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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6-16 07:56: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laus (La Jolla)
標題 Re: [新聞] 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副總統拋「
時間 Sun Jun 16 01:19:18 2019


原文提到西班牙的默許制度(opt-out),然後查了一下新聞,貌似英國也在修法朝著
這樣的方向走。查了一下一些網站,實際情況並不是「沒有拒絕器官捐贈等同無條件
同意捐贈」這麼直接,而貌似最終的決定權仍然是家屬。



https://www.organdonation.nhs.uk/help...aq/what-is-the-opt-out-system/
What is the opt out system? - NHS Organ Donation
[圖]
The law around organ donation is changing in England. This page answers to some of the most common questions about the coming law change regarding org ...

 
http://tinyurl.com/y3exfwoh
What is the opt out system? - NHS Organ Donation
[圖]
The law around organ donation is changing in England. This page answers to some of the most common questions about the coming law change regarding org ...

 

What is the opt out system? 該文中有十個問答,其中之一為

Q: Will you still ask my family's permission? 是否仍須家屬同意?
A: Yes. Families will continue to be consulted before organ donation goes
   ahead.   是的。

其中列了幾個原因
1. 尊重失去親人的家屬
2. 相對於死者生前在器官捐贈系統上登錄的結果,家屬可能知悉死者最近或真正關於
   器官捐贈的決定與態度。
3. 家屬可提供更完整有關死者醫療與社交歷史以及近期造訪之地區等重要資訊。

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登錄為拒絕捐贈者,且詢問家屬後家屬沒有表示同意或拒絕,則會將
之視為同意捐贈。






※ 引述《nnnn (嗚)》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副總統拋「器捐默許」制度
: 4.完整新聞內文:
: 6月19日是我國的器官捐贈紀念日,陳建仁副總統今天出席器官捐贈中心舉辦的「植愛感恩
: 紀念音樂會」活動,致詞時也提到,台灣應開始考量西班牙器捐「默許」制度。
: 西班牙的器官捐贈數一直是各國之冠,2016年的器官捐贈率是每100萬人口中有38.6人,而
: 美國和歐盟平均捐贈率分別為每100萬人有26.6和19.6位捐贈者。
: 西班牙的「預設默許」制度意思是,即假設人們生前沒有反對捐出器官,就被視為願意捐
: 贈器官,若不同意就要申請退出。
: 台灣目前仍有9739名病患在等候器官移植,今年度僅142人捐贈器官;最多人等候的器官是
: 腎臟,高達7500多人,而肝臟、眼角膜次之。
: 健保署長李伯璋說,類似西班牙的「預設默許」制度很多國家都有,而這議題國內也曾討
: 論過多次,不過我國還比較難接受,這部分還要多跟民眾溝通。
: 器捐移植中心去年曾對醫護人員做一調查,請益有關默許制度於第一線執行的可行性,多
: 達6成的醫護人員認為太早。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bit.ly/2XWmlBz
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副總統拋「器捐默許」制度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6月19日是我國的器官捐贈紀念日,陳建仁副總統今天出席器官捐贈中心舉辦的「植愛感恩紀念音樂會」活動,致詞時也提到,台灣應開始考量西班牙器捐「默許」制度。西班牙的器官捐贈數一直是各國之冠,2016年的器官捐贈率是每100萬人口中有38.6人,而美國和歐盟平均捐贈率分別為每100萬人有26.6和19.6 ...

 
: 6.備註:
: 綠營的思想領先其他政黨至少二十年了吧,這也是綠營選舉技巧比較差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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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1IYTJ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0619165.A.4DD.html
cschuan: 這樣標題不夠聳動1F 111.248.56.69 台灣 06/16 01:20
SKY760508: 可惜很多人都是標題黨 看到標題就反彈2F 36.237.78.97 台灣 06/16 01:20
ccm0916: 如果本人無法表達又找不到家屬呢?3F 123.204.158.211 台灣 06/16 01:20

