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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意見達人!此人很有意見)
標題 Re: [爆卦] 內政部空屋稅的回應
時間 2019-07-29 Mon. 21:47:22


好啦!原文中的幹話我也懶得提,各位只要知道一件事,當公務員開始以解釋名詞解釋,或者定義什麼東西,這代表,他把你當白痴。好像他很懂。實際上是,他根本無感。畢竟痛的都不是他。


空屋?當然難定義,我現在住的地方,以水電錶來說,不是空屋,但是以戶籍來說,這是空屋。甚至沒有成立的租屋契約。房東不願意簽字拿了錢就不寫了,還號稱不識字。但是位置真的不錯,只能將就忍著。眼看著我在負擔房東的稅金,我辛苦,他領薪。

看我之前的文章都知道,我有個點子,那就是透過稅改,來推廣政府所需要的諮詢由人民自主提供。並且加入政府認同的項目可以節稅,來終止政府所有的現行發錢給特定族群的方案

像是老父母自己養,創業與就業,從事低污染事業,善待動物,友善職場等,這些竟然至今都還是口號,前幾天勞動部部長還在討論是否五人以下小公司可以免勞基法之類的。多可笑。

中華民國是不是已經亡國,台灣是否可以算是一個國名,這我不一定能決定。

但是我知道,就算中華民國未亡,台灣年輕人們也會被中華民國給滅了。去路邊隨便問個年輕人,你想做什麼?有什麼夢想?大概滿25歲的大概都無言了吧!畢竟,台灣已經不是透過努力就會成功的生活方式,而是你的努力與成果被上一輩寄生著,而上一輩卻沒有被寄生,輕鬆寫意的寄生在年輕人身上。無論是年金、租房、買房制、社會保險、健保,繳多用少亡很快的就是年輕人,畢竟年輕人對他們來說都是可以替補的人力。想當然少子化,醫療資源缺乏等等。

回歸正題,如何有效的定義出空屋,讓房市正常化?以這些公務員的腦袋,這根本不可能。

所以我才認為,應該要推行的是空間稅,我們目前的稅屬於資金流動稅,老闆付我薪水我繳所得稅,我買東西我交營業稅,再由商家代交,還特意規範低收入免稅。空間稅其實也是很類似,持有一定面積以下只需要交規費,無論當老闆還是當員工只要程序完備,互相申報也能節稅,租屋同理,這就是我空間稅的設計。這樣才能免於定義無異議得空屋,鼓勵區域發展不受壟斷。很公平的每個人都能擁有20坪的國土使用免稅權,國家土地發展從此不受到特定族群把持。這就是空間稅的意義。



空間稅

【(持有空間-合理空間)*空間結構使用加權*(上次買賣之契約價*0.003)】+規費=年度繳交稅金

一、空間稅以公式化計算年度稅金,主要以持有空間為單位,減去自然活動人與動物合理空間,乘上空間結構使用方式作為加權,乘上土地市價的千分之3,再加上基礎規費,等於繳交之年度稅金。

二、持有空間就是房屋登記的建坪,也就是你實際持有之空間(屋內加公設)

三、自然活動人與動物合理空間
1.每人自用合理空間10坪,凡是出生到死亡之本國自然人皆可以扣抵10坪
2.每人職業合理空間,凡是國人創業或就業(學校註冊),完整登記程序就可作為業務用空間再折抵10坪,可以自己創業1坪,其他雇主9坪,由員工(學生)與雇主(學校代表)談條件以坪為單位分配使用空間。
3.陪伴動物,凡是陪伴動物,貓、狗、兔子、經濟動物等,只要完成寵物登記(晶片、照片記錄、結紮、狂犬病疫苗),即可折抵每隻5坪。超過5隻,須有相關專業人員擔任從業人員,如獸醫、動物科學系相關畢業證書,證明妥善能照顧,方能登記。經濟動物飼育場,需有專業人員擔任從業人員每季開始養接上網登記新養頭數、離乳頭數、與出廠頭數,方能算完成登記。(完整登記者每隻5坪、未完整登記1坪)
4.獎勵成家,只要登記成家,再增加獎勵10坪。
5.交通工具,將另以其他牌照稅計之,燃料稅隨油徵收,若個人持有空間中有停車位之事實,將折抵部分職業合理空間。
6.店鋪空間,若店鋪設有夜間免費開放停車場,且在攝影機、消防、物產險完整下,可折抵總停車位兩倍大之空間。
7.旅館住宿業,須建立居住登記人與天數除以365,再以星等為加權作為抵免空間。

