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8-29 23:06:11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cipc444 ()
標題 Re: [心情](原po)(圖)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時間 Mon Aug 29 12:54:30 2016


「不起訴不代表無罪。」

這句話你可以覺得是在安慰你,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想。

「你的案子根本沒有審判的必要,當然無所謂有罪無罪。」


我不知道原po所受的傷害是真是假 畢竟當時我也沒在現場


但我知道

這件事情被不起訴處分了 甚至不是無罪判決

是「不起訴」

有罪判決需要達到「無合理懷疑的確信」

但起訴卻只需要「被告有犯罪嫌疑的概然性」

簡單來說這件事情

連讓檢察官覺得「阿~大概有可能是犯罪吧~」的程度都沒有.....


你在女版放了資料上來 

你不會不明瞭 鄉民會去肉搜他



我只想問一下

請問這件連檢察官覺得「大概有可能吧」可能性都不足的事情

因為你貼在這邊 鄉民善良相信你說的話是真的

開始肉搜這兩個人 


不管事情是不是真的 這兩個人的人生都毀了

他們身邊一定有人看過這系列文 然後知道是他們被影射

他們的人生「已經毀了」



那請問 如果這件事情是假的呢?(我並不想二次傷害原PO)

但如果事情不完全和原PO說的一樣

誰又要來對這兩個人生已經毀掉了男生負責?



 

