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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9-17 10:57:5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uio300 (仔仔)
標題 Re: [問卦] 新北人魔殺小姊妹關6年 出獄再殺少婦!
時間 Tue Sep 17 09:16:55 2019


鍵盤廢宅我谷歌當初的判決書資料大致整理一下

第一起-民國92年案件
兇嫌跟姐妹倆父親是工作認識的朋友...
案發前兇嫌先用FM2下藥給姐姐喝(被告就診所開立處方藥)

妹妹疑似沒喝,所以行兇時還被用磚頭砸...
姐妹皆為勒斃後死後落水

看起來減刑原因有以下幾項

1.兇嫌行兇時精神狀態鑑定結果為耗弱
(台大醫院認為被告行為時,已達心神喪失程度,對於被告最為有利;桃園療養院認為未
達精神耗弱程度,對於被告最為不利;其餘二醫院認為屬精神耗弱,則較適中。)

2.兇嫌確實因為精神分裂而91年時停役
(於91年初入伍服役,經國軍左營醫院(以下稱左營醫院)診斷罹有精神分裂症,於同年
6月28日停役,先後於亞東紀念醫院(下稱亞東醫院)、國軍北投醫院(下稱北投醫院)
就醫,仍因精神障礙,對於外界之知覺理會與判斷作用及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顯著減低
。)


3.行兇時姐妹是同時下手而不是先殺姐姐再殺妹妹...
(至被告究係以先後掐死A、B二童方式為之,抑或同時以左手與右手掐死二童?因前者
可能屬連續犯,不利於被告,既乏積極證據可證其情,爰依後者之想像競合犯,作有利於
被告之認定,附此說明。)


4.因為當初被害父親報案是失蹤,找到兇手時是兇手告訴員警姐妹已被害,因此算自首
(惟彼時警方並不知二童已死亡,僅因失蹤而詢問被告是否知悉二童情形,要求被告帶警
方尋查,斯時被告告知警方二童在水裡,並告知警方有關伊殺害二童之事實,並因而尋獲
二童屍體,則被告已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應予減輕其刑。)


5.此案民事已與家屬和解
(茲已與被害人之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元,有和解書影本、調解筆錄影
本、支票影本二紙在卷可參,可見犯罪後已盡力彌補憾事,態度不惡等一切情狀,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


6.最後,因為符合自首,所以符合減刑...
扁維拉出來救援了...
(法務部說明:陳員於98 年6 月16 日移入臺北監獄執行,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
在96 年4 月24 日以前,所犯雖為刑法第271 條第1 項之殺人罪,惟係於減刑條例施行前
自首,合於中華民國96 年罪犯減刑條例第6 條規定,爰聲請予以減刑,經臺灣高等法院9
8 年度聲減字第232 號刑事裁定書,將其原處有期徒刑12 年減為有期徒刑6 年。
另依刑法第46 條第1 項規定:「裁判確定前羈押之日數,以一日
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陳員經以羈押日數折抵後,已無刑期須執行,爰於98
年7 月3 日刑期折抵完畢期滿出監,並交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解送國軍北投醫院執行刑
後監護2 年,嗣執行檢察官接獲國軍北投醫院98 年11 月23 日來文認陳某之精神狀態已
較入院前改善,得以門診追蹤治療,無繼續住院之必要,檢察官認宜依刑法第92 條第1

項規定以保護管束代之。是故,陳員乃「刑期執行完畢」出獄,並非如部分媒體所述「假

釋」出獄而再犯殺人之情事,特予澄清說明。)

——————————————-—
第一起案件判決書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件
刑事-97-重上更(五)-209

判決日期
2009-04-21

案由
殺人等

相關連結

https://sunshine.jrf.org.tw/story/TPH/刑事-97-重上更(五)-209/verdict
揭開司法的神秘面紗 | 司法陽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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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陽光網,帶你揭開司法的神秘面紗,讓我們一起認識法官、認識檢察官,為司法照進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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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gv8M2p
刑事-97-重上更(五)-209 判決書 | 司法陽光網
[圖]
刑事-97-重上更(五)-209 的判決詳細資料 ...

