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23 09:35: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etani (喵喵)
標題 Re: [新聞] 基隆法拍賤賣民屋案逆轉…關鍵證據曝 
時間 Wed Apr 22 22:48:35 2020


※ 引述《q347 (q347)》之銘言:
: 他們不只這個事情拉
: 還有偽造簽名的嫌疑
: https://imgur.com/edvm3Mc
: https://youtu.be/EHRkCNBeLgI
: 1.陳清旭的老母陳郭金英 拒絕受領 執行署的文件
:   結果陳郭金英還簽名收到文件?? 下面都說拒絕受領了阿
: 2.陳郭金英簽收的簽名和她自己申請異議的簽名差很多(這個不予置評)
: 看樣子有人要被告了

當初一直罵陳清旭酒駕和刁民的人,現在臉是不是熱熱的?
這種完全不符合比例的做法,有腦袋的人就知道有問題
不知道當初一直幫執行署帶風向的人是在想什麼?
這種政府用法律搞死小市民的方法,竟然還能有人支持
哪天輪到你自己,等大家幫你放鞭炮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59.24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e5b58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566917.A.208.html
Tchachavsky: 法匠噴好幾篇 噴台灣鯛 刁民 法盲1F 04/22 22:49
NARUTO: 推2F 04/22 22:49
Tchachavsky: 法律人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 一直罵這麼難聽的話3F 04/22 22:49
LeonardoChen:  第一直覺就是房子被人看上了啊4F 04/22 22:49
+1 我一開始也是這麼想 現在更這麼認為
但這種事情合理懷疑一下就好 沒有證據還是別說
Tchachavsky: https://imgur.com/vyb22xE 直接打臉 法律人又裝死了5F 04/22 22:49
[圖]
 