四、空間結構使用方式加權常數
1.原始森林*0
2.經營森林,樹種與生態都是由人工設置*0.3。
3.農耕地,有種植作物每季種植皆有登記且有設定採收期限者。(以收成的0.0375當作空間稅,作物包括果樹、藥用作物、特殊藥用作物等)
4.水泥地與草地、沙土地區,包含公寓、高爾夫球場、農場、道路等等只要土地的使用是人為保持型態,皆*1
5.登記為符合實際使用方式、排放廢水、廢氣未經處理致無公害*2
6.嚴重污染空間至永不得使用,或擴散到其他空間,將所有污染空間計算之並*3

五、基礎規費
政府年度總預算/空間持有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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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19-07-29 21:47:22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73 
( ̄︶ ̄)b kuod 說讚! ( ̄︿ ̄)p zoohoods, Tomila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7-29 22:09:26 (台灣)
     (編輯過) TW
你又來了!請問你制訂的個人基本空間是否合理?
有無違背憲法?10坪基本空間我個人努力賺錢擴大到20坪自用卻要被政府變相懲罰?
離婚假結婚的10坪怎麼分?又該如何回收?趕人嗎?
你這些種種措施有濃厚的人民公社的概念。
你答非所問,我就問你那我白爛自動天生有10坪是不是鼓勵白爛? 我努力到20坪就可以了剩下的也沒用?天賦人權你卻要限制人的自由?
你管我?我賺錢要怎麼花容的你來說嘴?違憲!申請大法官釋憲你就GG了 什麼?那我一個窮鬼亂生一堆那麼該怎麼辦?人人10坪?請大家救濟一下?
你以為我在和你抬槓?不是的我是幫你預演。人民公社實驗過是失敗的! 還有台北市的10坪等於中央山脈荒郊野嶺的10坪? 你再好好的想想說不定你會成為一代大師加油。
當然,沒有違背憲法,你個人賺錢賺到20坪,就應該負擔20坪的稅金,畢竟國家要保障你20坪的使用權不受他人侵犯,付出了成本。你又不付錢,又要人家保障你的權利很奇怪也。
而且是10坪基本,另外10坪鼓勵你創業或就業,如果你結婚,再加10坪等待養孩子,這樣30坪免稅了還嫌不夠?還是你是韓國瑜?是墅民?
請詳述人民公社的概念?難道社會住宅與國宅就不是人民公社的一種?
今天我這設計就是取代我們本身的稅制,取消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房屋稅、遺產稅,回歸一種平衡,你占用多了,耗較高的社會成本維持,所以你多繳,同時你創業、養員工、孩子、養狗、種樹、卻是降低社會成本的支出,你少繳。怎麼限制了自由?又不是戶籍調動?而是承租契約互相申報完備罷了。你緊張啥?
你每次都要說台北市與鄉下的十坪房價差異甚大,其實公式中有用房價平衡,建議你多學習一點知識。這絕對不是人民公社,而是國家式資本主義,國家也是企業,企業因為你造成的成本支出增加,而向你多收費用,你以為國家賠錢,你不會賠到?
2樓 時間: 2019-07-29 22:11:16 (台灣)
  07-29 22:11 TW
我還沒談到後面的社會福利保險全國一制化,讓公保、勞保、軍保、等等職業性退撫保險整合,成為一個社會福利保險,只要你有工作繳交固定年間的儲蓄如30年,即可透過社會福利信用卡,享有定期定額的額度消費保障,直到安樂或往生,且樹葬或海葬,保障全體國民退休後的生活。失業也能透過此卡領取不挨餓金,只是這筆錢的支出,不能核銷股市、房屋、基金、期貨、等權利性轉讓商品。讓社會福利政策不會成為下一代的負擔。
3樓 時間: 2019-07-29 22:33:01 (台灣)
     (編輯過) TW
國家式資本主義?你這不就中國共產黨那套?
沒有蓋章阿!你自己講的我把定義拿出來你又說我把你蓋章? 人家早就在做了,事實已證明社會沒有到達北歐的平均素質 你的種種設想或是計畫也會被玩壞的。
我給你關鍵字北歐了,你可以參考一下。
[圖]
你這行為不就是中國國民黨黨那套?拼命的拿共產、人民公社,來蓋印章。這稅制當然可以不申報其他節稅的項目,頂多就是稅金比較高而已,並沒有違法。這是你的自由,只是國家需要這些資訊來運作,無論是糧食市場的預測,人口的社會福利維持,地方發展的需求,而且這些資訊除了個資與節稅細目,統計資料都將公開。讓人民生活更輕鬆,年輕人有發展機會,老年人有赴死與不想死的保障,經濟發展免於泡沫化。而且本來國家就花錢在收集這些資訊了,今天我只是希望國家不再花錢收集,於且無須再補助特定族群。
4樓 時間: 2019-07-29 22:33:16 (台灣)
  07-29 22:33 TW
你覺得我的國家式資本主義是中國式的國家資本主義?
本來我們也是中國式的國家資本主義,看看財團法人、台電,因為你講錯話斷你電,都是曾發生過的。而我的國家式資本主義式,國家本身需要資本主義維持經濟價值,他的收入與支出必須平衡,才能維持國家貨幣的價值,在這個架構上,針對使用者付費收取相應的費用,沒有透過權力限制你的發展條款,懂嗎?
5樓 時間: 2019-07-29 23:01:07 (台灣)
     (編輯過) TW
另外一篇PTT的人可能就在你施行你這些政策數年後用類似的話
來罵你,你好好想想。

