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標題 Re: [新聞] 陳同佳殺女友案 法務部:港人港審時間 Tue Oct 22 00:58:29 2019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真的 大家要記住今天 2019年10月21日
: 今天是屬於台灣的國恥日
: 以前提到國恥 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恥 不是台灣的國恥
: 但是今天台灣面對香港的殺人犯 居然因為政治利害問題
: 而不敢主張有管轄權 甚至是直接放棄 各位知道這是國際性的笑話嗎?
噓 dotZu: 你造謠造得很開心喔?
你幻想的放棄管轄權好像並不是吔?
不接人犯是2月以來5月以來一直的立場
台灣的立場數個月來一直都是不接陳同佳
怎麼有人忽然幾個月後才發現?1.169.153.40 台灣 10/22 00:14
你才造謠 你全家都造謠
台灣沒有不接喔 是本來要求引渡回台 港府不買帳
只好退而求其次 說對方如果是在香港預謀犯案 香港也有管轄權
(注意 這個前提是要對方在香港預謀犯案才可能成立
但目前兇嫌的說法是他在台得知被戴綠帽才憤而行凶殺人
所以在香港預謀殺人的說法目前來看是難以成立的)
所以你們不送人過來沒關係 但請你們偵辦他的殺人罪
但不接人是等到人家說要投案才說不接人的
不信的話你看法務部本月發的新聞稿
你說我要信法務部還是信你的造謠鬼扯?
https://www.moj.gov.tw/cp-21-121775-2eeff-001.html
資料發布日期:108/10/17
有關港女命案之處理,本部說明如下:
涉案被告即香港居民陳O佳於案發後已潛逃回港,經上開地檢署發布通緝,
透過本部經由陸委會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來臺接受偵審
(中略)
懷疑被告可能係在香港即預謀犯案,香港非無管轄權;
此外,被告所犯涉嫌殺人之重大刑案屬於萬國公罪,
香港檢警機關亦應依照其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以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
--------------------------------------------------------------------------
所以我說那些在喊什麼踢皮球的真的很好笑
台灣的立場就是我們要辦他啦 但你們要辦他也可以
結果人家把人送來了 又說我們沒有要辦他啦 你們自己辦他
啊香港一開始就沒有要辦他殺人罪啊 現在人送來了我們不敢辦
你知道我們在去年底發布的
通緝令時效有36年6個月嗎?
結果還
不到一年就自動失效
這不叫國恥 什麼才叫國恥?
推 ianbh: 菸粉只會護主,沒腦袋的223.137.42.42 台灣 10/22 00:16
菸粉菸吸太多了 腦袋壞的也多
腦袋壞了 講話就沒有邏輯 講話沒有邏輯 就會給人看笑話
請菸粉要當也要當個有腦袋的菸粉 謝謝大家
→ dotZu: 幾個月前就講過不接了,還幻想什麼國恥日?從二月以來一直講不接了,照你說不就國恥月台灣立場一直都是不接人啦,你到現在才發現照你這樣講,從二月以來每天都國恥日?
kid725 不斷攻擊台灣政府,超爆笑的
照你的說法,不就二月以來天天都是國恥日?
1.169.153.40 10/22 00:20 1.169.153.40 台灣 10/22 00:16
人家
在你的國土上殺人你不敢辦 這不叫喪權辱國 不叫
國恥 這叫什麼?
東亞病夫?
好啦 以後總統府前 就該掛一個
東亞病夫 的匾額
總統府辦公室前也該掛一個
東亞病婦 的匾額
以示
我國無權也無能偵辦發生在我國的殺人案 甚至要
主動送中的
國際笑話
今天這樣喪權辱國也挺得下去
我真的覺得菸粉的臉皮非同常人的厚
難怪菸粉要賣
芒果乾
因為今天菸粉就帶頭搞
喪權辱國的行徑
菸能不亡?
