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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1-05 10:43:05
看板 Tech_Job
作者 jamo (hi)
標題 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時間 Wed Jan  4 13:32:04 2023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我講一些法律常識。官司在台灣打,法官是用台灣法律判。不是美國法律。
: 也不是用「常識」判。法官腦袋裡的邏輯跟你想的不一樣。
: 1.公司都付遣散費,員工還要告喔?
: 就可以告,告贏之後。員工原薪原職位回去上班。
: 遣散費退還公司。
: 2.公司遣散費都優於法令了,員工還要告喔?
: 沒有任何意義,請參考1。
: 3.公司給月薪22萬,業界第一,全台灣最高。
: 沒有任何意義,請參考1。
: 4.公司上下班不打卡,工時低於八小時,公司也不懲處。比勞基法好。
: 錯,違法。法律有寫死公司必須紀錄工時。就算員工真的超爽,法律上一樣死。
: 政府今天心情不好,一樣開罰單。
簡單說
台灣的法律就是大陸法系
修法速度跟不上產業變遷
就是還沿用製造業那套

是剛好台灣現在全球產業鏈
剛好卡進的就是高科技製造業
所以適用起來一點違和感都沒有
但軟體業可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也許就因為是因為法令跟不上
所以台灣/日本的軟體業
一直都就長不起來

至於 cloudmosa 這件事
看也知道這是間好公司,好老闆
因為他們很天真的覺得自己對員工好
薪資福利等各項條款都超過同業水準
所以公平正義應該站它們那一方

很可惜,台灣不是這樣
台灣的法律就是拿法條硬梆梆的說文解字
要在台灣創業活下去
第一件事就是要學會當慣老闆
會玩法弄法,才能在台灣開公司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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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0.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jGzMey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2810326.A.A3C.html
k798976869  : 都省小錢懶得請法務的怎麼可能會是啥好老闆1F 01/04 13:38
所以公司就是要請法務把勞基法的
各種"方法"弄得清清楚楚
用低薪高獎,或用承攬合約等等
"合法方式"來對付員工
這就是你覺得的好老闆囉?

