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2.cc 更新時間: 2012-08-06 23:27:21
看板 
作者 ZZZZZZZZZ9 (Z9)
標題 Fw: [新聞]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
時間 Sun Aug  5 22:30:30 2012


作者: deluna (每天定存一點幸福) 看板: Gossiping
─────────────────────────────────────

這是前幾天收到中華寄給民眾的信
如果鄉民覺得有錯誤的地方,當然可以討論
如果不合版規,那就刪吧!!

1. 什麼是最後一哩?
在固網中,從光纖骨幹連到每個人家門口的這段線路的鋪設,就稱為
[最後一哩]。固網的鋪設中,最大的挑戰並不是光纖骨幹,而是從骨幹連到每個人家門口
的這段線路的鋪設。 這也是固網業者所面臨到最大的資金消耗,但卻是回收時間最長的
投資,尤其以偏遠地區而言,成本高使用率低,非常難以回本。

2.中華電目前的[最後一哩]線路,是誰出錢建設?
電信局自郵電分家以來,獨立經營之電信局成立之初,
其全數營運資金來源,係由政府做擔保,電信局自行向美國中美友好基金會借貸的,
之後,每年盈餘均再投入建設,以事業養事業獨立經營,完全沒有動用到國民所
繳納之稅金一毛錢。這是不爭之事實。
若要說明清楚一點,電信局以事業養事業獨立經營年代,
在獨家壟斷經營下,才會每年均有大額盈餘再投入建設,這也是不爭之事實。

不過電信局已民營化,且將政府資產作價於股票,並以資產10.4倍價金(以每股104元上市)公
開出售給全民(亦即股東),爰現有中華電信資產,全部歸屬股東所有。

再說,現今NCC辦公大樓,當初係向中華電信公司卡油的,侵吞股東權益,
也是不爭之事實;應訴追要回

5. 外界質疑中華電壟斷[最後一哩]線路,阻礙國家發展,事實真相是?88年交通部宣布開放

固網特許執照的申請,幾家業者打著"光纖"的美好前景,在市場上發行股條募集資金。三
家後來取得執照的業者-東森寬頻、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分別募集了近500億至900餘
億的資金。也就是說,當時這四家業者,都有權利、義務以及資金投入寬頻基礎建設,理
應是大家一同出錢出力建設,共創美好未來的良性競爭美夢。  但當時[最後一哩]線路被

視為沒前途又燒錢的投資,其他業者沒人想投入,中華電被迫接手。而其他業者當初募集
來,本該用在寬頻基礎建設的那些錢,早就不知道挪用到哪裡去了。現在卻反過來開始向
政府施壓抱怨,宣稱因為中華電信壟斷[最後一哩],導致其他業者無法公平競爭,要求中

