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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重點呢?)
標題 Re: [FB] 林淑芬:勞工的過勞健康...(質詢逐字稿)
時間 2017-11-17 Fri. 10:20:09


前言吃掉

前情提要
事實證明,在進入內閣以前,所有的理想都是夢想,進入內閣以後,所有的理想都是空號

感謝少數言行一致的委員們持續為被代表團體發聲

我是不知道怎麼沒有人發起罷免案,讓民進黨同意這次勞基法彈性修改的立委們感受到勞工們的感受,是讓他們具有失去民意支持的一件事。還是因為某黨某些人最近比較忙著把慶富案塞給現任執政黨,像曾銘宗質詢老半天只問出,當時參與到現在在職的沒幾位,然後12分鐘就沒了?他以前金管會是造假的喔!還一直把關鍵問在1月16號?是多無聊?時間點很重要,一位跟檢察調查有關,一蓋屁話啦!還不是你們這群人搞的還威脅過去下屬?浪費我看質詢的時間。

言歸正傳
聽完立委們的質詢,我發現我們的制度不是總統提名行政院長,行政院長組內閣,把各部部長找齊,由立法院同意之。但是能不能讓民間有個參與監督各部會的力量,像是部長的執行與回覆內容不符合民間期待,可以由立法院或者民間聯署扣除部長、副部長級以上等政務官薪資最低可以達勞工基本薪資一個月。

簡單說,我實在很不爽林美珠這幾周以來的修法,把參考100年前人類行為學訂出的勞基法改成,依資方需求提出來的彈性參考法,把勞工的生命與家庭不當人看待,繳稅養這些高薪上去訂出我的薪水只能這麼多(最低基本薪資),我的工時還可以再被增加(每周72小時工時),我的聲音只能靠工會口傳式(不存在的公會與勞資會議)的委婉轉達,我的生存急迫性都被他們染色稀釋,彷彿一點都無所謂。現行制度我們只能每4年重新授權給內閣,但是能否讓我們林美珠從下個月起領21009含勞健保一個月,如果依然沒改善,我們再次聯署讓她邁入領21009第二個月,在沒改善讓她領第三個月,如同一般老闆對待員工一樣,因為你不願意加班(或績效不足),所以因為他爽只願意發你最低基本薪資,其他加給都不給,直到你自行離開,或者同意簽屬賣身契?都相當合情合理,為何資方對待勞工的方式,不能用在資方(國民)對待就業人(公務員)?

而省下來的費用,直接捐給勞保,讓勞保延後幾天倒閉不是也不錯嗎?
※ 編輯: kuod 時間: 2017-11-17 1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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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rkrise1980, microken, sandy1108, ooo1688 說讚!
1樓 時間: 2017-11-17 10:54:54 (台灣)
  11-17 10:54 TW
如果發起罷免老柯我一定去連署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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