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bal agreements and oral contracts are generally valid and legally binding as long as they are reasonable, equitable, conscionable and made in good faith.
也就是說 合理同意的部分 (比如經過開會,產生會議紀錄,雙方都同意這份會議記錄),這也可以是有效與合法的。
高雄這份聲明 說到【契約範圍】 也提到當時大家的 會議決定(?!) 所以哪個環節出問題,不知道!!! 但是 蠢蛋通常喜歡造勢 創造名詞, 自我感覺好棒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