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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16 01:13:5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inehot ()
標題 Re: [新聞] 400億去哪了? 狂!柯P公開事實的真相
時間 Thu Jun 15 11:56:54 2017


要講真像就要全部一起講,文很長有興趣的就可以看看,沒興趣的可以直接看結

論,談代金之前要先談為什麼當初會推容積轉移,先把歷史講清楚再來評斷是非

,也比較方便。



台灣有種東西叫都市規劃,裡面詳盡的規劃每塊土地的用途,比方說劃一塊商業

區,要預估會有多少人潮,要有多寬的馬路,多少運量的捷運,多大的停車場,

住宅區要有學校,公園等等補充生活機能的設施,這些東西都需要土地來蓋。所

以在都市計畫的時候,會預留一些土地做為將來蓋這些公共設施用的,還沒蓋之

前這些土地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些是政府幾十年前開道路的

時候,沒有辦理徵收,或是這些道路本來就是私人的小路,政府為了方便通行直

接拓寬列管,這種叫做未徵收道路。台北市的公保地跟未徵收道路面積有多大呢

?答案是1100公頃,這面積蓋公園,大約是44個中正紀念堂或是40個大安森林公

園;如果開一條27公尺寬的馬路,大概可以開 400多公里,跟台一線相當。



根據釋字 400號的精神,政府在徵用這些土地的時候,要給于相當的價值進行補

償,回到法規面依照土徵條例規定,政府進行徵收的時候要依照比鄰地的平均價

值進行徵收;所以不要再說什麼公保地沒價值這種鬼話,政府就是要按照鄰近土

地的均價徵收。好了,但是實務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會讓這麼多土地政府沒

有進行徵收呢?原因很簡單,政府沒錢。光北市府的公保地就有1100公頃,一坪

土地賣30萬就好,預估就要一兆以上的經費來進行徵收,還別提台北市土地根本

就不止30萬。



政府如果沒錢耍賴,地主很正常就會告上行政法院,但是過去行政法院都會以法

律只有規定政府有徵收義務,人民沒有徵收請求權來打槍,講白話就是政府要用

的時候才要市價徵收,人民不可以逼政府徵收。〈這後面我會再補充〉好了既然

政府欠了一屁股債,雖然暫時不用還,但總是要還,又碰到SARS房市蕭條,那時

候就想出一個辦法,可以用公保地跟道路用地跟政府換其他土地的容積,比方說

我用1000坪的公保地,可以換回3000坪的容積,讓我另外一塊 400坪建蔽率 75%

的土地多蓋十層樓,一來刺激房市、二來政府也省掉徵收的錢。這個方法就叫容

積轉移。



到了這邊我要講一下市府提的 400億,我們先搞清楚三個名詞:市價、公告現值

、公告地價。市價就是一般人買賣土地用的價格;公告現值是當土地轉移時計算

土增稅用的;公告地價是繳地價稅用的,三個數字基本上互不相干,但是可以大

略估計,一塊普通的土地假設市值 100萬的話,公告平均會落在現值大約是 80-

90萬,公告地價只有 20-30萬。市府說給建商的容積市值是 654億,換回土地公

告地價是 250億,所以建商賺了 400億。那我們來回頭算算市府賺了多少, 250

億的公告地價,逆推市值是1000億;公告現值是 850億,先不管賣出的 654億成

本是多少,就算全部當成成本市府至少賺了 200億起跳,因為徵收這些地法律規

定就是要這麼多錢,更別提賣容積是無本生意。對沒錯,建商買地絕對沒 654億

,但是你政府就是無法用建商價格強制徵收,因為政府徵收就是要花 850億起跳

,除非地主自願降價。建商的確是在剝削地主利益,但那個開口說要用現值 15%

徵收的市長難道就不是剝削地主嗎?打個比方講,市府欠一兆,開口跟地主說要

拿 15%進行債務協商;另一邊是說要花5000億跟你買借條的黑道建商,你是地主

你選誰?



