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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02 09:19: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REA (自由滞在 断不柔優)
標題 [新聞] 匿名查證困難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須實名
時間 Sun Dec  2 08:08:08 2018


匿名查證困難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須實名
2018-12-02 07:29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增加,但許多民眾匿名檢舉造成執法機關查證困
難,法院審理時也無法請檢舉人到場說明,交通部決定推動「實名制」,檢舉人
要提供真實身分才受理;學者則認為無法匿名檢舉將降低民眾檢舉意願,請交通
部三思。


  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明年元旦起檢舉人應提供身分證字號,匿名檢舉即便事實明確,警方須改以職權
舉發方式開單,否則不予舉發。



檢舉違規 去年169萬件

  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民眾檢舉件數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件數16%,
當中以檢舉違規停車最多,佔檢舉案件60%;有些檢舉魔人、挾怨報復、誤認有
獎金的民眾反覆檢舉,甚至傳出同一個違規停車案檢舉30次,讓警方不勝其擾。

  交通部表示,受理機關須知檢舉人姓名及聯絡方式進行查證,法院審理交通
違規案件時也常須請檢舉人到場說明,因此交通部修正處理細則第20條,增訂檢
舉人應提供身分證字號,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


  另外,處理細則第23條中規定,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公路主管
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但該條文有但書,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交
通部此次修正也將但書刪除。



學者:檢舉意願必降低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主要是警政署反映,常出現警方認為資料不足
無法開單,但民眾認為資料很完整再投訴,因此將但書拿掉,改由警方依據職權
舉發方式,希望降低警民紛爭。


  中華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林祥生表示,無法匿名檢舉一定會降低民眾檢舉意
願,他建議對交通安全造成明顯影響以及長期違規行為,應可讓民眾匿名檢舉。
他舉例,以長期佔用路邊停車位從事私人商業行為的違規模式來說,能長期佔用
停車位者,背後往往具有良好政商關係,實名檢舉如同要民眾以小蝦米去對抗大
鯨魚,以後誰敢檢舉。



