就已經夠了69F 05/14 01:24
dragonbooboo: 推理性70F 05/14 01:24
yamhome: 政府很慢地在補破網,輿論仍有必要持續促動政府補下去71F 05/14 01:25
greedypeople: 推72F 05/14 01:25
greedypeople: 其實以感性面來講  假如自己身敗名裂跟女兒被強姦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28:01
greedypeople: 自殺非得二選一不可  我會選前者  所以我覺得站林74F 05/14 01:26
greedypeople: 這邊比較心安理得
demitri: 日創社不知道查得怎樣  搞特權還玩弄少女就是不爽啦76F 05/14 01:26
bantw: 推77F 05/14 01:27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氣度你妹,先開詛咒狂咒人下地獄的明明就是小說派78F 05/14 01:27
我文中也譴責這些人啊
而且我說的氣度是
若你能忽略這種無意義的詛咒
那麼你是有氣度的人
有氣度的人越多不理性的聲音就會越少
suoerman: 推79F 05/14 01:28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29:49
demitri: 我也看到有反林派說他是母d喔80F 05/14 01:28
susuqi: 理性和平 嗯..81F 05/14 01:28
LOVEGIRLS: 推82F 05/14 01:29
susuqi: 好 那我先思考一下83F 05/14 01:29
nalthax: 推84F 05/14 01:29
greedypeople: 我看到有人在那邊靠夭失智列車也沒氣撲撲啊85F 05/14 01:29
z1597536482: 藥不要統計一下說林母d的多,還是詛咒攻擊的多?86F 05/14 01:29
shown21: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感謝你把他寫出來87F 05/14 01:30
greedypeople: 反到是詛咒什的我肯定不會幹  因為我不信世上有報應88F 05/14 01:30
evaji548: 推89F 05/14 01:30
tomoko17: 推90F 05/14 01:32
moonwoman: 讚讚讚 推91F 05/14 01:32
wengho: 誘姦這個名詞太聳動了 她沒被姦 應該說被誘拐才是92F 05/14 01:33
kolod546: 完了 又要被說小說辦案了93F 05/14 01:33
derringer:94F 05/14 01:34
greedypeople: 沒什聳動的  陳自己說寫的故事是強暴95F 05/14 01:35
greedypeople: 林啦說錯
CenaC 
CenaC: 他也有眾多的管道可以平反他的名譽  <= 那是因為他現在還97F 05/14 01:35
CenaC: 活著  假如他也像林一樣自殺  錯信所造成的傷害是產生人命
CenaC: 沒有像你想的那麼容易  甚至他這輩子都毀了
HAHAHUNG: 推!100F 05/14 01:36
querencia 
querencia: 有看書跟沒看書真的差很多101F 05/14 01:36
susuqi: 嗚嗚 老師不要想不開102F 05/14 01:37
CenaC 
CenaC: 你只是在合理化降低自己錯信後的損失 以為別人有機會再起103F 05/14 01:37
就已證實的事實而言
他也不適合再起
我錯誤的損失期望值的確沒那麼高
coldtoby: 推個,在那邊分派別的意義到底在哪?雙方互相指控有助104F 05/14 01:37
Mayinggo: 反正陳星就是該死 管他是不是真的有強姦105F 05/14 01:37
coldtoby: 於瞭解事件的真相?林只是個引爆點,所謂狼師在社會上106F 05/14 01:37
coldtoby: 真的都不算少見,只是大部分都是默許,認為風頭過了就
coldtoby: 可以回歸原本的生活,但是走不開的可能就會像林這樣
kolod546: 還在假如唷 補習班名師吃女學生 被抓包本來就毀了109F 05/14 01:37
scoutking85: 推110F 05/14 01:38
CenaC 
CenaC: 吃女學生哪會毀  一堆人吃女學生  重點是有沒有強暴111F 05/14 01:38
Rainbow5566: 你就小說派啊  林是憂鬱症 又不神經病  寫得出小說很112F 05/14 01:38
Mayinggo: 這種推論真他媽好笑 反正就是一場要弄死陳星的集體失智113F 05/14 01:38
像這樣的言論,除非能說明哪裡好笑
否則我會忽略
我也呼籲大家一起忽略
忽略不理性的,理性的才會越來越多
Rainbow5566: 正常114F 05/14 01:38
susuqi: 哈哈哈 吃女學生怎麼好像是一件很平常的事115F 05/14 01:39
kolod546: 沒有毀?吃學生傳開來 還招的到學生?116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反過來說2也可能會因為反正不用太明確的證據而造成117F 05/14 01:39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42:18
cumulonimbus: 全系列只推你這篇118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更多明明不是被害人卻指控別人是加害人的情況」119F 05/14 01:39
Rainbow5566: 你來小說打動你當判斷~~~120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而這個對社會的傷害並沒有比較輕121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這就是為什麼重點不該擺在「相信誰」
sweety655633: 而是「看證據說話」
susuqi: 哈哈哈被永桶的來了124F 05/14 01:39
greedypeople: 可是不管有沒有強暴  吃女學生是事實啊.....125F 05/14 01:39
greedypeople: 那就算因為這樣毀了也不算冤枉他
sweety655633: 被母豬版永桶很嚴重麻?127F 05/14 01:40
susuqi: 被永桶就算 還沒人聲援最慘128F 05/14 01:40
whitehumor: 哇塞~ 見識到狂噴惹~129F 05/14 01:40
tab222777: 推理性130F 05/14 01:40
greedypeople: 強暴的部份法院再判又不是鄉民在判131F 05/14 01:41
kolod546: 他自己都承認有關係了 還腦補別人毀了他?132F 05/14 01:41
Azaiboshi: 推你這篇133F 05/14 01:41
rayonwu: 推134F 05/14 01:41
sharkimage: 推135F 05/14 01:42
Mayinggo: 哪裡好笑看不出來喔 不論事實結果如何 反正先假設陳星136F 05/14 01:43
a34567: 推 唉 一堆偏激文章 真的看得很累137F 05/14 01:43
sweety655633: 啊就只是不能在母豬版發文是要聲什麼援?138F 05/14 01:43
Mayinggo: 有問題 只因為他還活著139F 05/14 01:43
sweety655633: 誰的小圈圈這麼閒?140F 05/14 01:43
manpow: 如同林父說的,能夠讓此遭遇的女生能被正視才是重點141F 05/14 01:44
Mayinggo: 你的前提就是已經死了最大 那還需要說什麼142F 05/14 01:44
謝謝指教
你的話我會好好思考
fxntdsxdr: 推 有人就是想打混戰 這論點清楚多了143F 05/14 01:44
greedypeople: 睏哈星跟謊報學歷不是都證實了嗎?144F 05/14 01:44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45:31
greedypeople: 阿就真的有很大問題啊.....145F 05/14 01:45
a125567365: 本來支持陳的就是少數 是那些靠小說辦案的才讓人討厭146F 05/14 01:45
sweety655633: 問題是謊報學歷跟林的遭遇一點毛都沒關係147F 05/14 01:45
ashahahaha: 這篇該推148F 05/14 01:46
fuyako: 所以陳你還是犧牲吧管你有沒有罪149F 05/14 01:46
ImBBCALL: 謊報吃學生所以被說強姦是活該吃屎150F 05/14 01:46
fuyako: 誰叫你那邊的社會公益比較小喔151F 05/14 01:47
susuqi: 說沒關係呵呵 這傢伙要是沒謊報學歷 誰要去給他教國文152F 05/14 01:47
ukalm: 終於這種思考開始出現了,推153F 05/14 01:48
ImBBCALL: 你乾脆說他媽生下陳星才是罪魁禍首154F 05/14 01:48
sylviashy: 分析得有理155F 05/14 01:48
sweety655633: 就算沒有林這件事156F 05/14 01:48
sweety655633: 也沒人會苟同謊報學歷的行為
sweety655633: 但他做b壞事不能證立a也是他幹的
sweety655633: 只是仍然需要證據才能推翻他的謊言
sweety655633: 我以為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法律上我完全支持你
但另外以你的邏輯
要證據才能證明陳說謊
那是不是也要證據才能證明林說謊呢?