--
「───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ねこ型ロボット・ドラえもん、召喚に従い参上した。マスター、指示を」
「───これより我が四次元ポケットは貴方と共にあり、貴方の運命は私と共にある。
────ここに、契約は完了し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04.15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hUEuv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677112.A.E5F.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陳同佳殺女友案 法務部:港人港審
10-22 00:58 kid725
… ×6
推 snowsdream: 小英讚 推小英1F 114.41.108.169 台灣 10/22 00:59
推 rustic5566: 時機不對啦 擱置主權 先拼選舉好嗎2F 36.224.59.10 台灣 10/22 01:00
推 Leeheaven: 台灣的司法管轄權竟然要香港裁定3F 42.76.46.80 台灣 10/22 01:00
→ a94037501: 台灣ㄉ刑法有管海外犯罪香港ㄉ不知道4F 223.140.147.3 台灣 10/22 01:01
→ Leeheaven: 護台灣主權竟然護到在香港之下XD5F 42.76.46.80 台灣 10/22 01:02
真的笑死
說要護主權結果是出賣主權
昨天我經歷了台灣喪權辱國的一天
而1450居然還可以把喪權辱國講成護主權
媽的有夠會自慰
推 uhbygv45: 真的難以想像 可以這樣矮化國格挺DPP7F 36.228.250.228 台灣 10/22 01:03
→ jullei: 兩套標準屁都是香的8F 220.136.214.101 台灣 10/22 01:03
推 sted0101: 刑法要看到第三條才知道能管,很累吔,你不要太勉強不讀書又不要臉的9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03
→ aljinn: 要挺也可以 理由充分就好 現在明明很薄弱11F 39.8.62.194 台灣 10/22 01:03
推 e04x8: 收一收不就沒事了,現在這樣對民進黨有什麼好處嗎?不爽之前香港不理不睬,所以報復故意不收還比較像原因XD12F 1.161.132.227 台灣 10/22 01:04
推 iceman10427: 現在選舉大局為重15F 223.136.116.87 台灣 10/22 01:04
→ sdbb …
推 sdbb: 柯糞吃屎16F 112.104.74.31 台灣 10/22 01:04
推 LOVEMG: 讓香港更亂囉,香港不繼續亂下去,蔡英文怎麼當選?17F 180.217.87.100 台灣 10/22 01:04
推 dotZu: 唉,五月就說過不接陳同佳了啦,你鴿子封包上網換個快一點的啦,不怪你,只怪你網路慢19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05
你知道五月的聲明是有前提的嗎?
五月不接受移交的聲明前提是"依據送中條例送至台灣"的移交
港女命案嫌犯引渡? 陸委會:即使逃犯條例通過也不同意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3803629
即使逃犯條例通過,
在赴港或在港國人被移送到中國大陸的人身安全威脅未排除前,
政府也不會同意港女命案兇嫌移交。
--------------------------------------------------------------------
簡單的說 當時政府的立場是 拒絕接受逃犯條例框架下的移送
但現在修法根本沒過 請問你要用什麼明目來拒絕人家投案?
而且是投案非移送喔 這樣還要擋很難看耶
→ peterwww …
推 peterwww: 莫忘秦穆公挫敗後的秦誓:天下為公21F 115.82.20.82 台灣 10/22 01:06
推 sted0101: 不接咧,那還叫外送22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06
→ peterwww …
→ peterwww: 我是指意譯23F 115.82.20.82 台灣 10/22 01:07
噓 nojydia: 要送來就用官方遣送的 自慰仔滾去吃屎24F 150.116.170.81 台灣 10/22 01:07
推 dotZu: 五月我方政府就說過不接陳同佳,25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07
→ peterwww …
→ peterwww: 內心真存國家公共利益才能當領導人26F 115.82.20.82 台灣 10/22 01:08
推 e04x8: 說這樣護主權,我覺得用中華台北這名義,更丟人,怎不護27F 1.161.132.227 台灣 10/22 01:08
推 lusifa2007: 到底憑什麼不接啊?自我矮化29F 114.26.183.2 台灣 10/22 01:08
→ dotZu: 請問 kid725 為何一直採取國台辦立場?30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08
我採用的是我國法務部的立場
誰跟你國台辦
推 v19791119: 依法行政(自由心證)31F 180.204.212.135 台灣 10/22 01:08
→ dotZu: 我方立場一直都是一樣,幾個月來都是不接人32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08
→ aljinn: 內文有附法務部網址 有人一直裝盲…33F 39.8.62.194 台灣 10/22 01:09
→ sted0101: 嗯嗯,都說好了,在台港人被殺,關心但不介34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09
→ dotZu: 你說的要求引渡來台,這也有,這是去年的事35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09
→ sted0101: 入36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09
噓 basslin0913: 這種人渣直接送中國不是更好,最好沒37F 118.171.0.124 台灣 10/22 01:09
→ dotZu: 從今年二月起就已經不接,五月再重申過了38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0
推 lusifa2007: 憑什麼啊刑法第三條廢了嗎?40F 114.26.183.2 台灣 10/22 01:10
→ jullei: 裝蝦的人好可憐唷41F 220.136.214.101 台灣 10/22 01:10
