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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1-09 09:51:5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owei (台北的夢)
標題 [新聞] 法官在家上班卻可領值班費 恐涉集體貪污
時間 Tue Jan  9 00:58:12 2018


1.媒體來源:上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法官在家上班卻可領值班費 法警:恐涉集體貪污

3.完整新聞內文:

法警挑戰不合理值班制度,意外衝撞出司法內幕!台中地方法院法警、台灣法警工會發起
人代表簡嘉達日前向台中地院申請值班15小時加班費2865元遭否准,近日他將向保訓會提
出復審。《上報》取得復審書初稿,他具體指出法警、法官值班「兩樣情」,現行值班制
度恐讓法官有集體違法之虞。


法官只到院幾小時  卻領1日值班費

簡嘉達在復審書中指出,值班期間法警須「到院值勤」,地方法院法官卻常於輪值日「在
家或在外待命」,可能處理私事、在家「睡香香」或四處「趴趴GO」。他憂心法官只到院
數小時處理審訊業務就離開,卻也領15小時或24小時一日值班費,恐已集體長期涉犯《貪
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


簡嘉達舉「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書記官值日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指出,高等法院法官是
以「到院值勤為原則,在家待命為例外」,這是鑒於高等法院未如地方法院,時常有被告
、犯嫌必須即時審訊,因此賦予的權宜便利。地方法院法官並非上述規定適用對象,卻援
引操作值班制度變成「在家或在外待命為原則,到院值勤為例外」。


此外,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值日(夜)人員報酬支給要點」第2點規定,地
方法院法官、書記官即便援引相關規定,也必須「實際到院或在值勤處所值勤」,才能請
領值勤費。簡嘉達因此擔憂,目前地方法院的實務值班制度,已讓法官陷入集體涉犯《貪
污治罪條例》的疑慮。


法警值班表 證明是「常態」加班

目前無論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司法人員,都必須輪流值班,平日值班時間從晚
上5點到隔天早上8點,共15小時;假日值班則從早上8點到到隔天早上8點,共24小時。且
值班人員僅能領「值班費」時薪70元,而非以正常薪俸計算「加班費」。


實務上不同的是,法警被視為司法機關武裝人力,必須全程在機關內值勤,執行警衛、值
庭戒護、解送人犯等法定職務;法官、檢察官則因不用打卡,因此有不少會在家或在外待
命,遇有被告須審訊才會到場。過去還曾發生法官值班當天人在國外,卻照樣領值班費的
狀況。


簡嘉達主張,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
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因此,法警在上班
時間以外輪流值夜班或例假日值班,依法就應給予正常加班費,而非低廉的時薪70元值班
費。


不過,長期以來各級法院引用「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管理要點」第6條規定,「
值班、值勤、值日、值夜等工作性質與加班不同,其費用仍由各機關自行依照原規定辦理
」,以此主張值班應給值班費而非加班費。


且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值日(夜)人員報酬支給要點」,現行「值班費」就
是時薪70元。

但簡嘉達接受《上報》訪問時質疑,法院前一個月就會排定次月的法警「值班表」,顯見
並非臨時性或突發性值班,而是執行「常態性」法定職務的加班。尤其此班表會送法警長
核定,再給院長簽核,「明確就是法院指派法警在上班時間以外時間執行法定職務」,應
該給「加班費」而非「值班費」。


他質疑,值班及值班費制度是透過行政命令創造出來的,「人治為何可以凌駕法治」?

絕對深夜不訊問 值班制變卸責制

此外,去年4月28日上路的《刑事訴訟法》「絕對深夜不訊問」新制,明訂偵查中羈押的
審訊程序,絕對禁止在晚間11點後對被告進行訊問。簡嘉達說,過去被告可選擇是否接受
夜間訊問,但新制上路後後,被告平白無故要被拘禁9小時以上,最快於隔天早上8點後才
接受訊問,這對人權是重大侵害,也會加重法警工作負擔。


簡嘉達表示,在絕對深夜不訊問的制度設計下,實務上,法官又把值班交接時間訂在深夜
11點,等於只要超過11點還沒訊問的被告,都是隔天法官的責任;因此,輪值夜班的法官
原則上只要值當天傍晚5點到深夜11點的班,「一樣請領一天值班費15小時」。但對必須
全程在院內輪值夜班的法警卻錙銖必較,只願給時薪70元。


簡嘉達直言,現行司法體制僵化,長期由法官系統主導,「審判獨立已被擴大解釋,好像
司法行政就不用受監督」。他透露,這次爭取值班加班費等行動,無法迴避「司法革新」
問題,如果司法官僚系統不改變,還是人治高於法治,講司法改革只是空談。


