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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20 13:46:4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eidoku (佐木三號)
標題 Re: [新聞] 白先勇: 承認同志婚才是承認人性
時間 Tue Nov 19 17:37:28 2013


※ 引述《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之銘言:
: ※ 引述《modensam (sam)》之銘言:
: 43
: 排除收養這部份的話,同性婚的反對聲浪就不會這麼大。
: 但是這次的民法大修改,也把收養權放進去。
: 如果把那個民法972條修正案,
: 改成立訂法條規範同性婚,
: 不要動到原來的民法,就會順利很多。
還在吵這個呀?反對收養的人跟本沒搞懂
同志配偶本來就有收養小孩的權利
不管這個法條有沒有過,這件事實都不會改變
你們在反對一個已經存在的事實,你懂不懂?

1.今天假設一個有男友的單身男同志,名為A
他收養了一個小孩,現行的法律沒有排除掉同性戀領養小孩的權利
就算法條沒過,他仍有領養的權利

2.同志A有一個同志男友,名為B,後來兩人準備結婚
現行法律並沒有禁止兩個男性結婚,所以他們也不會因此而判刑
但是因為法律並未承認同性婚姻,所以兩人在法律上
並沒有夫妻的義務與權利,比如說遺產繼承權,手術同意書簽名等等
(法案要爭的是這個)

3.現行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所以同志A領養的小孩
既使A跟B結婚,也不會因此而成為B的小孩
但是實際上A領養的小孩,還是由A與B共同扶養
而法律上因為不承認B是小孩的家長
所以沒有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比如說
小孩只能領A的遺產,不能領B的遺產
小孩手術同意書簽名只能簽A,不能簽B等等

4.現行法律對於同性配偶領養小孩並沒有權利禁止
所以社工人員不可能因為同志A,領養後結婚
從單身家庭變成兩個爸爸的家庭,依此理由
而把小孩領養的權利收回,沒有這樣的法條

5.同志家庭在領養過程,小孩所有可能遇到的困難
在單親家庭,殘障家庭,低收入家庭都有可能發生

而只聽說過社工在評估領養資格會把低收入家庭排除

從沒聽過說會把單親家庭,殘障家庭排除
所以也沒有任理由把同志家庭排除,沒有這樣的法條

很多人以為只要法條沒有過,同志就不能領養小孩
小孩就不會在同志家庭長大,所以就算同志婚姻可以被承認
但是同志家庭領養,一定要反對
這跟本是非常大的膠誤
爭取法條的成立,是為了既定事實(同志家庭本來就能領養小孩)
但是因為法律不承認,而收損的權益在爭
(同志家庭養的小孩,法律權益會受損造成不公平)

而不是在爭同志領養小孩的權利,你們在反對這個法條
就算法條沒過,同志們仍可以快快樂樂的養小孩
喔不,同志仍可領養小孩,但是因為法律權益受損而不快樂
所以你們反對法案的目的,其實只是為了讓同志不快樂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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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都知道記者會故意寫聳動新聞
但是記者編的新聞,大家又樂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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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212.181
ctie:其實是單純反對同志,但有不敢承認,所以說反對同性婚,今天1F 11/19 17:39
a19851106:如果不用修 那何必拿出來討論 .....2F 11/19 17:39
文章沒看懂嗎?法律無法禁止同志領養小孩,所以不用修法
但是不修法的話,同志養的小孩權益會受損