其實誰說謊都無所為了
我的論點是站在我或你錯了
誰的情形比較嚴重來做討論
balabababa88: 不錯 很有邏輯的分析 有辦法說服別人就是厲害!!!161F 05/14 01:49
lovetina:                                                   QQ162F 05/14 01:49
Mayinggo: 沒什麼啦 因為一定要有人為林亦含的死負責 所以陳星你就163F 05/14 01:49
YALEMY: 推你164F 05/14 01:49
susuqi: B是謊報學歷 A是吃女學生嗎165F 05/14 01:49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52:37
Mayinggo: 認了吧 你不認這事情小說派也不會放過你166F 05/14 01:50
senma: 同意sweety655633167F 05/14 01:51
Mayinggo: 你的理論就是先死先贏168F 05/14 01:51
不是,我的論點是兩權相害取其輕
因為我也不知道其他辦法了
senma: 你要說陳某公司標案有問題 學歷有問題 這都是證據較明確的169F 05/14 01:51
senma: 但因為標案有問題 學歷有問題 就一定是強暴犯嗎
其實與其定罪陳
我比較希望社會好好看待林的小說
它不只是一本小說
還透露了很多其他問題
否定林則就抹滅了這些討論
陳到底會怎樣,其實我已經不太在意了
t128595: 理性分析是好的,但不是站錯哪邊成真的話對社會損傷比較171F 05/14 01:52
t128595: 大就該站哪邊,這理由很瞎。原PO可以去看一部電影叫謊言
法律上我完全支持定罪陳必須有事證
但只是社會大眾的我
目前除了這樣分析外不知道別的標準
如果你有其他見解我很歡迎提出來討論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58:11
t128595: 的烙印,一旦一個人被加上偏見之後不管法院怎麼判,偏見173F 05/14 01:53
senma: 你要定他強暴的罪 就要有證據174F 05/14 01:53
t128595: 就像烙印般永遠無法消失。關注類似情況的受害者並防患未175F 05/14 01:53
Mayinggo: 還好台灣沒陪審制 不然這國家不知會有多少冤獄176F 05/14 01:53
ImBBCALL: 林說謊?林有說什麼嗎?從頭到尾是鄉民在幫林講話177F 05/14 01:53
t128595: 然之餘,也不要成為未審先判,以偏見看人的幫兇,選邊站178F 05/14 01:53
t128595: 的命題根本不需要存在。
susuqi: 所以B是學歷被抓包 A是他的聲明說我吃了 還吃了兩個月 C是180F 05/14 01:54
susuqi: 日創社標案 然後我們每件事拆開來看都覺得 嗯 是鄉民的偏
greedypeople: 不 我是說只要有睏哈星跟謊報學歷任何一件爆出來182F 05/14 01:54
greedypeople: 本來他事業就會毀  現在是兩個都有
susuqi: 好啦 鄉民的偏見啦184F 05/14 01:54
kphuang: 推理性討論185F 05/14 01:54
Mayinggo: 吃是你說的 他只有說短暫的不倫戀186F 05/14 01:55
greedypeople: 所以我覺得不是剛好而已嗎  鄉民有怎樣?187F 05/14 01:55
susuqi: 有沒有強暴 我們不知道 只知道短暫的師生戀188F 05/14 01:55
godlikeking: 謾罵嘲諷真的沒啥幫助189F 05/14 01:55
susuqi: 純愛日誌 美術館之戀190F 05/14 01:56
YALEMY: 某人不也是站在覺得聲明是真的的立場上在猜想嗎?191F 05/14 01:56
greedypeople: 至於強暴  我很想判決啊  不過我沒權利定他的罪192F 05/14 01:56
YALEMY: 口氣幹嘛一副你想的就是對的 別人想的就是不對的樣子zzz193F 05/14 01:56
greedypeople: 所以定罪什的干我屌事194F 05/14 01:56
Albert666: 推195F 05/14 01:56
asllto383: 推理性196F 05/14 01:57
greedypeople: 然後突然學歷造假的人聲明就抄可信的  好意思笑人197F 05/14 01:57
senma: 如果真的有強暴 當然給他判蹲牢讓他被黑道刷肛門都沒問題啊198F 05/14 01:57
Hatewoman: 我覺得你講得太輕鬆了,就算陳星出來打官司贏了又怎樣?199F 05/14 01:57
Hatewoman: 有人會信嗎?
senma: 重點是 那個證據呢? 用小說?201F 05/14 01:57
有證據當然看證據
問題是現在不管林家還是陳家都沒給出決定性的證據
我只能用這種方式推論
我覺得如果你反對我的推論
你是否也反對法律上無罪推定的原則?
因為無罪推定就是用兩權相害取其輕的方式推論出來的
susuqi: 但老婆選擇原諒想必當初生氣過 不能說吃 我們要說精神外遇202F 05/14 01:57
greedypeople: 十年前的任何強暴案都不會有證據了  所以你會判斷203F 05/14 01:57
greedypeople: 說十年前除了被抓的以外  沒發生過強暴案嗎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01:40
Mayinggo: 我以為無罪推定是法治社會的精神 沒想到現在還有獵女巫205F 05/14 01:58
greedypeople: 無罪推定亂套用是會出現很荒謬的結果的206F 05/14 01:58
Mayinggo: 的行為207F 05/14 01:58
ax4619861aax: 正義推208F 05/14 01:58
susuqi: 不過只是精神外遇的話 也可以被告通姦嗎 有高手可以解答209F 05/14 01:59
susuqi: 嗎?
Hatewoman: 整件事不管真偽如何,本來就不應該未審先判,但小說派211F 05/14 02:00
Hatewoman: 直接高潮,用想像力就定別人罪了
beryll: 官商勾結 衛服部213F 05/14 02:00
gn02297273: 不同意用社會公益來判斷,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讓任何人214F 05/14 02:00
gn02297273: 當做代價,當然自己願意成為代價引起社會關注我沒話說
gn02297273: 。
greedypeople: 輿論本就不該要求無罪推定  所以才會有釋509217F 05/14 02:00
Hatewoman: 無罪推定的原則不是讓你拿來權衡利弊得失的218F 05/14 02:01
greedypeople: 針對事實作主觀的臆測或評價是受保障的219F 05/14 02:01
No1JANtw: 推這篇 可惜還是一堆偏激推文220F 05/14 02:01
Mayinggo: 精神外遇可以告妨害家庭 通姦要有性器結合證據221F 05/14 02:01
MASAMIFANS: 只有greed了解無罪推定的真實樣貌,其他人皮毛而已222F 05/14 02:03
gn02297273: 說難聽點,就是憑什麼犧牲他人換來社會共識?223F 05/14 02:03
Hatewoman: 無罪推定的原則不是讓你拿來權衡利弊得失的224F 05/14 02:03
greedypeople: 其實還有一點我覺得很好笑  通姦罪追溯期是五年225F 05/14 02:03
kphuang: 無罪推定是對的,如果因為陳國星有罪推定,價值會崩壞226F 05/14 02:04
ImBBCALL: 原來無罪推定是兩權相害取其輕喔,學到新的人權理論了227F 05/14 02:04
greedypeople: 也就是刑法上絕對不會判林通姦228F 05/14 02:04
k7p83n: 說真的陳就已經婚外情+道德缺失了,就算最後罪證不足,他229F 05/14 02:04
ImBBCALL: 抱歉啊,通姦罪是告訴乃論,6個月沒告就gg了拉,哈哈哈230F 05/14 02:04
ImBBCALL: 哈
k7p83n: 一輩子也不能再進補教業了,到底替他護航有什麼意義?小說232F 05/14 02:04
k7p83n: 網誌不能辦案,但我也不信全憑想像可以寫出這些東西,空穴
greedypeople: 那就你們的無罪推定論  林當然沒有通姦啊234F 05/14 02:05
k7p83n: 不來風,公道自在人心。235F 05/14 02:05
Mayinggo: 陳星憑什麼要被犧牲讓群眾權衡利弊得失 只因為他還活著236F 05/14 02:05
susuqi: 所以 不能說通姦 要說是妨礙家庭喔237F 05/14 02:05
susuqi: 嗚嗚 老師 委屈你犧牲自己了
spwqee: 推!239F 05/14 02:05
Mayinggo: 可以洗刷名譽 你這樣跟先押再取供有什麼差別240F 05/14 02:05
Hatewoman: 你憑什麼用別人的名譽成就社會功益?241F 05/14 02:07
我沒否定萬一陳被冤枉的情形是個悲劇啊
我當然還是希望是狀況1或2
沒有人被錯放或冤枉
只是在未知事實的情形下
一定要犯錯,我會選擇犧牲陳
ImBBCALL: 國家刑罰權遭到限制跟有沒有做犯罪構成要件請分開看蛤242F 05/14 02:07
greedypeople: 阿睏哈星跟偽造學歷不就好有名譽243F 05/14 02:07
susuqi: 請幫老師洗刷 謊報學歷 日創社標案 和女學生精神外遇兩個244F 05/14 02:07
susuqi: 月 的冤屈
Mayinggo: 我覺得你很虛偽 假裝理性的外表實質上盤算的想法跟獨裁246F 05/14 02:08
Mayinggo: 者沒兩樣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12:00
greedypeople: 其實我想講的是ImBBCALL推那句  我表達能力比較不好248F 05/14 02:08
greedypeople: 個人的事實認定或輿論的本來就不用無罪推定
k7p83n: 他今天就確定婚外情跟與學生交往了,我真的不覺得差那個姦250F 05/14 02:09
k7p83n: 不姦,雖然在刑事上差很多不過名譽上真的差很多嗎?
ImBBCALL: 現在連能證明陳姓強姦的證據有一個嗎,有嗎?252F 05/14 02:09
susuqi: 幫老師洗刷名譽不白的冤屈是虛偽喔 ?253F 05/14 02:09
greedypeople: 國家機器因為能執行公權力施加刑罰才需要254F 05/14 02:09
demitri: 無罪推定是法律用語 輿論壓力是推斷 這是分開看的255F 05/14 02:10
greedypeople: 沒有啊 所以法官判它無罪我不會罵恐龍法官256F 05/14 02:10
Caiboruei: 作家就是證據站不住腳才寫虛構小說257F 05/14 02:10
wild52077: 不敢說我挺林 反林   但我反陳258F 05/14 02:10
yeyun: 推259F 05/14 02:11
susuqi: 老師只是精神外遇女學生兩個月吧 還有謊報學歷和日創社標260F 05/14 02:11
No1JANtw: 原po並沒有說陳有罪啊 哪裡違反無罪推定261F 05/14 02:11
ImBBCALL: 所以連一個證據都沒有就能說人強姦,好棒262F 05/14 02:11
susuqi: 案 都是受到輿論壓力263F 05/14 02:11
sunshinecan: 感覺若林遭遇為假那段太輕輕帶過了... 合意與否造成264F 05/14 02:11
ImBBCALL: 真是有膽識265F 05/14 02:11
greedypeople: 但是要求輿論在兩方面都沒有有力證據之下 支持其中266F 05/14 02:11
sunshinecan: 的仙人跳及情變誣告等問題是否也該列入考量?267F 05/14 02:12
greedypeople: 一種事實認定  我不認為叫做中壢268F 05/14 02:12
demitri: 就因為這是論壇 大家可以說:我認為 我相信 依我判斷etc269F 05/14 02:12
demitri: 不如說 如果真的要那麼清高 都不做批評 論壇真的不用開了
demitri: 或是 任何的指控 除非有證據 路人都不能評論
financial911: 推272F 05/14 02:13
susuqi: 仙人跳及情變誣告 這副本新開的嗎273F 05/14 02:13
greedypeople: 假如我說我覺得他應該有強姦   法律上有罪嗎?274F 05/14 02:13
No1JANtw: 光是陳承認有婚外情 對象還是學生275F 05/14 02:13
susuqi: 沒有吧 沒被抓到都不犯法啊276F 05/14 02:14
greedypeople: 應該沒有嘛  那是我主觀的推測啊277F 05/14 02:14
Mayinggo: 憑什麼陳要被犧牲 就因為死了最大喔278F 05/14 02:14
ldwang: 推279F 05/14 02:14
No1JANtw: 這就夠他被譴責到底了280F 05/14 02:14
ImBBCALL: 我沒說不行啊,所以我只說你有膽識,不怕冤枉人281F 05/14 02:14
demitri: 另外 如果林沒死 那些認為他只是被騙砲不爽  自己黏上去282F 05/14 02:14
ImBBCALL: 我沒種 不敢亂冤枉人283F 05/14 02:14
greedypeople: 我又不是法官幹嘛怕冤枉人.....284F 05/14 02:15
demitri: 妨礙家庭的 踩受害者位置博取同情的 其實也是妨礙名譽啊285F 05/14 02:15
susuqi: 憑什麼活著的人要受到謊報學歷 日創社標案的輿論壓力286F 05/14 02:15
ImBBCALL: 哇,不怕亂冤枉人捏,好棒287F 05/14 02:15
No1JANtw: 大部分人多是覺得他有強姦而非認定他有288F 05/14 02:15
greedypeople: 主張無罪的也不怕錯放壞人啊  哪有差289F 05/14 02:15
demitri: 這就是板上很多戰林的論調 差別只是 林死了 名譽啥的對他290F 05/14 02:15
demitri: 早已沒意義
demitri: 某人的意思是 所以死人的名譽比較不重要這樣
art1: 為什麼要被犧牲喔? 那怎麼不自己想一下為什麼某人會有今天293F 05/14 02:16
art1: 這種這種情況呢?
sunshinecan: 若林遭遇為假還能判刑 未來誣告勢必會變得更頻繁啊295F 05/14 02:17
art1: 要怎麼證明林的遭遇為假? 某人無罪釋放?不起訴?296F 05/14 02:18
iaco: 鄉民戰比較多的是誘姦這件事吧?是名嘴們好像開始強調是強姦297F 05/14 02:19
Mayinggo: 沒有任何人可以允許被誤解被犧牲 還是你們真的希望哪天298F 05/14 02:19
Mayinggo: 自己被千夫所指 無病而死
susuqi: 咦不是說師生戀告不成 怎麼會被判刑300F 05/14 02:20

先聲明我從不認為我自己中立
我已經選邊緣站了

另外推文很多人反對我取傷害比較小的邏輯
那這些人是否也反對無罪推定原則呢?
因為無罪推定原則就是這樣產生的啊

再來就是可以的話我當然不希望犯錯
但未知事實的情形下
無論選哪邊站一定有犯錯的風險
我只是權衡哪種犯錯傷害比較小

喔對了
本例我覺得不選邊站就已經有傷害了
所以我選擇選邊站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21:07
sweety655633: 因為他謊報學歷所以他一定是誘姦301F 05/14 02:20
sweety655633: 他疑似買通官員開公司標案所以一定也有誘姦
sunshinecan: 若林遭遇為假是原PO的假設之一 個人認為考量太少303F 05/14 02:20
sweety655633: 好像做什麼壞事都是為了誘姦一樣304F 05/14 02:20
sweety655633: 這已經不是先射箭後畫靶了
sweety655633: 這根本是直接把箭插在靶上
iaco: 名嘴有點太著重在房的故事上了,房的情況才是強姦沒錯。307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沒有證據法院沒判只是真假未明308F 05/14 02:21
ImBBCALL: 拜託,至少是林有說明自己被陳星強姦309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你當然有理由懷疑他有做310F 05/14 02:21
art1: 所以你已經斷定某人是被誤解的了?311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但要是法院真的判無罪至少在判決被推翻前要推定他無312F 05/14 02:21
susuqi: 借問一下 如果一個人在業界謊報學經歷 這個名譽哄是不是313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罪314F 05/14 02:21
sunshinecan: 造成結果絕對不單只是一人名譽受損而已315F 05/14 02:21
歡迎你補充,我喜歡討論
susuqi: 自己湊上來丟的?316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這才是法治的精神317F 05/14 02:21
No1JANtw: 陳並非無病而死 他確實有婚外情318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問題這件事裡面指控陳的人一邊用有罪推定的論述,一319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邊卻也認為告下去很可能會沒證據無罪
sweety655633: 這要不是反對法治,要不就是邏輯錯亂
sweety655633: 是說連法院判決都不足以證明一個人的清白嗎?
kita: 無罪推定應該不是兩害相權取其輕323F 05/14 02:22
就我所知是這樣
如果不是歡迎提供正確的資訊
ImBBCALL: 連一個這種有指涉特定人和特定行為的供述都沒有324F 05/14 02:22
No1JANtw: 就算法律判他無罪 他的名譽也回不去了325F 05/14 02:22
你說出了萬一陳被冤枉的情形
那萬一陳沒被冤枉呢?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26:02
susuqi: 不是說師生戀無罪嗎 老師怎麼會被判刑呢326F 05/14 02:22
art1: 因為法律不是萬能,會相信法律可以證明一切的真是太有信仰327F 05/14 02:23
susuqi: 謊報學歷和日創社標案 注定會還老師名譽一個公道328F 05/14 02:24
greedypeople: 所以密室殺人案不應該偵辦  因為沒有指涉人329F 05/14 02:24
greedypeople: 還是什麼時候強姦罪改成告訴乃論惹ㄦ
greedypeople: 那你快去舉發南檢瀆職啊
Mayinggo: 現在不是討論師生戀嗎 小說派扯案外案幹嘛332F 05/14 02:25
ImBBCALL: 我從頭到尾沒說警方不能偵辦喔333F 05/14 02:26
No1JANtw: 多數人不過是懷疑陳有誘姦就被說成有罪推定334F 05/14 02:26
ImBBCALL: 我也從沒說你們不能說陳星有強姦啊335F 05/14 02:27
Mayinggo: 什麼叫誘姦?合意性交和非合意性交吧336F 05/14 02:27
susuqi: 現在不是說判刑嗎 啊師生戀不會被判刑啊 所以要幫他聲討337F 05/14 02:27
susuqi: 謊報學歷和日創社標案
ImBBCALL: 只說你們真的很有膽識而已339F 05/14 02:27
kita: 應該說無罪推定的精神跟你的推論方法差距應該蠻大的340F 05/14 02:27
我不是學法的,的確很有可能我認知是錯的,我無罪推定原則的典故是網路上看到的,如
果這是錯的歡迎指正
greedypeople: 所以是可以講  但是就得活該被罵失智?341F 05/14 02:27
No1JANtw: 到底有幾個人說過陳一定百分之百誘姦?342F 05/14 02:28
greedypeople: 喔 還是是要恐嚇人可能會被吉343F 05/14 02:28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30:17
art1: 「你們不照著法治精神行動就是失智」,某些人的想法像這樣344F 05/14 02:28
greedypeople: 要吉我倒是不怕跑一趟程序啦345F 05/14 02:28
ImBBCALL: 你能沒證據說人強姦,別人說你失智,這...有什麼能感到346F 05/14 02:28
ImBBCALL: 意外的嗎
我以為失智的定義是六親不認,記憶錯亂,智能退化,憑人立場說人失智,在我看來一樣
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出現以上症狀,如果沒證據的指控即為失智,麼這些罵人失智的人,是
否也失智?
joycepinky: 值得大推348F 05/14 02:29
greedypeople: 沒證據就說人小三通姦的難道就少了  笑死349F 05/14 02:30
greedypeople: 這些人還都自以為無罪推定派的勒
susuqi: 不要為難人家 當時策略要這樣做351F 05/14 02:31
YALEMY: 說人師生戀小三通姦的也沒證據 不也是靠聲明在假設352F 05/14 02:31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34:32
sweety655633: 何況號稱的被害者自始連提告都沒有,只有在十幾年後353F 05/14 02:31
sweety655633: 寫一本書
sweety655633: 大家就相信了
sweety655633: 還幫他想一堆理由說明為什麼沒提告,反正沒告就不會
sweety655633: 有判決
sweety655633: 有罪推定就不會被打破
sweety655633: 等偵辦完就知道你的有罪推定是不是真的了啊
dluog: 推360F 05/14 02:32
joycepinky: 如果出發點是好的,理性點會更好!361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如果真的出現檢察署認證的沒有證據,你還一邊說不一362F 05/14 02:32
greedypeople: 倒是講句白的啦  指名罵人失智才真的有膽識不怕被吉363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定要有證據364F 05/14 02:32
No1JANtw: 陳跟學生不倫且學生自殺 他本來就該被譴責365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這不就和莫須有一個意思?366F 05/14 02:32
sunshinecan: 施加輿論壓力無妨 但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你可以罵他367F 05/14 02:32
es612: 樓下工讀生~失智列車啟動~~368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另外我想說失智是因為認為對方毫無邏輯369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反倒是說別人拿錢的到底哪來的推論
susuqi: 對啊 小說也沒提到陳星兩字 就這樣被起底太過分了371F 05/14 02:32
No1JANtw: 陳早就不是無辜的了 名譽也是早就失去372F 05/14 02:33
greedypeople: 我罵歸罵好像都沒針對意見不同的網友呢373F 05/14 02:33
brettchen: 有道理374F 05/14 02:33
sunshinecan: 不道德 但不該在無證據的狀況下說他強姦有罪...375F 05/14 02:33
我說了,我完全讚嘆法院判決時要用這個標準
另外其實有一部分我似乎表達不太正確
我只是說我要相信林的說法
倒不一定是相信陳一定做過什麼
畢竟林未指名道姓
只是目前看來陳嫌疑最大
susuqi: 一下就被起底 有考慮過老師的感受嗎376F 05/14 02:33
es612: 那個誰啊犧牲一下搞不好可以讓世界更好,麻煩你去死好不377F 05/14 02:35
No1JANtw: 所以說他一定有罪的根本是少數378F 05/14 02:35
art1: 我相信形容毫無邏輯有比失智更準確的詞379F 05/14 02:35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38:02
babyMclaren: 這篇還不錯380F 05/14 02:36
No1JANtw: 多數只是暫且相信目前資訊覺得他有381F 05/14 02:36
art1: 所以不走法律途徑,走輿論譴責才是正途382F 05/14 02:36
No1JANtw: 覺得他有不代表認定他一定有383F 05/14 02:36
babyMclaren: 只是賽局理論,和文字打動你這兩點可看出384F 05/14 02:36
qqaz741: 可以385F 05/14 02:37
babyMclaren: 你還是很猶豫386F 05/14 02:37
joycepinky: 喔!但我可沒說我不覺得陳星垃圾狼師,快來告我387F 05/14 02:37
winter0723: 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這些名詞==388F 05/14 02:38
標題: 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是不是八卦版史風向最亂的一次
時間: Sun May 14 01:08:05 2017

