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ilentknight (清純男)標題 [新聞] 華山分屍案改判免死 高院再解釋理由:帶時間 Wed Apr 8 19:13:48 2020
華山分屍案改判免死 高院再解釋理由:帶警方找屍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7745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犯下華山性侵分屍案的射箭教練陳伯謙,一審遭處死刑,但台灣高等法院以陳「曾經」自
首為由,將他減為無期徒刑,高姓女死者父親聽聞結果不可置信,批評「判決不公不義」
。判決遭立委質疑是為廢死「超前部屬」,高院今天上午11點多發聲明稿澄清是因符合自
首要件才減刑,但聲明稿隨即撤下,但下午3點又重新上架,指陳有「帶警方尋獲屍塊」
。
本案一審時,第一線辦案的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證述,清查陳
社交關係,發現男女關係複雜,甚至破案前婚外產子,早鎖定陳,前年6月17日勸陳認罪
時,陳眼神慌張、身體冒汗,破案無關自首。
今天下午高院再度對外說明,指陳伯謙「自首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並帶同警方尋獲
屍塊,使原無積極證據之警方得以明確偵辦」,陳因自首而取得有利的量刑因子,就屬極
刑之罪,量刑上「未可忽視而不予斟酌仍處以與原審相同之極刑」,因此依刑法第62條前
段規定,改判無期徒刑。高院強調,這是合議庭對具體個案,依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
所為的審判。
華山分屍案高院的合議庭成員包括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陳玉雲、受命法官邱滋杉。
對於高院一再指警察「無客觀證據可指向被告犯案」、「使原無積極證據之警方得以明確
偵辦」,警方也不服氣。辦案人員指出,當初調查時就和家屬說「人死了」,連搜救犬也
有反應,搜救犬教官指被害人應該在「野居草堂」草屋內遇害。
高父不平地說,陳伯謙只承認偷竊、分屍,不承認性侵與殺人,責任全推給身分不詳的「
Eric」犯案,結果高院判決與法庭審理無關,「說陳伯謙符合自首,司法正義已死」。
林俊燁在台北地院作證時表示,2018年6月3日高女家屬到派出所請求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
,警方調閱華山草原周遭所有監視器畫面,只有拍到高女在5月31日下午以步行進入草原
,家屬說有去華山草原查訪,陳伯謙告知高女有去草堂,並將物品放在裡頭,陳還向家屬
說她之後就去參加其他的講座,並在6月1日凌晨3點時向他說會再回來拿東西。
林說,經檢查,高女沒有參加陳所說的講座,6月中旬時,死者家屬有請搜救犬去華山草
原周遭找尋,搜救犬的反應是高女已經遇害,遇害地點就在草堂裡面,他判斷陳的說詞確
實可疑。陳曾經留給高父一張名片,名片的地址是在文山區的劍道協會,家屬也沒有發現
到她有出現在劍道協會;警方也查證高女不可能出現在苗栗的「彩虹協會」,警方在網路
上發現有一個女子的留言,女子自稱是陳的女友並且懷孕了,陳對女子置之不理。
林俊燁證稱,他當時與高女家屬討論案情有兩種可能,第一是高女遭性侵,她可能不知道
要怎麼面對家人,所以陳先找個地方安置,第二是陳「已經殺害高女」。北院認定陳伯謙
雖坦承部分犯行,但他既未在為警發覺他為犯罪嫌疑人之前就說,即與刑法自首要件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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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你選那一個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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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mama56: 法盲不要再來找我們高級法律人的碴了6F 04/08 19:14
推 fp737: 可澆花 , 沒事的10F 04/08 19:14
→ vanadiu: 太扯了......扯爆了 喪心病狂11F 04/08 19:15
→ fp737: 只要學會澆花 . 問題不大12F 04/08 19:15
噓 HowieH: 閉嘴都比較好 講這什麼屁14F 04/08 19:15
→ widec: 高院法官拼命找藉口不要判死刑17F 04/08 19:16
噓 A80211ab: 靠腰 這不是犯人都該做的?18F 04/08 19:16