haoboo      : 哪一個法治國家不是硬梆梆的拿法條在說文解字?2F 01/04 13:43
海洋法系會有各種判例
根據社會環境變遷
快速調整適用情況
※ 編輯: jamo (1.34.190.4 臺灣), 01/04/2023 13:46:49
bben900911  : 去了不少脈絡直接硬塞想法與結論3F 01/04 13:46
rinatwo     : 法律都不懂 友達被罰一百五十億 高層被抓去關 也是4F 01/04 13:49
rinatwo     : 美國法律太僵化了 明明提供更低價的產品給消費者了
SkyIsMyLimit: 軟體業沒起來怪法律? 笑死6F 01/04 13:49
ru04hj4     : 公三小7F 01/04 13:52
KotoriCute  : 中國也是大陸法系8F 01/04 13:52
haoboo      : 快速調整也只是換個方式跟你說文解字啊,不然美國那9F 01/04 13:52
haoboo      : 堆法匠濫訴問題哪來的
haoboo      : 不是套上個海洋法系你說的問題就不存在
joecho      : 合法是基本條件12F 01/04 13:54
KotoriCute  : 台灣軟體起不來跟大陸法系關係很薄弱13F 01/04 13:54
iamjojo     : 胡扯一堆只是想講有問題的都是法律不是老闆 顆顆14F 01/04 13:58
wei115      : 歐洲人也很爽R= =15F 01/04 13:58
GameHeven   : 奇怪google在台灣也有公司,為什麼google沒事。16F 01/04 14:01
a1379       : 合法是基本條件吧 沒搞懂法律是你的問題17F 01/04 14:02
HenryLin123 : 好惹啦承認台灣勞基法優於美國很難?還在凹?18F 01/04 14:02
a1379       : 海洋法系不見得問題比較少19F 01/04 14:03
j0958322080 : 勞基法概括所有產業類別,像做四小時強制休息半小時20F 01/04 14:06
j0958322080 : 這對工廠來說不錯,但軟體業就不一定,強制打卡也是
j0958322080 : 勞基法確實對於軟體業的工作性質不太友善
cityhunter04: 開間公司連法務都請不起?23F 01/04 14:27
zombiechen  : 看到台灣員工這麼幫資方設想,真令人大開眼界24F 01/04 14:37
s06yji3     : …25F 01/04 14:38
ckp4131025  : 薪資福利優於同業就可以違法了?邏輯死去了嗎26F 01/04 14:40
iamacomic   : 好老闆  結果工作機會不給台灣人  再來怪台灣  這27F 01/04 15:03
iamacomic   : 樣嗎?
Winolf      : 依你這邏輯來看,很多慣老闆都“感覺”自己是好老29F 01/04 15:07
Winolf      : 闆,所以你知道什麼叫自我感覺良好嗎?
EKman       : 法律有問題跟公司有問題不是衝突的,都有問題啊31F 01/04 15:10
EKman       : 但是爭取自己的權益,跟環境問題,不要只偏一方來看
twerik      : 早說,為何不早說?33F 01/04 15:19
tofuflower  : 老美光是 Uber 惹出的法律爭議就一堆了,不是台灣獨34F 01/04 15:20
tofuflower  : 有
tofuflower  : 老美更難搞的是各州法律還不一定都適用
erty        : 哪一國的法律不硬梆梆可以跟阿米巴原蟲一樣變來變去37F 01/04 15:26
power7      : 不守法就被電 管你去哪個國家阿38F 01/04 15:34
power7      : 照你的脈絡 歐陸法系國家應該在黑暗時代
slazengerfig: 根本在亂扯,還想護航40F 01/04 15:35
power7      : 在美國才小心會被重罰吧41F 01/04 15:35
Weky        : 法律都不懂開什麼公司42F 01/04 16:00
ohohohya    : 第一句就欠噓43F 01/04 16:17
delephine   : 你誤會common law and civil law…44F 01/04 16:25
chicagoparis: 雖然不是法律系 但是你這明顯亂扯45F 01/04 16:29
chicagoparis: 說幾個名詞想唬攏人
LOVEMS      : 這位應該就老闆47F 01/04 16:35
josephroyal : 邏輯炸裂48F 01/04 16:37
sc1         : 22萬一個月的工作 可以給台籍新鮮人做49F 01/04 17:21
s455164     : =   =50F 01/04 17:22
j02850      : 看到軟體怪到法令也是挺了不起的51F 01/04 18:03
BigCockman  : 奇文共享52F 01/04 18:24
ShadowPoetry: 呃,海洋法系看判例的意思,廣義來說就是判例會成53F 01/04 18:34
ShadowPoetry: 為法律啊
breezy      : 低薪高獎和承攬合約會請到的是另一批人哦。55F 01/04 18:34
vatog       : 我不知道什麼大陸海洋法系 但台灣現在這套明顯不適56F 01/04 20:01
vatog       : 合腦力工作
vatog       : 這種條文不利吸引外商來台建立腦力工作
tofuflower  : 照樓上邏輯,原來竹科不是腦力工作59F 01/04 21:00
yoyoyolin   : 台灣資方天堂能搞到敗訴也不簡單耶。60F 01/04 21:50
SmallGG3cm  : 竹科是勞力工作啊。事實上本篇說的很對,台灣這種法61F 01/04 23:42
SmallGG3cm  : 規根本不適合頂級研發工作,若一間公司要付資遣費
SmallGG3cm  : 解僱員工都要受這麼多限制,團隊戰力要怎麼強,一定
SmallGG3cm  : 一堆能力不到拖累團隊的
stkoso      : google在台灣多了好幾間辦公室喔65F 01/04 23:44
SmallGG3cm  : 實務上那我就低薪高獎金,或是儘量用約聘、試用期66F 01/04 23:46
SmallGG3cm  : 來降低僱主解僱人的成本
samhsu      : 老闆開帳號來為自己護航?68F 01/05 00:42
kougousei   : 中國也是大陸法系69F 01/0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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