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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75610 ()
標題 [FB] 李茂生教授
時間 Wed Sep  7 10:32:13 2016


FB卦點說明:正當防衛一點都沒問題,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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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李茂生
10小時 ·

就已經和你說過,正當防衛一點都沒問題,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說真的,如果這是考題,標準答案或許是未必故意的殺人。一方面絞首,一方面向警察
說「他快死了」,這句話就是個完整的自白。法官已經夠委婉了。


既然是防衛成功後的過剩防衛,那麼民法149的「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
之責」就會發生效果,此際所謂的「相當賠償」當然會考慮與有過失問題。

我覺得不是法律不夠白話,更不是恐龍當法官,而是就是有人不用大腦。

雖然以下的舉例不太妥當,人本基金會一定會不爽,但是應該更容易懂一些。

有個頑童上課不聽話,恣意妨礙秩序,受老師罰站後,已經安靜下來,此際老師仍舊在盛
怒之下,過去打了頑童一巴掌。試問這位老師的行徑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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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李茂生教授
09-07 10:32 david75610.
09-07 11:10 westwood0402.
09-07 15:18 tentaikanso.
chienk: 懂了1F 09/07 10:33
ALJAZEERA: 樓下不懂崩潰噓2F 09/07 10:33
s505015: 這比喻很奇怪欸3F 09/07 10:33
Lheavens: 爛例子 頑童幾歲能有什麼能力? 小偷呢?4F 09/07 10:33
tasogare: 前面那個八卦法律專家快去FB戰他5F 09/07 10:34
CowBLay: 會有人說比喻不當6F 09/07 10:34
iam0718: 這個例子要是鄉民舉的話 肯定被鍵盤法律人罵慘7F 09/07 10:34
sysop5566: 博士舉例 就是不一樣8F 09/07 10:34
s505015: 你說盛怒打小孩,跟這個類比不對吧9F 09/07 10:34
bruce511239: 不對 對 不對 對10F 09/07 10:34
g8330330: 電影有拍阿 你以為沒事 突然站起來給你一刀的很多11F 09/07 10:34
nacy204327: 頑童很恐怖內 身上可能會有武器12F 09/07 10:34
lipsred1006: 還是會有一群法盲兼文盲在那邊唧唧歪歪的啦13F 09/07 10:34
cul287: PD又在釣了14F 09/07 10:34
Oxhorn: 這個例子蠻糟的  老師動手巴小孩拿來類比實在...15F 09/07 10:34
zeyi: 當然對阿   如果我是老師  我一定賞足下的小孩兩巴掌16F 09/07 10:34
Whitening: 老師你以後還是發刑法文就好了,別去招惹巧芯啦XDDD17F 09/07 10:35
danorken: 沒讀書或看不懂判決書的都給我閉嘴18F 09/07 10:35
g8330330: 說無能力反擊的判斷是人人都應具備的嗎?19F 09/07 10:35
sysop5566: 李茂生你們敢嘴 學校報一下20F 09/07 10:35
s505015: 那每次警察抓人也只要叫他不要動就好阿21F 09/07 10:35
kingrichman:  我舉個例,有人想置你於死,你是不是會絞首到對方昏22F 09/07 10:35
flybow: 那個判斷 應該是社會大眾的判斷成就可以了 不用精準23F 09/07 10:35
Oxhorn: 都說非法侵入  被正當防衛了  盛怒巴小孩是ok的動作嗎24F 09/07 10:35
Whitening: 真的有鍵盤法律專家想去李茂生FB挑戰嗎??XD25F 09/07 10:35
nzj: 小孩有能力殺了老師嗎26F 09/07 10:35
CowBLay: 違規行為>制止>違規停止>違規停止後的行為 懂?27F 09/07 10:35
askey: 這樣鄉民會崩潰啦28F 09/07 10:35
kingrichman:  過去,只是這次是昏過去沒醒來而已29F 09/07 10:36
amadeusli: 樓上的問題更怪,重點在行為人好嗎?30F 09/07 10:36
s505015: 依照他邏輯,警察舉動就像老師用膠帶把學生嘴巴黏住31F 09/07 10:36
kuninaka: 第一次看到過剩防衛這麼名詞 長知識32F 09/07 10:36
radiodept 
radiodept: 白癡酸酸們真的很智障,法理根本不懂想戰專家33F 09/07 10:36
DASHOCK: 舉例還是怪怪的  拿去問其他法官教授看看34F 09/07 10:36
kuninaka: 主要還是失去反抗能力之後的行為35F 09/07 10:36
lolic: 嘴36F 09/07 10:36
INNBUG: 某些人搬去菲律賓會很開心37F 09/07 10:36
nzj: 小偷什麼事都敢做 包括殺人38F 09/07 10:37
s505015: 所以其實警察也不能上銬這個意思嗎39F 09/07 10:37
radiodept 
radiodept: 智障覺青只要和自己想的不同,沒有道理也要硬凹40F 09/07 10:37
kuninaka: 警察上銬又不會殺人41F 09/07 10:37
flybow: 超越正當範疇的防衛 用過剩還蠻直白的啊42F 09/07 10:37
kuninaka: s505015 是真懂還假懂?43F 09/07 10:37
nzj: 以前的新聞 就有人被小偷殺死44F 09/07 10:37
