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標題 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時間 Wed Feb 15 00:29:38 2017
※ 引述《d147258 ()》之銘言:
: 誰在跟你重新定義,在2010年時就是這樣規定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204/32280761/
客運司機 每天開車限10小時│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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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台灣才這樣嗎?美國、加拿大、澳洲也是這樣定義客運司機工時,分成工作跟駕駛
時
: 間
美國:
駕駛員必須如實填寫每天的行車情況,分別標注行駛時段、停車休息時段並隨時准備讓警
方檢查。
日本:
在日本,每開兩個小時就要休息20至40分鐘,高速公路沿途的休息站就成了活動場所。司
機會在前窗玻璃處立一個模擬鐘,到達休息區,司機也下車休息,下車前要將指針撥到下
次開車的時間。
德國:
強制休息法(每天駕車累計不能超8小時):客車上的行車自動記錄儀會每天記錄駕駛時
間、駕駛間隔、駕駛速度,警察會抽檢當天的記錄。
法國:
大巴士每週工時上限為48小時,且車內需安裝「CD卡」,用來監測車輛是否有熄火停滿45
分鐘,若被交通警察臨檢發現沒有「停好停滿」,不僅司機會被記點處罰,旅行社也會被
處以高額罰款。
英國:
每兩小時路程設休息站:司機連續開車兩小時,必須休息20分鐘,強行防止司機疲勞駕車
,因此在英國的高速公路上,每兩個小時的路段,都有中間休息的站點。
歐盟:
歐盟規定,司機開車時數每週不能超過56小時,連續兩週內的開車時數合計不可超過90小
時,且出車結束後必須休息滿11小時才能再次上路。
嗯嗯 台灣跟各國一樣 都是握方向盤才算
那各國的配套 台灣有嗎?
真是理性鄉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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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
02-15 00:29 winterson.
※ 編輯: winterson (180.217.176.75), 02/15/2017 00:31:25
→ purue: 台灣政策就是糞 抄都是抄一半的4F 02/15 00:31
→ doctor2tw: 法國那個上限48小時是三小,比打魔獸副本的時間還少。7F 02/15 00:32
推 Mradult: 看起來都比台灣嚴,也有查核方式8F 02/15 00:32
→ SuperUp: 加拿大 頻繁不定時有稽查員路邊攔車上車檢查司機打卡記錄9F 02/15 00:32
推 pftmax: 台灣政府是公親 這個要司機跟業主私下協調跟政府無關10F 02/15 00:32
→ SuperUp: 抓到司機就掰掰 會罰司機 所以司機無法過勞12F 02/15 00:33
推 m50205811: 台灣的玩法就是專學壞的 自創畸形制度 如狗屁觀審制13F 02/15 00:33
→ SuperUp: 印象中大概15年前左右看到的 鬼島真的很落後呀14F 02/15 00:34
推 birdy590: 歐盟不是開玩笑的 可能出現上萬歐的罰單 @@15F 02/15 00:34
→ vatog: 台灣有規定每開四小時須休息至少半小時16F 02/15 00:36
→ vatog: 稽查嚴不嚴格是另外的問題 現在爭的無知左膠以為這種計算駕駛時間的方法是不對 但實際上各國皆行之有年18F 02/15 00:36
推 doctor2tw: 時速100km來說的話,四小時約行400公里,也就是說.....20F 02/15 00:38
→ vatog: 這點你無法否認 原po也只是點出這點錯誤 別跳到地方去21F 02/15 00:38
是在討論政府的法規是否合理
還是國外一整套 台灣抄一條
然後台灣就好棒棒不能罵?
※ 編輯: winterson (180.217.176.75), 02/15/2017 00:41:08
推 g581637: 臺灣配套:?????????22F 02/15 00:39
→ doctor2tw: 高雄開到台北基隆 392km ,休息。23F 02/15 00:39
推 sheepxo: 台灣都是業者自律 政府才不想公親變事主24F 02/15 00:40
→ doctor2tw: 屏東(高雄末端)
林北自己開車,台南到斗南就已經有點疲勞了,沒想到
台灣規定四小時休息半小時...25F 02/15 00:40
→ vatog: 自己爬文 少睜眼說瞎話了啦 幾乎都是在酸駕駛工時計算問題30F 02/15 00:42
廢話 如果有配套
今天會過勞出車禍來檢討工時?
拉外國來救援台灣工時計算沒問題?
為什麼不說 台灣沒配套
所以這種握方向盤的算法有問題?
推 AGODFATHER: 輪班11小時休息 柯建銘跟行政院都喬掉了阿31F 02/15 00:43
→ doctor2tw: 也難怪為什麼半夜的大客車都用飆的...32F 02/15 00:43
推 shi0520: 說真的 美國那種規定更容易造假33F 02/15 00:44
※ 編輯: winterson (180.217.176.75), 02/15/2017 00:47:28
→ birdy590: vatog: 為什麼會被酸? 因為規定很像 但是有"微妙的不同"35F 02/15 00:45
→ Fuuuck: 覺青:要CD時間? 去跟你老闆說!36F 02/15 00:46
→ birdy590: 上面這些規定也不完整 上下班之間的時間 下班後休息時間通常也都會有保障 哪可能讓你天天十幾小時特攻37F 02/15 00:46
推 susuqi: 英國記得還會換駕駛39F 02/15 00:48
→ isu0911: 說真的美國工會有這麼弱雞嗎?
臺灣勞工真的是QQ41F 02/15 00:49
→ ukalm: 沒有配套就修法啊,難道要政府推翻自己訂的法不認帳?這樣的政府你要?政府可以罵,但你也罵對好嗎?你不罵政府沒配套學半套,反而把駕駛工時跟工作時間搞一起,怎麼,講錯不能被指正?啊不就很理性!
更正,是左膠,非原po43F 02/15 00:50
推 ymuit: 推認真....最大的問題出在慣老闆....48F 02/15 00:58
推 suckabian: 你這樣打得那群綠畜不要不要的,沒護航被扣薪水怎麼辦52F 02/15 01:06
推 akay08: 這就是中華民國啊60F 02/15 02:05
→ arctheload: 義大利蜜月時大巴司機就是固定幾小時就不開一定要休息 管你行程要怎麼跑,有規模的旅行社還要中間安排另一個司機來接這班車,反觀台灣慣老闆跟官員...61F 02/15 02:06
推 hayato01: DPP版本的中立選民粗乃了69F 02/15 06:51
→ poke: 護航,秀下限70F 02/15 07:02
推 Liaooo: 推,但這個官員看不到、立委看不到、妓者更看不到71F 02/15 07:03
推 sharline1013: 覺得我們的規定時間太長了,每四小時才休息,上限十小時,而且大概沒人在檢查。那則新聞又把駕駛時間和工時搞在一起...72F 02/15 07:04
推 darknote: 法渣:中華民國一開始就訂的法條耶 不可以懷疑好嗎79F 02/15 08:30
噓 k04121226: 單就論駕車時間公路局的算法並沒錯不是?
今天只說這一項沒錯而已 就要打成全盤接錯是不是
說這項合法不代表其他項目合法阿 今天一堆人好像連有一項是合於規定都不可以有一樣84F 02/15 09:36
推 sivid: push90F 02/1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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