回頭過來講另外一件事情,今天台北市政府跟市民說,我們不能放任容積轉移來

破壞都市計畫,所以我們要改推代金制度,我們容積用賣的,然後再把賣得的錢

拿去徵收???原來容積轉移會破壞都市計畫,容積超賣就不會破壞都市計畫,

這是什麼神邏輯?扯更遠一點的,現在跟以前的做法講穿了都是,破壞都市計畫

賣容積來執行都市計畫的公保地徵收,根本是自相矛盾。



講了這麼多,現在制度又回到了雙軌制,看似是天下太平,政府可以繼續慢慢賣

,慢慢徵收。但是其實這邊有一個未爆彈,大家回頭去看看行政法院判決請求徵

收訴訟的依據是什麼,我替大家複習一下:人民沒有徵收的請求權。但是果真是

如此嗎?我們來看一下比較起同婚的釋字 748,前一個比較不知名的釋字 747,

該案的原由是,高公局蓋二高的時候在指南宮的土地下方開了一條隧道,因為施

工方式以及安全考量,導致指南宮沒有辦法在該塊土地上面挖地基蓋靈骨塔,指

南宮要求高公局徵收被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提起釋憲,結果釋字 747說,土徵條

例有瑕疵應該在一年內修定完成,如果沒有修法完成,指南宮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目前雖然新法還沒修完,這個案例也未必適用於既成道路地主,但是我如果是

市政府,應該會超抖,從釋字 742的都市計畫變更救濟、 743聯開案徵收爭議、

一路到 747,關於這些徵收爭議,政府可以說是節節敗退,行政法院過去那套還

能擋多久?



講了這麼長一串,來講結論,政府公保地或是既成道路,應該要早點檢討,用不

到的就解編,或是部分解編,剩下的就開始籌錢辦理徵收,看是要罰工業宅、違

建還是要賣地籌錢都行。因為從過去二十年來看,政府預算增加的速度根本追不

上土地的漲幅,現在不徵收除非努力打壓房地產價格,不然只是越拖越大洞,要

是哪天跑出個判例或是修法,結果變成人民有提出徵收的請求權,到時候政府就

準備落跑了。什麼代金不代金根本是搞錯重點,聚焦在幾百億的利益,卻忘了一

兆起跳的問題源頭,真得是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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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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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講得很完整 但是弱智蚵粉看不懂1F 06/15 11:59
wmigrant: 太長了  跳過2F 06/15 11:59
kevin5821: 將前因後果講得真清楚3F 06/15 12:00
hosen: 太長了,沒有罵國民黨,柯粉不會看4F 06/15 12:03
taikonkimo: 其實用賣容積本身就是個很奇怪的決策 那賣的是城市的5F 06/15 12:03
herro760920: 總得來說就是政府沒錢負擔公保地,那公保地給誰用的6F 06/15 12:03
herro760920: ?給附近居民用的啊,會這樣就表示那附近的地、房屋
herro760920: 稅太低了,憑什麼你住那邊享受卻要政府(全市民)幫
herro760920: 你負擔,就漲稅就對了
taikonkimo: 承受力 好比內湖 現在被賣超過了容忍的極限 結果要花10F 06/15 12:04
taikonkimo: 更多的公帑來改善這缺失 這哪裡算省政府錢 而且看這
taikonkimo: 政策推出時機 剛好就是sars後 這分明就是拿公保地當
taikonkimo: 招牌 其實根本為了促進房地產才推出的政策
gsuper:14F 06/15 12:06
taikonkimo: 所以不管代金還是原先的換 都是假的15F 06/15 12:06
taikonkimo: 那現在該做的 其實就是請中央 看是要廢止 還是要讓這
taikonkimo: 更嚴格 不能讓人亂買亂賣 然後要解決公保地 不是靠這
pierreqq: 所以郝冰冰又臭了...18F 06/15 12:07
taikonkimo: 郝也是把這遊戲玩得很開心啊 只在最後推出個下任執行19F 06/15 12:09
taikonkimo: 的代金制度 說要改善 但也是騙啦

