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hsnib: 樓下支援 怕.jpg1F 12/06 00:42
推 ztO: 難怪古代人都玩孌童 侵犯男性不算強姦 就跟某宗教不能碰女人結果他們都對男童下手冏!!!2F 12/06 00:42
大清律例 卷三十三
將未至十嵗之幼童誘去,強行雞姦者,亦照光棍為首例,斬決
如強姦十二嵗以下、十嵗以上幼童者,擬斬監候
還是死
基本上和十二歲以下的搞,不論男女,穩死
就是絞、斬,或是凌遲的差別而已
推 Lupin97: 印象看到最早的是13歲,比它更低的多是特殊因素也不會有洞房行為,只是名義上的童養媳@@4F 12/06 00:43
推 demon3200: 你們都忘了一件事,大明律的歲數是指虛歲6F 12/06 00:45
理論上是,但這只是代表計歲方式不等同於今天的十二歲,法律上依然是十二歲
你穿回去問到的歲數,就是用古代的計算法去算的,人家也不會報給你實歲的數字阿
因為人家根本沒有實歲的概念
所以你問到的歲數,還是古代通用的歲數,依然是同強論…
→ Lupin97: 啊…又看到11歲和6歲的例子了…不過這較偏向身分方面0.07F 12/06 00:45
推 catvvine: 這個第三項跟現行法用語有87%像8F 12/06 00:46
但那個歲數,官府不會承認婚姻的合法性
承認的是「父母之命」的「未婚夫妻」,而不是夫妻
但十二歲還不能娶
→ Bewho: 幼「妻」12F 12/06 00:51
推 Sinreigensou: 其實是看關係的,看看皇帝後宮
話說這樣伊斯蘭應該是最猛的,9歲就能嫁了13F 12/06 00:51
會訂十二歲以下等同強姦,就代表官方不承認十二歲以下有成婚的能力
因為成婚當晚要「洞房」,洞房=交合,交合=生育
古代成婚就是為了生育,不孕都可以休妻了,更何況不能生的年紀
所以十二歲以下的「妻子」不存在
當然,指腹為婚是有的,但這是訂「婚約」,不是結婚
頂多算未婚妻,不是合法妻子
不safe,古代選妃最小是13歲,從漢代就是了,12歲不能嫁娶
但當然也有變態的皇帝,就是要找還沒來過月經的,不過是為了採陰補陽,不是為了成婚
只是嘛,你不是皇帝還敢這樣搞,就準備死吧…
推 pbkfss: 說到古代就想到以前有個穿越回去但發現沒衛生紙可用的廣告17F 12/06 01:16
光沒抽水馬桶就會哭了好嗎QQ
→ pbkfss: 就算古代能合法娶12歲的妻子,但要放棄現代方便衛生的生活要是真能穿越,有幾個人有決心下這抉擇的阿18F 12/06 01:18
推 demon3200: 你在胡扯什麼,若古代12歲女子不能成婚,那皇上娶更小的?20F 12/06 01:22
你才在胡扯什麼,皇帝找的是鼎爐,沒娶那女孩
而且那個不合法禮,如果你不是皇帝,絕對出事
當然啦,你如果是穿越當皇帝,那你什麼都能做,只是會被史官記下來
就像明會要記了明世宗朱厚熜,找11歲幼女當鼎爐
後人要忘都忘不掉
→ demon3200: 隨便看康熙大婚就娶個11歲,看也知道你推論不合邏輯21F 12/06 01:23
人家是皇帝
再說,12與11,當時的禮法是不可能交合的,就算是女真也沒有這麼早婚的
再加上他們成婚是在1665年,而他們的嫡長子承祜,是在1670年出生
很難說他們是在大婚後就有行房
只能說當時需要他們成婚穩定政局
→ Bewho: 其實,明代女的合法結婚年齡的確是14啦22F 12/06 01:25
推 dces6107: 前幾樓你會拿明超的劍,斬清朝的官嗎?24F 12/06 01:27
→ Bewho: 喔,大清通禮的女性結婚年齡也是1427F 12/06 01:28
明世宗朱厚熜,找11歲幼女當鼎爐
康熙?你看到什麼了?