[圖]
我想得很清楚,因為你才是中國人,我不是。所以我很清楚,我寫的東西與你想的是兩件無相關的事。我的唯一目的是消除炒房,你的目的是抹紅我的想法。
我在陳述一遍,我的空間稅裡面所有的項目都是本來國家就在收集的數據,你戶籍在哪與實際住哪都是你的自由,這節稅的空間,其實就是我們報稅的最低基本免稅額度的部分,我沒有要像人民公社規定你只能住哪只能讓我蓋,那是中國國民黨的作法,而是要讓你與房東或買賣家,都能夠誠實來地政機關完成點交予權利轉讓。減少後續的地上權與地下權爭議。
6樓 時間: 2019-07-29 23:05:16 (台灣)
     (編輯過) TW
為了你我專程研究憲法,原來其實憲法很明確的定義了"土地權",不是財產,我的空間稅竟然更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想法。
7樓 時間: 2019-07-29 23:07:24 (台灣)
     (編輯過) TW
在告訴你們我是固定IP不是動態IP是相對而言最有公信力的IP了懂嗎
外行就不要亂說話喔!你們可以看到我就是常態的這個IP除非我和中華電信申請
改變固定IP位置。
扣我帽子我中國人?你確定?你不看一下我的暱稱?可以這樣瞎扣的嗎?
我服了你了,台灣已經在作了國宅,公宅和全民健保等雖然不完美這肯定的 你又如何確定你這套不會有更大的問題呢?好好說話,不要瞎回。
[圖]
這有什麼好驕傲?誰不是這樣?我以為當初的路邊小便罵日文的是日本人,其實只是中國人在假冒的也不少。
我很肯定,畢竟,我這套稅法並不是公家蓋屋要求人民只能跟他買,而是買賣屬於人民的自由,蓋屋也是。
十坪抵免空間,都是因為你想持有空間的權利,而且政府還要保障你的權利,才會發生。你沒有持有空間,也就不用繳稅。也沒有犯法。請你說出一點具體的可能問題。
地區個別房價的差異本身有在公式中平衡了,
本身也不是要求人民只能住某個區某地的十坪,而是你買了房屋,向政府登記權狀轉讓,減免你十坪的稅金,如果你有家人同住,有創業,有員工,也能在減免,只是這些減免的面積由你的家人與員工決定。沒有房當然沒有這問題。
政府也沒配你房。
政府收入不足,其實規費的設計是全部筆數平均國家總預算,只要有規費政府的運作就夠了。
所以說你的問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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