噓 ghghfftjack: 一樣個屁 一開始要香港送來的是鬼喔?42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0
→ dotZu: 還有,現在唯一證據就是「在香港他自白」43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0
→ sted0101: 刑3參考用啦44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1
→ ghghfftjack: 立場變了三次叫做都一樣45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1
推 sunshinecan: 通緝犯來台就是依法逮捕 何謂不接?46F 49.216.8.35 台灣 10/22 01:11
→ dotZu: 如果陳同佳來台後翻供?我們連辦殺人罪都不47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1
→ sted0101: 不接好啊,自己來投怕屁48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1
→ aljinn: 更早就說不接也更好笑 意思是更早棄械投降49F 39.8.62.194 台灣 10/22 01:11
→ dotZu: 可能,因為很大機會法院可以不採信在港自白50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2
→ sted0101: 辦不了就不辦了是吧,是派出所吃案?51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2
推 ernova831: 跟香港有關 當然是關心不介入阿^^52F 111.251.148.54 台灣 10/22 01:12
→ jullei: 通緝自動失效,不接囉 好神奇的政府53F 220.136.214.101 台灣 10/22 01:12
→ ghghfftjack: 他來台就是逮捕 為什麼可以拒絕入境54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2
→ xianfen …
噓 xianfen: 被吃豆腐好開心55F 101.9.212.155 台灣 10/22 01:12
→ dotZu: 如果陳同佳來台,第一自白改為「我沒殺人」56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2
→ ghghfftjack: 程序有什麼問題先說明一下好嗎?57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2
→ sted0101: 原來辦案要看能不能成才會辦啊58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2
噓 spirit119: 中華民國又要滅亡了59F 39.10.139.6 台灣 10/22 01:13
→ dotZu: 你都沒想過嗎?犯人來台翻供怎麼辦下去?60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3
你知道犯人翻供是常有的事情嗎?
但是法官還是能以證據效力決定是否相信對方自白
不然常威強姦戚秦氏然後說是戚秦氏強姦常威
法官沒收錢你覺得會信嗎?
如果怕嫌犯翻供就不用抓了 那真的台灣不需要任何司法機構了
推 sunshinecan: 這麼怕翻供乾脆取消通緝 你說好不好61F 49.216.8.35 台灣 10/22 01:13
→ aljinn: 真的是長見識了 司法主權要能求刑為前提62F 39.8.62.194 台灣 10/22 01:13
→ sted0101: 所以司法辦案是這樣啊??63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3
→ ghghfftjack: 辦案要看自白有沒有說有殺人才能辦?64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3
推 crocker: 不管什麼犯人都有可能翻供啊 所以都不抓?65F 49.216.24.241 台灣 10/22 01:13
→ dotZu: 為何要提互助?這樣我們才能去確認在港自白66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3
→ sted0101: 真的是FXXX68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4
→ aljinn: 我們一般人被告如果無罪就是司法失靈嗎 XD69F 39.8.62.194 台灣 10/22 01:14
推 whhw: 關心但不介入,大菊為重70F 180.217.202.236 台灣 10/22 01:14
→ ghghfftjack: 我們檢警幹什麼吃的? 要等犯人自白才能抓喔?71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4
→ dotZu: 現在不是辦不辦殺人的問題,而是兇手從來73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4
→ crocker: 要不要辦案還要考慮嫌疑犯會不會翻供?74F 49.216.24.241 台灣 10/22 01:14
→ jullei: 乾脆取消通緝啊 發布通緝根本笑話75F 220.136.214.101 台灣 10/22 01:14
→ ghghfftjack: 我們通緝令都發好玩的 因為犯人翻供76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4
推 Leeheaven: 笑死人了 通緝了卻不收還在一堆如果77F 42.76.46.80 台灣 10/22 01:14
→ dotZu: 請注意,兇手從未在台承認他是兇手本人78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4
→ sted0101: 太噁心了,都是政治考量,完全沒有司法主79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4
→ sted0101: 權與正義81F 110.50.137.146 台灣 10/22 01:15
噓 lostman: 港府不給罪證是要審什麼?82F 114.137.49.17 台灣 10/22 01:15
→ ghghfftjack: 挖靠 這幹話你敢說我不敢聽83F 61.230.16.225 台灣 10/22 01:15
真的
殺人地點 棄屍現場跟屍體都在台灣 罪證多了個去
居然還有人說港府不給罪證沒得審
媽啊 這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 dotZu: 在港的自白,如果無互助,我方無法取得確認84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5
現在香港方面比我們多的只有凶嫌口供
這個等人家來台灣我們自己取口供就好了 哪需要等香港政府給?