--
嗨,,祝你有個美好的一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78.19
※ 文章代碼(AID): #1Nmy09Va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2446473.A.7E4.html
appoo: 所以翰翔二人更需要出來澄清,講出自己的版本1F 08/29 12:56
難道被隨意的指控 就需要出來澄清嗎?
出來澄清不會對他們造成傷害嗎? 我很懷疑
appoo: 在插進去的那一刻,就注定毀了三個人的人生2F 08/29 12:57
sunlman: 我覺得原po會說沒注意沒塗乾淨 沒想到鄉民會肉搜之類的..3F 08/29 12:57
yellowlin: 告毀謗@@4F 08/29 12:57
appoo: 請你搞清楚,這並不是隨意的指控5F 08/29 12:58
沒有辦法真實性的指控 難道不隨意?
Cauchy2008: 之前不是有篇文公然敲碗要圖?不然這串第一篇啥資料6F 08/29 12:58
Cauchy2008: 都無
vicious666: 不是事實建議快出來講,皮厚裝死這招有前板主用過了,8F 08/29 12:58
vicious666: 效果不彰
appoo: 而是有性交事實,但是雙方對於合意有爭議10F 08/29 12:58
appoo: 怎麼會沒有真實性?
你沒有辦法證實指控本身的可能性
那你的指控不就非常隨意嗎? 我現在也可以隨便指控誰搞了我家養的大母豬
你問我能不能證明~哀呀沒辦法
可能要請那個被我指控的人自己出來澄清沒有
這樣不隨意嗎?
xzxc: 假設  這只是假設   女生拉著男生又摟又抱又親的呢? 你要怎12F 08/29 12:59
xzxc: 樣說插進去是錯的?
appoo: 不起訴也只是檢方認為是合意性交,不是女方認為是合意性交14F 08/29 12:59
cscjp6: 輔大夏林清也覺得自己被毀啦,你去看他fb狂崩潰15F 08/29 13:00
appoo: 所以這絕對不是隨意的指控,請你更正16F 08/29 13:00
aloofcat: 男生之後人生毀不毀我是不知道啦,但我知道女生是鼓起勇17F 08/29 13:00
aloofcat: 氣陳述自己世界被毀的事實。
appoo: 脫離常識的指責有人搞你家的母豬當然是隨意指責啊,先拿出19F 08/29 13:01
appoo: 你家有養母豬的證據再來說吧
原PO連讓檢察官起訴的證據都拿不出來
你們還不是全都信了?
a26893997: 你風向不太對唷˙˙21F 08/29 13:01
appoo: 本案的檢方可是認定有性交事實喔22F 08/29 13:01
所以? 你還是拿不出違反其意願的證據
誰知道是不是合意的? 你是上帝嗎? 還是你在現場?
appoo: 那這個性交是否合意,怎麼會是你講的隨意指控?23F 08/29 13:02
alu0228: 說要拿回錄音檔不是心虛是啥24F 08/29 13:03
appoo: 法律上攻防,我們也只能等更多的證據啊25F 08/29 13:03
kapeika: 不起訴可能不代表無罪的意思,也有可能是說即使26F 08/29 13:03
appoo: 我當然拿不出,但你同樣也拿不出合意性交的證據啊27F 08/29 13:03
appoo: 是檢察官認為是合意性交
無罪推定zz 合意性交為什麼需要證據?
如果合意需要證據 每次做愛都要錄音錄影了啦
沒錄音 隨便告一下我 阿不能證明合意喔? 你有罪喔
你到底知不知道在說什麼啦
kapeika: 對方有做,當時事人也拿不出證據啊。這點原po29F 08/29 13:04
kapeika: 在喝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的情況下確實比較吃虧...
attore70: 就是因為很難舉證,所以性侵黑數很多,但不代表是隨意31F 08/29 13:04
attore70: 的指控
may88011: 同意 我們不認識原原po 純粹假設 請勿上綱到檢討受害者33F 08/29 13:05
may88011: 因為大家都不認識原原po 只能站在中立去看這整件事 這兩
may88011: 個男大學生的人生確實毀了 因為就算澄清了事實 但事實上
may88011: 在大眾心裡已經留下 阿!他們就是那個強姦女性友人的男大
may88011: 學生
appoo: 的確啊,現在不是很多人在推行房記錄器38F 08/29 13:05
may88011: 不過非常抱歉 目前風向你是反的39F 08/29 13:06
fifi0828: 拜託鄉民三分鐘熱度就算揪出來男生本人 是要毀三小40F 08/29 13:06
fifi0828: 過一個月誰還記得這件事情
他身邊的人會記得
appoo: 合意性交當然要證據啊,例如女方傳 事後傳line說很爽下次42F 08/29 13:06
appoo: 再來就是證據
fifi0828: 但女生的痛苦是一輩子的44F 08/29 13:07
appoo: 你一直把檢察官的心證當成證據真是荒唐45F 08/29 13:07
我覺得要被告自己舉證無罪 沒有比你更荒唐的事情了
你的意思是 隨便一個男生被不認識的女生告了性侵
都要舉證自己無罪 不然就是有罪嗎? 什麼邏輯。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08:32
magamanzero: 這故事告訴我們行房紀錄器的重要性...46F 08/29 13:07
fifi0828: 自己做過的事情就要承擔啊47F 08/29 13:08
appoo: 別忘了,台灣檢查官自由心證的空間很大的,網路上說髒話,48F 08/29 13:08
appoo: 有的起訴有的不起訴
sunlman: 同意fifi 過幾天大家就忘了忘了 離一生毀了還很遠50F 08/29 13:08
fifi0828: 不起訴不過是在法律上沒有足夠證據罷了 不一定就是檢察51F 08/29 13:08
fifi0828: 官認為無罪
appoo: 阿你要說什麼?因為檢查官的心證就代表他沒說髒話嗎?53F 08/29 13:08
happyennovy: 噗... 這是惺惺相惜嗎? 檢察官不起訴的原因是罪證不54F 08/29 13:08
may88011: f大的說法我感覺充滿歧視 那篇底下已經有不少鄉民發現有55F 08/29 13:09
may88011: 共同朋友了 你確定不會影響到他們的人生?
happyennovy: 足而不是覺得對方沒有犯罪, 你是負責本案的檢察官還57F 08/29 13:09
Ichbinyy: 別亂說好不好,檢察官就算也認為是犯罪也不能胡亂起訴58F 08/29 13:09
appoo: 不起訴書永遠只能代表檢查官本人不認為該案有罪59F 08/29 13:09
happyennovy: 是檢察官肚子的蛔蟲啊? 通常證據不足檢察官就算同情60F 08/29 13:09
eternia0920: 現在的風向就是要把這兩個男生毀掉啊....61F 08/29 13:09
happyennovy: 也只能不起訴了62F 08/29 13:09
siddor: 你講的很有邏輯和道理 不過阿翰鎖FB和阿翔要求錄音檔也是63F 08/29 13:10
siddor: 有奇怪的地方在 一般人被誣賴成性侵犯一定是跳出來澄清而
siddor: 不是鎖FB吧
我承認這看似不尋常 但
這頂多證明有點怪 但很難在邏輯上說明他們有做 
ShiningRuby: 上篇文倒數第三段有提到檢察官鼓勵原po再試著告,也向66F 08/29 13:10
Ichbinyy: 誰跟你大概連...的程度都沒有。少預設檢方立場了。67F 08/29 13:10
appoo: 兩個男生應該出來講出自己的版本68F 08/29 13:10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11:11
eternia0920: 你問毀掉之後鄉民怎麼負責? 你覺得這會是鄉民關心的69F 08/29 13:10
ShiningRuby: 原po說不起訴不等於無罪,你好像沒看到?70F 08/29 13:10
eternia0920: 事嗎?71F 08/29 13:10
alu0228: 檢察官因為罪證不足所以只能採被告跟被告友人的證詞 所以72F 08/29 13:10
alu0228: 判定是合意^_^
appoo: 被告要講出自己的版本,不叫做證明自己無罪74F 08/29 13:11
Ichbinyy: 法律人有責任不解讀z75F 08/29 13:11
appoo: 難道法庭上法官問被告問題也叫做證明自己無罪嗎?笑死人76F 08/29 13:11
刑事案件 有緘默權喔...,被告擁有不自證己罪特權
你確定你要繼續吵法律問題下去?
shrug: 某種程度上你是對的 但原PO的行為就是外法的、原始的,糾77F 08/29 13:11
shrug: 結真假沒意義 因為沒人知道
MT6797: 阿翰十年內人生大概GG,阿翔根本沒差,你太小看白袍威力79F 08/29 13:12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13:06
appoo: 更正更正,是法庭上被告回答法官問題,叫做被告證明自己無80F 08/29 13:12
appoo: 罪嗎?
Ichbinyy: 不亂解讀*82F 08/29 13:12
alu0228: 拜託檢察官是說合意性交而不是說沒有這個性交這個行為83F 08/29 13:13
may88011: 我覺得可以打住了 事實真相到底是什麼只有他們雙方知道84F 08/29 13:13
may88011: 我們只能胡亂猜測 繼續討論下去 不論誰才是受害者 傷害
may88011: 已
may88011: 已造成
appoo: 事實的拼湊本來就有賴於雙方,你單方面堅持我就是不講話,88F 08/29 13:13
appoo: 不然就是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
appoo: 我還沒看過那國的法學是這樣教的
jameshcm: 鎖FB哪裡不尋常?原PO你看這裡風向,男方解釋有人會聽嗎?91F 08/29 13:14
appoo: 這個案子,性交是確定的,那是否合意當然是有根據的指控啦92F 08/29 13:14
appoo: 你用你家母豬被強暴根本不倫類比
appoo: 你家是有養母豬膩
jameshcm: 根本沒有人在管事情真相;而真相通常在兩造說法之間,只是95F 08/29 13:15
jameshcm: 看比較偏哪一篇而已
shrug: 反正另一方都在整理事實經過 這篇會是打臉文還是別的什麼97F 08/29 13:15
appoo: 至少我可以確定這個案子有人有屌,有人有逼98F 08/29 13:15
所以咧 原告需要證明被告所犯之罪 很難懂嗎?
妳要說人強姦 總要證明有打砲+違反其意願吧?
現在打砲大家都承認 問題是意願咧?
你根本就拿不出證明違反你自己意願的證明 
對方就是不起訴 就是沒有受到判決
怎麼會變成現在對方要自己出來澄清?