→ Bewho: 也不用說推論什麼,原po拿律令,你也拿當時法律出來就好,當然每個年代都會有立足於法律之上的特例,你想拿這個反駁法律也是異常29F 12/06 01:30
推 pbkfss: 拿皇上來舉例也太奇怪了吧...一般人那能像皇帝那樣作32F 12/06 01:32
噓 NerVGear: 那個人就在幻想啊 蠻可悲的34F 12/06 01:34
其實,我覺得是你混亂了
法律寫十二歲,就是十二歲,或許計歲的方式和今天不同,但依然是「當時的」十二歲
而法律會這樣訂,就代表當時的通則,就是承認這種計歲方式,大家也都用這種計歲方式
所以就算穿過去,你問到的歲數,也會是那個時代一般人計歲的歲數
人家跟你說十二歲,那就是當時法律認定的十二歲,你搞就是違法
你可以自己換算實歲,那你就可以找年紀報十三~十五的
因為換算成實歲,就是今天的十二
而十三~十五,當時是合法的,所以你要娶要搞,都不會違法
反正對你來說「實歲才十二,超爽der~~」
但你搞報十二歲的,就是被絞死
很簡單的邏輯阿
推 pbkfss: 有哪裡奇特??律法就寫明了,而且要說古代那以虛歲計歲不是很正常??反而用現代的實歲去算才奇怪吧,而且舉皇帝的例子36F 12/06 01:40
推 NerVGear: 別多費唇舌了 原文直接送檢舉 根本來釣魚的38F 12/06 01:42
推 demon3200: 他以姦十二歲以下幼女為由認為十二歲結婚非法
結果康熙結婚就打他臉39F 12/06 01:42
康熙成婚是在1665年,而他們的嫡長子承祜,是在1670年出生
我覺得很難說他們成婚就代表交合啦
而且,整個國家只有一個人有的權力,不能算是通則
→ pbkfss: 有什麼實質意義嗎??皇帝能有幾個??一般人能做皇帝做的事??41F 12/06 01:42
→ demon3200: 1900年代 台灣甚至還有10歲妓女的事情
看明清人民國筆記,很多妓女也都10歲接客
我不是說他引用資料錯誤,是他解讀錯誤,姦的解釋不對42F 12/06 01:44
你要先確定1900時是用實歲還是虛歲喔
推 pbkfss: 打臉在哪??法律就寫明在那了,有辦法像皇帝那樣能避開法律那是另一回事,但不代表那就是對的、不違反律法
現在也有阿,中國那邊三色幼稚園的事件也才剛鬧完不久45F 12/06 01:48
推 demon3200: 原文並沒有說12歲結婚非法 他的解讀錯誤48F 12/06 01:51
推 s32244153: 照這說法 是不是法律規定吸毒犯法 但還是有人吸毒 所以可以吸毒49F 12/06 01:52
→ pbkfss: 所以意思是事件有發生就代表沒關係??那現在中國可開放著呢51F 12/06 01:52
→ demon3200: 法律只寫明 "姦" 非法 並無寫婚娶非法52F 12/06 01:52
→ pbkfss: 那趕快去中國吧,連幼稚園幼童都可以了,12歲幼妻算什麼簡直是蘿莉控美好國度阿53F 12/06 01:53
→ demon3200: 所以你推論官方不認為12歲以下有成婚能力的推論是錯的成婚不代表就要行房啊
pbkfss 我沒這樣說你別胡扯 我是說推論有錯55F 12/06 01:54
http://ctext.org/liji/nei-ze/zh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凡女拜尚右手。
《禮記.內則》都有寫了
一般士大夫、庶民哪個敢不尊守禮記的禮法?皇帝直接砍你頭!
