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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27 11:51:5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Lsolo (我不是鍵盤法官我是城武)
標題 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時間 Sun Mar 27 02:26:17 2016



我先說明幾個點

先以大家最熟悉的

以下為PTT個資規則
  (b)本站不會對任何人出售或出借您的個人資料。
  (c)除非是下列情況,本站不會向任何人公開您的資料:
      i. 基於法律相關規定。
     ii. 接受司法機關或是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iii.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接下來請大家有點耐心看完---


民事案件部分(少數)

法官在民事案件中,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69.270條為證據調查
就是因為基於案件事實而發文調資料。
而且也不是說要就有,是法官要覺得有基於案件事實需求,才會行文。


不給會怎樣呢

根據349條,要不就是ptt被罰錢,要不就是強制處分。

都規定了,沒有理由不配合就是有相關的處罰,我們在這案件法院走完全全部程序
沒有不配合的理由。

而且法院在作證據調查時,並不適用通保法,通保法是檢察官和警察在用的。


大家以前覺得超越憲法很扯,不可能要ptt超越法院。



刑事案件→(從地檢署=/=法院)

過去幾個訴訟大師在打的

那不叫做到法院,那叫做地檢署,裡面的boss叫做檢察官,他們的好夥伴是警察

通保法這裡就適用了。

要是真的有犯罪的可能,檢察官起訴後,就會把這個案件送到法院去。


but,訴訟大師一般都是到地檢署那邊就gg了,不起訴處分,根本連法官的臉都還沒

看到就結束了。畢竟檢察官大部分都不認為那是犯罪。




換個說法,刑事案件要一路打到底送到法院那裏

至少要是通過警察→檢察官→法院。


而我們選擇依據法院的函文,是因為大部分這種濫訴案件,不會到法院。

也謝謝承辦這些案件的檢察官們的辛勞,願意認同ptt的言論自由。



而很多的警察,也都是會依據ip位置來找人,畢竟這才是會真實的東西

ip位置本來就是公開的,而透過ip也比較可信。

網路警察也明白有些網站就算給了註冊資料也還是找不到人

因為根本就沒那些人名和地址。



此外,我們只接受有調查權的機關(司法機關、政風等等)

因此區公所那些的單位我們是不會回應的。

沒有到法院調查權等級的函文,原則上我們是不會回應的。



至少法務部現在這些法務都是阿宅出來的,我們保護版主也保護使用者

但是對於違反本站使用規則甚至是違反現實層面法律

 (有很多檢警或法官都會檢附原文或照片,

  最近還有一個連發18封信+文章狂推文操人祖宗18代的)

我們也希望法律可以協助我們維持秩序,而不是無的放矢,當然,那永遠是最後手段。



維護這個言論自由的平台,才是你我共同經營努力的目標。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0.88
※ 文章代碼(AID): #1MzjHC5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16780.A.165.html
deltarobot 
deltarobot: 終於來了1F 03/27 02:27
Fiona102: 翻譯: 使用者行為要被人告 我只是幫忙伸張正義給資料2F 03/27 02:28
leron: 有人就是想把事情鬧大,看能不能鬧到關站3F 03/27 02:28
jasome: 辛苦了4F 03/27 02:28
grahamwu: 推5F 03/27 02:28
XDDXDD: 你說得蠻中肯得6F 03/27 02:28
apple7685: QQ7F 03/27 02:28
yannicklatte: 推8F 03/27 02:29
leron: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言論負責,敢說人家垃圾就要上法院證明9F 03/27 02:29
XDDXDD: 不過我才是金城武本尊10F 03/27 02:29
leron: 就像九把刀不就證明邱毅是政治垃圾,要有這樣的氣度11F 03/27 02:30
Leeng: 訟棍就訟棍 還訴訟大師12F 03/27 02:30
cul287: 有解釋有推13F 03/27 02:30
bug001: 所以公文上面是依哪一條?14F 03/27 02:31
ss910126: 睡前給你推15F 03/27 02:31
ECZEMA: 我懂了 所以要使用者個資 走民事比較快 如果法官要求調查16F 03/27 02:31
leron: http://goo.gl/VPbb4u 上法院告贏對方,證明你說的是對的17F 03/27 02:31
被批「政治垃圾」 邱毅告輸九把刀、15網友也獲不起訴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去年台北捷運爆發隨機殺人案,前立委邱毅痛批此事是「太陽花學運後遺症」,遭知名作家九把刀暗諷他是「政治垃圾」,憤而向九把刀與底下15名留言的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今年2月法院判定邱毅告九把刀敗訴,而15名網友有些人選擇登報道歉,其餘人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罪,今(7)日宣布全案不起訴。 ...