講白了 你隨便告我
我基於不自證己罪特權 我有權自始保持緘默 
我為什麼一定要回答法官的問題? 
shrug: 本篇作者就靜觀其變吧99F 08/29 13:16
kicwprpi: 自己做錯事人生被毀活該100F 08/29 13:16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18:56
cool10528: 客觀分析,這個案子有人有鼻子。101F 08/29 13:17
sading7: 連起訴都沒有還能說什麼?102F 08/29 13:17
sharline1013: 你這篇有點過度延伸,把該遮的補遮起來才是真的。這103F 08/29 13:17
sharline1013: 篇反而提示大家前面文章有跡可循...
stylee: 不同意105F 08/29 13:18
DenTisGirl: 原PO處理不當 end106F 08/29 13:18
appoo: 那你要看看沒有筆錄,上法庭不回答法官問題,法官會怎麼判107F 08/29 13:19
appoo: 嗎?
husky5566: 反正男方好像要出來了,欲知詳情,請待下回分解109F 08/29 13:19
sading7: 難道要憑單方面的說詞便定人罪?110F 08/29 13:19
cutecutepig: 難道性侵他人者不用接受心理諮商嗎?111F 08/29 13:19
你又知道有性侵 你是上帝還是你當天也在場?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20:20
appoo: 女生事後說自己不願意,還去告男生,這個不就是不合意的證112F 08/29 13:20
appoo: 據了?
appoo: 為什麼你要忽略這點,一直拿檢察官的心證來說沒有證據
這樣就證據不足 懂嗎 你說有就有喔?
sading7: 怎知是不是反誨115F 08/29 13:20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21:05
appoo: 是有可能反悔啊116F 08/29 13:20
cutecutepig: 就算一方合意一方有受傷 雙方都必需接受諮商 可以嗎117F 08/29 13:20
cutecutepig: ?
appoo: 但總不是隨意的指控吧119F 08/29 13:20
Ichbinyy: 可以請問那邊檢察官指出是『合意』了?檢察官根本沒必要120F 08/29 13:21
sading7: 對阿 所以才要證據阿121F 08/29 13:21
coffee112: 不起訴…就是證據力太薄弱的意思吧,還能再上訴嗎?(122F 08/29 13:21
coffee112: 聽過朋友收過不起訴書,上面寫著,若無新事證不得再上
coffee112: 訴之類的內容,我朋友是倒楣被告那個,被他爸害到被人
coffee112: 告詐欺,不知道跟性侵的不起訴一不一樣?
Ichbinyy: 去認定。126F 08/29 13:21
beartsubaki: app大 在法律上不是這樣運作的127F 08/29 13:21
dobe: 看男方會不會出來說啥128F 08/29 13:21
appoo: 檢查的心證129F 08/29 13:21
appoo: 不是事實上的證據不足
appoo: 是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
husky5566: 就是要有新證據才會再起訴~  260132F 08/29 13:22
mcwagamama: 剛好而已吧133F 08/29 13:22
sading7: 就沒證據阿 才會連起訴都沒有134F 08/29 13:22
appoo: 這我一開始就講了,檢查官有自由心證的空間,網路上說髒話135F 08/29 13:22
appoo: ,有的起訴有的不起訴
a26893997: 判決書上面不是寫全案貞結了嗎˙˙137F 08/29 13:22
coffee112: 所以不起訴跟無罪判決哪個比較糟糕??138F 08/29 13:22
沒有誰比較糟糕 都有既判力(一事不會再理第二次了)
這件事情在法律上已經結束了
只是差別在 甚至連審判都沒有就結束了
beartsubaki: 並不是心證 而是不能用單方面的"事後"不願說詞來判決139F 08/29 13:23
sading7: 女主角就是法律不行才訴諸網路 但誰知道她說的是真是假140F 08/29 13:23
husky5566: 無罪判決阿,要有再審事由推翻既判力141F 08/29 13:23
appoo: 本案就兩個人罷了,一個人事後說不合意,從來就不是隨意的142F 08/29 13:23
appoo: 指控
poeoe: 不起訴就是檢察官覺得犯罪嫌疑不足啊144F 08/29 13:23
hagousla: 不起訴的確有點怪怪的145F 08/29 13:24
appoo: 我認為男方應該出面講出自己的版本146F 08/29 13:24
Ichbinyy: 證據不足也算在內好不好。不起訴書第一頁不就有寫了...147F 08/29 13:24
sading7: 不需要吧 男方都不起訴了 你還想公審148F 08/29 13:25
ShiningRuby: 原po有說檢察官鼓勵他再告,大家都沒看到嗎???149F 08/29 13:25
yameide: 有親戚(十幾歲女生)被網友強暴,但因證據不足也是不起訴150F 08/29 13:26
appoo: 這世界上除了法律,有別的規範151F 08/29 13:26
MT6797: 姑且不論事實為何,男方出來解釋是沒有用的,因為在場的除152F 08/29 13:26
glory5566: 看看發展嘍153F 08/29 13:26
Ichbinyy: 法律不行?告訴人可以聲請再議,只是他「也可以」選擇154F 08/29 13:26
再議期間感覺已經過了
ben810514: 就是有這種心態所以被熟人/朋友/同學性侵的才很少出來155F 08/29 13:26
a26893997: 罪證不足不起訴是極正常的好嗎  怎麼可能沒證據還起訴156F 08/29 13:26
a26893997: 啊
MT6797: 了被害女主角外全都是男方的人。清大YA哥事件是因為有第三158F 08/29 13:26
shrug: sading錯了 就是因為原PO真的覺得痛苦才要公審 起訴的話說159F 08/29 13:26
shrug: 不定就不會PO上來了
sading7: 女主角就是想發動民粹凌駕法律 一堆人附合 就不要到時才161F 08/29 13:27
ben810514: 到底是要怎麼證明不願意啦 就算在怎麼證明有上床162F 08/29 13:27
shrug: 當然這預設立場是原PO真的是受害人163F 08/29 13:27
sading7: 發現女主角只是事後反悔 大家都被騙164F 08/29 13:27
MT6797: 方出來評,否則不會有人信男方說法165F 08/29 13:27
Ichbinyy: 不為之。說的一副好像想靠網路公審一樣166F 08/29 13:27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27:42
ben810514: 也可以硬柪成你情我願 當時氣氛感覺可以167F 08/29 13:27
appoo: 道德凌駕於法律有什麼不對的地方?168F 08/29 13:27
Moratti: 不起訴=無罪 你也是在安慰自己169F 08/29 13:27
appoo: 法律也有凌駕於道德的地方啊170F 08/29 13:27
husky5566: 阿,搞混了,不起訴效力只限於事實上同一案件171F 08/29 13:27
soracafe: 怎麼這時候就那麼相信法官判決了XDDDDDDDDDDDDDD172F 08/29 13:28
viviberry: 原來不起訴等於沒犯罪啊 我還以為等於罪證不足呢173F 08/29 13:28
poeoe: 不起訴關法官什麼事174F 08/29 13:28
sading7: 沒證據阿 為什麼不信法律?175F 08/29 13:29
mirai11: 請問有其他法律相關專業的可以解釋一下"不起訴"的可能意176F 08/29 13:29
mirai11: 思嗎?
appoo: 我是建議法律人,不要把法情感當做是屁事啦178F 08/29 13:29
viviberry: 是說我也跟原po一樣支持頂新無罪!179F 08/29 13:29
poeoe: 不起訴寫的很清楚啊 犯罪嫌疑不足180F 08/29 13:29
appoo: 好好的溝通,法律跟正義,還有跟事實是有區別的181F 08/29 13:29
sading7: 沒辦法證明有罪 就等於無罪 無罪推定原則沒學過嗎182F 08/29 13:30
appoo: 然後真誠的去面對社會對於正義跟事實是有需求的啊183F 08/29 13:30
你所謂的社會正義 難道是指沒辦法證明的事情 然後丟出來公審肉搜
不管真相如何 也不管能不能夠證明 這就是你要的正義?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31:19
lunchboxx: 你跟檢察官很熟? 連他內心想法都這麼清楚喔184F 08/29 13:30
appoo: 不起訴,又沒辦法再議,的確代表這件事情上,台灣法律已經185F 08/29 13:30
appoo: 幫不了女生惹
eric791112: 這件就被告承認有性交,原告被性交後還一同出門麻,在187F 08/29 13:31
eric791112: 沒有其他證據情形下要如何說明違反其意願呢?
USS: 馬的早就講莫忘督割 一堆人未審先判 鎖fb有什麼嗎? 要我是當189F 08/29 13:31
beartsubaki: 證據力(懷疑程度)的差別 起訴的證據力需求不需要太高190F 08/29 13:31
USS: 事者 fb被灌爆我不鎖嗎? 當然先鎖再擬稿澄清啊 現在又不在我191F 08/29 13:31
USS: 這 我當然要小心擬稿啊
appoo: 但不代表事情就應該停在這裡193F 08/29 13:31
badname: 好像很厲害194F 08/29 13:31
lunchboxx: 原因就是罪證不足啊 怎麼變成是檢察官不相信了?195F 08/29 13:31
appoo: 所以我一直呼籲男方快點出面講出自己的版本196F 08/29 13:32
appoo: 是檢察官心證罪證不足
sading7: 就不要到時才發現被耍198F 08/29 13:32
ShiningRuby: 這篇一直死咬檢察官判定不起訴,但原po有說檢察官鼓勵199F 08/29 13:32
appoo: 司法官真的是人在做神的事情啊200F 08/29 13:32
ShiningRuby: 她繼續告耶201F 08/29 13:32
如果你有新事實 新證據 沒人不會鼓勵你繼續告
檢察官也不是神 也不在現場 他也不會知道真相不是?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33:41