→ smilemiz: 臺灣司法大進步! 再一次成功捍衛及鼓勵犯罪殺人 ^_<21F 04/08 19:16
噓 SRNOB: 法官怕死24F 04/08 19:16
→ A80211ab: 法官阿 不想好好判案就滾好嗎29F 04/08 19:16
→ widec: 這是法官邱滋杉決定的 還是審判長陳筱珮決定的?31F 04/08 19:17
噓 JONES0816: 懂得操作法律就是正義好嗎 不懂閉嘴吧32F 04/08 19:17
→ hmcedamon: 在這國家當惡人真不錯 總是找得到優點34F 04/08 19:17
推 swgun: 法盲不準罵法官啦 你有人家專業嗎35F 04/08 19:17
→ hcn368: ..................36F 04/08 19:17
噓 fight789: 真心覺得 不想判死 就直接講 這啥鳥理由啊,只會讓人37F 04/08 19:17
噓 GetMoney: 快記下大官偷教你各位爭取免死的秘訣cc38F 04/08 19:17
→ larusa: 法官根本不想判死 多說無益41F 04/08 19:18
→ swgun: 鍵盤刑法大師講得一審法官都白癡的樣子42F 04/08 19:18
→ widec: 審判長陳筱珮有卦44F 04/08 19:18
噓 mandm: 這樣就免死!45F 04/08 19:18
噓 trylin: 機掰咧XDDD49F 04/08 19:20
推 baboosh: 說個笑話 台灣法官50F 04/08 19:20
推 Hall: 偵訊不認性侵殺人 推給不存在的Eric 然後說他自首 我操你法官咧51F 04/08 19:20
推 aweara: 殺人還"分屍"還沒死刑 有夠扯))))))))))))))))))))))))))53F 04/08 19:20
→ hmcedamon: 嗯 是可以不帶找喔 警察自己想辦法55F 04/08 19:20
噓 Mradult: 最可惡的還是沒簽聯絡簿57F 04/08 19:21
噓 zien0223: 如果他不帶你們去找一樣不敢判死啦59F 04/08 19:21
→ fight789: 之前陳揮文說法官不判死刑是怕鬼,我現在真的有點相信!61F 04/08 19:21
噓 sustainer123: 幹你娘 殺律師那個還有幫忙叫救護車咧
什麼時候才要換殺律師那個的公道?65F 04/08 19:22
噓 GetMoney: 拜託~廢死還在爭免死~現在法院都主動找藉口判免死了cc68F 04/08 19:22
→ aweara: 殺人沒死刑勉強可以接受 但是多加一個分屍還沒死刑?69F 04/08 19:22
噓 MEOWWW: 沒辦法啊 死刑就已經是極刑了 只能判給最殘忍的 不然不同等級的犯罪都一樣死刑嗎?71F 04/08 19:23
→ ifyoutry: 這案子他不是一直堅持人不是他殺的不肯認罪嗎?73F 04/08 19:23
→ widec: 這位審判長還在庭上叫PTT鄉民不准稱中國 要稱大陸74F 04/08 19:23
→ hoanbeh …
推 hoanbeh: 這判決沒錯 法律實務本來就是有一點理由就可以不用判死刑78F 04/08 19:25
推 hihi29: 蔡母豬司改有成79F 04/08 19:25
噓 GetMoney: 髮關:你各位低端臭嘴再靠北呀,到時一個一個拉進來辦cc81F 04/08 19:25
推 Hall: 不承認殺人又怎麼為殺人自首 邏輯智商有問題可以當上法官?82F 04/08 19:25
推 asdf70044: 殺越狠破壞屍體越嚴重 越受法律人跟廢死仔喜愛啊83F 04/08 19:25
→ QQdragon: 蔡英九:...........86F 04/08 19:26
→ hoanbeh …
→ hoanbeh: 法官都不想判死刑啦 有一點點看得到人性 就會給無期了87F 04/08 19:26
→ hihi29: =============陳筱珮、陳玉雲、邱滋杉===================88F 04/08 19:26
推 obovqq: 哈哈哈哈 這理由窩笑到肚子好痛91F 04/08 19:26
→ XZXie: 噁心法匠92F 04/08 19:26
→ hihi29: 死刑犯的再生父母94F 04/08 19:27
→ obovqq: 牆都不扶就服你 法官太神啦95F 04/08 19:27
→ yamanoda: 817的最愛,可教化、人權台灣。96F 04/08 19:27
噓 dirk007: 為什麼這些人能當法官啊?98F 04/08 19:27
推 q22w: 操你媽這三小狗屁理由......256F 04/09 00:49
噓 isfen: 審判長陳筱珮258F 04/09 01:53
→ yhong: 所以撞死法官只要綁條線拖著屍體到警察局就有教化可能嗎?260F 04/0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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