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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意見達人!此人很有意見)
標題 Re: [新聞] 38歲工程師猝死 勞工局追查有無過勞
時間 2018-06-12 Tue. 17:49:37


在探討"過勞死"前,先定義一下過勞的定義吧!

根據我們勞動部的定義
沒有過勞死,只有職災認定這些死因是否是過勞產生的

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
https://goo.gl/ZCuFCV

而此認定是
每週工時40小時以外,是否每月再額外加班80小時,總共每月240小時,才算一定是過勞死。而且還是過勞最嚴重的日本人經由觀察定義出來的,竟然要240小時才算肯定過勞死,其它一個月上班205小時的,還需要個案評估,由職業病醫師與法官自由心證。本份指引最重要的一句話是此指引不能作為勞基法依據。

簡單說,只要你死於腦疾病或者心血管疾病,如果想要賴給雇主,必須每月上班240小時,才算。相對的雇主如果想要合法謀殺員工也只要逼他上班240小時,他一定就會自然死亡啦!什麼叫做受雇者的生命線?

想要改善受雇者的健康,必須把過勞致死,比照作業務過失致死罪以及公共危險罪辦理,對雇主提告,判幾位大老闆去坐牢才有可能。

今天我們會搞這勞基法,就是因為不把勞工當人看,勞工不需要結交異(同)性朋友、結婚、生子、撫育下一代、退休等生命階段,只需要在這些壓榨體制下,做到往生,再由下一代或下一批接替。如同國家使用徵兵制,每個人都叫來玩幾年,掃地、罰站、當替死鬼、當玩具,給低薪,反正幾年後又有下一批,不用擔心缺人與沒的玩,結果玩人的與被玩的生活天壤之別,簡直就像現在股東與年輕勞工的差別,公司明明大賺錢,下面還是收到共體時艱,沒有所有當初的入取時的保障。衍伸至今,如果雇主能感覺到我需要的是勞力,結果來的是人,就是好老闆了。

而事實上,我們每一位國民都是人,都有著人類的生理,只是我們衛福部好像不做人類生理相關研究,我只能進而求其次尋找到勞研所的資訊,發現原來每周工時40小時,就會引發心肌哽塞,而每周工時61小時就會死亡,參考文獻http://bit.ly/2zGYGZE。為何我們行政院、勞動部、甚至國民黨=民進黨立委們,依然修這種謀殺勞工的規範?還不是不把勞工當國民的一部份,就是不能把每週工時40小時做為過勞的基本線?只要被查到超出去就開罰,甚至查到班表登錄不實,比照辦理。

想想景山過勞駕駛撞死國道員警兩名以及一名道路駕駛共無辜的三人,超班工時的結果就跟鄭捷捷運站無差別攻擊一樣恐怖。

台灣的未來勞動條件應該是
1.沒有工會制。不需要代發聲。
2.人人都是勞檢員。
3.加班只有在公司面臨存亡時,老闆與股東們專屬的義務加班。
4.與公務員相同的假期數、工時與退撫,因為同是勞動者。
5.與勞工可以享有當人的權利。
6.全國一致的退休制度,無工作者不得領的比有工作者高,因此,如最低基本工資為22K時,退休軍公教最高也是22K。年輕人有成立家的需求,而退休人士不具備這條件,讓退休人士的兒女自己去打拼。
7.退休金的發放應該用代幣制,保障食衣租行育樂無缺,但是不能進行股市、房產、基金、期貨等操作。


※ 編輯: kuod 時間: 2018-06-12 17:55:36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9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76 
( ̄︶ ̄)b darkrise1980, clisan 說讚!
1樓 時間: 2018-06-12 20:33:00 (台灣)
  06-12 20:33 TW
勞工會有過勞死嗎?
2樓 時間: 2018-06-12 20:33:28 (台灣)
  06-12 20:33 TW
台灣價值不夠!!
您怎麼不幫我把蔡英文會長的照片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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