我以一個土生土長的內湖人外加在內科工作10年的經驗跟你講,容積移轉對於內

湖交通問題影響有限,真正的問題癥結在內科的開發還有放寬使用。內湖以前早

上塞往市區,下回塞回家,現在你把住宅區變成辦公大樓,當然交通要大亂,實

際上大概十年前內科開發到一半交通就有問題了。
※ 編輯: Rinehot (211.21.191.16), 06/15/2017 12:14:47
abramtw: 這篇正解21F 06/15 12:17
kaiming7955: 推22F 06/15 12:21
joe10337: 推 看了北市府在這件事上確實有混淆視聽之嫌23F 06/15 12:28
SYLVESTRAL: 認真文在八卦終究得不到迴響24F 06/15 12:30
niko0202: 說個笑話 台灣有都市計劃;重劃的人口 交通那個不是gg25F 06/15 12:36
LinOne: 「要依照比鄰地的平均價值進行徵收」26F 06/15 12:36
LinOne: 請問上述「平均價值」是市價?公告現值?還是公告地價?
amury: 內科真的才是塞車的主因。 原本內湖就沒那麼多人28F 06/15 12:38
amury: 不然當時捷運規劃也不會只用中運量來建設。
amury: 另外  現況根本沉疴難解,現況地價都漲這高了。
mystage: ok, 那請解釋為什麼不是市價換市價,現值換現值31F 06/15 12:41
Rinehot: 土徵條例 市價 市府規定 公告現值加成32F 06/15 12:47
avans: 推解釋歷史典故!33F 06/15 12:48
Rinehot: 這就是都發局要喊出100%公告現值往下喊的主因34F 06/15 12:50
miel: 內湖人推35F 06/15 12:52
miel: 另,士林北投也要開發,希望他們路會大條些
redeemangel: 優文推37F 06/15 12:56
LinOne: 感謝分享~~^_^~~38F 06/15 13:03
kuante: 好文必推39F 06/15 13:07
ian90911:40F 06/15 13:11
CherryVoe: 太長 沒耐心看41F 06/15 13:12
rstears11: 推42F 06/15 13:31
easyjob: 好奇問,如果改推公保地換算國有地(股份),有沒有搞頭43F 06/15 13:50
richard945: 推一個,認真說明整個容積移轉的歷史故事與問題44F 06/15 14:04
ckTHU: 推薦這篇文章45F 06/15 15:29
angell543: 看來是個很大的未爆彈46F 06/15 15:47
neglect: 這種文竟然沒爆…47F 06/15 15:55
HappyboyEric: 優文48F 06/15 15:59
eterbless: 推好文49F 06/15 16:17
banishment: 推好文,但腦殘柯粉才不鳥50F 06/15 16:22
lyu0001: 道路面積可以蓋獨棟建築 樓板頂多一層樓 差很多51F 06/15 17:47
Kemuel:52F 06/15 18:29
orinsinal: 高估柯粉的智商了。沒辦法簡單挺柯罵KMT的他們不會看53F 06/15 19:39
a13579230: 推一個54F 06/15 21:51
pent: "容積超賣就不會破壞都市計畫" 一定要超賣嘛?55F 06/1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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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iads51, Para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6-16 01:33:38 (台灣)
  06-16 01:33 TW
這些制度跟規劃的到底是哪些人.....又在什麼時候規劃的阿?
這樣子感覺就當初規劃的沒有想過資金來源~"~...
台灣土地制度太多的不合理......
2樓 時間: 2017-06-16 08:46:48 (台灣)
  06-16 08:46 TW
有一點偏頗~問題是台北市現在還有「未開發」的公保地,或「未開發」的道路用地嗎?應該都是已經給人家開發下去,但是還未辦理徵收的居多吧。市府要退還解編這些地,有可能嗎?況且放任讓財團去壓榨這些地主,就比市府去壓榨有正當性?重要的是不該放任建商自由的「容積移轉」吧~幹!誰想讓自己家旁邊被蓋一堆怪獸建物,景觀醜人多路窄,影響自己的生活品質勒~看看新北就知道嘍。
3樓 時間: 2017-06-16 12:09:37 (台灣)
  06-16 12:09 TW
字太多了9.2看不懂
4樓 時間: 2017-06-16 13:45:05 (台灣)
  06-16 13:45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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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黨國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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