書記官分進合擊 不排除聲請釋憲

除簡嘉達代表法警提出值班應發給「加班費」而非「值班費」的申請外,籌組書記官工會
的台北地檢署書記官陳建曄,也「分進合擊」於去年12月7日上簽文,向台北地檢署申請
值班16小時的加班費共3856元。此申請案於12月底遭否准,陳建曄已於1月5日向保訓會提
出復審。


陳建曄接受《上報》訪問時指出,「值勤費支給要點」是下位階的行政命令,《公務人員
保障法》則是上位階的法律,如今行政命令明顯牴觸法律,「用行政命令架空法律」,實
務上卻不願更改。如果他向保訓會提復審被駁回,未來會繼續提行政訴訟,若最終被判敗
訴,不排除會聲請釋憲。


擔任「靠北書記官」臉書粉絲專頁小編的陳建曄,去年11月也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
與平台」提案,主張「檢察機關應全面廢除值班費給與之規定,值班費以加班費計算,不
得苛扣」,截至8日下午6點半為止,共獲得3480個附議,還差1520個附議就能成案。


值班費制度存廢 法官態度成關鍵

一位法界人士指出,部分法官、檢察官其實私下支持值班改領「加班費」。以假日值班為
例,過去雖然「不管實際到院值班多少時間,都是領24小時的值班費」,看似對法官、檢
察官有利。不過,由於值班時薪只有70元,改領「加班費」如果以法官時薪500元以上計
算,即使只「核實」領到院的8小時,都還是划算。


該法界人士說,任何人都不可能連續24小時上班,「與其用規定綁住強迫24小時上班,卻
偷雞摸狗,凌晨12點、1點就回家,其實是上下交相賊」。他主張依《公務人員保障法》
規定,「我值班多少小時,就核實報多少小時,你依法給加班費,我也依法領,不是很好
嗎」?


簡嘉達則認為,現行值班制度難廢除,跟法官的反彈也有關係。一般而言,法官如果到院
值勤超過4小時,多半會改申請「專案加班費」,值班費對法官來說,是一種福利或權宜
制度,「沒到院值勤或只到1、2個小時,卻能領一日值班費」。因此就他觀察,倡議廢除
值班費制度的法官還是少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pmediawebmag.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2953
【獨家】法官在家上班卻可領值班費 法警:恐涉集體貪污 -- 上報 / 調查
[圖]
法警挑戰不合理值班制度,意外衝撞出司法內幕!台中地方法院法警、台灣法警工會發起人代表簡嘉達日前向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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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for2010: 法官上下班不用打卡 但是可以領加班費領滿1F 01/09 00:59
ivorysoap 
ivorysoap: 在講三小  職業特性問題好嗎2F 01/09 00:59
chong17: 不合理3F 01/09 00:59
ivorysoap 
ivorysoap: 這論點跟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有何不同?4F 01/09 01:00
kongxincai: 都什麼年代了 法官不能當SOHO族?5F 01/09 01:00
chunfo: 不是很愛做功德6F 01/09 01:01
syearth: 不意外7F 01/09 01:01
lambkinchan: 幫高調8F 01/09 01:01
ivorysoap 
ivorysoap: 待命本來就沒規定要在法院待命 醫生待命也不見得在醫院9F 01/09 01:01
sbflight: 大家不要擔心 國民法官上路之後就是你的鄰居國中生來判10F 01/09 01:06
kaky: 拿違法的出國不能待命打合法的在家待命?11F 01/09 01:07
s8510785107: 笑死,你說全部法官犯罪那誰來判他們罪XDD12F 01/09 01:10
cc02040326: 白痴嗎 想跟神對幹?13F 01/09 01:10
chunfo: 法官就讀文組的垃圾啊 隔壁國中生搞不好真的比較聰明14F 01/09 01:11
m50205811: 法官可以帶卷宗回去不是嗎 而且不用打卡15F 01/09 01:12
imtlow: 法官:你們要好好做功德啊16F 01/09 01:13
nojydia: 哈哈哈17F 01/09 01:13
sid300: 又有人眼紅了  見不得人好18F 01/09 01:16
nikewang: 台灣專業不值錢 連法官都要批鬥 考不上司法官的法警們19F 01/09 01:40
ryuke: 不然去考法官?20F 01/09 01:40
IDfor2010: 法官帶卷宗回家 如果附卷卷證佚失 或卷宗遺失 短少21F 01/09 01:40
nikewang: 書記官們眼紅哭哭22F 01/09 01:40
IDfor2010: 那責任理不清 通常法官是帶法助弄的擬判 回家批改作文23F 01/09 01:42
piliwu: 手不握方向盤就不算加班的意思24F 01/09 01:58
swgun: 非司法體系的公務員也有這個問題阿25F 01/09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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