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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13 12:23: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eichia (☯)
標題 [新聞] 佔森鐵地逾50年 公家促還遭抗議
時間 Tue Aug 13 10:34:38 2013



佔森鐵地逾50年 公家促還遭抗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3/today-center3.htm

〔記者王善嬿、謝銀仲/嘉市報導〕林務局於阿里山森林鐵路北興陸橋到文化路鐵軌旁,
設置柵欄並要求佔地民宅拆屋還地,引起住戶不滿,抗議森鐵長期造成的噪音跟空氣污染
都未曾賠償現在使用超過五十年才要求拆屋還地,很不合理,若真要拆屋,「就跟林管
處拚了」;嘉義林管處表示,路權內用地遭用戶侵佔,事關小火車行駛安全,若用戶不自
行拆除,不排除透過司法途徑排除施工障礙。

嘉義林管處人員昨到場會勘,十多戶住戶向議員王美惠陳情。住戶黃輝男說,柵欄施工前
,曾開過三次協調會,住戶不同意施工,數十年來小火車經過的噪音、空污,不曾賠償住
戶,住戶在該地相安無事數十年,也未造成嚴重交通意外。


有住戶說,嘉義車站到北門車站段使用率低,幾乎每班次不到十人乘坐,近兩千公尺內有
八個平交道,交通相對危險,建議台鐵用車子接駁將旅客載到北門車站坐小火車

林管處副處長楊瑞芬表示,森鐵嘉義至北門車站路段,有部分路權內的土地遭兩側住戶佔
用,事關小火車行駛安全,該處決定設置安全護欄,七月十日工程動工前,就逐戶宣導,
大部分佔用戶均表明配合自行拆除,還有少部分佔用戶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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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正義正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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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9.101.205
flysonics:超過五十年了可以算正式落籍了吧1F 08/13 10:35
※ 編輯: weichia         來自: 124.199.101.205      (08/13 10:36)
neilisme:嘉義人 不意外2F 08/13 10:36
Mahoutsukai:學生趕快去築人牆3F 08/13 10:36
keepstudying:台灣人都這樣,不合法久了就叫做合法4F 08/13 10:37
watashiD:最近越來越多佔地為王的例子了...這麼很難進步5F 08/13 10:37
keepstudying:要取締就會跟你拼生死,什麼法律什麼正義,都是屁6F 08/13 10:37
keepstudying:不尊重法律的台灣,不要淪為426水準就好,談進步??
TsukimiyaAyu:居住正義 懂ㄇ8F 08/13 10:38
daiKagishi:噓2f 不意外什麼?9F 08/13 10:38
ndr:台式民主啊10F 08/13 10:39
btpo:     居民佔政府便宜   政府佔居民便宜  這就是台灣阿11F 08/13 10:39
masayori:佔人家的第,還要說火車擾人清閒,這是得了便宜又賣乖12F 08/13 10:39
Marty:50年了 依台灣的法律 的確可以算是住戶的地13F 08/13 10:41
HOLDONY:50年的不作為,政府是在吃屎嗎?14F 08/13 10:42
chenyeart:佔久了=我的     標準刁民15F 08/13 10:42
Marty:無論是道路 房屋 在一段時間後 佔據的人自動變成所有人16F 08/13 10:42
windsson:佔地要無人持有的地才算~原本就公有的佔100年也沒用17F 08/13 10:43
Marty: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依法行政 XD18F 08/13 10:43
windsson:不要法律知識薄弱還要護航刁民19F 08/13 10:43
watashiD:那一種地算是無主地啊?20F 08/13 10:43
waiting0801:50年...哪之前50年到底在做啥21F 08/13 10:44