 
tonyselina: 倒數第三行好像hazel0093就是這樣做耶,看來該告了18F 03/27 02:32
JCS15: 有個好大的破口 大家塊陶阿19F 03/27 02:33
killerchi: 那我又好奇了 罰錢是罰誰? 強制處分怎麼強?20F 03/27 02:34
AJAPPLE: 這篇是在騙不懂的人吧 推幾點的 傻眼21F 03/27 02:35
mithralin: 罰錢罰臺大,強制處分就是強迫站方交出資料22F 03/27 02:35
JCS15: 一般來說來講要到強制處分才能出賣個資吧23F 03/27 02:36
XDDXDD: 單一事件 包含 ( 懂的人 + 不懂的人 + 蓄意亂鼓譟的人 )24F 03/27 02:36
jyekid: 那出賣個資會怎樣?就被鄉民狗幹一頓25F 03/27 02:37
jyekid: 被鄉民狗幹一頓VS罰錢加惹麻煩 自己選一樣
whitehow: 推27F 03/27 02:37
makimakimaki: 就是告不成才叫訟棍阿 但多數人被訟棍告時都不知所28F 03/27 02:38
JCS15: 所以說 塊陶啊29F 03/27 02:38
makimakimaki: 措 還專程北上跑警局看到警察拿出批踢踢個人資料頁30F 03/27 02:38
makimakimaki: 你知道有多心寒嗎  貼個新聞連結就被訟棍告 到現在
makimakimaki: 還覺得有夠扯
Jasy: 我看到現在亂了  請問這是民事訴訟案件還是民刑事訴訟均有?33F 03/27 02:38
XDDXDD: 不過我比較好奇是  法院基於案件事實需求,才會行文34F 03/27 02:38
Francix: 那以後都先告民事個資都拿的到了,告完再告刑事就好了35F 03/27 02:39
jameshcm: 依法律層面上PTT應該沒錯,但後續產生的寒蟬效應問題才大36F 03/27 02:39
chx64: 所以我前面說拉 就是不想跟法院周旋輕易妥協給資料37F 03/27 02:39
jameshcm: 以後大家註冊都用假資料,上站都掛VPN....38F 03/27 02:39
XDDXDD: 是針對涉案的  少數人涉案個資 還是 全體人不相關的個資39F 03/27 02:39
bug001: 帶種貼法院公文出來啦,不要扯一大堆還要裝好人40F 03/27 02:40
chx64: 你等到強制了在給資料 沒人會有意見41F 03/27 02:40
jyekid: ㄟ? 不爽不要.....來42F 03/27 02:40
a0925313803: 當然是涉案個資 法官看這麼多不相干的東西要幹嗎?43F 03/27 02:40
asiakid: 不得不噓了44F 03/27 02:40
leron: 如果對方真的是垃圾,上法院告贏對方又何妨?45F 03/27 02:41
jyekid: 收到強制處分再給資料OK啊... 就說了自己挑一樣承受咩46F 03/27 02:41
greedypeople: 我是覺得寫這麼清楚還亂就叫無李取鬧了47F 03/27 02:41
leron: http://goo.gl/VPbb4u 九把刀就成功告贏政治垃圾了48F 03/27 02:42
被批「政治垃圾」 邱毅告輸九把刀、15網友也獲不起訴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去年台北捷運爆發隨機殺人案,前立委邱毅痛批此事是「太陽花學運後遺症」,遭知名作家九把刀暗諷他是「政治垃圾」,憤而向九把刀與底下15名留言的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今年2月法院判定邱毅告九把刀敗訴,而15名網友有些人選擇登報道歉,其餘人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罪,今(7)日宣布全案不起訴。 ...