beartsubaki: 性侵案件(因為牽涉到雙方意願與對其意願的認知) 所以202F 08/29 13:33
sunlman: 但要有新的證據才有辦法繼續告阿...203F 08/29 13:33
beartsubaki: 從歷史案件來看 淪為各說各話是蠻普遍的204F 08/29 13:33
husky5566: 原文真正提醒到大家假設真發生不幸,證據保全很重要205F 08/29 13:34
appoo: 那你的正義又是什麼?女生認為的性侵,你以一位檢查官的心206F 08/29 13:34
appoo: 證全面否定,還說她是隨意指控嗎?
appoo: 我其實很高興,至少你心中還有正義的想像耶
起訴只需要主觀的認為有犯罪嫌疑 有罪判決才是客觀確信
現在是連主觀的心證都沒達到 要說什麼?
我心中的正義就是 他媽的事情都不明瞭的情況下
你也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
不要去肉搜 不要去傷害到別人
懂嗎?
sading7: 搞不好原文根本改編過 你怎知是真的209F 08/29 13:35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37:38
ben810514: 證據保全也沒用啦 都承認有發生過關係 但就是沒辦法210F 08/29 13:35
coffee112: 似乎是要有「強力」的「新事證」才能繼續告下去211F 08/29 13:35
appoo: 代表你有超越法律的規範212F 08/29 13:35
ben810514: 女生不願意啊 這種事到底要怎麼證明啊213F 08/29 13:35
vyv726: 苦主的人生也被他們兩個毀了啊214F 08/29 13:36
lurensmile: 在場其他"友人"若是誰願意出來作證,事情還有發展空間215F 08/29 13:36
sading7: 不願意還一起去吃早餐?216F 08/29 13:36
a114261: 簡單來講就是男生好可憐哭哭你們夠了喔可疑的地方都不充217F 08/29 13:36
a114261: 分啦,重複一次男生好可憐
vyv726: 少講的好像被性侵沒什麼一樣219F 08/29 13:36
Ichbinyy: 幫不了了?所以再行起訴這規定是被無視哦。220F 08/29 13:36
tiiyuway: 祿音檔是嗎??221F 08/29 13:36
sading7: 不願意還不去驗傷報警222F 08/29 13:36
shrug: 相信你沒看過那篇"那天我幫強暴我的人做了早餐" 可以估一下223F 08/29 13:36
husky5566: 諸如馬路錄影畫面不省人事被帶走,下體撕裂傷等等224F 08/29 13:37
kirbycopy: 覺得好可怕 大家已經越來越習慣網路公審了 以後司法單225F 08/29 13:37
sunlman: 要證明合不合意就是要事發時驗傷阿..226F 08/29 13:37
kirbycopy: 位只要負責執行 偵查和審判都讓網路解決227F 08/29 13:37
sading7: 這看起來就像事後才後悔228F 08/29 13:38
eric791112: sad大的說法就是現在實務判斷的因素之一啊~都違反其229F 08/29 13:38
eric791112: 意願,精神狀況回復後還能一起吃東西一起行動,如此要
eric791112: 如何認定雙方非合意性交?
coffee112: 朋友那時被告詐欺,也是想辦法找證據證明自己清白,對232F 08/29 13:38
coffee112: 方丟出的證據似乎相對薄弱,所以最後不起訴,只是我還
coffee112: 是不懂不起訴跟無罪哪個比較好@@不起訴嗎?
plusonezero: 頂新TDR案也不起訴,誰還頂新名譽,你們毀了魏家人生235F 08/29 13:38
sading7: 事後才後悔 不算不合意性交 知道嗎236F 08/29 13:39
shrug: 老實說事實根本不可能知道 都只能推定 就是因為這樣 才會想237F 08/29 13:39
appoo: 不起訴比無罪更好238F 08/29 13:39
appoo: 回答一下版友問題
shrug: 公審啊 這是司法(一定會有)的缺陷跟現實不可避免的漏洞240F 08/29 13:40
appoo: 就像這篇講的,通常報案會有三關,警察,檢察官,法官,越241F 08/29 13:40
appoo: 前面被退件對嫌疑人越好
coffee112: 日月光董座好像也無罪喔…他們的律師好像有的還是以前243F 08/29 13:40
coffee112: 法官退休下去的,要怎麼弄到無罪,應該不是難事,知法
coffee112: 玩法
empireisme: 你跟台女說這些沒用拉246F 08/29 13:40
kirbycopy: 簡單說 起訴是第一關 有無罪是第二關 哪個比較好 看你247F 08/29 13:41
kirbycopy: 怎麼定義好壞
viviberry: 對啊 只有台女在罵頂新秒買秒退 講有什麼用249F 08/29 13:42
beartsubaki: 能理解app大的氣憤 但刑事上為了避免冤獄而要求較高250F 08/29 13:42
sading7: 女生要不要回答一下 事後反悔還算合意性交嗎?251F 08/29 13:42
appoo: 起訴跟有罪判決一樣主觀啊,有規範跟證據依賴的主觀252F 08/29 13:42
beartsubaki: 的證據是有它的意義存在 不過民事上的要求就較低253F 08/29 13:42
uppowergo: 你的想法太天真了吧,頂新一審有罪嗎?254F 08/29 13:42
appoo: 法律人幹嘛一直裝作不認識自由心證啊255F 08/29 13:43
coffee112: 會一起去吃早餐,也許因為那女生就還沒從驚嚇中恢復過256F 08/29 13:43
coffee112: 來吧,覺得這樣很正常…合理,但是卻也被拿來作為法律
coffee112: 上不偏向她的判決,只能很無奈,如果是真的的話
uppowergo: 你先說你的立場,你是否有認識其中一人?259F 08/29 13:44
kirbycopy: 現實的難處阿 真相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外人要審判只能260F 08/29 13:44
appoo: 還有,這個案子絕對不是隨意指控261F 08/29 13:44
flyaway1030: 其實完全看不懂 我只想說這些事情真的只有當事者知道262F 08/29 13:44
flyaway1030: ,不管原po是不是故意。我們也沒必要多做猜測。
appoo: 性交毫無爭議,有爭議的是合意,並且女方事後說了不是合意264F 08/29 13:44
kirbycopy: 看這些徵兆阿 如果不看個案 這篇原PO說的也沒錯啊265F 08/29 13:45
sading7: a大要不要說一下 事後後悔還算合意性交嗎266F 08/29 13:45
appoo: 這個就是證據267F 08/29 13:45
appoo: 那sading 要不要回答一下,事後同意算不算是合意
S大我直接幫你問到底 你說原PO去報案=違反其意願
那請問假設有一女子 性交時合意 事後因為被男友發現
主觀上改稱其不合意 前往報案
這時他改稱的不合意 可以作為違法其意願的證明嗎?
所以做完之後 只要你心裡不爽 都會變成違反其意願嗎?
如果上述不成立 那你說前往報案=違反其意願 的推論是否有瑕疵?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47:57
kincrystal: 不起訴代表「證據不足」,不代表「沒有這件事」。269F 08/29 13:46
sading7: 你為何不敢答270F 08/29 13:46
appoo: 我回答了啊271F 08/29 13:46
appoo: 雖然很禪宗,但我解釋一下我的回答
deepwoody: 好多法盲 哈哈 還好司法不是這樣搞 不然冤獄更多273F 08/29 13:47
sading7: 算還不算?274F 08/29 13:47
flyaway1030: a先生其實我不懂為何要他們出來說清楚,台灣每件刑事275F 08/29 13:47
flyaway1030: 案件您是否要不要也請他們當事者出來說清楚呢?裡面
flyaway1030: 有確實往合意性交。這篇說的也是沒錯。
beartsubaki: 事後同意就是你不去控告 不告就沒事278F 08/29 13:47
makapaka: 把女人灌醉,趁機騎上去,有沒有輪姦還不知道,唸醫的279F 08/29 13:47
makapaka: 最懂煙滅證據了,你跟我說這兩個男的人生毀了?還不知道
makapaka: 有多少女人毀在他們手上呢。會不會判刑不知道,沒品這
makapaka: 標籤會跟一輩子,趁人之危,弄好友女友,設局,光這幾點
makapaka: ,同學們知道該不該保持距離。
eternia0920: 想問 如果連"不起訴"都沒辦法證明 那要是男方真的無284F 08/29 13:47
poeoe: 只能感謝台灣不是陪審團制度 不然就是滿滿的寃獄了285F 08/29 13:47
eternia0920: 辜 要怎麼處理輿論壓力問題?286F 08/29 13:48
makapaka: 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強姦,但按原po的文,趁人之危總287F 08/29 13:48
makapaka: 有吧!好友的女友耶
appoo: 有兩個案子,有人被強姦時女方呼救請求路人報案,事後男女289F 08/29 13:49
appoo: 雙方同意不是強奸,你說這個是不是合意?
mlda888: 沒辦法,莫忘督割,安久事件291F 08/29 13:49
sunlman: 輿論壓力就無法處理阿 怎麼管得住大家的嘴292F 08/29 13:49
beartsubaki: 但事後不同意和事前不同意就必須要提證據來證明分別293F 08/29 13:49
AGODFATHER: 每個人做事說話都要自己負責 人生毀了也不是你說的算294F 08/29 13:49
ll6a: 說的好像真的一樣,你是有在現場嗎…295F 08/29 13:49
flyaway1030: 所以啊ma先生我們都不是當事者,為何要做過多猜測呢296F 08/29 13:49
flyaway1030: ?去幫ˋ這三位下定論呢?
appoo: 另一個,雙方做愛時,路人詢問是否強奸,女方否認,事後報298F 08/29 13:50
appoo: 案,這是不是性侵害?
eric791112: 沒證據法律上就是無罪當然法律上無罪與自己個人心證有300F 08/29 13:50
eric791112: 罪否無關
beartsubaki: 原原po真的很可惜在她沒有保存好事發後的證據(驗傷的302F 08/29 13:51
appoo: 這種事情本來就很難用法律說清楚的,有能力的就做的事中事303F 08/29 13:51
appoo: 後都合意