這次的事件風向亂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不要說不同人風向不同
連我自己內心的立場都反覆換邊站了幾次
幾經自我思辨後
我目前比較站在挺林的那邊
我之前的文也表面了這點
我想透過我自己思考的角度
來分享一下我認為兩方鄉民立場的基準
以及為何我自己選擇現在的立場

首先我觀察到
兩邊都有一些不太理性的發言
挺林的會罵對方工讀生
反對的會罵對方騎士團、失智列車等等
很難追溯到底是哪方開始不理性的謾罵
但可以想像
一方的謾罵都會助長另一方反擊的氣焰
我認為這樣的叫囂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除了激怒對方發明更新、更酸、更不理性的言論外
對於追求事實以及尋找一個社會的價值
一點幫助都沒有
挺林且罵對方工讀生的
心理其實也很清楚不是所有反對的都是工讀生
反對且罵失智騎士團的
心理大概也知道不是所有挺林的都是無腦挺
然而可能基於面子問題、爭取更多支持己方的認同、或是單純嗆爽的
這些人還是會選擇用不理性的謾罵回擊對方
罵完了,對方不會變更立場認同你
反而會更痛恨你
惡性循環

回到比較理性層面
我想解釋一下為何我選擇支持、甚至相信林
首先我要聲明
真正的真相
直到關鍵證據或證人出現前
我們都是無從得知的
那我為何選擇相信林呢?

一開始
我是對這件事很冷感的
我認為法律自有公道
是真是假交給法院認定就好
鄉民在燒什麼?

然後
我開始讀林寫的東西
我必須承認林的文字的確打動我
讓我感受到他的痛苦與恨意
我認為沒體會過這樣的現實的人
是無法那麼正確的描寫出這樣的悲劇
(剛好身邊有同樣經歷的人)
我也發了不少文論證我的觀點

這中間我看到了不少反對的聲音
撇除一些不理性的、只想激怒我的言論外
其實不少反對的論點是很有道理的
例如陳星的聲明出來後
有人說想了十天才出來的聲明能信嗎?
反對的有人回說『那想了十年的能信嗎?』
不得不說的確有道理
因此
我開使內心的思辨
思考自己的立場是否不妥
是否太過情感用事,而不夠理性

最後我還是選擇站在支持林、譴責陳的這邊
我來說明我思考的過程

事件真假就不討論了
因為以一般鄉民的能力
也無法接觸太多關鍵證據
學過統計的都知道型1誤差和型2誤差
也就是區分人做決策時會犯錯的種類成
『推測為真確否定推論』
以及
『推論為假卻支持推論』
把林奕含事件代入的話
鄉民選邊的結果可以粗略區分成四種可能性

1.林的遭遇為真,鄉民也相信林

2.林的遭遇為假,鄉民也不相信林

3.林的遭遇為真,鄉民不相信林

4.林的遭遇為假,鄉民錯信林

法律層面到底有陳沒有罪就不討論的
反正這不是鄉民能左右的
今天單單探討
你是一個鄉民
當你選邊站時可能的狀況

狀況1、2沒什麼好探討的
風向與事實相符社會不會有什麼損失
我們單就狀況3、4,錯誤的抉擇做討論
到底哪一種錯誤對社會傷害較大

首先我們都知道
法律上無罪推定的原則就是這樣推論出來的

1:嫌犯有罪而判無罪
損失是錯放一個人

2:嫌犯無罪而判有罪
損失是錯判一個人
外加錯放真正的壞人

我們可以很輕易的比較出錯判損失比錯放大
因此目前法律上普世價值是無罪推定
判人有罪要證據
判人無罪則僅需『罪證不足』
我今天完全贊成法律審判上使用無罪推定
陳若被判有罪,必須要有確切證據

然而
在相信林與否上
我則是認為否定林需要確切事實
因為我們一樣可以用推論的方式
解構兩種抉擇錯誤情況下的損失

1:林遭遇為假,而社會相信林:
損失是陳名譽無辜受損
社會資源錯置在虛假的事件上
若爾後事實曝光鄉民被打臉

2:林遭遇為真,而社會不相信林:
損失是…
林家未能討回公道還要含冤受辱
其他受害者更加不願出面
社會上更多的類案無法曝光

在這次的事情上
我認為2的狀況比1嚴重太多
1的情形
陳聲明已經透露他確實有婚外情
名譽本來就已經受質疑
若性侵的部分的確冤枉他
法院不可能判他刑
(就算他真有性侵都難了)
他也有眾多的管道可以平反他的名譽
因為他還活著
多的是時間為自己的名譽奮戰
還能提出事證告議員立委誹謗

然後這也不是第一次鄉民被打臉
我認為不會對社會造成什麼損失
即使真的冤枉陳
至少也透過林的小說
提高大眾對於社會上真實存在的類案的關注
許多陰暗的角落得以照亮
資源錯置的問題不大

相較之下
2的情形,相對更加嚴重
社會不再關注這件事
受害者的心路歷程以及將加害人繩之以法的困難
就不會被大眾認知
類似的事件,就會一再發生
我不是女生
但我身邊有許多我關心的女性
我不希望類似的事情發生在她們身上
因此在這件事上,我選擇相信林、譴責陳

以上是我的立場以及我的辯駁
希望大家可以互相討論
人都是會站錯邊的
如果你有不同意見
我也很希望可以互相討論激盪
理性的討論、支持與反對的辯論
才能讓大眾更接近真理

至於其他只是嗆爽的
為反對而反對
認為自己立場不容被挑戰的
工讀生騎士團掛在嘴邊的
我只能說
你們愛怎麼發言是你們的自由
但嗆完後
除了自己比較爽外
被嗆的人不會因此開始反省自己
社會也不會變的更好

希望版上多一點理性的討論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其實這不是風向問題 是智力問題
: 如果今天可以光憑單方面說法
: 連證物都不需要就可以把人定罪 那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 差不多是回到戒嚴時代 說你是匪諜就可以直接把你拖去槍斃的程度
: 可是有些人就沒有想那麼多 就覺得看了一本小說或幾篇網誌
: 或聽了一些人在那邊哭來哭去
: 哭得好像當年台灣上演梁山伯與祝英台還是鐵達尼號時一樣
: 就覺得今天台灣應該要倒退回那個說你有罪就有罪的戒嚴時代
: 大家都說男人精蟲衝腦時什麼事情都不會想
: 現在這班失智列車上的人是什麼在衝腦我就不曉得了
: 然後最智障的是 如果只是自己想要搞全民公審 獵巫 誅九族的話就算了
: 蠢沒關係 失智沒關係
: 結果是不跟著耍蠢你就變成工讀生
: 法律跟自己站不同邊沒關係 只要把法律修成自己要的樣子就好
: 幹 公審就公審 獵巫就獵巫 誅九族就誅九族
: 自己搭失智列車就算了 不要智障到逼全國人來一起搭失智列車好不好
: 就不要修完改天換自家的人莫名其妙被抓出去說幹嫩妹要槍斃
: 到時又來哭什麼司法迫害
: 討論這件事情時 很多人還說什麼
: 師生戀噁心 應該要立法禁止 以犯罪行為處理
: 然後前幾天 議員質詢林萬億跟林全是不是狼師時 賴清德爆氣 板上也一堆人都好森七

: 林萬億何許人也? 來看一下當年的新聞
: 不倫戀差30歲 蔡英文智囊偷吃嫩助理 林萬億被抓姦 2周後助陣《十年政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03/33642883/
不倫戀差30歲 蔡英文智囊偷吃嫩助理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上月19日陪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發表《十年政綱》教育篇,當時林侃侃而談,沒想到2周前七夕情人節,林竟和小他30歲的女助理沈詩涵開房間「討論研究案」,被妻子周淑美抓到報警控告通姦。板橋地檢署日前開庭,僅林妻現身表示正在談和解,檢方要求一個月內呈報和解進度。 ...

 
: 林萬億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台北縣副縣長,被視為民進黨社福政策的第一把交椅,
: 也是蔡英文問鼎下屆總統倚重的智囊,黨內昨聞訊皆十分訝異。
: 和他開房間的沈詩涵,4年前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正是林,沈畢業後擔任林的研究助理

: ----------------------------------------------------------------------------
-
: 奇怪 依照小說騎士團的邏輯 這個案件絕對夠噁心了吧 怎麼這時又當沒看到?
: 指導教授 --> 研究助理
: 咦 說好的權勢性侵罪呢? 小說騎士團怎麼不趕快拿出來研究研究?
: 不是說只要是師生戀就很噁心
: 學生對老師有錯誤崇拜 老師趁機而入就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同意就都是性侵?
: 結果是顏色對了就可以幹學生 幹他媽的這時看來真的是笑話中的笑話
: 好啦 看單方面說法就可以判人有罪我就不說了
: 今天要修法 法修好可以只拿來對付陳星嗎?
: 今天要獵巫 要不要連林萬億跟林全也一起獵?
: 國民黨的人拿師生戀打他們 大家看新聞 好像會很蠢
: 然後再看看小說騎士團 相信我 這愚蠢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 還有一件事情是
: 我的文章並不是針對所有支持林女的人
: 有些人會說 他們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林女 好 這我很贊成
: 有人說 陳星的標案有問題 這個要查 好 這我也贊成
: 但另外我就偏偏看到一堆失智行為 要我憋著不吐槽真的實在是沒辦法
: 要當騎士團也就算了 來來去去就只會那幾招
: 1.你工讀生 你全家都工讀生
: 2.人家死了捏 人家死了捏 人家死了捏
: 3.什麼 賴清德不挺我們騎士團 幹你娘 我要灌爆你臉書 噓爆你 噓爆你
: 4.幹你平常有在玩手遊 看海賊王 火影 死神 你阿宅 你阿宅 你阿宅
:   (結果林女生前有看動畫的習慣 這時就又閉嘴)
: 5.你女兒被人幹 你女兒被人幹 你女兒被人幹 你女兒被人幹
: 從頭到尾就看到下限還可以再下限 丟臉還可以再丟臉
: 我只能說拜託騎士團行行好
: 不要再搞些什麼失智軍東征的技倆來拉低八卦板的平均智商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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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humor: 推推~ 理性討論比冷嘲熱諷好多了~1F 05/14 01:09
serdar: 推,純探討真相2F 05/14 01:09
ltkf2291: 因3F 05/14 01:09
IronCube: #1P5nXFqm4F 05/14 01:09
AN94: 我是真相派的 哪邊都不挺 追求真相是人的天性5F 05/14 01:09
angraer: 根本沒辦法理性討論吧,有人單單說事證不足無法下結論,6F 05/14 01:10
angraer: 就被鬥成工讀生了欸 科科
chara117yun: 推8F 05/14 01:10
demitri: 完全同意這篇  若事實與相信相反 相信陳的代價比較大9F 05/14 01:10
angraer: 推樓上A大 真相派+110F 05/14 01:11
demitri: 所以我選擇從嚴來看待陳的說詞 因為只要林的說詞有1成11F 05/14 01:11
ainor: 沒抓到就不犯法啊12F 05/14 01:11
demitri: 是真的 是非常恐怖的 只要一成就夠了 反之 陳的說詞13F 05/14 01:11
Vladivostok: 就算把陳綁起來火刑 一樣的事情還是會有啊14F 05/14 01:11
PTT88: 沒錯 看證據說話 看ㄧ堆人推文罵陳 真是不可溝通15F 05/14 01:11
whitehumor: 我相信很多人是真相派喔~ 推推16F 05/14 01:11
Vladivostok: 為何一堆講得把陳幹掉就天下太平?17F 05/14 01:11
demitri: 就算九成是真的 但只要那一成有被林說中 那依然可怕18F 05/14 01:11
kita: 無罪推定應該不是因為這樣子的理由19F 05/14 01:12
ariel780102: 哇這篇很有條理也長知識推20F 05/14 01:12
cat5672: 站在林那邊 也不等於站在她父母那邊21F 05/14 01:12
demitri: 另外 就算林九成是掰的好了 這社會上只要有相似案件22F 05/14 01:12
serdar: 希望支持陳的也可以多發一些類似文章,而不是情緒性攻擊23F 05/14 01:13
demitri: 被輕放 那就是莫大傷害 林的真相我們也許永遠也不知道24F 05/14 01:13
demitri: 但只要能引起社會注重相似的受害事件 那關心就是值得的
ImBBCALL: 哈哈哈,林他有說過他被強姦嗎26F 05/14 01:14
whitehumor: 我也覺得很多情緒性攻擊反而抹煞真相派的好意~27F 05/14 01:14
demitri: 這篇文章並沒有支持陳啊XDDD 誰解讀的啊28F 05/14 01:14
demitri: 林網誌上有說被強制吧
FIRZEN45: 推30F 05/14 01:14
must: 理性討論很好,但謾罵死者、侮辱家屬的太扯了31F 05/14 01:15
Redfoo: 有啊32F 05/14 01:15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16:11
MASAMIFANS: 可以理性33F 05/14 01:16
withsirius: 在八卦板尋理性討論是否搞錯了什麼34F 05/14 01:16
nagisaK: 林的遭遇可能為小說某部分所描述 但非100%真35F 05/14 01:16
beyonf: 推36F 05/14 01:16
angraer: 支持陳的人只是少數吧,大多數的人都是想等事證更豐富,37F 05/14 01:17
angraer: 事情更明朗再做判斷(結果都被鬥成工讀生了)
nagisaK: 林父自己都說非百分百真了 也沒說哪部分是真 就一群腦補39F 05/14 01:17
nagisaK: 支持陳的根本少數 多的是看不慣你們評小說就完全相信
nagisaK: 還想開動失智列車晚會遊行 結果自爆
angraer: n大我敬你一杯,你身上已經有工讀生的flag了42F 05/14 01:18
ImBBCALL: 你說的林的陳述為真?你的林的陳述是指鄉民的陳述嗎43F 05/14 01:18
iMANIA: 推後面的論述44F 05/14 01:18
annatzang: 簡單講鄉民的正義最大的前提是保證自己站對邊 其餘次之45F 05/14 01:18
beyonf: 不是100%又如何 有幾% 而且是最黑暗(硬上後安撫的可能性46F 05/14 01:19
beyonf: 不是全無)的那1% 就值得討論
kronioel: 這篇不錯  可惜。法律的極限48F 05/14 01:19
annatzang: 他人真實的痛苦只是故事背景前情提要而已49F 05/14 01:19
serdar: 互相情緒性攻擊只會浪費所有人時間50F 05/14 01:20
kita: 照你的分析法什麼程序正義,毒樹果實理論都可以丟了51F 05/14 01:20
angraer: 推樓上n大“支持陳的根本少數,多的是看不慣你們憑小說就52F 05/14 01:21
angraer: 完全相信”
amy93:54F 05/14 01:21
demonjojo: 推理性討論55F 05/14 01:21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nagisaK: 支持陳的根本少數 多的是看不慣你們評小說56F 05/14 01:22
backpackertw: 就完全相信