ctie:這個邏輯講通又如何,過幾天他們又會再生另一個邏輯反駁同性3F 11/19 17:40
ctie:婚,因為本質上他們就不覺得同志是"該存在"的
※ 編輯: meidoku         來自: 125.230.212.181      (11/19 17:42)
dreamtime09:還好我沒有反同志,所以可以噓文5F 11/19 17:40
domotorei:說穿了就是為反對而反對,非常的無聊,也非常的無知。6F 11/19 17:40
a1122334424:就有人拿出來跳針 至少我看起來 大致上都是字面的修改7F 11/19 17:40
newfolder: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另外開了一個伴侶的法律名詞8F 11/19 17:41
a19851106:所以一堆支持的人也跑出來跟著跳針囉?9F 11/19 17:41
cuckooflower:起手式一定是我也愛同志,但是XXOO....,說穿了跟中10F 11/19 17:41
newfolder:在原本的婚姻定義上修正不限性別不是比較好嗎11F 11/19 17:41
Same:真的跳針不完 這明明之前都有清楚講過 現在又要跳針一遍zz12F 11/19 17:41
cuckooflower:間選民一樣虛偽噁心13F 11/19 17:42
newfolder:這樣婚姻該有的權利同志都有 該履行的義務也有被規範14F 11/19 17:42
a1122334424:對阿 就大家一起跳針 前幾個禮拜就是這樣15F 11/19 17:43
fantasibear:同意,有些人腦筋病變16F 11/19 17:43
SuperUp:XX教:現行親戚稱謂不能用,變得沒有倫理,會使社會大亂 ^^17F 11/19 17:45
Anber:只要一個提出來 就重頭開始跳啊 咚吱咚吱18F 11/19 17:45
fantasibear:補推19F 11/19 17:46
affen:推破甲帶傷害的wow戰神梅毒大20F 11/19 17:47
a19851106:你回我的那兩行 我覺得還是很矛盾 不知我這樣解釋對不對21F 11/19 17:48
a19851106:反對的人重點在於小朋友的選擇與利益
a19851106:修法權益才不會受損 但反對的人講得不是法上的權益
fantasibear:異化的不是同志,而是社會化的那些自以為的人24F 11/19 17:50
a19851106:當然這會變成無限迴圈 但本來就沒有交集的討論了25F 11/19 17:50
a1122334424:不論修不修法 權益至少在申請上 我覺得是沒太大的差別26F 11/19 17:50
dreamtime09:本來就是沒有交集得討論阿,兩邊根本在討論不同東西27F 11/19 17:51
dreamtime09:然後搞到後面就變互酸亂扣帽子,像上面那樣
a1122334424:如果對申請收養相關法條有意見 請自己另開新局 不要在29F 11/19 17:52
a1122334424:婚姻平權的法條裡面吵
zx3393:1) 要領養小孩請先結婚。31F 11/19 17:53
peterwww 
peterwww:假設這小孩有同性戀傾向  應該立刻廢除此新法32F 11/19 17:55
peterwww:這代表這小孩受到影響證明同性戀會耳濡目染
peterwww:如果同意設定此落日  我贊成同性戀同居領養
peterwww:且一發生此情況  永遠禁止同性戀是正常人權宣教
shimo:可是異性戀都養出一堆同性戀小孩了。36F 11/19 17:59
shimo:異性戀也養出一堆罪犯。
shimo:天主教家庭的小孩長大後也可能變佛教法師,反之亦然。
shimo:而且禁止合法收養,讓大家拼人工生殖,找親戚當人頭,就比
shimo:較好?
kayamoli:推這篇~~~~一堆人都搞不清楚41F 11/19 18:06
longdog:42F 11/19 18:09
didabear:你媽媽是男的他有大雞機。小學同學: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43F 11/19 18:16
a1122334424:為什麼要拘泥於 媽媽爸爸的名詞? 有的應該沒分吧?44F 11/19 18:17
peterwww 
peterwww:同性戀說他們不會後天的都是先天的45F 11/19 18:18
peterwww:法律不只是權利義務還有宣誓效果
peterwww:同性戀早就亂搞禁不了  要就是一個亂搞的正當性
peterwww:這才是立法的目的  也是我反對的理由
a1122334424:...所謂亂搞是亂性嗎?49F 11/19 18:25
peiring:.50F 11/19 18:28
peterwww 
peterwww:今天我說的就是後天影響  同性戀宣稱他們都先天51F 11/19 18:28
a1122334424:你說的是在母體受中影響吧? 話說 有沒有避免的方法?52F 11/19 18:30
shimo:吳氏妻妻也闖關成功了,他們一樣擁有合法婚姻的保障(翻某人53F 11/19 18:31
shimo:白眼)
peterwww 
peterwww:一旦發現同性戀有後天  國家就該當機立斷55F 11/19 18:33
shimo:宣誓啥?法律本來就要與時俱進,一百年前原住民被學者專家定56F 11/19 18:33
shimo:義成次等人種當經濟動物,現在的歧視狀況已經輕微很多。
peterwww 
peterwww:換言之有後天就該小心處理每個議題58F 11/19 18:34
a1122334424:如果沒有沒避免的方法 要當機立斷幹嘛阿....59F 11/19 18:35
peterwww 
peterwww:我早就知道這些支持同的人不會考慮太多影響60F 11/19 18:35
peterwww:不會在乎社會衍生性問題  不會負責
peterwww:純粹本身就是同 以及被錯誤觀念引導的人
a1122334424:其實就我個人意見 如果能研究出100%沒有同性戀的母體63F 11/19 18:37
shimo:設立男女平等的法條,並不是離婚率上升的主因。反而像過去64F 11/19 18:37
shimo:對離婚婦女的歧視,法律上的不平等,是造成鄧如雯殺夫案的
shimo:元兇。