sading7: a大可以回答問題嗎305F 08/29 13:51
appoo: 我回答啦306F 08/29 13:51
beartsubaki: 結果絕對可以用來作為事發時不同意的證據) 至於她願307F 08/29 13:51
sading7: 我已說了是事後後悔 意思很明確了308F 08/29 13:51
appoo: 很難用法律理清,還給了你兩個案例參考309F 08/29 13:52
kirbycopy: a大你那叫反問 不叫回答310F 08/29 13:52
beartsubaki: 意站出來描述當下 那需要的勇氣絕對是超乎想像的311F 08/29 13:52
appoo: 我用一個疑問表達了我的意思,這就是我的回答312F 08/29 13:52
makapaka: 性侵本來就很難提告提證據,尤其在男方有預謀的狀況下313F 08/29 13:52
iop982002: 不認同 就是因為有太多把被性侵的當詐騙 才一堆黑數314F 08/29 13:53
eternia0920: 所以以後就上網公審好了.....315F 08/29 13:53
s3f4e9g6aa7: 當然是肉搜的鄉民負責316F 08/29 13:53
flyaway1030: a大沒有回答啊只是嗎,我還是不懂為何請他們出來澄清317F 08/29 13:53
flyaway1030: ,澄清什麼?還有你在現場嗎?不在吧!還是你是此案
appoo: 你如果不能理解,那你可以試著用法律去分析我提出的兩個例319F 08/29 13:53
appoo: 子
flyaway1030: 鑑識,還是法醫,而在那邊給不相干人生下定論。你覺321F 08/29 13:53
flyaway1030: 得這樣公平嗎?大家就不能理想探討嗎?
eric791112: 這件現在沒機會使對方成罪啦,有機會的時點在精神狀態323F 08/29 13:54
eric791112: 回復後加上遇到某些特地族群司法官才有可能
appoo: 你就能理解我想說的惹325F 08/29 13:54
iop982002: 被好友性侵站出來需要多大的勇氣..我就認識幾個黑數326F 08/29 13:54
smileyuan20: 就像你想要保護阿翔阿翰的人生,我們也可以選擇保護327F 08/29 13:54
smileyuan20: 原PO的人生
smileyuan20: 如果阿翔阿翰真覺得有誤會他們就出來申冤啊,有證據
plusonezero: 要不是一堆人鬼叫幻想文,原原po會po第二篇?屁都給330F 08/29 13:54
smileyuan20: 不會有人不相信他們331F 08/29 13:54
plusonezero: 你們放就好332F 08/29 13:55
jessica805: 我也覺得很奇怪 都不起訴了 怎麼女版一堆人還在那邊333F 08/29 13:55
jessica805: 亂
poeoe: 都不起訴了還要靠公審逼出來 還以為台灣是法治國家咧335F 08/29 13:56
flyaway1030: 我還是不懂為何要叫人家出來澄清,那要不要全部案子336F 08/29 13:56
flyaway1030: 都拿到網路上公審完,之後再來一個全民公審。
appoo: 這個宇宙存在著法律以外的規範338F 08/29 13:56
eternia0920: 因為已經認定那兩人是加害者了啊339F 08/29 13:56
iop982002: 對啊 原PO本來也只想勸大家保護自己 是一堆人喊證據呢340F 08/29 13:56
deepwoody: 如果不是事實 要提出自己沒有做還挺難的341F 08/29 13:56
wcl4: 紅明顯,推292樓makapaka氣質人妻的言論342F 08/29 13:56
appoo: 我還是不懂為何一堆人拿著一位檢察官的心證就要全世界的人343F 08/29 13:56
appoo: 閉嘴啦
ll6a: 不起訴還不是證據喔…345F 08/29 13:56
deepwoody: 女板各種奇觀啊 有罪推定 XDDD346F 08/29 13:57
kirbycopy: 我是覺得根本不用選邊站吧 怎麼選都是自由心證 反正看347F 08/29 13:57
plusonezero: 頂新也不起訴,鄉民怎麼還一直亂?348F 08/29 13:57
sading7: a大連事後反悔算不算合意性交都答不出來?349F 08/29 13:57
ray8672: 一生都毀了?下個月看有幾個人記得這兩個男的  但這個女350F 08/29 13:57
ray8672: 的世界已經毀滅了
appoo: 老話一句,麻煩男方快點出面講自己的版本352F 08/29 13:57
eternia0920: 樓上 你確定?353F 08/29 13:57
kirbycopy: 到的人自己或提醒身邊女性小心一點 檢察官是心證有人不354F 08/29 13:57
a26893997: 證據本來就應該有啊355F 08/29 13:57
appoo: 那sading 事後同意是不是就不算強奸?356F 08/29 13:58
ll6a: 今天拿個不起訴然後說自己被性侵,到底哪邊比較可信呢?357F 08/29 13:58
eternia0920: 上了法院 一定有男方證詞吧?358F 08/29 13:58
kirbycopy: 滿 那你們不也是心證後就去肉搜甚至攻擊那兩位嗎?359F 08/29 13:58
mermaidheart: 連上帝都出來了 只能祝福你喜樂孩子不會遇到這種事360F 08/29 13:58
eternia0920: 結果就是不起訴361F 08/29 13:58
AppleAlice: 如果是假的&都有不起訴處分書了,就像你講的連可能是362F 08/29 13:58
sading7: 事後同意在排除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當然是不算性侵阿363F 08/29 13:59
eternia0920: 再來這邊講一次他的證詞 認定他是加害者的人就會改變364F 08/29 13:59
appoo: 其實很多人講的我都同意啊,法律已經幫不了女生了,幸好宇365F 08/29 13:59
appoo: 宙有除了法律的規範
eternia0920: 想法囉?367F 08/29 13:59
AppleAlice: 犯罪的程度都沒有,那這兩人人生是毀甚麼??368F 08/29 13:59
kirbycopy: 激動到詛咒別人遇到這種事也太過 難道他們詛咒你被冤獄369F 08/29 13:59
kirbycopy: 你可以接受嗎?
sading7: 當事人都沒要告了 當然算合意阿371F 08/29 13:59
girlkissme: 好棒喔372F 08/29 13:59
appoo: 那我也回答,事後反悔再撇除一切不可抗力的因素,當然不算373F 08/29 14:00
appoo: 合意囉
Sioli: 以法律來說你說的沒錯~~375F 08/29 14:00
iop982002: 就是有這種人 才一堆人被性侵都不敢說 到頭都被懷疑376F 08/29 14:00
ll6a: 告性侵女性比較有利耶,男性要告性侵難度更高,別有在說啥女377F 08/29 14:00
ll6a: 性弱勢論
plusonezero: 沒要繼續走法律流程就是合意喔?邏輯呢?379F 08/29 14:01
ray8672: 沒有要告等於合意? 我看了三小380F 08/29 14:01
eternia0920: 因為被肉搜出來說是性侵犯啊....381F 08/29 14:01
sading7: 也就是說a大覺得在做愛時同意 事後反悔告人合理382F 08/29 14:01
steven211: 他們有不起訴書 你跟我說人生毀了?? 在說笑嗎383F 08/29 14:01
sading7: 怪不得現在一堆女生污告性侵384F 08/29 14:02
appoo: 我沒有看過任何男方做愛全程時徵求同意過耶385F 08/29 14:02
flyaway1030: 我們既然不是當事者也沒辦法做上訴動作,你的姿態才386F 08/29 14:02
flyaway1030: 奇怪要大家出來澄清,請問澄清什麼?他們不是合意性
flyaway1030: 交還是什麼,我們都不是當事者,還有別忘了臺灣是法
flyaway1030: 治國家,絕對不是三言兩語就要判罪人家,這樣跟菲律
flyaway1030: 賓這樣有什麼兩樣,秉持著理性討論此事很困難嗎?
eternia0920: 加上有版友認識他們 這種耳語傳言在社交圈發酵起來也391F 08/29 14:02
appoo: 你說的污告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啦392F 08/29 14:02
eternia0920: 是一種傷害吧?393F 08/29 14:02
poeoe: 有不起訴書結果一堆人還認定他們是加害者 這樣人生不是毀了394F 08/29 14:03
poeoe: ?
sading7: 嗯 每動一次前都要徵循是否同意396F 08/29 14:03
eternia0920: 除非是隨身帶著不起訴的證據逢人就澄清?397F 08/29 14:03
appoo: 口交不代表可以性交,可以性交不代表可以肛交398F 08/29 14:03
plusonezero: 所以到底要原原po怎樣?眼睛沒問題請看一下標題,她399F 08/29 14:03
appoo: 再來換姿勢的確應該徵詢同意啊400F 08/29 14:03
kirbycopy: 我覺得先拉出來看 不要以這個個案看... 看看到底怎樣比401F 08/29 14:03
sading7: 可以插一次不代表可以插第二次對吧402F 08/29 14:04
plusonezero: 主要用意在於提醒女生要自我保護,被質疑幻想文,澄403F 08/29 14:04
appoo: 另外有性交不代表可以接吻404F 08/29 14:04
kirbycopy: 較好 1.法官檢察官都不可信 反正有人指控 鄉民就該人肉405F 08/29 14:04
Otter3: 看這篇就可以理解為什麼一堆性侵和性騷擾案會成為黑數了406F 08/29 14:04
appoo: 如果一位妓女被強行就接吻 這當然是性騷擾啦407F 08/29 14:04
plusonezero: 清後又要酸公審?都給你們說就好了喇408F 08/29 14:04
sading7: 每插一次前都要先問你同意我插下去嗎409F 08/29 14:04
kirbycopy: 出加害者 請加害者出來解釋 2.相信檢察官法官410F 08/29 14:04
appoo: 應該是要如此了,例如女生不舒服,性交就應該停止411F 08/29 14:05
appoo: 不然就是強暴,這不是社會常識嗎?
活活餓死不構成虐狗?獲不起訴貼公告感謝檢察官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去年12月25日,新北市動保處在林口查獲非法寵物繁殖場,現場除了19隻病懨懨的品種犬,被關在無水無飼料的鐵籠等著活活餓死... ...