kingrichman:  把對方勒昏只是讓對方喪失反抗攻擊能力而已45F 09/07 10:37
CowBLay: 都講這樣了還警察不能上銬....Orz46F 09/07 10:38
s505015: 那請您舉例阿,47F 09/07 10:38
kingrichman:  只是勒昏後沒醒來而已,當下並無過剩防禦48F 09/07 10:38
VVizZ: 哈哈哈  又在舉一些愚民用的垃圾例子 不愧是刑法大屍49F 09/07 10:38
kuninaka: 我是覺得可以另外修法,改成侵入住宅者,屋主殺死人合法50F 09/07 10:38
Newtype: 日本留學過 連殘心都不知道??51F 09/07 10:38
s505015: 說出你們論點而不是打嘴炮52F 09/07 10:38
kuninaka: s505015 你說警察上銬會不會弄死人?53F 09/07 10:39
HoterLin: 難怪台灣一堆恐龍法官54F 09/07 10:39
VVizZ: 勒頸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行為法律人可以拆成前面勒頸是正當55F 09/07 10:39
PeterHenson: 鄉民個個都是鍵盤大法官,當然聽不進禮貌生的話56F 09/07 10:39
nzj: 舉那種爛例子 還怪別人不懂法理 講不講道理啊57F 09/07 10:39
kingrichman:  正妹被強姦踹犯人老二,犯人因此死亡,要不要也算58F 09/07 10:39
s505015: 你要說會也可以喔59F 09/07 10:39
flybow: 其實那個勇夫應該說 我以為他還會反擊 這樣還有誤想防衛60F 09/07 10:39
VVizZ: 防衛後面是過剩防衛 哈哈哈61F 09/07 10:39
kingrichman:  過剩防禦?62F 09/07 10:39
g8330330: 所以重點是不知道已昏繼續勒 還是昏了後故意勒死63F 09/07 10:40
s505015: 依照台大法醫的共筆,確實有因為手部被綁64F 09/07 10:40
flybow: 弄個過失 加期待可能減輕 搞不好有可能SAFE65F 09/07 10:40
kuninaka: 這道沒錯 勒頸是從有反抗能力到無反抗 要怎麼知道?66F 09/07 10:40
blackofdeath: 重點在於非專業人士怎麼判斷小偷是否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吧,又是在腎上激素激升的情況上……67F 09/07 10:40
kuninaka: 「他快死了」 可以判斷故意還過失?69F 09/07 10:41
VVizZ: 笨蛋 看血條阿 鬥氣已經是0了你還勒 就是過剩防禦了 懂?70F 09/07 10:41
kingrichman:  如果屋主在知道犯人已昏厥還繼續勒才是過剩防禦71F 09/07 10:41
s505015: 沒注意造成腹面朝地壓迫胸部,造成窒息死亡的喔72F 09/07 10:41
stun991: 恐龍法律人永遠不懂尋常百姓面對時內心的恐懼與壓力73F 09/07 10:41
VVizZ: 你不知道法律人可以看到血條跟氣條嗎 氣條沒了就開始損血沒打過格鬥喔>74F 09/07 10:41
s505015: 國外可是有研究的喔76F 09/07 10:41
g8330330: 妻子應該學摔角裁判在旁邊讀秒77F 09/07 10:42
kuninaka: 李茂生是說他向警方自白說「他快死了」 證明他知道78F 09/07 10:42
kingrichman:  把小偷勒到昏厥無反抗能力本來就正當防衛
 只是昏厥後就死了哪能叫過當防衛?79F 09/07 10:42
iam0718: 當你遇到時 多想一下法律 恐懼跟壓力就會消除 就知道跑了81F 09/07 10:43
bestguy: 陸戰隊出身 論PK可以打掛台灣多數人吧 這已經很IMBA了82F 09/07 10:43
s505015: 你怎知他的快死是準備接近死亡還是真的要死83F 09/07 10:43
g8330330: 屋主不是專業醫生  他說快死了能當證據嗎?84F 09/07 10:43
VVizZ: 法律人會說你明知他快死了卻不積極救助是不做為殺人犯85F 09/07 10:43
Newtype: 誰知道是不是假昏阿 懷孕的老婆在旁邊誰不會拼命壓制86F 09/07 10:43
s505015: 快死這種語言定義不清阿87F 09/07 10:43
kuninaka: 還有一種狀況吧,是知道對方昏了之後還繼續絞首88F 09/07 10:43
VVizZ: 因為是你勒昏的很抱歉你有保證人地位你得救他89F 09/07 10:43
jyekid: 如果對方已經沒了反抗能力 "照理"該制止 你沒停下來弄到90F 09/07 10:43
kuninaka: 誰知道對方是不是演戲91F 09/07 10:44
look: 屋主都自己都認知小偷「快死了」,還不放手92F 09/07 10:44
angraer: 推文看下來,還好某些人沒去當法官,法盲還想硬拗,真的很有趣93F 09/07 10:44
jyekid: 對方死 照這CASE發展就吞過失致死95F 09/07 10:44
VVizZ: 法律人最愛看演戲 不然怎麼一堆可教化的放出來再犯XD96F 09/07 10:44
kuninaka: 我是覺得這種行為應該除罪化拉 支持修法!!97F 09/07 10:44
s505015: 尼又怎知他是真的暈還是假的暈98F 09/07 10:44
iam0718: 正義法律人:面對恐懼跟壓力不代表可以無視一條性命99F 09/07 10:44
typenephew: !ㄏ 我懷疑到底有多少噓文者看過判決書中警方 當事人的說法709F 09/08 00:11
BabySatan: 法盲腦容量只有1-bit,不是殺就是放任,無法讀取判決書711F 09/08 00:16
fdac: 推712F 09/08 10:44
xunter123: 盛怒之下 怎麼留手 會特別說快死了 也是真的怕死了吧713F 09/08 10:47
kiillen: 一堆人糾結在盛怒,真是好呆714F 09/0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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