同理,很多人也不是看你們反對就嗆人
而是看不慣以侮辱、嘲諷、惡意的態度來針對一群想讓社會變更好的人

不理性的發言兩方都有
反駁很簡單
忽視就是氣度了

tony5361627: 推這篇論點58F 05/14 01:22
angraer: K大別生氣,毒樹果實台灣實務本來就不採,雖然有相似的判59F 05/14 01:22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25:33
angraer: 決,但最高法院還是否認了60F 05/14 01:22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失智列車起飛了61F 05/14 01:23
kronioel: 然而你的型一錯誤代價少寫了 陳星基本上要賠上後半生了62F 05/14 01:24

說的直白一點
如果他受辱一生換來社會對類案的重視
也算功德一件
況且他確實自己承認有婚外情
性侵部分若不實他也能告人
我覺得還是沒有型2那麼嚴重

kronioel: 不僅僅是被打臉而已63F 05/14 01:24
angraer: 況且都有人提議無罪推定跟罪刑法定都要廢掉了,廢掉毒樹64F 05/14 01:24
angraer: 果實還好吧
demitri: 支持陳 不代表認同這個人 而是認為他講的話可信66F 05/14 01:24
demitri: 這篇講的應該是這樣的定位
chbh: 推68F 05/14 01:24
Argos: 哪來那麼多毛啦 今天已經達到補教界大改革 就已經夠了69F 05/14 01:24
dragonbooboo: 推理性70F 05/14 01:24
yamhome: 政府很慢地在補破網,輿論仍有必要持續促動政府補下去71F 05/14 01:25
greedypeople: 推72F 05/14 01:25
greedypeople: 其實以感性面來講  假如自己身敗名裂跟女兒被強姦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28:01
greedypeople: 自殺非得二選一不可  我會選前者  所以我覺得站林74F 05/14 01:26
greedypeople: 這邊比較心安理得
demitri: 日創社不知道查得怎樣  搞特權還玩弄少女就是不爽啦76F 05/14 01:26
bantw: 推77F 05/14 01:27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氣度你妹,先開詛咒狂咒人下地獄的明明就是小說派78F 05/14 01:27
我文中也譴責這些人啊
而且我說的氣度是
若你能忽略這種無意義的詛咒
那麼你是有氣度的人
有氣度的人越多不理性的聲音就會越少
suoerman: 推79F 05/14 01:28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29:49
demitri: 我也看到有反林派說他是母d喔80F 05/14 01:28
susuqi: 理性和平 嗯..81F 05/14 01:28
LOVEGIRLS: 推82F 05/14 01:29
susuqi: 好 那我先思考一下83F 05/14 01:29
nalthax: 推84F 05/14 01:29
greedypeople: 我看到有人在那邊靠夭失智列車也沒氣撲撲啊85F 05/14 01:29
z1597536482: 藥不要統計一下說林母d的多,還是詛咒攻擊的多?86F 05/14 01:29
shown21: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感謝你把他寫出來87F 05/14 01:30
greedypeople: 反到是詛咒什的我肯定不會幹  因為我不信世上有報應88F 05/14 01:30
evaji548: 推89F 05/14 01:30
tomoko17: 推90F 05/14 01:32
moonwoman: 讚讚讚 推91F 05/14 01:32
wengho: 誘姦這個名詞太聳動了 她沒被姦 應該說被誘拐才是92F 05/14 01:33
kolod546: 完了 又要被說小說辦案了93F 05/14 01:33
derringer:94F 05/14 01:34
greedypeople: 沒什聳動的  陳自己說寫的故事是強暴95F 05/14 01:35
greedypeople: 林啦說錯
CenaC 
CenaC: 他也有眾多的管道可以平反他的名譽  <= 那是因為他現在還97F 05/14 01:35
CenaC: 活著  假如他也像林一樣自殺  錯信所造成的傷害是產生人命
CenaC: 沒有像你想的那麼容易  甚至他這輩子都毀了
HAHAHUNG: 推!100F 05/14 01:36
querencia 
querencia: 有看書跟沒看書真的差很多101F 05/14 01:36
susuqi: 嗚嗚 老師不要想不開102F 05/14 01:37
CenaC 
CenaC: 你只是在合理化降低自己錯信後的損失 以為別人有機會再起103F 05/14 01:37
就已證實的事實而言
他也不適合再起
我錯誤的損失期望值的確沒那麼高
coldtoby: 推個,在那邊分派別的意義到底在哪?雙方互相指控有助104F 05/14 01:37
Mayinggo: 反正陳星就是該死 管他是不是真的有強姦105F 05/14 01:37
coldtoby: 於瞭解事件的真相?林只是個引爆點,所謂狼師在社會上106F 05/14 01:37
coldtoby: 真的都不算少見,只是大部分都是默許,認為風頭過了就
coldtoby: 可以回歸原本的生活,但是走不開的可能就會像林這樣
kolod546: 還在假如唷 補習班名師吃女學生 被抓包本來就毀了109F 05/14 01:37
scoutking85: 推110F 05/14 01:38
CenaC 
CenaC: 吃女學生哪會毀  一堆人吃女學生  重點是有沒有強暴111F 05/14 01:38
Rainbow5566: 你就小說派啊  林是憂鬱症 又不神經病  寫得出小說很112F 05/14 01:38
Mayinggo: 這種推論真他媽好笑 反正就是一場要弄死陳星的集體失智113F 05/14 01:38
像這樣的言論,除非能說明哪裡好笑
否則我會忽略
我也呼籲大家一起忽略
忽略不理性的,理性的才會越來越多
Rainbow5566: 正常114F 05/14 01:38
susuqi: 哈哈哈 吃女學生怎麼好像是一件很平常的事115F 05/14 01:39
kolod546: 沒有毀?吃學生傳開來 還招的到學生?116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反過來說2也可能會因為反正不用太明確的證據而造成117F 05/14 01:39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42:18
cumulonimbus: 全系列只推你這篇118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更多明明不是被害人卻指控別人是加害人的情況」119F 05/14 01:39
Rainbow5566: 你來小說打動你當判斷~~~120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而這個對社會的傷害並沒有比較輕121F 05/14 01:39
sweety655633: 這就是為什麼重點不該擺在「相信誰」
sweety655633: 而是「看證據說話」
susuqi: 哈哈哈被永桶的來了124F 05/14 01:39
greedypeople: 可是不管有沒有強暴  吃女學生是事實啊.....125F 05/14 01:39
greedypeople: 那就算因為這樣毀了也不算冤枉他
sweety655633: 被母豬版永桶很嚴重麻?127F 05/14 01:40
susuqi: 被永桶就算 還沒人聲援最慘128F 05/14 01:40
whitehumor: 哇塞~ 見識到狂噴惹~129F 05/14 01:40
tab222777: 推理性130F 05/14 01:40
greedypeople: 強暴的部份法院再判又不是鄉民在判131F 05/14 01:41
kolod546: 他自己都承認有關係了 還腦補別人毀了他?132F 05/14 01:41
Azaiboshi: 推你這篇133F 05/14 01:41
rayonwu: 推134F 05/14 01:41
sharkimage: 推135F 05/14 01:42
Mayinggo: 哪裡好笑看不出來喔 不論事實結果如何 反正先假設陳星136F 05/14 01:43
a34567: 推 唉 一堆偏激文章 真的看得很累137F 05/14 01:43
sweety655633: 啊就只是不能在母豬版發文是要聲什麼援?138F 05/14 01:43
Mayinggo: 有問題 只因為他還活著139F 05/14 01:43
sweety655633: 誰的小圈圈這麼閒?140F 05/14 01:43
manpow: 如同林父說的,能夠讓此遭遇的女生能被正視才是重點141F 05/14 01:44
Mayinggo: 你的前提就是已經死了最大 那還需要說什麼142F 05/14 01:44
謝謝指教
你的話我會好好思考
fxntdsxdr: 推 有人就是想打混戰 這論點清楚多了143F 05/14 01:44
greedypeople: 睏哈星跟謊報學歷不是都證實了嗎?144F 05/14 01:44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45:31
greedypeople: 阿就真的有很大問題啊.....145F 05/14 01:45
a125567365: 本來支持陳的就是少數 是那些靠小說辦案的才讓人討厭146F 05/14 01:45
sweety655633: 問題是謊報學歷跟林的遭遇一點毛都沒關係147F 05/14 01:45
ashahahaha: 這篇該推148F 05/14 01:46
fuyako: 所以陳你還是犧牲吧管你有沒有罪149F 05/14 01:46
ImBBCALL: 謊報吃學生所以被說強姦是活該吃屎150F 05/14 01:46
fuyako: 誰叫你那邊的社會公益比較小喔151F 05/14 01:47
susuqi: 說沒關係呵呵 這傢伙要是沒謊報學歷 誰要去給他教國文152F 05/14 01:47
ukalm: 終於這種思考開始出現了,推153F 05/14 01:48
ImBBCALL: 你乾脆說他媽生下陳星才是罪魁禍首154F 05/14 01:48
sylviashy: 分析得有理155F 05/14 01:48
sweety655633: 就算沒有林這件事156F 05/14 01:48
sweety655633: 也沒人會苟同謊報學歷的行為
sweety655633: 但他做b壞事不能證立a也是他幹的
sweety655633: 只是仍然需要證據才能推翻他的謊言
sweety655633: 我以為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法律上我完全支持你
但另外以你的邏輯
要證據才能證明陳說謊
那是不是也要證據才能證明林說謊呢?