 
jyekid: 出示公文解釋完就結束 然後被鄉民狗幹 VS 罰錢+惹麻煩49F 03/27 02:42
XDDXDD: 如果單純是不涉案的全體人個資是否可以拒絕適用?50F 03/27 02:42
killerken: 把法院公文貼出來看看啊 是不是有強制力一看就知道51F 03/27 02:42
AJAPPLE: 請某些人 不要帶風向了 站務根本沒講清楚52F 03/27 02:42
greedypeople: 不會人家都講民訴349你還連條文都不看一下吧53F 03/27 02:43
chx64: 我覺得講很清楚了 站方就是怕麻煩所以直接給資料 呵呵54F 03/27 02:43
leron: 如果你不做虧心事,為什麼會擔心被人告?是被告後才會有問題55F 03/27 02:44
JCS15: 講很清楚了+156F 03/27 02:44
greedypeople: 所以一年一百件罰三百萬你出啊57F 03/27 02:44
jyekid: 很清楚了啊 只是某部分人無法接受 真的很怕以後被出賣個資58F 03/27 02:44
jyekid: 那就不要上這個爛批踢踢打嘴砲啊
leron: 99.9%的使用者的個資根本不會有問題,只有被人告的才有60F 03/27 02:45
greedypeople: 刑事照這篇講得根本就不干PTT的事 是網路業者給的61F 03/27 02:45
jyekid: 站方的處理方式就是:法院行文要個資 就出送62F 03/27 02:45
belmontc: 349又怎樣 不知道可以抗告嗎? 那法務是在做啥的?63F 03/27 02:45
JCS15: PTT免費提供服務又沒有任何營利收益要PTT扛確實也是不妥64F 03/27 02:46
greedypeople: 你抗告就換法官的同事裁定啊  除非他們有仇65F 03/27 02:46
AJAPPLE: 一堆帶風向的搞不清楚個資重要性66F 03/27 02:46
leron: 為了這0.001的人害了全部批踢踢的使用者,誰才是老鼠屎?67F 03/27 02:46
pujos: 344-5寫什麼,涉第三者隱私可以隨便給歐68F 03/27 02:46
greedypeople: 不然人家當然也說你無正當理由抗告駁回69F 03/27 02:46
softsoft5566: 法院公文就在貼另一邊了阿 一堆人水準不意外70F 03/27 02:46
pujos: 還349累,扯殺小71F 03/27 02:46
JCS15: 我覺得站規如果可以修的更完整定義應該會更好72F 03/27 02:46
leron: 那你別亂罵人,別做虧心事,為什麼要擔心被人告?73F 03/27 02:47
belmontc: 就算不會344 如果349連抗告都不會 拜託還是別當法務了74F 03/27 02:47
chx64: 開始檢討鄉民了 XDDDDDDDD75F 03/27 02:47
belmontc: 今天就可以卡著用個資法做有正當理由論述 為啥一直要往76F 03/27 02:47
greedypeople: 我自從被訟棍害跑兩次台北以後講話就變俗仔了  QQ77F 03/27 02:47
belmontc: 無正當理由去想? 正不正當也要經過裁定才知道 懂?78F 03/27 02:48
SPAEK: 風向變來變去 我決定站中間79F 03/27 02:48
belmontc: 今天為啥被罵就是因為連基本的權利主張都沒做到就當龜孫80F 03/27 02:49
belmontc: 乖乖提供個資 那請問法律當中的權利主張是在學怎樣的?
leron: 批踢踢不是你發洩情緒亂罵人的地方,有種罵就要有種承擔82F 03/27 02:49
greedypeople: 所以欠錢不還 不拖到強制執行就叫龜孫子嗎83F 03/27 02:50
greedypeople: 人家公文摧繳就乖乖執行才叫依法