未滿18歲或無行為能力者不適用

firemothra: 你的器官不是你的器官4F 122.121.57.36 台灣 06/16 01:21
SidMax: 所以我說遊民呢5F 180.217.220.140 台灣 06/16 01:21
SKY760508: 樓上你可以一開始就去辦拒絕捐贈6F 36.237.78.97 台灣 06/16 01:21
guogu: 真的不想生前就去申請拒絕阿7F 180.176.62.27 台灣 06/16 01:21
※ 編輯: claus (59.115.155.137 臺灣), 06/16/2019 01:22:06
TllDA: 這樣合理阿 至少有一個人表示同意8F 118.168.62.112 台灣 06/16 01:21
gh34163: 推9F 140.109.103.227 台灣 06/16 01:21
SidMax: 同理 真的想 生前就去登記啊10F 180.217.220.140 台灣 06/16 01:22
corlos: 沒朋友沒家人的肥宅死前一定要拒絕11F 114.35.124.212 台灣 06/16 01:22
kenyun: 我比較想辦不繳稅R  不想被拔還要花時間跑12F 85.203.47.20 丹麥 06/16 01:23
shi21: 這樣還比較合理13F 118.167.152.2 台灣 06/16 01:23
corlos: 大站長晚上也在回文  呵14F 114.35.124.212 台灣 06/16 01:23
guogu: 掛了後就一坨爛肉 如果能幫助人不是很好嘛?15F 180.176.62.27 台灣 06/16 01:24
guogu: 而且老實說捐出來還不一定有人要呢
guogu: 器官又不是usb隨便插都會合
TllDA: 終究會變爛肉 不如把你掛了幫助他人18F 118.168.62.112 台灣 06/16 01:26
guogu: 那樣你早晚會死怎不現在就直接跳下去?19F 180.176.62.27 台灣 06/16 01:26
guogu: 滑坡很開心嘛
kenyun: 這葛比更新FLASH預勾McAfee還惡劣21F 85.203.47.20 丹麥 06/16 01:28
spongegod: 這個比較合理22F 39.8.201.80 台灣 06/16 01:31
corlos: -.- 真要說程式偷帶,微軟不是最惡劣23F 114.35.124.212 台灣 06/16 01:31
corlos: McAfee能移,微軟一堆垃圾不行
aponla: 這比較合理 有親人把關至少還有一個保障25F 101.14.162.206 台灣 06/16 01:34
aponla: 不簽 但至少可以和親人交代
watashiD: 推27F 220.141.124.66 台灣 06/16 01:51
sgess: 推 感謝花時間查證釐清28F 111.83.179.45 台灣 06/16 01:56
b06606005: 推查證29F 36.230.36.249 台灣 06/16 03:32
mpyhacct0443: 死了也用不到器官 捐出去有什麼不好30F 110.26.128.246 台灣 06/16 04:37
azytjr: 器官是給有台灣價值捐的,沒有台灣價值人31F 101.136.241.12 台灣 06/16 04:45
azytjr: 家還不要
rane: 為什麼要人家去主動拒絕?所以大家真能接受33F 49.216.5.63 台灣 06/16 06:46
rane: 現在電信公司搞的不回傳簡訊就是同意的做法
rane: ?那以後買東西没拒絕就是表示同意嗎?上床
rane: 呢?問題不在捐或不捐,院方以同意捐贈為前
rane: 題進行準備沒有問題,但預設為無表達時默認
rane: 同意就是侵犯人權,我自己多年前就填了全身
rane: 器捐,但如果強制推行默認制度,我會馬上改
rane: 為不願捐贈,因為這荒謬的制度讓人必需以拒
rane: 絕才能行使自己自由選擇的權力
rane: 推查證?這查證有何影響?不曾表達拒絕亦無
rane: 親友可代為發聲的人同樣該被尊重,而非因弱
rane: 勢就擅自幫他決定
rane: 認為這查證和他人理解有所不同的應該沒接觸
rane: 過器捐?實際上現在即便已註記器捐,也仍會
rane: 尊重家屬意願,即文末的123點與現有制度並無
rane: 多大不同,有爭議的一直都只是預設同意與否
daye2012: 割器官是趁新鮮,腦死你還是會痛啊49F 111.83.175.107 台灣 06/16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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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KT1022 說讚! ( ̄︿ ̄)p windices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6-16 08:14:59 (台灣)
  06-16 08:14 TW
不可能的,這樣跟對岸不就一樣,非常恐怖..
2樓 時間: 2019-06-16 08:55:34 (台灣)
+1 06-16 08:55 TW
母湯啦,台灣社會還沒有共識
3樓 時間: 2019-06-16 08:56:23 (台灣)
-1 06-16 08:56 TW
推 guogu: 掛了後就一坨爛肉 如果能幫助人不是很好嘛?15F 180.176.62.27 06/16 01:24
→ guogu: 而且老實說捐出來還不一定有人要呢
→ guogu: 器官又不是usb隨便插都會合
-----對阿,那汙辱屍體罪請先移除好嗎 ?
http://laws.mywoo.com/3/8/461/33.html
-----死人就死了,器官當然變成大家公共財ㄚ,不是嗎 ? 那看到路上剛死的正妹去強姦她屍體也沒關係ㄚ,不是嗎
新聞內容就這樣,還是自由的喔,難道自由又要惡搞陳建仁嗎,還是因為昨天他暗酸領導者要當牧羊人就要被鬥了呢 ?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PS.器捐要立即有用條件是很嚴格的,要先配對建立資料庫等等的,這法案下去是否要強制建立資料庫呢?如果要,就跟tc99大大說的一樣,台灣瞬間變成人肉市場,隨便找一個酒駕的去撞死對方就好了,贛,還比支那便宜很多呢
4樓 時間: 2019-06-16 11:02:36 (台灣)
-1 06-16 11:02 TW
可是小綠綠狼心狗肺,捐給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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