pinhanpaul: 公法債權人完全裝死  彷彿不關他的事6F 04/22 22:50
Tchachavsky: 被台大法律教授打臉 法律人突然噤聲了7F 04/22 22:50
aduijjr: 所以想要別人房子那麼簡單喔XDDD8F 04/22 22:50
Tchachavsky: 我記得這討論串在PTT一堆法律人很挺 XDDDDDDDDDDDDDD9F 04/22 22:50
azytjr: 這年頭每個人都在做黑的,嘻嘻10F 04/22 22:52
dick929: 所以他不是刁民?沒有酒駕?11F 04/22 22:52
就算是 政府就能不審判來惡搞他?
NARUTO: 樓上 一碼歸一碼12F 04/22 22:52
※ 編輯: tetani (1.175.159.248 臺灣), 04/22/2020 22:53:30
dick929: 有人逼他違規嗎?有人阻止他交罰款嗎?13F 04/22 22:52
douge: 印象深刻阿 一堆嘴砲法律專家瘋狂到處亂嗆:D14F 04/22 22:53
NARUTO: 怎麼能用這種方式奪走他的棲身之所15F 04/22 22:53
dick929: 我是針對本文第一句16F 04/22 22:53
sexygnome: 不繳罰單活該被拍賣啊17F 04/22 22:54
dick929: 罵他剛好,公務機關、相關人等若查實有違法也都抓一抓18F 04/22 22:55
pinhanpaul: 反正時間到就東西收一收搬走滾蛋19F 04/22 22:55
dick929: 國有國法,依法行政,欠費刁民該法拍就法拍、承辦人假如20F 04/22 22:58
rinatwo: 反正 到時候提國賠 也會衡量當事人過失比例21F 04/22 22:58
dick929: 有違法,該法辦就法辦,不要混為一談22F 04/22 22:58
rinatwo: 不是說公務員有違法失職 金額就要全吞23F 04/22 22:59
yyc1217: 之前的案子也應該查一查有沒有這種鄰居24F 04/22 22:59
bhis: 喔,所以酒駕有變對了嗎,不繳錢是事實,公家機關白癡低能25F 04/22 23:00
lescholar: 一樣很怪啊 簽名的也有地政人員、警察被忽略 一群人進26F 04/22 23:00
bhis: 是另一回事27F 04/22 23:00
lescholar: 了他房子 陳男卻說他一直不知道被查封?28F 04/22 23:00
qazedc: ★★綠共紅共一家親★綠共紅共一家親★綠共紅共一家親★★29F 04/22 23:01
jiaching: 之前看到那些推文我還以為住在對岸咧30F 04/22 23:02
edward0811: 比例原則唸一下,酒駕罰單VS拍賣房31F 04/22 23:02
edward0811: 如行之有年更可怕,從中獲利人爆多
assunny1012: 媽媽拒簽 代表知情吧33F 04/22 23:04
edward0811: 罰單VS賣房, 給釋憲比較快,比例原則34F 04/22 23:05
dick929: 若有法拍違反比例原則,那是立法的問題,照程序五年來最35F 04/22 23:06
greedystar1: 執法不當是政府失職 不代表罰金不繳不能賣你房子ok?36F 04/22 23:06
dick929: 後走到法拍這條路,還有什麼好說的37F 04/22 23:06
jiayuan: 推 酒駕罰單啥的以後不理不繳就對了38F 04/22 23:09
proletariat: 不繳罰單活該拍賣 執行署沒有依法行政也該譴責39F 04/22 23:09
jomaysong05: 法律文組自助餐好吃 懂?!40F 04/22 23:11
gx9900824: 罰單跟拍賣是兩件事41F 04/22 23:16
arbun: 基隆人跟你說啦,中山區那一排都五六十年的老房子根本不值42F 04/22 23:22
arbun: 錢,但沒有一間拿出來賣,因為林右昌版未來的建設都在那附
arbun: 近,那邊的地段潛力很高,現在135萬買到,十年後說不凖直接
arbun: 多一個零,不然欠幾百萬稅的大戶不查封,來欺負欠一萬八的
arbun: 甘苦人, 高手要不要查查得標者,搞不好有新收穫
cole945: 要設計你被法拍 還要先確定你不會繳罰單xd47F 04/22 23:23
greedystar1: 這種陰謀論真是笑死人 真那麼賺怎麼會三拍拍不出去?48F 04/22 23:26
msk2: 我啊49F 04/22 23:27
dorydoze: 不就找物件而已,搞房地產的最會找物件了50F 04/22 23:28
LeonardoChen: 上面推文出現有料了51F 04/22 23:28
heat0204: 我也覺得不好說 所以都只說 沒必要這樣做52F 04/22 23:36
sleepmilk: 多試幾次,又不用花什麼錢。無知市民真的很多。53F 04/22 23:37
nakayamayyt: 不符比例個洨54F 04/22 23:38
eDrifter: 反過來看也可能,找又刁又皮的 調查好背景 來一個計畫通55F 04/22 23:39
eDrifter: 當然我不是說這件事是這猜測
hydralee: 就是刁民無誤阿57F 04/22 23:57
geeky: 一堆智障鄉民58F 04/22 23:58
rabbit83035: 他不繳罰單是我的錯嗎59F 04/23 00:04
ling43235: 大同大同國貨好60F 04/23 00:24
ztmzg: 台灣酒駕最大,喝起來61F 04/23 01:16
Semaj543: 幾篇了還在比例原則?62F 04/23 01:52
q135q135: 不繳罰鍰房子被拍賣  應該只是剛好而已63F 04/23 01:58
k2450: 以後酒駕賴著不繳政府也沒辦法囉64F 04/23 02:05
k2450: 低收入就狂喝狂超速酒駕 爽~~
NoirDeRobe: 所以我說醬汁呢? 為何不貼封條?66F 04/23 03:23
ppttpptt: 法官的自由心證存在很多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67F 04/23 05:0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06 
作者 tetani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ntt12369, fromtokyo 說讚!
1樓 時間: 2020-04-23 00:04:57 (台灣)
  04-23 00:04 TW
拒絕領時間到還是要執行,不然不想被法拍的都用這招就好啦!有問題的應該是有人代簽涉及偽造文書吧?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