 



※ 引述《sinana (  )》之銘言:
: 新北市男子陳昆明殘殺一對年僅8歲及9歲的劉姓小姊妹,
: 最後因被法院輕判12年,並在坐牢期間幸遇特赦減刑,服刑6年便提前出獄。
: 不料,在隔年10月,他竟刊登報紙分類廣告,佯稱要徵檳榔西施,
: 再用球棒活活打死前來應徵、剛當媽媽的少婦。
: 警方根據廣告上的電話,查出登記人就是陳昆明,再次將他逮捕。
: 「當時屋內客廳到處都是噴濺的血跡,和小姊妹遇害現場十分相似,死者仰躺於最後面

: 房間,全身用棉被覆蓋,棉被上還蓋著鋁片,臉部則蓋著毛巾,上半身衣服被撕破,拉

: 脖子的位置,下半身僅穿內褲,頭部、手臂均有瘀傷,死狀極慘。」
: 一、二審法官均判他死刑,不料更一審時,
: 法官認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最後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 殺2人出獄再殺1人
: 總共殺3人不用判死刑???
: 司法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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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io300 (27.246.38.253 臺灣), 09/17/2019 09:18:20
herro760920: 所以幹他媽就是扁維拉特赦害的,還不1F 123.194.1.128 台灣 09/17 09:19
herro760920: 趕快抓回去關
AKATSKI: 瘋子放出來還是瘋子 應該關到死3F 133.163.14.206 日本 09/17 09:20
syldsk: 所以活該被打死哈4F 42.72.203.175 台灣 09/17 09:20
winterwind: 殺人魔家開回收廠有錢,名符 垃圾一家5F 114.136.143.138 台灣 09/17 09:20
iwantsc2: 最大的問題在於台灣還是沒辦法處理再犯6F 114.136.162.102 台灣 09/17 09:21
iwantsc2: 的問題,教化功能跟屎一樣,精神病也無
hit1003: 扯8F 114.42.39.30 台灣 09/17 09:21
iwantsc2: 法做到永久隔離,完全沒有本錢談廢死9F 114.136.162.102 台灣 09/17 09:21
utuyuy: 哦...原來是神經病啊 我們與惡的距離再去10F 111.83.197.156 台灣 09/17 09:21
tryagain24: 精神有問題 家裡有錢 就可以殺兩個小11F 1.34.123.219 台灣 09/17 09:21
utuyuy: 多看幾遍就好了12F 111.83.197.156 台灣 09/17 09:21
tryagain24: 孩 關六年就好 出來手癢再殺一波是吧?13F 1.34.123.219 台灣 09/17 09:22
miomusic: 廢死的你們知道你家人的命只值三年嗎14F 114.137.95.252 台灣 09/17 09:22
salesperson: 家裡擺10把鋁棒敲爆別人腦袋 可教化15F 36.239.38.98 台灣 09/17 09:22
iam0718: 與惡多看幾次 就知道研究再研究16F 36.239.209.20 台灣 09/17 09:23
salesperson: 打棒球不小心A到路過的法官 直接死刑17F 36.239.38.98 台灣 09/17 09:23
CharleneTsai: 殺兩個小女孩 居然只關6年 真不愧是18F 122.116.128.98 台灣 09/17 09:25
CharleneTsai: 台灣
V9911014: 所以我早說了這年頭說自己精神有問題的20F 223.141.238.32 台灣 09/17 09:26
kuan50118: 幹他媽再犯就是該死了還可教化21F 111.71.46.107 台灣 09/17 09:26
V9911014: 如果被當成死士養會很恐怖的22F 223.141.238.32 台灣 09/17 09:27
blairkimi: 很棒 虐童天堂23F 111.249.101.232 台灣 09/17 09:29
daemonshadow:24F 211.74.96.29 台灣 09/17 09:32
buslover: 所以政府有什麼臉要人民多生 無法保護25F 1.164.48.224 台灣 09/17 09:43
buslover: 幼童安全就算了 連幼童被殺還輕判 這要
buslover: 人民如何能安心生小孩且免於恐懼呢
way7344: 六年...28F 223.136.109.28 台灣 09/17 09:45
haha98: 台劇可以拍第二季了29F 223.137.195.207 台灣 09/17 09:49
s9300519: 又是一個以精障為死刑擋箭牌30F 114.42.135.24 台灣 09/17 09:54
bananaduck: 垃圾人31F 118.170.160.215 台灣 09/17 10:08
gimyhsiou: 看起來這人渣家境不錯,看第五點原來32F 101.9.133.142 台灣 09/17 10:15
gimyhsiou: 和解金還可以當量刑參考
xiaoyu: 應把此人送至法匠家中好生教養34F 101.13.130.41 台灣 09/1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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