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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ruceX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14 11:49: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oose01 (球=嘴砲)
標題 Re: [新聞] 王金平願提供擔保 請法院暫保黨籍及立委
時間 Thu Sep 12 17:22:29 2013


※ 引述《bravee (勇敢E)》之銘言:
: 2013年09月12日16:25
: 【丁牧群/台北報導】遭國民黨註銷黨籍的王金平昨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況假處分
: 」,希望暫保黨籍及立委名籍。北院下午開庭,王金平沒有出庭,委由律師許英傑提出3項
: 請求。
: 王金平的3項請求分別是:1.願提供擔保,禁止中國國民黨在黨籍訴訟終結前,發出「黨籍
: 喪失證明書」給中央選委會備案。2.禁止立法院註銷王金平的立法委員名籍。3.在暫時處
: 分裁定前,暫時准許王金平行使中國國民黨黨員職權。
: 中國國民黨的委任律師陳明則請求合議庭駁回王金平所有訴求,並由王負擔訴訟費用,且
: 如果合議庭核准王金平聲請的假處分,中國國民黨願提供反擔保,請法院撤銷假處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912/257823
王金平願提供擔保請法院暫保黨籍及立委 | 即時新聞 | 20130912 | 蘋果日報
[圖]
【丁牧群/台北報導】遭國民黨註銷黨籍的王金平昨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況假處分」,希望暫保黨籍及立委名籍。北院下午開庭,王金平沒有出庭,委由律師許英傑提出3項請求。王金平的3項請求分別是:1.願提供擔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10001&FLNO=536

民訴第536條第1項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
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
,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

假處分裁定未依前項規定為記載者,債務人亦得聲請法院許其供擔保後撤
銷假處分。

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國民黨要拿錢給王金平?

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失?國民黨有損失了什麼?聲譽?


就算真的聲譽有損失,也可以由法院審判或監察院調查以維持其聲譽,哪裡難以補償?


法院認證自己無能?

特別情事?什麼特別情事?

這律師根本搞不清楚反擔保是怎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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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3.220
sd09090:國民黨什麼沒有,黨產的錢跟利息最多1F 09/12 17:23
belmontc:我上面一篇推文就講過了 只是有人還是主張可行(攤手)2F 09/12 17:23
sd09090:拿一億塞王金平的屁眼,只是股利22億的1億3F 09/12 17:24
AAQQUUAA:幹嘛懂反擔保?? 法官吃他的帳就好4F 09/12 17:24
b0d:陳明 112法律系畢 美國賓州大學法碩士 曾任新竹 板橋 北院推事5F 09/12 17:24
VVizZ:我問一下 反擔保金是要會到法院帳戶還是法官帳戶才算完成?6F 09/12 17:26
amovie:KMT不懂法律 監聽法都能改寫了 竟然說他們不懂7F 09/12 17:26
amovie:明明就是眾人不懂
avi5566:是民訴538條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非5369F 09/12 17:28
yisdl:馬英九都示範了 法條不懂沒關係 硬幹才是王道10F 09/12 17:30
nixon:前面就講過了還是看不懂嗎, 有相關不利益就可以申請反擔保11F 09/12 17:30
nixon:至於如何證明不利益, 那是反擔保方的問題, 看法官認不認同
ooyy5566:傻孩子這是搏版面稀釋新聞用的 走狗會在政論節目敲邊鼓13F 09/12 17:34
cloudwolf:律師搞不搞得清楚不重要 法官搞不清楚就好14F 09/12 17:57
RonaldBBS:阿王還不是提供擔保請求假處分  鄉民也去電一下王阿15F 09/12 18:12
RonaldBBS:如果法官跟鄉民見解不一 認同王可供擔保核准假處分
RonaldBBS:馬陣營主張的反擔保不就有用了 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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