跟刑期關係最大的預謀犯案與否 人家在香港就否認預謀犯案了
就算他翻供我們也不怕啦 怕三小? 現在只怕你不敢逮人啦
→ ghchen1978: 原來刑案只要嫌犯說我是清白就無罪啦~85F 219.91.23.233 台灣 10/22 01:15
→ jullei: 會翻供就沒他辦法?怎麼說86F 220.136.214.101 台灣 10/22 01:15
→ crocker: 承不承認又如何 有的人從頭到尾也沒在認87F 49.216.24.241 台灣 10/22 01:15
→ lostman: 自由心證亂審?88F 114.137.49.17 台灣 10/22 01:15
→ mortleo: 這邊有個五月說不接的,給你看看89F 61.224.141.245 台灣 10/22 01:15
推 HumphreyShih: 沒自白不會辦案XD你當台灣檢調吃素90F 36.224.108.210 台灣 10/22 01:15
台灣表明就算香港通過修例也不會協商引渡殺人疑犯
顯然洞悉香港特區政府所推動的逃犯條例修訂案別有政治動機,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9日表明,不會在修訂逃犯條例的前提下與香港特區政府協商,即使修例通過,在前往香港或在港的台灣人被移送到中國(大陸)的威脅未排除前,都不會同意引渡在台灣涉及殺人的港人疑犯陳同佳赴台。 ...
我上面說過了 那是針對"逃犯條例"修過的前提來拒絕引渡
啊今天根本沒修過 前提根本就錯了啊
而且今天人家不是引渡而是投案
請問人家五月有說拒絕人家投案嗎
現在就是台灣政府整個失能了
人家在台殺人說無管轄權
人家要來投案說不敢收
什麼叫喪權辱國 這就叫喪權辱國
→ jullei: 台灣沒有罪證可以辦他?93F 220.136.214.101 台灣 10/22 01:15
→ dotZu: 如果我方無法取得港警確認「在港有自白」,94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6
→ crocker: 要怎麼判是法庭上的事95F 49.216.24.241 台灣 10/22 01:16
→ Leeheaven: 為了怕送上門的犯人翻供 乾脆不要抓96F 42.76.46.80 台灣 10/22 01:16
推 FFFFFFFF: 沒給罪證就沒有犯罪事實嗎? 那通緝個屁97F 220.134.66.30 台灣 10/22 01:16
→ aljinn: …有幾成殺人案 兇手一開始就認罪的啊 囧98F 39.8.62.194 台灣 10/22 01:16
→ dotZu: 那請問你,他來台翻供「我沒殺人」那怎辦?99F 1.169.153.40 台灣 10/22 01:16
推 amberini: 高調1388F 114.136.18.92 台灣 10/22 09:33
推 tigertanktwo: 就1450啊可憐民進黨垃圾蔡1389F 115.82.129.236 台灣 10/22 09:35
噓 mussina001: 只要屬地,你之前在國外都不甘我的事法律人訂的法潮到出水1390F 180.176.163.212 台灣 10/22 09:37
噓 gn02082343: 又不是正式引渡 自嗨什麼1392F 113.196.187.138 台灣 10/22 0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