peterwww 
peterwww:我在乎的是一般人  千萬別事不關己67F 11/19 18:38
a1122334424:條件環境 那就做吧 畢竟同性戀受不少苦 少一個算一個68F 11/19 18:38
shimo:百分之三的人群是能造成多大影響,替代役跟在家自學都可以過69F 11/19 18:38
shimo:了。
shimo:後天影響?有離婚的婦女是不是也要考慮後天影響不准她生育?
peterwww 
peterwww:比方講什麼異教徒之類的比擬  這真的很粗糙72F 11/19 18:39
shimo:你可以代表一般人來發言?73F 11/19 18:39
a1122334424:其實我還是不太懂 就算是在母體受影響 沒辦法解決的話74F 11/19 18:40
a1122334424:那你要國家做什麼? 剝奪他們應該有的權利?
shimo:有家暴與犯罪前科的也應該比照辦理不准生養嗎?窮人家的小76F 11/19 18:41
shimo:孩致富機會少,所以也要限制生養?
shimo:你為何不要求自己先克制好為人師的欲望呢?不是說要清心寡
shimo:欲嗎?
peterwww 
peterwww:先天的同性戀就是悲劇  而國家不一日無綱常80F 11/19 18:43
a1122334424:話說 基本上能說是悲劇的只有自己 別人去認定也太自大81F 11/19 18:45
a1122334424:話說 這邊指的先天是基因? 後天指在母體的影響還是?
shimo:鄉下及偏遠地區的教育程度比大城市低,所以不用給鄉下人上83F 11/19 18:46
shimo:學?反正念完了他們還是會生出教育程度較低的後代?
peterwww 
peterwww:如果悲劇只能自己認定  請同性戀就自己平撫自己85F 11/19 18:47
shimo:你講的後天論完全可以套用在所有弱勢族群上。86F 11/19 18:47
shimo:大清律例時代的綱常跟現代的綱常已經差很多了。
shimo:不要再拿綱常出來坦了。
peterwww 
peterwww:綱常雖變  不至於沒是非  且這可能是悲劇89F 11/19 18:53
peterwww:你不思挽救豈能推波
peterwww:同性戀宣稱他們都是先天的  再次強調
shimo:古代的孝子在現代可能會直接被當媽寶被吐槽吧。(他每天早92F 11/19 18:54
shimo:晚都要趕到媽媽前面問安!)
peterwww 
peterwww:我從開始就不相信他們的說法94F 11/19 18:54
peterwww:但我絕對不會罵他媽寶
shimo:挽救啥?我可不期望社會回復到清朝時代。96F 11/19 18:55
peterwww 
peterwww:抱歉我要休息吃飯了  有空再論97F 11/19 18:56
shimo:古人也不相信月亮上沒有廣寒宮。98F 11/19 18:56
peterwww 
peterwww:禮義廉恥國之四維99F 11/19 18:56
peterwww:我相信月亮有廣寒宮  純粹境界問題
a1122334424:就我個人意見 就算不是基因影響 沒辦法有效處理的話101F 11/19 18:57
peterwww 
peterwww:感官世界會欺騙人的102F 11/19 18:58
a1122334424:視為先天好像也沒太大的差別103F 11/19 18:58
ikki:後天影響就該當機立斷?我可以保證家中雙親信天主教或基督教的104F 11/19 19:09
ikki:話子女會受後天影響也跟著受洗的機率超高的 難道孩子的宗教信
ikki:養自由就不值得尊重嗎? 所以政府要不要在父母受洗信教時也來
ikki:當機立斷一下強制介入把小孩從這家庭帶離啊?
Rucca:某P去唸唸書好嗎?同志是天生不是同志宣稱的,是醫學研究的108F 11/19 20:12
noway729:承認別人跟自己不一樣很難?109F 11/19 20:48
shimo:清朝還盛傳開鐵路會壞風水。110F 11/19 21:04
shimo:還有照相機是洋人挖死人眼珠做的。
shimo:為了防止小孩被家人性侵,應該養在實驗室。
shimo:為了防止在學校被霸凌,應該禁止小孩上學。
shimo:義和團也不相信他們的法術贏不了洋人。
shimo:有人境界跟一般人不太一樣,可以說他不正常嗎?然後開始研究
shimo:到底是先天還是後天的影響……
WrongHole:117F 11/19 21:20
GV13 
GV13:那就不要領養 放過我們的下一代118F 11/20 06:54
pTTer00:推119F 11/2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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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iads51 說讚!
1樓 時間: 2013-11-20 21:34:42 (台灣)
  11-20 21:34 TW
伴侶聯盟連走都還不會就想跑,一口氣推出所有願望,以為是許願池嗎?
先了解領養這回事,如果走社福路線,那麼父母雙全這條件是必然的,如為單身社工會另設專案,很多設施單身就不給申請,因此在社福系統期望同性家庭共同收養是不可能的,請提供國外同志家庭收養狀況,且國內風氣有國外那麼開放再推廣謝謝,小孩為無行為能力者,社福系統不可能為了同性家庭而罔顧小孩權益,沒有小孩必須做那個實驗品,真有愛心請捐款。
如果走協議路線,那麼你得上法院受到質詢,證實你有足夠能力足夠愛心足夠必要去照顧這個小孩,因此單身收養也是很困難的,除非你跟那小孩有親屬關係且沒人可照顧他。
因此你的議題是假議題,單身很難收養小孩。
回歸問題,同志一方有小孩的共同收養,請你通過同性婚姻後再去修正這點,連同性婚姻都還沒過吵這有毛用-﹁-
1.同性家庭共同收養孤兒----沒人敢拿小孩當實驗品 2.同性家庭共同收養其一方小孩----通過同性婚姻再做修正,請問同居有必要留遺產(特留分)給你的小孩嗎?真有那個心的話叫對方留遺囑信託給小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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