其實誰說謊都無所為了
我的論點是站在我或你錯了
誰的情形比較嚴重來做討論
balabababa88: 不錯 很有邏輯的分析 有辦法說服別人就是厲害!!!161F 05/14 01:49
lovetina:                                                   QQ162F 05/14 01:49
Mayinggo: 沒什麼啦 因為一定要有人為林亦含的死負責 所以陳星你就163F 05/14 01:49
YALEMY: 推你164F 05/14 01:49
susuqi: B是謊報學歷 A是吃女學生嗎165F 05/14 01:49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52:37
Mayinggo: 認了吧 你不認這事情小說派也不會放過你166F 05/14 01:50
senma: 同意sweety655633167F 05/14 01:51
Mayinggo: 你的理論就是先死先贏168F 05/14 01:51
不是,我的論點是兩權相害取其輕
因為我也不知道其他辦法了
senma: 你要說陳某公司標案有問題 學歷有問題 這都是證據較明確的169F 05/14 01:51
senma: 但因為標案有問題 學歷有問題 就一定是強暴犯嗎
其實與其定罪陳
我比較希望社會好好看待林的小說
它不只是一本小說
還透露了很多其他問題
否定林則就抹滅了這些討論
陳到底會怎樣,其實我已經不太在意了
t128595: 理性分析是好的,但不是站錯哪邊成真的話對社會損傷比較171F 05/14 01:52
t128595: 大就該站哪邊,這理由很瞎。原PO可以去看一部電影叫謊言
法律上我完全支持定罪陳必須有事證
但只是社會大眾的我
目前除了這樣分析外不知道別的標準
如果你有其他見解我很歡迎提出來討論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1:58:11
t128595: 的烙印,一旦一個人被加上偏見之後不管法院怎麼判,偏見173F 05/14 01:53
senma: 你要定他強暴的罪 就要有證據174F 05/14 01:53
t128595: 就像烙印般永遠無法消失。關注類似情況的受害者並防患未175F 05/14 01:53
Mayinggo: 還好台灣沒陪審制 不然這國家不知會有多少冤獄176F 05/14 01:53
ImBBCALL: 林說謊?林有說什麼嗎?從頭到尾是鄉民在幫林講話177F 05/14 01:53
t128595: 然之餘,也不要成為未審先判,以偏見看人的幫兇,選邊站178F 05/14 01:53
t128595: 的命題根本不需要存在。
susuqi: 所以B是學歷被抓包 A是他的聲明說我吃了 還吃了兩個月 C是180F 05/14 01:54
susuqi: 日創社標案 然後我們每件事拆開來看都覺得 嗯 是鄉民的偏
greedypeople: 不 我是說只要有睏哈星跟謊報學歷任何一件爆出來182F 05/14 01:54
greedypeople: 本來他事業就會毀  現在是兩個都有
susuqi: 好啦 鄉民的偏見啦184F 05/14 01:54
kphuang: 推理性討論185F 05/14 01:54
Mayinggo: 吃是你說的 他只有說短暫的不倫戀186F 05/14 01:55
greedypeople: 所以我覺得不是剛好而已嗎  鄉民有怎樣?187F 05/14 01:55
susuqi: 有沒有強暴 我們不知道 只知道短暫的師生戀188F 05/14 01:55
godlikeking: 謾罵嘲諷真的沒啥幫助189F 05/14 01:55
susuqi: 純愛日誌 美術館之戀190F 05/14 01:56
YALEMY: 某人不也是站在覺得聲明是真的的立場上在猜想嗎?191F 05/14 01:56
greedypeople: 至於強暴  我很想判決啊  不過我沒權利定他的罪192F 05/14 01:56
YALEMY: 口氣幹嘛一副你想的就是對的 別人想的就是不對的樣子zzz193F 05/14 01:56
greedypeople: 所以定罪什的干我屌事194F 05/14 01:56
Albert666: 推195F 05/14 01:56
asllto383: 推理性196F 05/14 01:57
greedypeople: 然後突然學歷造假的人聲明就抄可信的  好意思笑人197F 05/14 01:57
senma: 如果真的有強暴 當然給他判蹲牢讓他被黑道刷肛門都沒問題啊198F 05/14 01:57
Hatewoman: 我覺得你講得太輕鬆了,就算陳星出來打官司贏了又怎樣?199F 05/14 01:57
Hatewoman: 有人會信嗎?
senma: 重點是 那個證據呢? 用小說?201F 05/14 01:57
有證據當然看證據
問題是現在不管林家還是陳家都沒給出決定性的證據
我只能用這種方式推論
我覺得如果你反對我的推論
你是否也反對法律上無罪推定的原則?
因為無罪推定就是用兩權相害取其輕的方式推論出來的
susuqi: 但老婆選擇原諒想必當初生氣過 不能說吃 我們要說精神外遇202F 05/14 01:57
greedypeople: 十年前的任何強暴案都不會有證據了  所以你會判斷203F 05/14 01:57
greedypeople: 說十年前除了被抓的以外  沒發生過強暴案嗎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01:40
Mayinggo: 我以為無罪推定是法治社會的精神 沒想到現在還有獵女巫205F 05/14 01:58
greedypeople: 無罪推定亂套用是會出現很荒謬的結果的206F 05/14 01:58
Mayinggo: 的行為207F 05/14 01:58
ax4619861aax: 正義推208F 05/14 01:58
susuqi: 不過只是精神外遇的話 也可以被告通姦嗎 有高手可以解答209F 05/14 01:59
susuqi: 嗎?
Hatewoman: 整件事不管真偽如何,本來就不應該未審先判,但小說派211F 05/14 02:00
Hatewoman: 直接高潮,用想像力就定別人罪了
beryll: 官商勾結 衛服部213F 05/14 02:00
gn02297273: 不同意用社會公益來判斷,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讓任何人214F 05/14 02:00
gn02297273: 當做代價,當然自己願意成為代價引起社會關注我沒話說
gn02297273: 。
greedypeople: 輿論本就不該要求無罪推定  所以才會有釋509217F 05/14 02:00
Hatewoman: 無罪推定的原則不是讓你拿來權衡利弊得失的218F 05/14 02:01
greedypeople: 針對事實作主觀的臆測或評價是受保障的219F 05/14 02:01
No1JANtw: 推這篇 可惜還是一堆偏激推文220F 05/14 02:01
Mayinggo: 精神外遇可以告妨害家庭 通姦要有性器結合證據221F 05/14 02:01
MASAMIFANS: 只有greed了解無罪推定的真實樣貌,其他人皮毛而已222F 05/14 02:03
gn02297273: 說難聽點,就是憑什麼犧牲他人換來社會共識?223F 05/14 02:03
Hatewoman: 無罪推定的原則不是讓你拿來權衡利弊得失的224F 05/14 02:03
greedypeople: 其實還有一點我覺得很好笑  通姦罪追溯期是五年225F 05/14 02:03
kphuang: 無罪推定是對的,如果因為陳國星有罪推定,價值會崩壞226F 05/14 02:04
ImBBCALL: 原來無罪推定是兩權相害取其輕喔,學到新的人權理論了227F 05/14 02:04
greedypeople: 也就是刑法上絕對不會判林通姦228F 05/14 02:04
k7p83n: 說真的陳就已經婚外情+道德缺失了,就算最後罪證不足,他229F 05/14 02:04
ImBBCALL: 抱歉啊,通姦罪是告訴乃論,6個月沒告就gg了拉,哈哈哈230F 05/14 02:04
ImBBCALL: 哈
k7p83n: 一輩子也不能再進補教業了,到底替他護航有什麼意義?小說232F 05/14 02:04
k7p83n: 網誌不能辦案,但我也不信全憑想像可以寫出這些東西,空穴
greedypeople: 那就你們的無罪推定論  林當然沒有通姦啊234F 05/14 02:05
k7p83n: 不來風,公道自在人心。235F 05/14 02:05
Mayinggo: 陳星憑什麼要被犧牲讓群眾權衡利弊得失 只因為他還活著236F 05/14 02:05
susuqi: 所以 不能說通姦 要說是妨礙家庭喔237F 05/14 02:05
susuqi: 嗚嗚 老師 委屈你犧牲自己了
spwqee: 推!239F 05/14 02:05
Mayinggo: 可以洗刷名譽 你這樣跟先押再取供有什麼差別240F 05/14 02:05
Hatewoman: 你憑什麼用別人的名譽成就社會功益?241F 05/14 02:07
我沒否定萬一陳被冤枉的情形是個悲劇啊
我當然還是希望是狀況1或2
沒有人被錯放或冤枉
只是在未知事實的情形下
一定要犯錯,我會選擇犧牲陳
ImBBCALL: 國家刑罰權遭到限制跟有沒有做犯罪構成要件請分開看蛤242F 05/14 02:07
greedypeople: 阿睏哈星跟偽造學歷不就好有名譽243F 05/14 02:07
susuqi: 請幫老師洗刷 謊報學歷 日創社標案 和女學生精神外遇兩個244F 05/14 02:07
susuqi: 月 的冤屈
Mayinggo: 我覺得你很虛偽 假裝理性的外表實質上盤算的想法跟獨裁246F 05/14 02:08
Mayinggo: 者沒兩樣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12:00
greedypeople: 其實我想講的是ImBBCALL推那句  我表達能力比較不好248F 05/14 02:08
greedypeople: 個人的事實認定或輿論的本來就不用無罪推定
k7p83n: 他今天就確定婚外情跟與學生交往了,我真的不覺得差那個姦250F 05/14 02:09
k7p83n: 不姦,雖然在刑事上差很多不過名譽上真的差很多嗎?
ImBBCALL: 現在連能證明陳姓強姦的證據有一個嗎,有嗎?252F 05/14 02:09
susuqi: 幫老師洗刷名譽不白的冤屈是虛偽喔 ?253F 05/14 02:09
greedypeople: 國家機器因為能執行公權力施加刑罰才需要254F 05/14 02:09
demitri: 無罪推定是法律用語 輿論壓力是推斷 這是分開看的255F 05/14 02:10
greedypeople: 沒有啊 所以法官判它無罪我不會罵恐龍法官256F 05/14 02:10
Caiboruei: 作家就是證據站不住腳才寫虛構小說257F 05/14 02:10
wild52077: 不敢說我挺林 反林   但我反陳258F 05/14 02:10
yeyun: 推259F 05/14 02:11
susuqi: 老師只是精神外遇女學生兩個月吧 還有謊報學歷和日創社標260F 05/14 02:11
No1JANtw: 原po並沒有說陳有罪啊 哪裡違反無罪推定261F 05/14 02:11
ImBBCALL: 所以連一個證據都沒有就能說人強姦,好棒262F 05/14 02:11
susuqi: 案 都是受到輿論壓力263F 05/14 02:11
sunshinecan: 感覺若林遭遇為假那段太輕輕帶過了... 合意與否造成264F 05/14 02:11
ImBBCALL: 真是有膽識265F 05/14 02:11
greedypeople: 但是要求輿論在兩方面都沒有有力證據之下 支持其中266F 05/14 02:11
sunshinecan: 的仙人跳及情變誣告等問題是否也該列入考量?267F 05/14 02:12
greedypeople: 一種事實認定  我不認為叫做中壢268F 05/14 02:12
demitri: 就因為這是論壇 大家可以說:我認為 我相信 依我判斷etc269F 05/14 02:12
demitri: 不如說 如果真的要那麼清高 都不做批評 論壇真的不用開了
demitri: 或是 任何的指控 除非有證據 路人都不能評論
financial911: 推272F 05/14 02:13
susuqi: 仙人跳及情變誣告 這副本新開的嗎273F 05/14 02:13
greedypeople: 假如我說我覺得他應該有強姦   法律上有罪嗎?274F 05/14 02:13
No1JANtw: 光是陳承認有婚外情 對象還是學生275F 05/14 02:13
susuqi: 沒有吧 沒被抓到都不犯法啊276F 05/14 02:14
greedypeople: 應該沒有嘛  那是我主觀的推測啊277F 05/14 02:14
Mayinggo: 憑什麼陳要被犧牲 就因為死了最大喔278F 05/14 02:14
ldwang: 推279F 05/14 02:14
No1JANtw: 這就夠他被譴責到底了280F 05/14 02:14
ImBBCALL: 我沒說不行啊,所以我只說你有膽識,不怕冤枉人281F 05/14 02:14
demitri: 另外 如果林沒死 那些認為他只是被騙砲不爽  自己黏上去282F 05/14 02:14
ImBBCALL: 我沒種 不敢亂冤枉人283F 05/14 02:14
greedypeople: 我又不是法官幹嘛怕冤枉人.....284F 05/14 02:15
demitri: 妨礙家庭的 踩受害者位置博取同情的 其實也是妨礙名譽啊285F 05/14 02:15
susuqi: 憑什麼活著的人要受到謊報學歷 日創社標案的輿論壓力286F 05/14 02:15
ImBBCALL: 哇,不怕亂冤枉人捏,好棒287F 05/14 02:15
No1JANtw: 大部分人多是覺得他有強姦而非認定他有288F 05/14 02:15
greedypeople: 主張無罪的也不怕錯放壞人啊  哪有差289F 05/14 02:15
demitri: 這就是板上很多戰林的論調 差別只是 林死了 名譽啥的對他290F 05/14 02:15
demitri: 早已沒意義
demitri: 某人的意思是 所以死人的名譽比較不重要這樣
art1: 為什麼要被犧牲喔? 那怎麼不自己想一下為什麼某人會有今天293F 05/14 02:16
art1: 這種這種情況呢?
sunshinecan: 若林遭遇為假還能判刑 未來誣告勢必會變得更頻繁啊295F 05/14 02:17
art1: 要怎麼證明林的遭遇為假? 某人無罪釋放?不起訴?296F 05/14 02:18
iaco: 鄉民戰比較多的是誘姦這件事吧?是名嘴們好像開始強調是強姦297F 05/14 02:19
Mayinggo: 沒有任何人可以允許被誤解被犧牲 還是你們真的希望哪天298F 05/14 02:19
Mayinggo: 自己被千夫所指 無病而死
susuqi: 咦不是說師生戀告不成 怎麼會被判刑300F 05/14 02:20