 
MurderKiller: 督割?414F 08/29 14:05
chattybear: 高雄之前有判例,女童被性侵,結果法官以「女童為未415F 08/29 14:05
chattybear: 掙扎、反抗」所以輕判三年……台灣司法也有很大的問
chattybear: 題。
C大 這個案子本身是保護法益 還有合意的深入探討
我認為在此處引出來不甚妥當
相關議題可以參考白玫瑰案 我只能說
法律的正義是整體的正義 不是個案的正義
eternia0920: 有些人就是認為檢察官法官不可信啊......418F 08/29 14:06
sading7: 你怎知當時有要求停止? 沒證據阿419F 08/29 14:06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4:07:19
plusonezero: 這也不起訴喔,鄉民是在亂什麼?420F 08/29 14:06
Agneta: 唉 希望原po是經過思考才po第二篇的 真的很傷421F 08/29 14:06
xzxc: 等等就會換貼 被男友質疑 所以誣告一夜情對象新聞上來了422F 08/29 14:06
[圖]
 
appoo: sading7如果是法律人,建議你加強所學424F 08/29 14:07
beartsubaki: 法律當然有不完善的地方 畢竟我們沒辦法還原過去 無425F 08/29 14:07
eternia0920: 貼那連結 目的是...?426F 08/29 14:07
kirbycopy: 別貼新聞... 鄉民>=檢察官法官>>>>>>>記者427F 08/29 14:07
plusonezero: 頂新TDR案也不起訴喔,鄉民是在亂什麼428F 08/29 14:07
appoo: 阿你講你家母豬被強暴就很妥當喔429F 08/29 14:07
poeoe: 拿新聞出來想表達什麼?430F 08/29 14:08
appoo: 對吼,我都忘了白玫瑰案惹431F 08/29 14:08
eternia0920: 妳就是沒證據證明那老闆有虐狗啊....432F 08/29 14:08
plusonezero: 那新聞某版鄉民不是狂酸檢察官?433F 08/29 14:08
sading7: 告訴乃論罪 你眼經業障重歐434F 08/29 14:08
beartsubaki: 罪推定是為了避免冤獄 因為傳統上認為冤獄成本較大435F 08/29 14:08
plusonezero: 是在亂什麼?436F 08/29 14:08
lovemendy: 但事情已經發生了 人名啥的全都出來了 挽回似乎也晚了437F 08/29 14:08
j111480: 他說要回應了聽聽看大家怎麼說啊438F 08/29 14:09
[圖]
 
