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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k123458 (巨魔蠻卒)
標題 Re: [新聞] 盜版漫畫網站威脅日本出版業「最後堡壘」
時間 2018-02-02 Fri. 15:59:05


※ 引述《ted556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日經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盜版漫畫網站威脅日本出版業「最後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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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讀書的時候(忘記是讀空專還是空院時期),我的老師問了我關於這個的問題,
這是一個超過3~4年的問題,當時候我提議了【異業合作】(方向)以及【獎勵機制】(政策)這兩項;
我的老師當時候會詢問我這個問題,在於他涉足了台灣與國外(推敲是日本這方向)的印刷出版產業,
細節是什麼他沒有告訴我,不過大致上的意思是說印刷出版產業《利潤》開始降低得很明顯。

我和我這位老師從一本漫畫書85元(早期20年前)到現在100元起跳開始,
接著我又從近期漫畫書店逐漸萎縮開始聊了起來,還有就是網路上可以看到漫畫(盜版)的等等,
講著講著我就告訴我的老師,大概意思是說...「我覺得沒救了。

然而我的老師有點不開心,就有點意思是說我(老師)今天和你(我)來聊這個問題,
就是想要聽聽看你(我)的建議,結果你(我)竟然告訴我沒救了,那麼搞什麼?

沒有辦法,我只好用我最初提議的【異業合作】與【獎勵機制】來講下去,被罵的我也有點無奈與尷尬;
當時候我們很多年輕人比較熱衷於線上遊戲,我在【異業合作】的這個方向,
傾向於現在的智慧型手機遊戲那樣,讓漫畫人物也可以參與在其中,可是...這個提議立刻被打槍,
原因在於出版社不會願意放手這樣做,再來就是這個利潤誰該拿多?誰該拿少?又是一個問題。

於是我又提了另外一個意見,就是讓出版公司自己製作線上遊戲,以遊戲公司自己創立遊戲,
透過這種方式強制讓自己底下的漫畫人物可以在遊戲當中存在,
反正也省了這兩個問題(漫畫人物使用費用與利潤),但是我又被打槍了,
我的老師覺得我這樣做,是沒有搞清楚出版業者並不是遊戲業者,再來就是印刷產業的也不會接受,
那麼我也沒有辦法了,就連講『痛車』(找尋汽車產業)也被駁回了,我只好放棄【異業合作】這個選項。


關於【獎勵機制】的部分,我就不多講什麼了,因為一路被打槍打到後來我很有點不爽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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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實層面來講,未來印刷與出版產業利潤會越來越薄,論經濟不景氣是原因之一之外,
就是現在的人購買實體書籍的情況有點緩慢了,先撇開售價金額,光是實體書籍的後續處理問題,
這真的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點,因為我曾經找上某兩間專門收集二手書籍(包括漫畫在內)的店家,
他們表示不再收集單本的漫畫,即便是一套(10本起跳到完結的)也不打算繼續收集起來,
就在於實體書籍是佔有空間的關係。

現在一些建商的建案,雖然標榜30坪,可是其中可能會有5坪是公設的坪數(含停車位),
也就是說殘存的25坪,實際上真正能夠利用的也大概是22~23坪數左右的空間,
買個家具等等的,還要顧慮是否有要生孩子,假如有要生孩子的話,也要思考後續的孩子房間那些,
換言之最終的結果,就是實體書籍會面臨被厭惡的窘境(佔空間、搬運重等)。

因此出版產業不投入非實體書籍的網路很困難,其實他們可以借鏡" Steam "這個遊戲平台,
台灣出版公司的網路漫畫我也有消費過(去文具店買點數),只是後來覺得...就是那樣不好不壞,
所以就不再消費了,繼續購買實體書籍或去漫畫店租來看之類的。

印刷產業與出版產業,是可以選擇分開來走各自的道路(我當時候的老師不願意讓這兩個分開來),
市場成本價格就是這樣子,以印刷產業來講就是出版社要印刷多少本的書籍,才可以壓低成本,
問題是...這些實體書籍的後續處理,並沒有因此改變什麼,短期看來可能沒有什麼,
但是長期看來這些實體書籍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越買越多,空間越來越小,
除非購買者的財富雄厚,那麼可能是另當別論的說。