當然後代的十三、十四歲,可能是周代和後代計歲又有不同
但要十二歲成婚,真的不可能
或許你穿越後自建一國、自訂法律,比較有可能成功
不然你穿中國的話,會被絞的~~
噓 demon3200: 內則不過就是參考用的 還真的把它當法律58F 12/06 02:09
你把五經(詩、書、禮、易、春秋)之一的禮記當參考用,哈哈哈哈哈
穿到古代記得去孔廟說禮記是參考用的,我想看那些士大夫會怎麼做^^
噓 demon3200: 就跟你說明朝清朝一堆小說妓女有10歲 有11歲 他們有假?59F 12/06 02:14
推 pbkfss: 所以拿"小說妓女"來說就有依據、不是假的??60F 12/06 02:16
噓 demon3200: 小說妓女有這現象是表示這是常態 史料分析的結果61F 12/06 02:17
推 lungyu: 小說wwwww63F 12/06 02:19
噓 demon3200: 我說的是明人筆記 清人小說 不要當現代意義的小說64F 12/06 02:19
推 pbkfss: 喔,小說可以是常態 史料分析的結果真是好獨特的見解呢65F 12/06 02:20
→ lungyu: 你覺得小說是史料分析的結果 那拿出那些史料啊?66F 12/06 02:20
→ demon3200: 本來就參考用 請問歷代有任何法律鳥那女子二十而嫁???67F 12/06 02:20
你這句話,就像是到中世紀歐洲說「聖經是參考用」差不多
下場…嗯…
還有,你搞錯了
「十有五年而笄」,笄禮完就可以聘,「聘則為妻」,所以後來就以十五歲為嫁娶年齡
再後來,計歲方式又有不同,所以漢代後十三歲可嫁
不過不管哪代,十二歲以下就是強姦,不可能嫁娶
證據都有了,你要把古代的禮法當成參考用,我也沒辦法~~
→ mn435: 所以按這個標準要二十喔 說不通的感覺68F 12/06 02:22
笄禮可以查一下
噓 demon3200: 20年目睹怪現狀
他的標準就是設來自打嘴巴的啊69F 12/06 02:23
我的標準都是古代禮法、律法的原文,你去找支持你說法的文獻出來阿
我是覺得啦,如果穿到古中國,卻對古中國的禮法一無所知
真的很危險XD
※ 編輯: tokko (36.231.114.93), 12/06/2017 02:29:28
噓 demon3200: 一堆清代格格10歲嫁人 當然參考用71F 12/06 02:33
推 pbkfss: 知道禮法對能娶幼妻沒什麼幫助幹麻知道呢,反正古代能娶幼妻就是棒,就算生活衛生條件差、有戰亂也都沒關係
而且穿越回去鐵定人人都嘛勘比皇帝,管那麼多做啥呢72F 12/06 02:36
推 gungunit: 我怎麼覺得原PO對牛彈琴半天 他沒有要聽你說話的意思75F 12/06 03:06
推 xxxrecoil: 屁!我都有12歲未婚妻了,地主還怕官府?法不入家門,你以為誰會去告?76F 12/06 03:07
噓 demon3200: 把參考當法則是要怎樣讓人信服???78F 12/06 03:16
推 Minaiya: 你為啥都要用皇宮貴族這種獨立於法律外來談通則
庶民跟貴族本來就不會是站在同起跑線 那不是現代
法律皇上或皇親國戚犯了沒事 你庶民就是掰掰 這麼簡單
這很難理解嗎 要說妓女那也是犯法 只是有沒有抓而已吧79F 12/06 03:20
→ meiyaya: 這.....現在穿越者還有規定一定要穿皇族嗎85F 12/06 03:53
→ gungunit: 你要講你穿越以後是皇帝 那你一開始就講不就好了
搞的原PO發一篇和你談古代庶民禮法 結果你預設你是皇帝86F 12/06 04:05
推 cy4v: 原po好辛苦 某ID感覺就沒有想聽的意思88F 12/06 04:17
推 c1396: 都那出根據了 要反駁也有根據吧 然會被當笑話
拿90F 12/06 04:46
推 nihilistrue: 恩,切回電腦看推文,果然又是個黑名單角。原po辛苦囉。92F 12/06 04:51
推 tomrun168: 原PO辛苦了 感覺某人根本聽不懂你說什麼94F 12/06 06:43
推 yjpu: 倫家不管,倫家才是對的,不管泥說什麼倫家都不聽>//////<96F 12/06 07:47
推 balius: 固有技能:跳針97F 12/06 08:21
推 ppt12527: 真的不要跟他認真了,他連一個連結貼出來都沒有
就只會說一堆人娶11歲,那至少也貼個證據出來再討論
然後舉例是講小說,連大名鼎鼎的三國演義都有些地方是
作者自己加料的,他竟然拿小說當例證99F 12/06 08:41
推 powerup: 要別人提證據 結果自己連一篇都提不出來XD 原PO辛苦了...103F 12/06 08:57
推 kid725: 抵消亂噓106F 12/06 09:15
推 goldfun: 原po各種引文,這才叫說服力,某人別再哪裡看過了好嗎,原文拿出來就對了。精神勝利法很難看109F 12/06 10:20
推 leonodin: 原原PO被打臉哭哭,幫補血113F 12/06 10:53
推 chigi: 嘛 不太懂,明明就是原po自己在幻想,人家好心指點你
你幻想不可行居然就惱羞了..114F 12/06 10:55
推 sakaya00: 跳針仔辛苦啦 感謝你的掙扎讓我看到好文116F 12/06 12:06
推 yeyun: 原po好有耐心XDD120F 12/0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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