keepstudying:全國到現在應該沒有無主地了吧?無主地不算國有地?22F 08/13 10:44
windsson:就是荒地~沒有任何人持有所有權(地權)的23F 08/13 10:44
Marty:不是薄弱啊 這種法本來就很奇怪 不修一下嗎 XDD24F 08/13 10:44
Verlassen:佔久只可能申請地上權之類的, 本來就公有地占多久都是25F 08/13 10:44
Mahoutsukai:山區啊 只是有人要占嗎?26F 08/13 10:44
依現在臺灣的情況  原住民會跳出來說是他們的傳統領域
Verlassen:公有地27F 08/13 10:44
※ 編輯: weichia         來自: 124.199.101.205      (08/13 10:45)
suckabian:609出動囉,假正義真反馬28F 08/13 10:44
windsson:現在幾乎沒有無主地了~有也是荒山野嶺29F 08/13 10:45
Marty:而且說不定那塊地是政府搶來蓋鐵路的 這種事情很常見30F 08/13 10:45
keepstudying:上面的剛好領第一號,誰在談政黨??31F 08/13 10:45
suckabian:可惜阿里山不是苗栗縣長管的32F 08/13 10:46
windsson:佔久了能享有的就是~當那塊地要賣~你可以優先購買33F 08/13 10:46
windsson:問題是公有地~他不賣要收回自用你也沒辦法
keepstudying:能優先購買的不是「佔」,是長期「承租」35F 08/13 10:47
keepstudying:許多建商長期承租魚塭或荒地,就是等哪一天準備蓋
CHARLIM:某曾在國有財產局的朋友說,有一次南投有一個原住民找立委37F 08/13 10:49
Marty:其實光是土地是誰的就很有爭議 早期測量根本就亂測38F 08/13 10:49
CHARLIM:遊說原民會找國有財產局要求依照民國78年的原住民相關法規39F 08/13 10:49
CHARLIM:要求將他使用的"50公頃"山林地劃歸為他的"私有地",雖然於
Marty:921之後 很多圖根點也亂掉 更不用說50年前地籍圖跟屎一樣41F 08/13 10:50
CHARLIM:雖然"合法",但他也不敢撥!這是20幾座足球場的面積阿!哪天42F 08/13 10:51
CHARLIM:又有原住民跳出來說半個南投縣是他的 那也要撥給他嗎?
Marty:根據先進國家美澳對原住民的做法 的確是撥給他們了 XDD44F 08/13 10:52
CHARLIM:我朋友只是小小課員  怕撥了法院會叫他去說明= =45F 08/13 10:54
keepstudying:不論在哪一縣市的刁民都一堆,因此會有上述的刁民不46F 08/13 10:55
keepstudying:意外,意外的是立委接不接這種案子,有些事情一看就
linfon00:任由人家佔了50年48F 08/13 10:55
godie74:文內寫的是嘉義市鬧區的路段,並不是山路喔49F 08/13 10:57
keepstudying:知道不可能走得通,這種案子立委還接就真的是腦殘了50F 08/13 10:58
screwer5566:民法確實有取得時效啊 XD 但這公有地  未知~~~51F 08/13 10:59
keepstudying:若說是仗著為民服務心態所以什麼事都接,這種立委在52F 08/13 10:59
CHARLIM:據稱台灣很多人都佔據國有地 占久了就是他們的 好的地都被53F 08/13 10:59
keepstudying:在公務單位內野是被當成白吃而已54F 08/13 10:59
CHARLIM:占走 現在只剩河川地可以占  有興趣的鄉民可以占來種西瓜55F 08/13 11:00
watashiD:=_="板上有推薦的無主地可以佔嗎?週末來去拉鐵絲網56F 08/13 11:02
Marty:台灣超多人佔的 林口交流道下一排修車廠 好像不是私有地耶XD57F 08/13 11:03
CHARLIM:宜蘭頭城還有幾座島  歡迎去占58F 08/13 11:04
iceroy:幹~這樣也行,佔50年租金有收嗎??沒收快先收~得便宜還賣乖59F 08/13 11:04
keepstudying:為展現愛國的心,先去佔個「釣魚台」表示一下 XDD60F 08/13 11:04
BH115V:學以前岡山站 ,請遊民燒了吧61F 08/13 11:07
agn01254876:原po能否解釋何謂原住民跳出來說是傳統領域?62F 08/13 11:13
kit279:刁民63F 08/13 11:26
jerrylin:快去拼  雞排買好了64F 08/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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