論非實體書籍,其實出版產業就是要與網路資訊這個產業合作,除此之外還可以繼續與印刷產業合作,
以及其他產業合作(食品、機械、汽機車等等的);
以漫畫【狼與辛香料】為範例,
(我自己有買,所以我以"XIII"的P.39,由於不知道該章節的名稱,所以請見諒)
就可以與酒類產業合作(不過要記得強調喝酒不開車之類訊息),原因在於該章節內男主角與傭兵團的團長喝酒,
像是類似這樣的畫面內容,說實話就已經可以塞進了很多廣告在其中,
當然竟然是『廣告』,就不可以每3頁或5頁來一個廣告,這除了會造成閱讀者的困擾之外,
也會衍生不願意再次點閱的傾向,因此廣告只會出現在頁首與頁尾。

廣告出現在頁首很自然OK,可是對於出現在頁尾的廣告者而言,他們其實是吃虧的,
因此這兩個廣告勢必得前後一致,也就是說閱讀者在看到頁首的廣告,若是賣漢堡,
頁尾的廣告,勢必也是該公司的漢堡廣告。

再來,廣告的效益就是那樣,可是只是那樣也還不夠,因此就是一個【異業合作】上的重點,
當閱讀者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等閱讀一篇漫畫結束之後,就是要額外提供閱讀者一個獎勵的機會,
當然這就會涉足到個人隱私的層面,像是(舉例說)~我可能在台北火車站看了一篇有關於漢堡的漫畫,
然後當我看完該篇漫畫之後,我進行了一次抽獎活動,可是我並沒有抽中(對!我鳴謝惠顧了),
然而系統告訴我,在我所在的位置附近有某家漢堡店有促銷,假設我前往購買的話,可以折抵10元。

透過這種方式,企業會達成以下的情況:
一、出版業者得到了消費者的人數 > 出版業者可以研究什麼樣的年紀、性別、職業會傾向於哪些漫畫
二、出版業者得到了贊助商 > 購買廣告者
三、出版業者得到了合作機會 > 與其他產業合作
四、出版業者減少了開銷 > 書籍沒有賣完的問題

五、其他業者得到了消費者的現金交易 > 這是實際可以拿到的
六、其他業者得到了消費者知道他們的存在 > 廣告效益
七、其他業者得到了消費者的消費意願 > 刺激消費者花錢


那麼對於企業如此,消費者會達成以下的情況:
一、我看到漫畫了
二、漫畫結束之後的抽獎,與我有很大的關係(或又可能沒有關係) > 消費者投入的遊戲業者受益
三、即便沒有抽獎成功,但是我可能可以得到我想要的安慰性獎品 > 例如我講的折抵10元的漢堡消費
四、我決定了我自己到底要不要買這本實體漫畫


那麼不是企業也不是消費者的,看起來好像最無利可圖,實際上這些通通都是可以找到商業機會,
像是出版業者可以得到願意投入漫畫相關產業的畫家,還有就是提供創業做生意的(不一定美食相關),
有了更多的行銷選擇,再來就是其他附屬產業會活絡,例如消費者訂購一瓶葡萄酒,
系統就會彈跳出一個選擇畫面,選項有送到『家』、『便利商店』、『餐廳』等等,
其中若是選擇送到『家』,要額外支付多少的費用、若是選擇送到『便利商店』就可以不額外支付費用、
若是選擇送到『餐廳』,則是剛好有情人節活動可以配合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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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4年後的想法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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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k123458 時間: 2018-02-02 15: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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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ifox 說讚!
1樓 時間: 2018-02-02 16:16:47 (台灣)
  02-02 16:16 TW
一堆古老的守舊派-.-沒用的
2樓 時間: 2018-02-02 19:28:17 (台灣)
  02-02 19:28 TW
他無法掌握開發的風險就不知道收入是多少.就會跳針在一本書的淨利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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