http://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2630282
匿名查證困難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須實名 - 臺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增加,但許多民眾匿名檢舉造成執法機關查證困難,法院審理時也無法請檢舉人到場說明,交通部決定推動「實名制」,檢舉人要提供真實身分才受理;學者則認為無法匿名檢舉將降低民眾檢舉意願,請交通部三思。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年元旦起檢舉人應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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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不了違停
就解決檢舉人
體恤民意的政府
大違停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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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o9823: 就太多檢舉達人亂搞了啊1F 12/02 08:09
saskuran: 大洩密時代2F 12/02 08:09
neetcat: 然後就被消失了3F 12/02 08:09
dahlia7357: 警察會故意把檢舉人信寄到被檢舉人家中4F 12/02 08:09
sonyvaio: 政府又在亂搞了5F 12/02 08:10
dlam002: 交通部誰提案的怎麼會匿名6F 12/02 08:10
basicnet: 黑道條款7F 12/02 08:11
n3w96284: 公投反實名8F 12/02 08:11
ambitious: 實名制 然後有錢拿的話ok9F 12/02 08:11
Brucy704: 然後就被抓起來揍揍揍揍揍揍揍10F 12/02 08:13
Kobelephants 
Kobelephants: 會不小心洩漏檢舉人資料11F 12/02 08:14
lolic: 陳菊的垃圾狗官氣爆搞完不管普悠瑪原來都在搞這個阿12F 12/02 08:14
galusx: 結果變成黑道圍標檢舉賺外快 XDD13F 12/02 08:14
ev331: 砍人案大增吧14F 12/02 08:14
ev331: 警察: 終於不是我們被砍
g8330330: 檢舉太多處理不完  這招是減少檢舉用的16F 12/02 08:15
snow3804: 本來就要減少檢舉數量阿17F 12/02 08:16
dancedolf: 讓你檢舉時有顧慮18F 12/02 08:16
blus1986: 警方護航垃圾違規魔人,用法規讓警察放水解套,垃圾警察19F 12/02 08:17
blus1986: ,違規不開罰還先勸導勒,可笑鬼島,違規都可以合法
kohanchen: 被洩露國賠一億我能接受21F 12/02 08:17
DLHZ: 大民意時代22F 12/02 08:18
em4: 幹 沒在怕 不過檢舉很懶 除非很怒23F 12/02 08:18
blus1986: 垃圾警察不想處理違規就靠這招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24F 12/02 08:18
tenching: 馬英九亂搞檢舉啊 搞得一堆人跟漢奸一樣25F 12/02 08:21
voyhanxu: 嘿嘿嘿,戰鬥內閣上線啦!26F 12/02 08:22
winglight: 要實名就該給獎金吧,算風險給付27F 12/02 08:22
blus1986: 檢舉違規很正常,被檢舉的都活該去死28F 12/02 08:23
iamneptune: 這政府真的29F 12/02 08:23
ChungLi5566: 請記住這是DPP政府做的 以後別罵KMT30F 12/02 08:24
kobe7610: 垃圾DPP不用選了31F 12/02 08:27
ev331: kmt只會吃案Y32F 12/02 08:27
winglight: 若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那真的嫌票太多33F 12/02 08:27
fallheart: 擺明要cost down. XD34F 12/02 08:28
SHALIMAR: 我檢舉過某個很愛刷存在感的政治人物亂停車幾次(停在35F 12/02 08:28
D600dust: 資進黨政府動起來了36F 12/02 08:28
SHALIMAR: 馬路口、紅線、馬路中央)都被說證據不足不予舉發,還37F 12/02 08:29
SHALIMAR: 說看不清楚駕駛是否有在車內!
x650618: 白痴提案,守法不是應該的嗎39F 12/02 08:29
stevenyenyen: 所以給獎金嗎?不然實名對檢舉人有什麼好處?路上一40F 12/02 08:29
stevenyenyen: 堆違規停車的警察不管,還不讓檢舉的了?
f124: ..........幹你的42F 12/02 08:30
km612tw: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43F 12/02 08:30
tiltheday: 所以造成警察不勝其擾的是檢舉人,不是違規的人?44F 12/02 08:30
pugipupu: 就案件太多吃不消阿,公務機關人力畢竟有限45F 12/02 08:31
rainbow321: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就沒問題了46F 12/02 08:36
stevenyenyen: 那就加重罰則,讓違規的知道痛。47F 12/02 08:37
ronharper: 德政48F 12/02 08:37
htc10: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49F 12/02 08:38
smallcar801: 檢舉達人才多少人,而且可以用sop去處理,因咽廢食50F 12/02 08:39
fujioqq: 實名制但也要同時提高罰則51F 12/02 08:44
colbert0626: 如果違規事證明確,跟檢舉人姓名有什麼關係呢?就算52F 12/02 08:46
colbert0626: 檢舉人不說明,難道就不能職權調查嗎?
chuwei: 新北市的iPolice app就是用實名檢舉54F 12/02 08:47
p1227426: 資黨票還是太多55F 12/02 08:54
milfguy: 歡迎大家進入大違規時代 垃圾政府整天找市井小民麻煩?56F 12/02 08:55
p1227426: 政治人物違規直接寄給蘋果 讓媒體去追 一定罰的到57F 12/02 08:56
kmshy: 解決不了問題 就解決找出問題的人58F 12/02 08:58
featherable: 跟霉體一樣 加害者化名 受害者公佈姓氏 操59F 12/02 09:00
jialin6666: 公投反檢舉實名60F 12/02 09:00
reil: 自由停車者的勝利61F 12/02 09:06
oberatri: 很好...放棄檢舉了  今後大家一起亂停62F 12/02 09:11
bischoff804: 垃圾政府63F 12/0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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