beartsubaki: 玩法的的確不少 明明就是有罪卻被玩成無罪也不是沒有440F 08/29 14:09
appoo: 既然男方要出面講自己的版本,那喜聞樂見441F 08/29 14:09
sading7: 那個還有審判 這個連起訴都沒有442F 08/29 14:09
CurryIrving: 啥破心態443F 08/29 14:10
appoo: sading 7你這講法沒完沒了,那之後我就可以說至少白玫瑰案444F 08/29 14:11
appoo: 件一審法官認為沒有違反女童意願啊
sading7: a大都覺得事後反悔告人合理 我建議你在跟人性行為前最好446F 08/29 14:11
sading7: 先簽切結書
appoo: 跟其他性侵案比較448F 08/29 14:11
gold84double: 啊是你們說要證據原po才放上來的 只是沒想到碼成這449F 08/29 14:11
gold84double: 樣還會被肉搜 現在又把責任丟到原po上 這些酸酸的邏
gold84double: 輯是被狗啃了吧
不起訴處分書是有力證據嗎? 呵呵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4:12:11
appoo: 我有本事事中事後對方只會喊爽再來一次,你就別妄想些有的452F 08/29 14:11
appoo: 沒有的
appoo: 我是做口碑的
flyaway1030: S大他已經無法溝通你何必強求呢?別理了吧455F 08/29 14:12
s9415154: 沒證據不起訴是事實 但幹嘛講得好像原po是事後反悔 沒人456F 08/29 14:12
s9415154: 知道現場發生什麼事別腦補成這樣
沒有人說原PO事後反悔 會說事後反悔 只是要證明前往報案≠當下違反其意願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4:13:42
eternia0920: 不起訴處分書不是有力證據吧? 法官檢察官不可信啊458F 08/29 14:13
kirbycopy: 所以要討論最好拉出來看 別以原PO這事件來討論啦 算是459F 08/29 14:13
kirbycopy: 二次傷害
mynewid: 噓你想跟鄉民講道理,哈哈461F 08/29 14:13
appoo: 這篇也沒有很講道理啊462F 08/29 14:14
appoo: 我也講了很多為何這篇不講道理的原因
pp810207: 這兩個男生不做就沒事啦,有做就有做,不用騙464F 08/29 14:14
sading7: 其實這表示確實有不少人覺得事後反悔告人合理465F 08/29 14:15
ShibaMiyuki: 借問怎樣才能算有真實性的指控466F 08/29 14:15
ll6a: 你沒證據證明有罪就是推定無罪,很難理解嗎…467F 08/29 14:15
sading7: 怪不的污告性侵的新聞那麼多468F 08/29 14:15
shiaowei: 沒有做就出來澄清啊,跟你一樣想法的人自大又噁心469F 08/29 14:15
eric830204: 推,但我們法律人會被嗆無同理心、恐龍,ㄏ470F 08/29 14:16
beartsubaki: 曾經有某地區法律要求受性侵的人不需要有反抗的痕跡471F 08/29 14:16
HsiaoHsiu: 恐龍出沒囉~不過不是法官 只是個嘴炮哥 呵呵472F 08/29 14:16
beartsubaki: 後來發現誣告率太高 所以後來改成受害者需要極度的反473F 08/29 14:16
lett1219: 大開眼界474F 08/29 14:17
beartsubaki: 抗才能成立 但發現有女生在極度反抗的過程中惹怒了強475F 08/29 14:17
ShibaMiyuki: 算我問的不清楚476F 08/29 14:18
ShibaMiyuki: 請問受害者要怎麼拿出有罪的證明呢?
beartsubaki: 暴犯 被殺了 接下來當然就是折衷的改法478F 08/29 14:18
chattybear: 也有過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有罪,但是卻又以「女童處479F 08/29 14:18
chattybear: 女膜未破裂,恐因和加害人陰莖大小與興奮程度有關」
chattybear: 發回花蓮高分院更審。我想表達的是,法律的確不如我
chattybear: 們一般的常理來走,所以有很多人是「遇到事情才發現
chattybear: 」這當中的落差,但是可能已經喪失最佳蒐證的時機,
chattybear: 或是不想經歷漫長的訴訟等等,這也需要考量進去。
ll6a: 如果一直帶入自我情緒也不用討論了,沒啥意義end485F 08/29 14:18
MoonHalo: 建中北醫綽號這麼明顯的關鍵字,我不相信原po是不小心的486F 08/29 14:20
MoonHalo: 啦,但我還是很樂見看他們被肉搜
sugachowada: 吼跟台男講什麼都沒用啦 千錯萬錯女生的錯捏><488F 08/29 14:20
husky5566: 只憑事後反悔提告認定行為時不合意,沒有其他證據補強489F 08/29 14:21
ShibaMiyuki: 要不要去驗鮑魚附近有沒有包皮紋啊490F 08/29 14:22
maxsheng: 都有錄音檔了,要是真沒什麼當事人會這麼緊張要回錄音491F 08/29 14:22
maxsheng: 檔?
wiwic: 別吵了 其中一個男生好像已經在準備自己的說法了 等吧493F 08/29 14:23
gogoforever: 哈哈494F 08/29 14:23
ShibaMiyuki: 要是沒做的話直接否認就好了  做賊心虛不能當證據嗎495F 08/29 14:23
kirbycopy: 這件事情 我也傾向是真的阿 但不能以我個人的判斷 就去496F 08/29 14:23
kirbycopy: 人肉別人或罵別人垃圾阿
cynthia12708: 同意fifi498F 08/29 14:24
cynthia12708: 隔天搞不好就忘了!
cynthia12708: 但是對女生是一輩子的惡夢……
cynthia12708: 一群婊子亂告才害的真正受害者備受懷疑
cynthia12708: 但是婊子占女生中最多20趴,ptt卻當作全部女生皆會
cynthia12708: 如此
GARIGI: 男生有沒有被毀不知道,但是女生看起來已經被毀了504F 08/29 14:24
wsad66: 以後起訴直接有罪推定好了 科科505F 08/29 14:24
harry886901: app 再堅持甚麼啦506F 08/29 14:24
harry886901: 買好雞排看戲就好
cfklool: 叭叭508F 08/29 14:25
maxsheng: 無罪推定誰沒學過?阿扁也無罪啊但他現在給人的觀感?509F 08/29 14:25
maxsheng: 哪個女生會為了毀了兩個男生把自己名聲搞壞?是有錢拿
maxsheng: 嗎?那照這樣他跟阿翔直接談賠償就好啦 就說我要吉你,
maxsheng: 你給我多少錢我就不吉了
soracafe: 對某些人來說男生的名聲比較重要啦! 女生就算了吧活該513F 08/29 14:25
hihi29: 這篇中肯 一堆不用腦的一下就被風向帶著走514F 08/29 14:27
antiaris: 真的515F 08/29 14:27
kyougi: 這麼明顯硬要轉這麼大 你是翔翰朋友逆?516F 08/29 14:28
wsad66: 那兩個男的來可以告第一篇不少推文者吧517F 08/29 14:28
mlda888: 督割事件一開始風向也是很大的說~518F 08/29 14:29
hhua: sading7就覺得女生是事後反悔啊, 也不知他哪來的證據這樣說519F 08/29 14:29
我幫忙澄清一下 S大並沒有覺得他事後反悔 而是舉例反駁A大的推論
A大認為有報案=違反當事人意願 S大認為如果考量事後反悔的可能性
不能直接推論 報案=違反當事人意願
gold84double: 就有人說原po是在發幻想文啊 她原本只是想要發文希520F 08/29 14:30
gold84double: 望大家好好保護自己 她拿出來說這件事並不是幻想文
gold84double: 是不是有利證據每個人看法不一 至少證明這件事並不
gold84double: 是子虛烏有的好不
但是拿一個證據不足的不起訴書 不是更證明有可能是子虛烏有?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4:32:56
iop982002: 認真問 不然要拿出什麼證明才算證明?524F 08/29 14:33
antiaris: 結果學校年次生日通通都沒有遮,這心態很清楚了吧525F 08/29 14:33
rainyday0825: 輿論、民粹的力量很強大 在使用的時候就更應該負起526F 08/29 14:33
rainyday0825: 責任 不管原PO是想警惕大家 還是要復仇 沒有證據就
rainyday0825: 像炒飯沒有料 沒什麼好炒的
tadshift2:  法律529F 08/29 14:34
D0248013: 原po處理不會  但2個男生很明顯就是心虛了530F 08/29 14:34
purple0220: 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不等於原po誣賴對方,這種事情531F 08/29 14:35
purple0220: 就算原po有馬上去驗傷,在加害人早有準備的情況下本來
purple0220: 就不容易取得不合意性交的證據。這情況被害人原本就因
purple0220: 此弱勢,若這樣就認定男方一定是無辜的,不也是亂揣測
purple0220: 嗎?
WindSucker: 單方說法536F 08/29 14:36
rainyday0825: 我是不相信原po想抹黑對方 這樣犧牲太大 頂多誤會對537F 08/29 14:37
rainyday0825: 方強暴 但現在造成男方被肉搜 這場悲劇每個人都湊一
rainyday0825: 腳
liu610265: 推,就算最後風向錯了又怎樣,鄉民拍拍屁股走人連個道540F 08/29 14:38
liu610265: 歉也不會留下
ShibaMiyuki: 風向對了鄉民也是拍拍屁股隔天就忘了542F 08/29 14:40
Ryuce: 勿忘督哥543F 08/29 14:40
ll6a: 看太多肉搜公審,每次都覺得很有趣,吃雞排看戲就好了,懶得544F 08/29 14:41
ll6a: 再說啥
pasaga: 圖不是說原原po唬爛的人要的嗎...546F 08/29 14:43
wsad66: 柯p被指MG149洗錢,私人金庫,雖然檢察官不起訴,但是柯p547F 08/29 14:43
wsad66: 不澄清就是有問題 打擂恭丟某!
pasaga: 不貼也被鞭 貼了也要鞭,真心難伺候549F 08/29 14:43
gold84double: 原po只是提供了她所認為的證據來證明不是幻想文這件550F 08/29 14:43
gold84double: 事  你覺得這證據有不有利每個人看法不同 你當然也
gold84double: 可以繼續質疑這件事的真實性 但別忘了當初要求提供
gold84double: 証據的是你們這些酸酸 如今當事人被肉搜還一副義正
gold84double: 嚴辭的出來指責原po 不覺得很好笑嗎
Ryuce: ya哥事件忘記了?555F 08/29 14:45
sading7: 感謝原po幫說明 我沒說女主角一定是事後反悔 我是認為只556F 08/29 14:47
sading7: 憑一面之詞不應隨便定人罪
Ryushuier: 你不也是在帶風向558F 08/29 14:47
dluog: 你邏輯也怪怪的 不起訴應該/或許是罪證不足559F 08/29 14:49
appoo: 柯文哲可是有出面拿了十幾年的收據帳冊說明,大概在某些人560F 08/29 14:50
appoo: 眼中他是白癡吧,幹嘛要證明自己無罪
dluog: 但不起訴=/=無罪  有沒有罪是看被告有沒有做過562F 08/29 14:50
mikuru:563F 08/29 14:50
chouzen12: 好好笑,你認識當事人逆564F 08/29 14:50
dluog: 不過我所謂的「罪」不是指法律上的565F 08/29 14:51
elephant2: 鍵盤當事人566F 08/29 14:51
kkuma: 那假如是真的呢?需要當好人讓那兩個渣繼續過爽日子?567F 08/29 14:51
cyndimax: 會放證據上來是說真的有發生過性交這件事,至於是不是合568F 08/29 14:52
cyndimax: 意那是法律層面的事情
a64681432: 乖啦570F 08/29 14:53
ShibaMiyuki: 的確不該隨便定罪571F 08/29 14:54
ShibaMiyuki: 再多的證據都會有人質疑真實
ShibaMiyuki: 從加害人做賊心虛就知道 真相跟女方所述相去不遠了
pttym: 純粹想噓你 ㄎ574F 08/29 14:54
cyndimax: 本來就存在著很多我覺得是性侵,但法律上不認為是性侵575F 08/29 14:54
cyndimax: 的案例啊
Tsatcat: 所以你的重點是什麼?577F 08/29 14:55
Tsatcat: "如果是假的那兩個男大生就被毀了",你怎麼不想想"如果是
Tsatcat: 真的那女生就被毀了"??
Tsatcat: 合理懷疑真實性是很好,但弄到有帶風向傾向就太過了
Tsatcat: 某樓說"年齡單位等個資沒遮,目的就很明顯了吧",奇怪了
Tsatcat: ,圖也是你們要求,附了說意圖肉搜公審,我合理懷疑遮太
Tsatcat: 完全會有人質疑說是亂找來的圖( ′_ゝ`)
qaz200316: 這個po文真的讓我滿不舒服的584F 08/29 15:01
aries198012: 這篇不錯,網路霸凌不可取,片面之詞不可信。585F 08/29 15:02
poeoe: 在次證明台灣完全不適合陪審團586F 08/29 15:03
kirbycopy: 這篇就是錯在沒有拉出來討論 而是就原PO"可能" "萬一"587F 08/29 15:03
kirbycopy: 是假的 那"兩個"男生怎麼辦 果然一堆人就爆炸了阿 因為
kirbycopy: "看起來"那兩個男生就是有問題阿 原PO想討論這議題 就
kirbycopy: 自己假設個case 然後不要一開始就扯到這個案例 最後再
lu0713: 你是少數頭腦清楚的。很多人分不清檢察官不起訴跟法官判決591F 08/29 15:05
lu0713: 無罪是差在那裡?
kirbycopy: 做聯結 分享怎樣處理類似事件 就不會有一堆人跳不出來593F 08/29 15:05
st9061204: 我是覺得有理,僅有一面之詞誰知真相如何,不過我想噓594F 08/29 15:06
BooF423: 唉595F 08/29 15:07
Ryuce: 推文的邏輯顆顆596F 08/29 15:07
pudings: 只有我覺得這篇很吹風向嗎…?597F 08/29 15:11
raja1003: 交給司法啊 不然能怎麼辦呢598F 08/29 15:17
eternia0920: 有的人覺得司法不足以伸張正義 不如用輿論壓力599F 08/29 15:19
erty1258: 噁心 一副只有男方 如果有 可能有 噁心風向文600F 08/29 15:22
WorldPeace26: 不要相信片面之詞,等判決有罪再來吧601F 08/29 15:22
WorldPeace26: 新聞一堆女生被不合意性交結果根本是自己管不住自己
WorldPeace26: 下面,被男朋友逼去提告,這種時候怎麼就沒人要高
WorldPeace26: 喊道德了?身體自主權原來就是這麼一回事喔?哈哈
glow0531: 我覺得重點就是原原PO最早的文了,現在去追究到底當時合605F 08/29 15:28
glow0531: 不合意根本沒有證據,甚至一開始原原PO自己也沒有很想
glow0531: 提告,唯一能說的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多注意自身安全,不要
glow0531: 讓自己處於危險,不要讓憾事重演
qoo0513: 法院判決不代表公正,但一篇單方論述的文章更不能代表609F 08/29 15:33
rrrrr123: 之前很多罵母_的新聞也有很多是不起訴啊,多到數不清欸610F 08/29 15:36
misssomethin: 乖哦 噓611F 08/29 15:38
WorldPeace26: 自以為是弱勢,都什麼時代了612F 08/29 15:38
ilastor1124: 好可怕哦 還好我們不是陪審團制 不然當事人裝個可憐613F 08/29 15:39
ilastor1124: 就被陪審團認定有這個事實了
Loikve: 之前不是有個鄉民被不認識的告性侵還被搞到要和解 為什麼615F 08/29 15:43
labulato: 拔草測風向 沒有雙方證詞跟證據就開始抹男生屎有點太早616F 08/29 15:43
Loikve: 這件事連起訴都沒有617F 08/29 15:43
labulato: 莫忘督割 只憑單方說詞 打臉的機率實在太高618F 08/29 15:44
JessicaA1ba: 原po認識男方?619F 08/29 15:47
s4455y: ...620F 08/29 15:47
JessicaA1ba: 原po認識男方?621F 08/29 15:47
cvcvcv: 推,不起訴不等於無罪,但不起訴更不等於有罪,現在已經變622F 08/29 15:48
cvcvcv: 成獵巫行為,而起因是原po公開人家學校出生年月日和當兵單
cvcvcv: 位…
chenjasen: 勿忘督割625F 08/29 15:49
gn02170321: 純噓你邏輯壞死,這法庭世界只講求證據你也盲目追隨,626F 08/29 16:00
gn02170321: 忘了教育你這平凡百姓反思這體制的漏洞,忘了去同理
gn02170321: 心思考受害人的人生,如果你只有這水準才發這種文真
gn02170321: 的不意外
cipc444: 提不出證據,要怎麼讓人相信?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就特別可630F 08/29 16:03
cipc444: 信?只會順著自己濫發的同情,理盲濫情之人卻說自己為正
cipc444: 義。笑死。
kikicococat: 法律面的討論很棒。633F 08/29 16:05
sebastien79: 法匠不就好棒棒,照你這種邏輯,當初性騷擾防治法大634F 08/29 16:07
sebastien79: 永遠都無法立法吧
freshego: 覺得台灣沒有陪審團制度是正確的 一堆人邏輯有問題636F 08/29 16:10
freshego: 最好笑的是自己邏輯差還噓別人邏輯差的www
Agneta: 推你討論的態度638F 08/29 16:13
gn02170321: 所以真的提出證據就可採信?沒有證據就不能相信?你要639F 08/29 16:13
gn02170321: 不要相信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法庭只看證據行事那
gn02170321: 為何有一堆明明做了壞事的人被判無罪,而且加害人可
gn02170321: 疑點也很多好嗎^^
sebastien79: 把法官和檢察官的心證看成是超驗的客觀判準,完全忽643F 08/29 16:13
sebastien79: 視法實踐的社會因素,可悲
Abric: 那女的是蠢沒有保全證據沒錯!!但是你說他們人生被毀~女生呢645F 08/29 16:15
sebastien79: freshgo邏輯好棒可以發表意見啊,言之無物算什麼XDD646F 08/29 16:15
cipc444: 樓上兩位要是有足夠的證據,歡迎依照刑訴260重行起訴,不647F 08/29 16:16
cipc444: 然都只是在沒證據的狀況下,說一些不負責的話而已。
freshego: 從推文就可以看出來發表意見也沒用啊 根本浪費時間649F 08/29 16:16
saylove33: gn大, 一堆誣告的案例在前, 法庭不講求證據要講什麼?650F 08/29 16:17
freshego: 而且台灣網路上出現過n次單方面說法後來被大翻盤的事651F 08/29 16:18
freshego: 對不起還真的單方面相信某一方的指控 何況還是經過檢察
freshego: 官不起訴的事情?
eternia0920: 勿忘華華公主事件654F 08/29 16:19
freshego: 更正 對不起還真難單方面相信某一方的指控655F 08/29 16:20
eternia0920: 證據不可信 不起訴書不可信 只信自己想相信的656F 08/29 16:20
eternia0920: 如果台灣有陪審團制度 成員又只有這種水準 冤獄賠償
eternia0920: 可能不夠用吧
darkelecy: 。659F 08/29 16:22
MadCaro: 那請問另外一種可能性,就是原原po真的是被害者,但因為660F 08/29 16:22
MadCaro: 她沒有立刻採檢,證據不足所以檢查官不起訴,那要放任加
MadCaro: 害人逃走嗎?
freshego: 其實本篇重點很簡單 不論事情有沒有發生 但是在你沒證據663F 08/29 16:27
cherryiami: 女生自己也有被肉搜的可能耶664F 08/29 16:28
freshego: 的情況下 就法律角度來說就是沒發生過 就這樣而已665F 08/29 16:29
edcfrfv: 事實是怎樣,鬼知道,我個人選擇相信受害者的說詞啦。但666F 08/29 16:30
edcfrfv: 是我也認為當事人真的不應該透露出任何個資的蛛絲馬跡。
MadCaro: 問題是不碼,酸民又要說是拿別人的,繼續懷疑啊。668F 08/29 16:36
aries74262: 感覺不管怎樣,個資還是要保護一下,放出來總是不太好669F 08/29 16:39
schopan: 只要有性交就有罪  貞操無法回復好嗎  如果被性侵 不希望670F 08/29 16:41
schopan: 檢察官不起訴  或是被原PO這些理性邏輯分析的人懷疑
schopan: 被害人應該要積極保全證據  不要有那種啟人懷疑的事實
schopan: 到時候法律和道理吃了虧  訴諸公審也不代表你是對的
taylorlynn: 聰明使674F 08/29 17:08
nalthax: 覺得真的可以推行陪審團制度看看,否則弄成網路公審,看675F 08/29 17:11
nalthax: 不到、聽不到證物,變成肉搜與新聞,並沒有比較好。
chungrew: 陪審團制度只會更糟糕  因為陪審團判無罪的機率更高677F 08/29 17:14
chungrew: 妳去看美國就知道
bbbing: 就算當事人是清白的,男生在女版要洗,洗得清嗎??679F 08/29 17:15
qqcc023: = = 你認識那兩個人吧~~680F 08/29 17:17
beartsubaki: 美國統計的話 其實陪審團判有罪的機率比較高 一位美681F 08/29 17:23
beartsubaki: 國刑法教授是這樣說的 我是沒去查實際數據
beartsubaki: 所以她說如果讓她選要採用陪審團或法官制 她會選後者
flyaway1030: 重點是台灣的法治已經人民素養有達到可以陪審團制度684F 08/29 17:29
flyaway1030: 嗎
kirbycopy: 陪審團制度也是起訴後到法院的事吧 不起訴根本也輪不到686F 08/29 17:32
kirbycopy: 陪審團上場阿 還是乾脆連偵查都交給鄉民團?
[圖]
 
