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uxkyou (13CM--法Q)標題 [新聞] 林朝鑫斥《壹週刊》亂寫 揚言自殺明志時間 Thu Aug 16 10:48:56 2012
昨《壹週刊》報導,《時周》副總編輯
林朝鑫被拍到出現走路工抗議隊伍,神旺飯店董事劉
洪福並在現場
疑似督軍,相當不尋常。《壹週刊》出刊後,旺中集團主管昨趕到神旺飯店開
會,林朝鑫見到《蘋果》拍攝,還怒斥:
「你是在拍三小!」得知《蘋果》記者身分則同意
受訪,他駁斥《壹週刊》報導,還說不怕被圍剿、被圍捕,「有什麼了不起!頂多記者不幹
而已!」
據其他媒體報導,林朝鑫昨受訪時指《壹週刊》亂編亂寫,太過分,
說到激動處更說要「自
殺」明志。
【動新聞】誰發走路工 當初瘋狂抹黑學者 旺中嫌疑更大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0816/137675
快點自殺吧 媒體圈不缺你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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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45.196
推 F5:推文全部教唆自殺1F 08/16 10:49
推 anper:施主...您自盡吧...4F 08/16 10:49
→ noei:話說我只看過媒體逼死別人,還沒聽過媒體自殺的....6F 08/16 10:49
推 al1l1:這... 會被告嗎7F 08/16 10:49
推 danwhei:快點自殺吧 只會打嘴砲 之前說要告人有告了嗎8F 08/16 10:49
→ VVizZ:我這有張龍言人本的名片 鑫哥你要嗎10F 08/16 10:49
→ danwhei:需要找撿屍大隊長去收嗎14F 08/16 10:50
→ medama: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16F 08/16 10:50
推 F5:以為推文沒事嗎? 查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加工自殺罪」17F 08/16 10:51
推 kgh:真特別 說別人請走路工的時候不考慮別人會想自殺嗎?18F 08/16 10:51
推 creepy:這種要求我從來沒聽過23F 08/16 10:52
推 CP543:你成功我就幫你念三句阿彌陀佛24F 08/16 10:52
推 voddov:嚇死人了 但我還是想說一句公道話 你自盡吧27F 08/16 10:52
推 murray:Gasol你還是自盡吧28F 08/16 10:52
推 nyopcst:跟北韓一樣嘴跑王!快自殺阿30F 08/16 10:52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出一張嘴也算幫助自殺???
※ 編輯: fuxkyou 來自: 140.124.45.196 (08/16 10:53)
→ ccustar:林朝鑫自殺明志 你我都曾推了一把31F 08/16 10:52
→ creepy:不過他可能要擔心 蔡董真的會賜死34F 08/16 10:53
推 andante6851:千萬不要自殺啊Q口Q 這樣就沒人上法庭還黃教授清白了37F 08/16 10:53
推 ak2840:有尬茲 快喔39F 08/16 10:53
推 skylion:很多鄉民會願意幫你介錯的41F 08/16 10:53
推 notea:賭他不敢42F 08/16 10:53
推 waynechiu:說說罷了 論他不敢 (我沒教唆唷 ^.<)43F 08/16 10:54
→ VVizZ:根本沒有教唆效力 意思表示都沒達到咧44F 08/16 10:54
推 duam:趕快去法院認證惹.....屁話別放太多47F 08/16 10:55
推 ccjjea:太棒了 就算死 我也會到他墳前唱賀!48F 08/16 10:55
推 Kakia:這種要求我這輩子也沒見過49F 08/16 10:55
→ arliang:法令可以無限擴大解釋,真好用50F 08/16 10:55
推 hsiyafel:自殺明志的人都要有相當的人格和勇氣才會做53F 08/16 10:56
推 vickyshan:教唆的被教唆人首先須本無犯罪之意思 他自己都說要自殺55F 08/16 10:56
→ kyo51:嗆要自殺的都不會死61F 08/16 10:57
→ arliang:自殺明志? 我還三明治咧,火腿加蛋多少錢?63F 08/16 10:57
推 danwhei:他有真的自殺再來談275吧 之前說要告告到現在還沒告64F 08/16 10:57
推 CP543:不用這麼麻煩 先證明牠是看了鄉民的推文才決意自殺再講法條65F 08/16 10:57
推 hirokofan:幾天後「為了避免被人當成畏罪,本人忍辱負重暫不自殺」66F 08/16 10:57
推 Blue6:給你錢,快點自殺71F 08/16 10:58
→ kyo51:不過還是希望他別死72F 08/16 10:58
→ piece1:自殺的話我捐一千一當奠儀..75F 08/16 10:59
→ kyo51:以免讓我國的自殺排名提升76F 08/16 10:59
推 CP543:沒品 他自殺要包雙數才對吧!77F 08/16 10:59
推 iMANIA:媒體人還做壞榜樣 還自殺勒 教壞大人小孩79F 08/16 11:00
推 drwei:大不了不幹記者 旺集團還有那麼多職位80F 08/16 11:00
推 khalid:會自導自演假自殺事件嗎?82F 08/16 11:00
推 diego99:這麼快就想砍掉重練?83F 08/16 11:00
→ kyo51:以死明志,建議要用上吊84F 08/16 11:00
噓 yugiyo:「自殺」誰都會,但是真正成功的名人又有幾位,演戲啦!85F 08/16 11:00
推 motorolla:這種要求一輩子都沒聽過~自己都這樣說了~我怎好意思拒?89F 08/16 11:01
推 doreme:都活到這個歲數了,行為還是很幼稚90F 08/16 11:01
推 lisy1991516:以死明志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91F 08/16 11:01
→ juncat:隨便喊自殺交壞小朋友 這樣不用罰嗎 鍵盤自殺? 砍帳號?92F 08/16 11:01
→ johochula:F5你想嚇誰 在這裡推文跟他有沒有自殺 有啥因果關係93F 08/16 11:01
推 CP543:要先包嗎?95F 08/16 11:02
推 kiddking:他已經想自殺了,沒有教唆的問題。96F 08/16 11:02
→ david75610:蘋果底下寫自殺諮詢專線和張老師...好靠杯XDDDDDDDDDD97F 08/16 11:02
→ johochula:我要去買壹週刊來看了啦 台灣的正義.....98F 08/16 11:02
推 abucat:可以連阿扁或阿九一起拖下水嗎?99F 08/16 11:03
推 chiz2:要死趕快死啊 不要只會用嘴巴講212F 08/16 12:02
→ AROOBA:有賭盤嗎?213F 08/16 12:02
→ mamaka:拜託快去<214F 08/16 12:06
推 tsengivy:也不用自殺啦 退出媒體圈就好 掰掰215F 08/16 12:09
→ gowaa:居然不是告週刊 而是自殺..216F 08/1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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