先聲明我從不認為我自己中立
我已經選邊緣站了

另外推文很多人反對我取傷害比較小的邏輯
那這些人是否也反對無罪推定原則呢?
因為無罪推定原則就是這樣產生的啊

再來就是可以的話我當然不希望犯錯
但未知事實的情形下
無論選哪邊站一定有犯錯的風險
我只是權衡哪種犯錯傷害比較小

喔對了
本例我覺得不選邊站就已經有傷害了
所以我選擇選邊站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21:07
sweety655633: 因為他謊報學歷所以他一定是誘姦301F 05/14 02:20
sweety655633: 他疑似買通官員開公司標案所以一定也有誘姦
sunshinecan: 若林遭遇為假是原PO的假設之一 個人認為考量太少303F 05/14 02:20
sweety655633: 好像做什麼壞事都是為了誘姦一樣304F 05/14 02:20
sweety655633: 這已經不是先射箭後畫靶了
sweety655633: 這根本是直接把箭插在靶上
iaco: 名嘴有點太著重在房的故事上了,房的情況才是強姦沒錯。307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沒有證據法院沒判只是真假未明308F 05/14 02:21
ImBBCALL: 拜託,至少是林有說明自己被陳星強姦309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你當然有理由懷疑他有做310F 05/14 02:21
art1: 所以你已經斷定某人是被誤解的了?311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但要是法院真的判無罪至少在判決被推翻前要推定他無312F 05/14 02:21
susuqi: 借問一下 如果一個人在業界謊報學經歷 這個名譽哄是不是313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罪314F 05/14 02:21
sunshinecan: 造成結果絕對不單只是一人名譽受損而已315F 05/14 02:21
歡迎你補充,我喜歡討論
susuqi: 自己湊上來丟的?316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這才是法治的精神317F 05/14 02:21
No1JANtw: 陳並非無病而死 他確實有婚外情318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問題這件事裡面指控陳的人一邊用有罪推定的論述,一319F 05/14 02:21
sweety655633: 邊卻也認為告下去很可能會沒證據無罪
sweety655633: 這要不是反對法治,要不就是邏輯錯亂
sweety655633: 是說連法院判決都不足以證明一個人的清白嗎?
kita: 無罪推定應該不是兩害相權取其輕323F 05/14 02:22
就我所知是這樣
如果不是歡迎提供正確的資訊
ImBBCALL: 連一個這種有指涉特定人和特定行為的供述都沒有324F 05/14 02:22
No1JANtw: 就算法律判他無罪 他的名譽也回不去了325F 05/14 02:22
你說出了萬一陳被冤枉的情形
那萬一陳沒被冤枉呢?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26:02
susuqi: 不是說師生戀無罪嗎 老師怎麼會被判刑呢326F 05/14 02:22
art1: 因為法律不是萬能,會相信法律可以證明一切的真是太有信仰327F 05/14 02:23
susuqi: 謊報學歷和日創社標案 注定會還老師名譽一個公道328F 05/14 02:24
greedypeople: 所以密室殺人案不應該偵辦  因為沒有指涉人329F 05/14 02:24
greedypeople: 還是什麼時候強姦罪改成告訴乃論惹ㄦ
greedypeople: 那你快去舉發南檢瀆職啊
Mayinggo: 現在不是討論師生戀嗎 小說派扯案外案幹嘛332F 05/14 02:25
ImBBCALL: 我從頭到尾沒說警方不能偵辦喔333F 05/14 02:26
No1JANtw: 多數人不過是懷疑陳有誘姦就被說成有罪推定334F 05/14 02:26
ImBBCALL: 我也從沒說你們不能說陳星有強姦啊335F 05/14 02:27
Mayinggo: 什麼叫誘姦?合意性交和非合意性交吧336F 05/14 02:27
susuqi: 現在不是說判刑嗎 啊師生戀不會被判刑啊 所以要幫他聲討337F 05/14 02:27
susuqi: 謊報學歷和日創社標案
ImBBCALL: 只說你們真的很有膽識而已339F 05/14 02:27
kita: 應該說無罪推定的精神跟你的推論方法差距應該蠻大的340F 05/14 02:27
我不是學法的,的確很有可能我認知是錯的,我無罪推定原則的典故是網路上看到的,如
果這是錯的歡迎指正
greedypeople: 所以是可以講  但是就得活該被罵失智?341F 05/14 02:27
No1JANtw: 到底有幾個人說過陳一定百分之百誘姦?342F 05/14 02:28
greedypeople: 喔 還是是要恐嚇人可能會被吉343F 05/14 02:28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30:17
art1: 「你們不照著法治精神行動就是失智」,某些人的想法像這樣344F 05/14 02:28
greedypeople: 要吉我倒是不怕跑一趟程序啦345F 05/14 02:28
ImBBCALL: 你能沒證據說人強姦,別人說你失智,這...有什麼能感到346F 05/14 02:28
ImBBCALL: 意外的嗎
我以為失智的定義是六親不認,記憶錯亂,智能退化,憑人立場說人失智,在我看來一樣
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出現以上症狀,如果沒證據的指控即為失智,麼這些罵人失智的人,是
否也失智?
joycepinky: 值得大推348F 05/14 02:29
greedypeople: 沒證據就說人小三通姦的難道就少了  笑死349F 05/14 02:30
greedypeople: 這些人還都自以為無罪推定派的勒
susuqi: 不要為難人家 當時策略要這樣做351F 05/14 02:31
YALEMY: 說人師生戀小三通姦的也沒證據 不也是靠聲明在假設352F 05/14 02:31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34:32
sweety655633: 何況號稱的被害者自始連提告都沒有,只有在十幾年後353F 05/14 02:31
sweety655633: 寫一本書
sweety655633: 大家就相信了
sweety655633: 還幫他想一堆理由說明為什麼沒提告,反正沒告就不會
sweety655633: 有判決
sweety655633: 有罪推定就不會被打破
sweety655633: 等偵辦完就知道你的有罪推定是不是真的了啊
dluog: 推360F 05/14 02:32
joycepinky: 如果出發點是好的,理性點會更好!361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如果真的出現檢察署認證的沒有證據,你還一邊說不一362F 05/14 02:32
greedypeople: 倒是講句白的啦  指名罵人失智才真的有膽識不怕被吉363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定要有證據364F 05/14 02:32
No1JANtw: 陳跟學生不倫且學生自殺 他本來就該被譴責365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這不就和莫須有一個意思?366F 05/14 02:32
sunshinecan: 施加輿論壓力無妨 但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你可以罵他367F 05/14 02:32
es612: 樓下工讀生~失智列車啟動~~368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另外我想說失智是因為認為對方毫無邏輯369F 05/14 02:32
sweety655633: 反倒是說別人拿錢的到底哪來的推論
susuqi: 對啊 小說也沒提到陳星兩字 就這樣被起底太過分了371F 05/14 02:32
No1JANtw: 陳早就不是無辜的了 名譽也是早就失去372F 05/14 02:33
greedypeople: 我罵歸罵好像都沒針對意見不同的網友呢373F 05/14 02:33
brettchen: 有道理374F 05/14 02:33
sunshinecan: 不道德 但不該在無證據的狀況下說他強姦有罪...375F 05/14 02:33
我說了,我完全讚嘆法院判決時要用這個標準
另外其實有一部分我似乎表達不太正確
我只是說我要相信林的說法
倒不一定是相信陳一定做過什麼
畢竟林未指名道姓
只是目前看來陳嫌疑最大
susuqi: 一下就被起底 有考慮過老師的感受嗎376F 05/14 02:33
es612: 那個誰啊犧牲一下搞不好可以讓世界更好,麻煩你去死好不377F 05/14 02:35
No1JANtw: 所以說他一定有罪的根本是少數378F 05/14 02:35
art1: 我相信形容毫無邏輯有比失智更準確的詞379F 05/14 02:35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38:02
babyMclaren: 這篇還不錯380F 05/14 02:36
No1JANtw: 多數只是暫且相信目前資訊覺得他有381F 05/14 02:36
art1: 所以不走法律途徑,走輿論譴責才是正途382F 05/14 02:36
No1JANtw: 覺得他有不代表認定他一定有383F 05/14 02:36
babyMclaren: 只是賽局理論,和文字打動你這兩點可看出384F 05/14 02:36
qqaz741: 可以385F 05/14 02:37
babyMclaren: 你還是很猶豫386F 05/14 02:37
我推崇理性,並不代表我完全反對感性
我覺得人如果只剩下理性也是很可怕的
joycepinky: 喔!但我可沒說我不覺得陳星垃圾狼師,快來告我387F 05/14 02:37
winter0723: 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這些名詞==388F 05/14 02:38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41.253.192), 05/14/2017 02:40:02
must: 老師在事件一開始就該出來吉或是發個聲明了,結果他的反應是389F 05/14 02:38
must: 拆招牌、去大陸、神隱,反而讓整個事件越鬧越大,然後到現在
must: 也還沒看到人,只是委託個不認識的網路行銷公司代發聲明,這
must: 種處理方式真的很特別。
PODCAT: 暴民講理性 可笑可笑393F 05/14 02:39
ImBBCALL: 好啦,我的意見跟你不同,雖不能接受但我能理解394F 05/14 02:39
Mayinggo: 正常啦 你沒看小說派前幾天恨不得把他吊起來燒死 避風頭395F 05/14 02:40
art1: 被未審先判的補習班切割時有實際的利益受損,卻不像其它跳出396F 05/14 02:40
Mayinggo: 等事件冷卻才是對的397F 05/14 02:41
ImBBCALL: 我在法院工作的,看多了原本指證歷歷後來卻ㄧㄧ被打臉398F 05/14 02:41
ImBBCALL: 的例子,所以我判斷會變得非常保守
greedypeople: 你在法院工作不保守我才會怕QQ400F 05/14 02:41
joycepinky: 陳星如果你被我冤枉很可憐,來告我不是可洗耍401F 05/14 02:41
Mayinggo: 尤其沒佈局想過就直接出來講 一不小心講錯更被人留下把402F 05/14 02:41
Mayinggo: 柄攻擊
ssssk: 推分析!404F 05/14 02:42
art1: 來說要告人的老師有相同的舉動405F 05/14 02:42
graykawi: 推理性討論406F 05/14 02:42
kita: 處理方式特別的還有別人, 只是不能檢討被害人407F 05/14 02:42
greedypeople: 我也是認為審判程序無罪推定是對的408F 05/14 02:42
greedypeople: 但是輿論跟個人的推測不應該被這拘束
MRsoso: NICE!!410F 05/14 02:44
kita: 我覺得你把法律跟輿論分的這麼明確也是怪怪的411F 05/14 02:44
Mayinggo: 你確定是推測 小說派早就在指控陳星強姦女學生了412F 05/14 02:45
greedypeople: 錯怪陳興當然也是有可能  不過我第十六頁有講我個人413F 05/14 02:45
art1: 歡迎Mayinggo收集那些id提供給陳國星提告,讓他們學到教訓414F 05/14 02:46
greedypeople: 選邊站的理由  有很多人都忘了錯怪陳興當然會傷它415F 05/14 02:46
unixxxx: 婚外情不能譴責?!416F 05/14 02:46
greedypeople: 但是堅信陳興無罪不是不會傷到人417F 05/14 02:46
ansonwing: 陳星的死與我何干 但是 補習班狼師問題卻是所有人都要418F 05/14 02:46
greedypeople: 首先是林家  再來是每個被強暴卻沒足夠證據的人419F 05/14 02:47
ImBBCALL: 所以我說了,我的打臉是指直接被檢察官當庭嗆說要用偽420F 05/14 02:47
ImBBCALL: 證罪起訴的那種,而不是原被告證據不足被判無罪的那種
Mayinggo: 沒有人堅信 只是證據在哪 尺度就在哪422F 05/14 02:48
must: 特別的是連他的律師也有顧忌,不掛真名、拒絕透露身分...我423F 05/14 02:49
greedypeople: 好啦不講了  出門喝酒  大家晚安424F 05/14 02:49
must: 第一次看到,這也是常態嗎?!實在很懷疑,律師該不會打算風425F 05/14 02:49
coffeesnake: 每個人經歷不同判斷本來就不同,我選這邊的原因有很426F 05/14 02:49
must: 向一不對,他也要跳船了?427F 05/14 02:49
coffeesnake: 大一部分是因為我身邊有這樣經歷的女性428F 05/14 02:49
Mayinggo: 現在獵女巫成這樣 律師要是敢露真名也要有勇氣啦429F 05/14 02:51
acecup: 是的,很宏大的觀點!430F 05/14 02:51
art1: 律師幫可能有罪的罪犯辯護,透露姓名也是需要有勇氣的喔?431F 05/14 02:52
art1: 如果是這樣,原來這麼多的律師都這麼有勇氣喔?
ImBBCALL: 連檢警都還沒開始偵辦,律師連委任狀都還沒出433F 05/14 02:52
art1: 至少有一半的律師都很有勇氣的說434F 05/14 02:53
art1: 所以沒透露姓名的原因是因為還沒有委任狀?
No1JANtw: 哪裡來獵女巫 他確實有跟學生搞婚外情啊436F 05/14 02:54
UncleGary: 你講得很對 這就是為什麼出了PTT 90%的人都挺林437F 05/14 02:54
greedypeople: 仔細一看快三點了 好像也不用出門了...時間過真快438F 05/14 02:54
UncleGary: 但PTT戰來戰去主要成份還是 互罵對方智障很爽439F 05/14 02:54
No1JANtw: 女巫是無辜的被燒死 哪裡一樣440F 05/14 02:54
sunshinecan: 律師負責辯護 拿錢辦事 本身不見得有立場441F 05/14 02:54
ImBBCALL: 換律師是常有的事,而且這時律師出頭幹嘛442F 05/14 02:55
art1: 但律師署名不是更常見的事嗎? 還是說不署名才是更常見?443F 05/14 02:56