coolcoolder: 語畢,哄堂大笑~689F 08/29 17:36
coolcoolder: 原告有不自證己罪權利!?原告,被告分不清啊?
cipc444: 打錯了,是被告。謝謝你糾正錯字,高潮爽嗎。691F 08/29 17:39
※ 編輯: cipc444 (223.137.127.147), 08/29/2016 17:46:23
cipc444: 一個顯然錯誤也可以讓你高潮,辛苦囉。692F 08/29 17:46
ing50606: 你跟鄉民講道理? 你不知道網路世界先po文先討拍才有693F 08/29 17:56
ing50606: 贏面嗎
s58111158: 先知,推你695F 08/29 18:48
ShinSioku: 被害者的故事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696F 08/29 19:03
ShinSioku: 背叛男友是不貞
ShinSioku: 東窗事發陷害朋友是不義
ShinSioku: 本來是為了自己的貞節牌坊才吉人和PO女版討拍
ShinSioku: 結果還是落得不貞不義的下場...
Ethel1114: 幫補血,女方不小心洩漏男方個資單就這件事不能接受701F 08/29 19:25
Tsatcat: 樓上我們看的是同篇文嗎?怎麼我沒看到原原po哪邊背叛男702F 08/29 19:31
Tsatcat: 友??
Tsatcat: 原原po明明是說男友同意讓她去聚會且兩人持續聯絡回報安
Tsatcat: 全不是嗎?
mochacha: 那女的真的很噁心 我猜是被男友發現出去打砲 所以故意706F 08/29 20:37
mochacha: 說謊想來彌補她們的關係 幹真的很噁心
mochacha: 女的根本故意不碼乾淨想讓他們被肉搜 看原文就覺得怪怪
mochacha: 的了 跟當初那篇清大桌遊女一樣 鄉民真的很好操控呵呵
makapaka: 自己回來朝聖 cipc444大你是對了 真討厭被操弄的感覺710F 08/29 20:43
makapaka: 告不成就讓男方被肉搜 真的是很惡毒 我沒想到人心這麼惡
boxtina: 同意fifi+1~過幾天大家就忘了忘了 離一生毀了還很遠712F 08/29 20:48
boxtina: 推"makapaka: 性侵本來就很難提告提證據,尤其在男方有預
boxtina: 謀的狀況下"~~再推"AppleAlice: 如果是假的&都有不起訴處
boxtina: 分書了,就像你講的連可能是犯罪的程度都沒有,那這兩人
boxtina: 的人生是毀甚麼??"
boxtina: 推"iop982002: 就是有這種人 才一堆人被性侵都不敢說 到
boxtina: 到頭都被懷疑"~~再噓沒有要告等於合意!?
blueman1025: 這篇看一下推文反對論點,zzzz719F 08/29 21:28
appleIII: 女生喝醉情況下合意性交喔 頗喝720F 08/29 21:50
MurderKiller: 樓上的意思是男生喝醉也不是強制性交嗎?護航無極限721F 08/29 21:51
blink: 推這篇,先知阿722F 08/29 21:51
runtmc: appxx的臉,腫腫的723F 08/29 21:52
poet1112: 哎呀一堆人臉好腫724F 08/29 22:09
xu3jo6su6: 爽!某些人臉腫的像麵龜一樣 哈哈!725F 08/29 22:17
iverson88: 先知726F 08/29 22:43

--
※ 看板: WomenTalk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17 
作者 cipc44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6-08-30 11:00:11 (台灣)
  08-30 11:00 TW
腫腫的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