華電信必須將線路以成本價出租(最好是無償提供)。

註:這算違約嗎?自己都違約了,違約金不吐出來??
    算了吧!!要財團吐違約金?政府也要有本事拿










※ 引述《president2 (-.-+)》之銘言:
: 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
: NCC日前通過新版「電信法草案」,要求中華電信依法以成本價釋出固網基礎設施給其他
: 業者,並降低市佔率,因而引起中華電信不滿,認為將損及員工權益與營收。國民黨立委
: 羅淑蕾今(3)日表示,當初鋪設固網設施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本來就應釋出,才
: 能降低費率,怎可由中華電信繼續獨享?
: 依據增列電信法第45條規定,中華電信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
: 管線之用戶迴路基礎設施,並在一定期限內促成固網市占,由目前中華電信的97%,降至
: 60%至70%。另外也增列電信法第25條,即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獨立部門、
: 獨立公司或分公司。
: NCC法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為了促進固網市場競爭,NCC推動「電信法修正草案」的決心不
: 會改變。
: 中華電信工會則表示,新版的電信法草案將中華電信拆解分離,致使每年營收至少將損失
: 三至四成,恐重創股價和員工權益,釋出基礎設施也將致使未來無人願到偏鄉投資固網建
: 設,台灣固網建設將沒有未來和前瞻性。
: 在交通委員會的立委羅淑蕾則表示,當初中華電信鋪設網路的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
: 為何現在還由中華電信獨享,當然應該釋放出來讓其他業者共享,才能進一步讓人民也分
: 享到利益。
: 羅淑蕾說,現在就是因為每個業者都需要付頻道費給中華電信,所以才不願降低費率,且
: 中華電信現在已是60%民營,又都是財團和外資,「為何要讓他們賺那麼多錢?」
: 因此,羅淑蕾說,中華電信當然應釋出設備,讓其他民營業者成本下降,才能進一步要求
: 他們降低成本,並回饋給民眾。
: 新聞連結:
: http://www.nownews.com/2012/08/03/91-2841288.htm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圖]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NCC日前通過新版「電信法草案」,要求中華電信依法以成本價釋出固網基礎設施給其他業者,並降低市佔率,因而引起中華電信不滿,認為將損及員工權益與營收。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今(3)日表示,..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190
kivan00:其他民營業者當初嫌銅線太貴而且垃圾不收,自己集資說要去1F 08/05 19:06
gtoamdk7:半套2F 08/05 19:07
Csir:財團都去死啦...3F 08/05 19:07
kivan00:建光纖網路,政府只好硬逼CHT一個人把銅線吃下來,十年過4F 08/05 19:07
Mysex:射在裡面5F 08/05 19:07
wyvernlee:etag 以後不曉得要不要也分給其它家一起經營 ?6F 08/05 19:07
kivan00:去了,當初募資的錢都不知道洗到哪裡去了7F 08/05 19:07
pony666:扁扁口袋8F 08/05 19:07
del680202:是不是該調查NCC那些人是不是有"額外"收入阿9F 08/05 19:09
del680202:老做一些匪夷所思的策略
scores:中華民營了 應該有權拒絕決議吧 不然以後立法院想充公任11F 08/05 19:11
scores:何一個企業 擬法案就好啦...
roader28:財團吃屎吧13F 08/05 19:11
missbaby:幹  原來NCC大樓是卡油的   不要臉政府14F 08/05 19:12
loversii:中華電高層沒辦法硬起來就是因為高層都政府指派的 操15F 08/05 19:12
loversii:放中華 人民的血給遠傳 台哥大吸 操 這跟本圖利財團
flipflap:NCC不要臉到家了17F 08/05 19:13
gyman7788:腫花電信:不要咧~~~~~咧~~不爽告我啊~我犯法最開心~頌!18F 08/05 19:13
loversii:NCC看來每個缺都很肥喔19F 08/05 19:13
kiddking:假民營就是這樣20F 08/05 19:15
stevenkuo:2000年遺毒21F 08/05 19:16
wsad:寄給蘋果啦!22F 08/05 19:16
Brian23:看看香港,美國,日本,英國等的電信政策,中華電信守不住的23F 08/05 19:18
ceab:推一下24F 08/05 19:19
loversii:別人的電信政策是共同出資經營 而不是共同出資經營25F 08/05 19:19
loversii:說錯 不是成本出租
Kunoichi:NCC一點都不知道吃人嘴軟 拿人屌軟的道理啊!!27F 08/05 19:19
loversii:劃虎不成反成類犬 這法案真的通過台灣以後的網路環境更慘28F 08/05 19:20
Brian23:最後一哩的問題,上面說國家都有遇到,解決方式不同29F 08/05 19:22
Brian23:但方向都是避免獨佔
loversii:有國家是採用成本出租的麼???31F 08/05 19:23
loversii:避免獨佔是對的 不過用成本出租絕對是最爛的方法
loversii:你要不要思考一下用成本出租會造成什麼情形?
Brian23:NTT或是以前的AT&T是直接按業務不同拆成好幾個子公司34F 08/05 19:24
decorum:馬友友要搶劫 種花又奈何35F 08/05 19:24
Kunoichi:往後的維修爭議  ^.< 啾咪 誰做的就誰出錢來修36F 08/05 19:25
Kunoichi:還可以用房客要求房東維修的歪理來說嘴 ^.<
loversii:不用跳針別國會怎樣 你要不要想一下用成本出租會變怎樣?38F 08/05 19:26
loversii:獨立出來 不用一年絕對倒掉
wimar:獨立出來,又用成本出租=0利潤,穩死的40F 08/05 19:27
loversii:沒倒掉就是又燒你我納稅人的錢下去給財團爽41F 08/05 19:27
missbaby:以後你家前面馬路壞掉  看誰會幫你修42F 08/05 19:28
missbaby:地方:馬路權是中央的  叫中央修
missbaby:中央:我已經無償租給地方政府了  叫地方修
kickPanda:本人非常討厭 遠字開頭的企業45F 08/05 19:29
loversii:+1 真的越來越厭惡 遠開頭的企業46F 08/05 19:30
fanntasy:無恥NCC就覺得辦公大樓怎會在仁愛路上,原來是作賊喊捉賊47F 08/05 19:34
fanntasy:心虛所以找麻煩,這不是我國小時才作的?NCC程度就國小摟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轉錄者: ZZZZZZZZZ9 (1.163.21.250), 時間: 08/05/2012 22:30:30

--
※ 看板: sayumiQ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40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