ImBBCALL: 我法院看一堆法扶代儗的書狀也都沒律師名字啊444F 05/14 02:56
No1JANtw: 只能說某些人連推測都想限制根本是濫用無罪推定445F 05/14 02:56
windangellin: 推446F 05/14 02:57
art1: 所以是一半一半?447F 05/14 02:58
kita: 本來想討論原po的無罪推定說法,結果發現我也講不清 放棄..448F 05/14 02:59
must: 我看另外一位老師跟補習班的聲明稿上,都同時有律師署名,以449F 05/14 02:59
must: 為這是常態啊
ImBBCALL: 因為那個補習班很明顯就是再靠北我就告人的樣子451F 05/14 03:04
forbake1: 所以要用小說定罪了嗎,沒證據等於沒罪,很簡單的邏輯452F 05/14 03:05
l35356666: 無罪推定是拿來用在被告身上的好嗎?不能證明他有罪就453F 05/14 03:06
ims531: 推454F 05/14 03:06
l35356666: 只能判無罪,是這邊在利益權衡。 照你那種權衡法 以後455F 05/14 03:06
l35356666: 原告只要一死就直接勝訴?
forbake1: 陳不是啥好東西,就沒證據啊,還是類似情況乾脆直接判刑457F 05/14 03:08
ubahn: 推458F 05/14 03:08
art1: 沒證據等於無法透過法律懲罰459F 05/14 03:09
art1: 幹嘛一定要在法律上勝訴,阿就沒證據了,請走輿論譴責
sunshinecan: 輿論已給了他滿沉重的一擊 接著就先等司法調查吧...461F 05/14 03:11
kuters: 你得見解很好,這其實跟我的想法一致462F 05/14 03:12
asked 
asked: 所以陳就活該無故被你譴責? 所以林自殺就不用追究她迫害無463F 05/14 03:13
asked: 辜的人?
art1: 無故? 林迫害無辜的人? 哇塞,你好厲害喔465F 05/14 03:15
ImBBCALL: 林沒有迫害人,是有人用他的名迫害人466F 05/14 03:15
must: 老師人還活著,他可以出來吉,可以要求賠償,相信很多人寧願467F 05/14 03:16
must: 給他打臉,也不想這種事真的發生過。
asked 
asked: 沒啦 看小說辦案定人罪的比較厲害啦469F 05/14 03:16
art1: 我說的厲害是一邊堅持要有證據才說話,一邊打自己的臉470F 05/14 03:17
asked 
asked: 奇怪耶 只准騎士團幻想 不准工讀生推論就對了471F 05/14 03:21
asked: 拿利害權衡來逼人吞下不屬於自己的過錯 這種心態真的非常
kuters: 某人是不是有點可悲,想引人注意473F 05/14 03:23
asked 
asked: 噁心474F 05/14 03:23
art1: 我以為會堅持有證據才說話的人都是以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的475F 05/14 03:24
asked 
asked: 逼人吞下不屬於自己的錯 真的是很可悲476F 05/14 03:25
art1: 原來你不是阿,是我誤會了477F 05/14 03:25
salasaba: 推原po. 一直說獵巫到底是多難看到巫? 巫的形狀很明顯啊478F 05/14 03:26
must: 忽視他就好啦,這種人很明顯就是來攪混水的,講不出東西的479F 05/14 03:28
salasaba: 大家某種程度更希望陳師出來打臉而且是清楚響亮的打,480F 05/14 03:28
asked 
asked: 拿利害權衡來逼人吞下不屬於自己的過錯 這種心態非常噁心481F 05/14 03:28
salasaba: 不要摸模糊糊的打臉482F 05/14 03:28
asked 
asked: 騎士團的正義原來是長成這德行 真的見識到了483F 05/14 03:29
Orzer: 一個連學歷都詐騙的人還有綁標案,我是難以相信他的人格484F 05/14 03:29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好可怕的理盲濫情 簡直是糟糕到極點了485F 05/14 03:29
salasaba: 沒人叫事主吞,是事主本身神隱少年也演得不錯啊486F 05/14 03:30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嘴巴講理性 行為卻是獵巫 跟基督教的天主一邊說愛你487F 05/14 03:30
allyourshit: 一邊拿劍捅死你一樣可怕
asked 
asked: 中世紀獵巫的人 也是口口聲聲說為了大家好 真的超噁心489F 05/14 03:31
aspd5306: 工讀生加油  當這裡的人智商很低?490F 05/14 03:31
art1: 太可怕了,快點收集證據請陳國星提告吧,讓法律制裁這些人491F 05/14 03:32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別人的智商我不知道 74團的我很肯定不高492F 05/14 03:32
allyourshit: 當年燒女巫的人也都拿出一堆證據來啊 江國慶案也是
salasaba: 又在開智商大賽了494F 05/14 03:33
asked 
asked: 74團:雖然不關你的事 但為了社會 你去死吧495F 05/14 03:33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燒掉你對社會和諧有重大貢獻"<--你的邏輯跟阿共好像496F 05/14 03:34
art1: 收集證據讓法律來制裁那些沒有法治精神的人,不失智派快行動497F 05/14 03:34
asked 
asked: 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才會說這種話啊 天啊498F 05/14 03:34
salasaba: 覺得別人智商很低還這麼認真噓,好像也沒好到哪去499F 05/14 03:35
art1: 真的不關陳國星的事? 真的?500F 05/14 03:35
must: 加油,辛苦了,繼續謾罵,繼續反串501F 05/14 03:35
asked 
asked: 居然還有人支持拿利害權衡來逼人吞下不屬於自己的過錯502F 05/14 03:36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認真承認你是被林奕含的文筆給打動所以掰了一堆很難?503F 05/14 03:36
allyourshit: 阿共也用你說的那一套搞活摘器官呢 權衡利害 廠廠
allyourshit: 你寫了一堆但內容就是在獵巫啊 燒女巫的也說自己理性
asked 
asked: 這種文章還有人挺 這個社會真的很讓人失望506F 05/14 03:38
art1: 在這邊義憤填膺地狂噓,不如請陳國星用法律教育大家才是正途507F 05/14 03:39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很嚴重的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陰暗心理 你真的該看醫生508F 05/14 03:40
allyourshit: 但台灣的法律已經走到寧可錯放不可錯殺的階段了
YALEMY: 有人一直連續崩潰噓XDDD510F 05/14 03:42
Tatsuya72: 陳星到目前為止都仍受到無罪推定的保障,這是不爭的事511F 05/14 03:42
Tatsuya72: 實。但如要在民眾對事件的討論中硬將無罪推定作為不接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錯放以後有新事證可以重新起訴 錯殺你能起死回生?513F 05/14 03:42
Tatsuya72: 受質疑, 偏信, 甚至拿來當作無端罵人失智的依據,那不514F 05/14 03:42
Tatsuya72: 僅誤解無罪推定而且誤用了。保障受刑事指控之人於審判
Tatsuya72: 過程中,無需自證無罪,這也確保其擁有經得起指控和證
Tatsuya72: 據挑戰的權利,未超過合理懷疑和罪疑唯輕,即應偏向對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江國慶不就是這樣胡亂被殺掉 20年後才知道殺錯人518F 05/14 03:43
Tatsuya72: 被告有利甚至是無罪之"判決"。之所以是判決,而不是判519F 05/14 03:43
Tatsuya72: 定,即已將審判作為實質可能侵害被告權利與法官檢驗證
Tatsuya72: 據及懷疑之能力作出區隔,就經驗法則與心證之外,法官
Tatsuya72: 仍須受到無罪推定之約束。 然而,鄉民宣稱看證據說話
Tatsuya72: 跟只信真相之說法,這無疑只是試圖合理化自己的推論跟
asked 
asked: 唉 噓是爲了讓噁心的人能夠正視自己的噁心 用利害權衡陷人524F 05/14 03:44
Tatsuya72: 強化自己接近真相的地位的自我背書罷了,試問,既無偵525F 05/14 03:44
asked 
asked: 入罪真的是太原始反智了啦526F 05/14 03:44
Tatsuya72: 查及審判權之人,又何以自認已嚴格檢驗所有證據,已經527F 05/14 03:44
Tatsuya72: 過合理懷疑的判斷後得出真相,作出無罪判決? 這與要求
Tatsuya72: 法院必須判決被告有罪同樣無理,而真相也不存在於絕對
kissa0924307: 誰也不信派+1 光憑現有資訊就選邊站太早啦530F 05/14 03:44
Tatsuya72: 無罪或絕對有罪的偏信之中。531F 05/14 03:44
Andebull: 推,寧願相信她到後來發現自己的褲子被沖掉了。QQ532F 05/14 03:45
loki94y: 不論這事件的事實有沒有可能釐清 陳沒罪的話有人能接受嗎533F 05/14 03:45
es612: 所以無端指人為工讀生ok囉?也不看看哪邊先開嘴534F 05/14 03:45
art1: 法治派最實際的做法是趕緊收集id請陳國星開告,卻偏偏不去做535F 05/14 03:45
kissa0924307: 別忘了 小說寫的精彩 女方心機重的也有 例如:控制536F 05/14 03:46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告訴與否是個人法益與他人無關 你怎不去叫林父提告?537F 05/14 03:48
art1: 被說是工讀生好可憐喔,好值得生氣喔,別氣了好嗎?538F 05/14 03:48
es612: 基本上風向會這麽亂還不是有人把中立派全部戰下去,洗板洗539F 05/14 03:49
es612: 這麼多實在也看得很膩了
art1: 你可以收集id方便陳國星用來制裁那些失智、亂定罪的人541F 05/14 03:49
art1: 何必去管什麼個人法益與他人無關
art1: 這邊的失智是引用法治派的說法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很快就有人來秀理盲濫情的下限了 廠廠544F 05/14 03:51
es612: 挺林挺到vs全部 也是很厲害啦,可見有多少鄉民不屑與你們為545F 05/14 03:51
es612: 伍
art1: 把自己想成全部比較厲害啦547F 05/14 03:52
es612: 順便告訴你一個秘密,要讓李星有罪的話只要林女或家屬直接548F 05/14 03:54
es612: 提告就好囉~連收集ID都不用
art1: 提告派又出來囉,以為提告就能讓人有罪,哈哈550F 05/14 03:54
es612: art1: 法治派最實際的做法是趕緊收集id請陳國星開告 ???551F 05/14 03:55
loki94y: 重點應該放在怎樣能遏止性侵/討公道和撫平被害人的痛苦吧552F 05/14 03:55
must: 這很明顯在挑釁的,可以忽視的,他就是要讓你跟他一起謾罵不553F 05/14 03:56
must: 同立場的人,好把事情攪渾,挑起對立。別激動啦,這手法很老
must: 套的。
asked 
asked: 只能說有理走遍天下 無理寸步難行 小說派再走也就這兩三步556F 05/14 03:56
asked: 而已了 畢竟單靠幻想是走不下去的
loki94y: 陳林事件現在根本模糊到不行  罵來罵去到底有甚麼意義558F 05/14 03:57
kuters: 送帳號部處理559F 05/14 03:58
art1: 法治派最賭爛的就是那些沒證據亂幫人定罪的人,所以一直跳出560F 05/14 03:59
art1: 狂罵,一定是有實際在ptt上的發言被看到才會這麼想
art1: 這些就是法律最講求的「證據」,所以我支持法治派趕緊付諸
art1: 行動,把有過這些發言的id收集起來給陳國星,讓他可以用法律
art1: 來制裁這些法治派討厭的人
marchs24145: 推565F 05/14 04:04
kuters: 什麼法治派?郭冠英劉曉山陳興一派思惟的,法律只是藉口566F 05/14 04:05
funfun789016: 推567F 05/14 04:09
OiaLee: 推568F 05/14 04:17
tv5566: 放屁 用膝蓋想也知陳星有問題 幹569F 05/14 04:28
bigyusi: 沒有理盲的人在推動 這件事不會鬧這麼大 基本上目前還是570F 05/14 04:42
bigyusi: 一團謎霧 就繼續看下去吧
covenant: 贊同理性,但是一些反林的人對林和她周遭的人進行汙辱572F 05/14 04:57
covenant: 和下流的腦補,這種行為我覺得是一定要指責:S
zaqofi: 推這篇   我對於受害人噤口這個現象更感到擔憂574F 05/14 05:07
kuters: 同意covenant575F 05/14 06:19
kaodio: 那你說林在婚禮上說通姦除罪的心態和目地是什麼576F 05/14 06:24
Ruowind: 標案工讀生呢577F 05/14 06:32
bqbq: 無罪推定論是法院的認定,一般民眾本來就有自己的立場578F 05/14 06:41
sillycloud: 我不覺得陳是好人 但要辦他就必須要有證據 本身親自處579F 05/14 06:47
sillycloud: 理過這類性平事件 沒證據靠嘴巴就要毀人名譽真的很簡
sillycloud: 單 所以相信林的書有部份是事實 但她選擇了自殺卻也
sillycloud: 讓人無法釐清事實進而有效的幫助她
turgnev: 推!法律系的會噓你。因爲壞蛋都有教化可能。583F 05/14 06:48
jojomickey2: 理性又有邏輯的一篇584F 05/14 06:48
Rainbow5566: 讚  上網打打嘴炮 也要什麼證據?  法治派真是廠廠585F 05/14 06:53
ciao1205: 理性給推586F 05/14 06:56
captainmm: 推587F 05/14 06:57
elibra01: 推588F 05/14 06:58
elibra01: 他們不是工讀生,只是腦殘的畜生
ebear: 講得很好590F 05/14 07:07
R6SSI: 推 這真的需要理性討論,甚至導正,讓老師實名制也是好事591F 05/14 07:08
woocream: 合理給推592F 05/14 07:10
cmid05: 因為這件事件思考及檢討,改革一些制度很好593F 05/14 07:26
cmid05: 但沒有規定一定要選邊站吧.........特別你也知道對很多事
cmid05: 不確定
yulin0312: 推596F 05/14 07:30
hyxs0:597F 05/14 07:34
anncesschen: 推598F 05/14 07:39
kokoUo: 請大家繼續關心 找出真相599F 05/14 07:41
AbbeyJien: 推600F 05/14 07:41
ffnt95141: 給推!!工讀才是為錢失智,真可悲601F 05/14 07:44
chong17: 認同,如果陳興第一時間出面解釋,我還可能相信他,他越602F 05/14 07:46
chong17: 不出面,我更加肯認林家,對於對面的仇女言論,我實在無
chong17: 法苟同。
謝謝你認同我啊
但我必須老實說
我不是很認同你在很多文章底下的推文
抱歉