AJAPPLE: 我建議不要跟不看法的人講話了 越講越扯 站務快出來85F 03/27 02:50
tn00371115: ..............................86F 03/27 02:51
belmontc: 今天就算他要弄強執也可以抗告看看 懂?你請律師不就是要87F 03/27 02:51
deltarobot 
deltarobot: 是說我很好奇 為何ptt註冊需要有個資?有這方面的必要88F 03/27 02:51
deltarobot: 嗎
belmontc: 能拖就拖 能主張就主張? 在那邊看到一張紙就腿軟?90F 03/27 02:51
JCS15: 不是龜孫子啊 重點是站方規則跟現在這說法兜不起來 這說法91F 03/27 02:51
JCS15: 我覺得合理可以接受 但是接下來站方的規則要修正才對吧
JCS15: 不能說你規則訂這樣結果走那樣的路 這樣不對吧
jyekid: 喔喔喔 好啦 那你繼續看著法條吧94F 03/27 02:53
Chopstick2: 法院來函沒列依哪條法!你這文引的法都你自己說的!!!!!95F 03/27 02:53
ezpeer107: 胡說八道 公文調個資 就算是法院中華電也是打槍96F 03/27 02:53
jyekid: 順便說一下 他前一篇說他要去睡了 就等他睡醒在跟他討論法97F 03/27 02:54
ezpeer107: 要通訊個資就是調取票 沒有例外\98F 03/27 02:54
Fiona102: 有些人對個資的觀念真的很薄弱,還亂用比喻99F 03/27 02:54
iceyeman: 被訟棍弄一下 整串個資就被請出來...100F 03/27 02:56
Fiona102: 也難怪一堆機構到處賣個資,無知的人只以為人家有我的101F 03/27 02:56
DWR: 只有當你不給我你就違法,站方才有必要給個資,不然說啥都屁102F 03/27 02:57
Fiona102: 資料沒什麼大不了的103F 03/27 02:57
tn00371115: 349法院有用到349發函了嗎 別打馬虎眼喔104F 03/27 02:58
greedypeople: 349用下去就要罰三萬先了  你付嗎105F 03/27 02:58
tn00371115: 樓上眼殘嗎不給才要罰錢喔106F 03/27 02:59
XDDXDD: 不要將不相關的人拖下水就好了  大家在意的只是這一點107F 03/27 03:00
tn00371115: 別忘記猶太人的下場 只顧好自己是不夠的108F 03/27 03:03
scratch01: 推109F 03/27 03:42
fantasibear: 下台吧110F 03/27 04:01
onlybubble: 法治教育缺乏呵呵111F 03/27 04:22
onlybubble: 補推
eva19452002: 還有人以為被告一定是亂罵人才會被告,這麼那麼天啊?113F 03/27 04:33
loyal325: 別弄的跟露天一樣 買個東西就會有詐騙打給你114F 03/27 07:14
GainWin: 大水表時代115F 03/27 08:05
youh2031: 他媽的開放修改資料阿  幹  這樣誰敢留實名116F 03/27 08:22
rota: 快滾蛋,辭職兼滾出ptt117F 03/27 09:16
newland: 不能維護個人資料就不要叫人填阿118F 03/27 09:30
k04121226: 所以就是怕麻煩阿119F 03/27 10:21
nsr150xx: 別弄的跟露天一樣 買個東西就會有詐騙打給你120F 03/2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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