miracle1215: 中壢選民從一開始護航陳星護到人家出來承認有婚外情605F 05/14 07:53
miracle1215: 也是滿好笑的啦
isalin: 推607F 05/14 07:54
gastbyqpzm: 功利主義608F 05/14 07:55
zxc1213: 好文推609F 05/14 07:57
chunglee: 推這篇610F 05/14 08:00
silentsand: 林爸要敢站出來,其他受害者才會出來,沒人會輕易露臉611F 05/14 08:07
letherman: 光不自證己罪原則,就有得搞了,除非能提出當時強姦她612F 05/14 08:07
mathrew: 真相就只有他們兩個知道  可是現在也無法對質613F 05/14 08:10
evilsura: 推614F 05/14 08:15
coolda: 推615F 05/14 08:15
terry910333: 我第一次知道原來衡量一下得失 就可以判人強暴罪了616F 05/14 08:15
terry910333: 目前證據就明顯標案跟學歷有問題 強暴就整個問號
我說我完全認同法律上要判他罪要有確切的證據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這一句?
如果你是想替陳的名聲抱屈,我問一下,他看起來都不在意自己的名聲了,你們幹嘛那麼
替他在意,他又不像林,已經不能替自己發聲了

※ 編輯: coffeesnake (223.138.139.22), 05/14/2017 08:23:47
coolda: 噓的都不看內容 原PO是無罪推定 但相信林 選擇道德譴責618F 05/14 08:17
sfgzgmfx20a: 有氣度的人越多不理性的聲音就會越少 黑人問號 這裡619F 05/14 08:20
sfgzgmfx20a: 是鬼島的ptt八卦板
kissross: 推感性理性兼俱~還有一點,這事件牽涉到的既得利益者621F 05/14 08:21
kissross: 太廣,才會有那麼多挺陳的風向,譬如:陳的利益結構網(
kissross: 產、官、學、政、商)、曾經或現在利用權勢機會性騷擾
kissross: 或性交者(包括各行各業)
kissross: 這次事件只是現實社會的冰山一角
yellow5: 推理性分析626F 05/14 08:24
Rumor1998: 推627F 05/14 08:25
sk3s: 推628F 05/14 08:33
mave0: 推 版上需要理性的聲音629F 05/14 08:33
bardah2c: 連噓的到底多崩潰啊? 這事情是因為林而爆出來而當事人630F 05/14 08:33
bardah2c: 又不出來澄清 你要別人怎麼想? 一直那邊獵巫還三小的
bardah2c:  馬的那些標案很正常是嗎? 這道德標準跟智商實在是...
Cindyhaha: 推633F 05/14 08:36
bardah2c: 很多支持林的可能是看了小說 爬了她的文或說過的話來判634F 05/14 08:43
bardah2c: 斷 那支持陳的呢?因為那個聲明? 整天說人失智 誰的行
bardah2c: 為看起來比較像領錢的啊
bardah2c: 連這篇理性分析文都可以連噓 不是崩潰是什麼?
chong17: 理性聲音不就是後面收拾戰果的,別太自傲了638F 05/14 08:50
zebra7: 推639F 05/14 08:53
chong17: 當對一個接近侮辱抹黑林家,你還可以跟他們講理性嗎!沒640F 05/14 08:57
chong17: 有先鋒對抗壓制他們的聲音,冒著被告的風險來壓制他們言
chong17: 論,對方是無法跟你談理性,你能怎麼辦,理性聲音我認同
chong17: ,你只不過是收拾戰場而已
serval623: 這件是很明顯背後有政治動機啊644F 05/14 08:57
chong17: 要理性我也會,但起不了作用,你能對洗風向的抹黑文講理645F 05/14 09:02
chong17: 性嗎?你能對無理的政治操作講理性嗎?你能對衛福部講理
chong17: 性嗎?至少有一套邏輯來攻擊,而不是無的放矢,別自命清
chong17: 高,我會更看不起你這種人
thbw666: 冤枉一個無罪的人這種事被你講的輕描淡寫649F 05/14 09:11
carefree427: 幹了很多女學生 陳興憑什麼恢復名譽650F 05/14 09:14
carefree427: 讓牠幹更多嫩苞嗎
loveseawind: 很多id講那什麼垃圾話 詛咒他們下地獄剛好而已652F 05/14 09:17
carefree427: 林會那麽絕望 因爲那是合法的強暴653F 05/14 09:17
carefree427: 法律只會保護陳興告林通姦而已
hitasu: 你用假設的結果來推導想相信的真相 是否本末倒置655F 05/14 09:19
sanjan: 好一位中壢李姓,事情講公義,不用貶低別人來顯示自己清高656F 05/14 09:20
carefree427: 陳星如果沒出現 林說不定可以當教授娘醫師娘657F 05/14 09:20
hitasu: 大家都是好人比大家都是壞人的結果好 所以相信大家是好人658F 05/14 09:21
carefree427: 好好過ㄧ生 不用在這自殺659F 05/14 09:21
funfun789016: 推greedy大 應該要再另開一篇才對660F 05/14 09:21
sanjan: 我支持林是因為我相信她所說出來的話,不是什麼假設她說謊661F 05/14 09:22
sanjan: 後果比較小之類的...
andrew40907: 認真文推663F 05/14 09:26
wtf426: 我相信她的遭遇有部分是真實的 但這是她該學習的664F 05/14 09:27
snow0915s: 推665F 05/14 09:28
carefree427: 如果沒有陳興 林可以在考上醫學系後 享受眾星666F 05/14 09:28
wtf426: 真是強姦 就該有所作為 但她也說了 這是愛667F 05/14 09:28
a354221: 推668F 05/14 09:29
carefree427: 拱月的生活 如今夢想幻滅669F 05/14 09:29
chong17: 我當然知道對方是一切法律為論點,我也以日記可以當傳聞670F 05/14 09:29
wtf426: 是愛 所以她不想揭發 那自殺是幹嘛?671F 05/14 09:29
chong17: 證據的例外,給予證據能力的可能,要辯論法律,Ok啊,但672F 05/14 09:29
chong17: 是當某些人無止境的抹黑,你還要跟他講道理嗎!都快要被
chong17: 這些人講成原告變被告,被告變原告,從一個小黑點要擴染
carefree427: 是陳興用套路硬上林 毀了她的ㄧ生675F 05/14 09:30
chong17: 成黑布了!676F 05/14 09:30
carefree427: 林想告但被陳威脅 告通姦677F 05/14 09:31
carefree427: 因為法律保障補習班老師誘姦的權利
carefree427: 簡單講 就是補習班老屎為了自己的慾望
sanjan: W大,真心希望你沒有遭受過這種事,再被說"這是你該學習的"680F 05/14 09:33
carefree427: 用熟練的套路 硬上多名女學生681F 05/14 09:33
chong17: 現在陳興一方已要祭出恐嚇牌,來壓制網路聲音,我還希望682F 05/14 09:33
chong17: 他來告,一切攤在陽光下,原PO你敢嗎!
carefree427: 毀了她們的ㄧ生 但法律保護誘姦犯684F 05/14 09:33
carefree427: 誰會想被三流老頭亂搞 毀了人生夢想
a9d7a9m: 回wtf大,這世界上被強姦沒辦法有作為的不在少數。當你碰686F 05/14 09:35
ii9: 推687F 05/14 09:35
a9d7a9m: 到社會上給被害人的壓力、加害人利用權勢威脅等等時,有688F 05/14 09:36
carefree427: 陳興毀了林努力ㄧ生的成果689F 05/14 09:36
carefree427: 是陳逼林走上絕路 沒錯
racheel: 推最後一句 但很難691F 05/14 09:37
carefree427: 只是陳深闇法條 做了不會被判刑的強姦692F 05/14 09:38
a9d7a9m: 勇氣站出來是很困難的。693F 05/14 09:38
a9d7a9m: 沒被揭發不代表加害者不需要被譴責
carefree427: 這麼悲慘的事 某些人卻辯稱是愛695F 05/14 09:40
chong17: 我跟林家無親無故,幹嘛挺林家挺這麼用力,因為怕以後這696F 05/14 09:44
chong17: 類似事件發生在自己家庭,讓仇女言論太囂張的話,更沒有
chong17: 女孩肯說出來,深怕被社會歧視,所以我才要壓制這種聲音
chong17: ,原PO你做得到嗎?別只顧得收拾戰果
chong17: 我當然知道陳興無罪可能性很告,沒有我們這些人跟他們戰
chong17: 鬥,任由他們講的話,這林女案新聞燒個3天就沒了,還會有
chong17: 機會留你在這邊當公道伯嗎!好笑
b93510015: 推挺陳的人真的很少,但是看不慣有人質疑就打成工讀生703F 05/14 09:51
chong17: 我相信挺陳的人少,但是發廢文特多,一連串,打也打不完704F 05/14 09:53
chong17: 洗風向意圖很明顯
bc007004: 擔心陳興因風評被害而一蹶不振是否搞錯了什麼706F 05/14 09:55
bc007004: 他可不是板上的鄉民甲乙丙丁,能干涉政府和媒體的人,哪
bc007004: 有這麼容易被搞倒
bc007004: 所以我同意原PO,同樣是站錯邊,陳興風評被害對這社會的
bc007004: 破壞性明顯小很多
lovelebron24: 推711F 05/14 10:00
victoryman: PUSH712F 05/14 10:01
bc007004: 至於擔心真母豬濫訴的,我只能說想太多(攤手),台女逆向713F 05/14 10:01
bc007004: 運用性騷擾防治法婊男人的案例沒有那麼多,真的
mickylovesme: 跟分藍綠一樣 唉715F 05/14 10:15
nived: 同意推716F 05/14 10:20
Missprincess: 先別管這些了,日創社最近在幹嘛呢717F 05/14 10:25
chong17: mickylovesme 這本來就無關藍綠,會分的是陳興那一方,故718F 05/14 10:26
chong17: 意把林抹成9.2,這些話,你跟原PO有用論理幫林女反駁嗎!
curranmath: 理性,就是補教有狼師?有,而蔯是狼師?圈內人都知720F 05/14 10:30
wmtsung: 你說的太棒了!721F 05/14 10:33
chong17: 如果工讀生以法律跟我論觀點,我會理性跟他討論,我也曾722F 05/14 10:33
chong17: 被別人抹成工讀生,真正想要造成分裂的就原PO這種人,高
chong17: 高在上,分得好清楚,好棒棒!看不起
DaGarn: 原來是個精算CP值的朋友725F 05/14 10:35
chong17: 收拾戰果的朋友726F 05/14 10:36
wmtsung: 連在這篇的推文都只會檢討對方,根本就不是想討論了727F 05/14 10:39
chong17: 這不是討論吧!是分化吧!樓上有事嗎!728F 05/14 10:51
carefree427: 陳興無罪又怎樣 是說社會允諾陳興們729F 05/14 10:56
carefree427: 繼續在補習班催毀台灣女兒們的人生嗎?
chong17: 對不起  我認同你發文,但你回文打臉雙方,都沒講論點,731F 05/14 10:59
chong17: 扣帽子也要有論點  好嗎!在我眼中,你只是收拾戰果的垃
chong17: 圾,有夠假腥腥
shehand: 同意推734F 05/14 11:02
mocca000: 推735F 05/14 11:03
chong17: 原PO說一開始知道這件事時是無感,還不就是被我們吸引而736F 05/14 11:04
chong17: 來,坐收戰果的小朋友
wmtsung: 說怕冤枉陳但卻無視林一直被抹黑還蠻好笑的738F 05/14 11:05
wmtsung: chong17你就少來亂了,整天隨著反林那邊的起舞,人家罵
wmtsung: 那種不理性的你就照著一直演
wmtsung: 看得實在有夠膩的
chong17: PTT是匿名,發動網軍抹黑最容易,網軍不爽可以告我啊,我742F 05/14 11:10
chong17: 付出代價,他們也要付出要被我公布姓名照片,被大家恥笑
chong17: 的代價,不這樣,怎麼壓制了這些謬論
minivg: 推745F 05/14 11:11
carefree427: 林就跟期她女生ㄧ樣。想嫁入名們746F 05/14 11:27
carefree427: 她很幸運擁有了才氣學歷和美貌
carefree427: 只要她繼續保持清白的話
carefree427: 夢想就在眼前了 可惜高二那年被狼師強姦了
carefree427: 沒有世族大家能接受被強姦玷污的女子
carefree427: 她為了維持名譽 假意談了場師生戀 但早已上流夢碎
carefree427: 絕望的她得了憂鬱症 最後自殺
carefree427: 林事後回想 那次性交是狼師使了小手段逼迫她就範
Benbenyale: 推理性分析754F 05/14 11:36
carefree427: 只要沒被迷了神 必然不是合意性交755F 05/14 11:37
carefree427: 因為林還清楚記得她的夢想
carefree427: 但林的名門夢在被狼師性侵後就注定破滅
carefree427: 努力經營的自己被毀了 精神也衰弱 罪後自殺
Aruto1121: 紅明顯,我也不是學法律的。但是你導來的認知和WIKI差759F 05/14 11:40
Aruto1121: 了十萬八千哩,可以請你提供來源嗎?
Aruto1121: 所謂的無罪推定是兩者取其輕?
Aruto1121: 另外,已經有人提過,你的思維很容易讓別人覺得死者為
Aruto1121: 大,但是活著的人不是才最大嗎?
Aruto1121: 雖然陳無罪的可能性很低,在未定罪前沒有人有權力把
Aruto1121: 這頂帽子扣在陳身上,這才是所謂的無罪推定吧?
TVXFQ: 推理性溝通766F 05/14 12:06
bb25: 認同推!767F 05/14 12:11
chong17: 貶低他人  收戰果文  無誤768F 05/14 12:20
chong17: 你比那些敢戰的人更沒用,滾吧!
art1: 怎麼會有人認為陳無罪的可能性很低?770F 05/14 13:18
usecake: 推理性思辨771F 05/14 13:39
creation09: 推邏輯思考772F 05/14 14:28
user1120: 推773F 05/14 14:29
glassesboy: PUSH 覺得日創社標案跟郎師背後政商關係要查774F 05/14 14:40
johnyamaha: 推理性775F 05/14 15:02
hook227: 推776F 05/14 15:10
markliao: 林釋放很多訊息、一點點證據顯示這是誘姦,但陳那邊完全777F 05/14 15:11
markliao: 沒有辦法拿出交往的證據。光憑他撇的一乾二淨的聲明
markliao: 就相信這是交往,我也是醉了。
markliao: 要懷疑林還說得過去,但同時說林沒證據而相信陳
markliao: 簡直自我打臉。婚外情、跟自己學生談戀愛、跟小34歲的人
markliao: 談戀愛、身為人師謊報學歷。這幾點加起來哪有比精神病患
markliao: 值得相信?
markliao: 所以我很難不相信有龐大數量的工讀生或共犯結構在護航
ganbastar: 根本沒人支持陳,還不是一堆小說迷又愛打人工讀生785F 05/14 15:25
amyhlps: 工讀生哈哈哈哈XD786F 05/14 15:25
h6x6h: 推你787F 05/14 15:32
henrylin8086: type I error跟 type II error的概念788F 05/14 15:40
syuanling: 我很難不相信有龐大數量的工讀生或共犯結構在護航789F 05/14 16:10
BLUEPAPER: 推這篇790F 05/14 16:12
auxiliary11: 學歷造假 學歷造假  中國人791F 05/14 16:56
email9527: 你有想過真相可能雙方都是部份事實部分說謊嗎792F 05/14 16:56
ohashimiku: 推793F 05/14 17:04
sai0114: 推794F 05/14 17:29
foolguy: 推795F 05/14 18:04
ivypig27: 推796F 05/14 18:28
yang1265: 推 理性討論797F 05/14 18:35
victor0607: 推798F 05/1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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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5-14 04:00:29 (台灣)
+5 05-14 04:00 TW
你們都忘了 鬧大的是誰 要不是衛福部第一時間說林家你們不能指控喔 鄉民會那麼關心?更讓人覺得有鬼 更想知道而已 欲蓋彌彰卻凡而鬧大
2樓 時間: 2017-05-14 05:14:34 (台灣)
  05-14 05:14 TW
唉,這部六法全書是誰編的? 法律有公道? 舉個去年的例子,
因時代背景,我舅舅想改回原姓氏,五位6.70歲的老人家
奔波法院好幾次,最後第二次,一位阿姨在庭上跟自己的弟妹
發牢騷,被可以當他們女兒的法官大聲斥喝,你們給我閉嘴!
3樓 時間: 2017-05-14 05:42:27 (台灣)
  05-14 05:42 TW
我只想問,一個有錢有勢的老男人,是如何開始交往高中剛畢業
的小女生,拿金條砸?
4樓 時間: 2017-05-14 08:33:02 (台灣)
+1 05-14 08:33 TW
···
挺騎師的就泯滅天良
5樓 時間: 2017-05-14 09:00:06 (台灣)
  05-14 09:00 TW
看那排版 又打一堆垃圾 很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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