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ts123 (GT)
標題 [討論] 整理幾個今年三呎線的爭議
時間 Wed Oct 22 19:14:21 2025




1.2025/05/17 中信 樂 天6上
https://youtu.be/N9Mkfp7qrpM?list=PL5xHQ8qHh3i-_s12NFmU2B2zhdFluJLkc&t=531

2.2025/08/08 台鋼 統一 6下
https://youtu.be/PUlt1dNlrMk?list=PL5xHQ8qHh3i-_s12NFmU2B2zhdFluJLkc&t=525


由2.台鋼對統一那場裁判對紅中的回覆:觸殺時屬前後位置,不視為偏離三呎線,

可以得知在一壘觸殺跟其他壘包一樣,事實上這也比較符合棒球規則的定義:

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應被判出局:
(1)跑壘員為避免被觸球,離開壘線路徑(Base path)3呎以上者。但為避免妨礙野手
處理擊出球者除外。跑壘員之壘道確立於當發生企圖觸殺行為時,從跑壘員至其企圖安全
抵達之壘之直線。


跟傳一壘三呎線區的妨礙守備是不一樣的。

然後回顧經典 3.2022/04/15 富邦 中信 3下 阿德滑倒
https://youtu.be/O9dAl3-j2Lc?t=35

所以今年這case就跟3.是一樣的意思。白話上應該是沒觸殺動作=人跑走才觸殺XD

然後回到1.最後改判應該是觸殺時還未處前後位置,屬跑者偏離三呎線。

所以這時候三呎線挑戰看的是觸殺動作發生時與跑者的前後位置,

而不是觸殺時跑者跑離三呎線的距離。

然後回到昨天

https://youtu.be/1wKf89MQIfo?list=PL5xHQ8qHh3i-_s12NFmU2B2zhdFluJLkc&t=545


挑戰什麼不知道但最後展榮的手勢一樣,所以屬跑者偏離三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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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在想挑戰的時候有辦法指定看觸殺時的相對位置還是跑者有沒有跑離三呎嗎?

有沒有跑超過3呎確實是裁判很主觀的感覺,但觸殺時的位置應該是相對客觀的

所以能挑戰感覺是合理的,而今年就有2次挑戰。

但聯盟在挑戰的名目上有差別嗎?新聞上只有三呎線能挑戰感覺也沒有解釋很清楚。

為何在8/30那次不能挑戰呢...?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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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224.185 (臺灣)
※ 作者: gts123 2025-10-22 19:14:21
※ 文章代碼(AID): #1e-BoFZ-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61131663.A.8FE.html
zephyr105: 還有8/20 裁判組說三尺線不可以挑戰1F 10/22 19:16
gts123: 是不是裁判最後手有在中間比2條水平線時才可以挑戰阿?2F 10/22 19:19
sam92084: 那個是No tag的手勢3F 10/22 19:26
nick01101019: 識4F 10/22 19:34
panhoho: 賢5F 10/22 19:42
lnonai: 就8/30那場小房間e啊 三呎線就是可以輔助判決的東西
一堆在扯那邊不能改判那是指場上第一時間抓了不能再改
離開三呎線裁判才會有手勢 那個才是不能更改的東西6F 10/22 19:46
edwardchgood: 跑離三尺線不是裁判當下的主觀判斷嗎
小房間可以用他們的認定去推翻當下的判斷?9F 10/22 20:04
LAN620: 棒球主觀認定真的多   什麼叫做揮棒過半   有進壘意圖11F 10/22 20:14
gts123: 我的問題很簡單啊 有沒有偏離三呎線跟今年這2次挑戰的名目有不一樣嗎? 實務上如果一樣,那就不是在挑戰裁判的主觀12F 10/22 20:17

換句話說同一個三呎線可能有2種safe方式

1.是距離未跑過3呎 2.觸殺時已與跑者處前後關係

如果這2方式挑戰名目一樣,你本來就可以喊我是在挑戰2.不是在挑戰裁判主觀1.
※ 編輯: gts123 (106.105.224.185 臺灣), 10/22/2025 20:27:56
jamesk030: 簡單的說,裁判組的原則是,如果發現錯誤的判決就必須更正,所以不管能不能挑戰三呎線,平野當下挑戰的是有沒有觸殺到,而裁判在觀看觸殺的同時,發現有三呎線問題,而更正三呎線判決,小房間不是重新判決,是看有沒有足夠的證據推翻原判,如果證據明顯推翻原判,那就做更正14F 10/22 20:30
wunno: 可是 CPBL裁判執法手冊規則補述 裡面明訂 是否偏離三呎線不可改判 所以就算小房間發現這個錯誤 也不得更正20F 10/22 20:35
jamesk030: 上面講的感覺就是A條文修正,結果沒注意到別的篇幅還有B條文沒修到,因為以前3呎線是不可挑戰沒錯,但是後來改可以了,結果沒注意到不可更改判決的部分,沒有拿掉這條22F 10/22 20:39
edwardchgood: 我的理解是兩個例子都是本壘往一壘 地上有明顯的跑壘路徑劃線
林立明顯跑離了 潘傑楷沒有明顯跑離三尺線 所以吉田有沒有觸殺到潘才是重點吧
最後影片的阿德滑倒根本沒有做出take的動作 應該不會有三尺線出局的問題
坦白說三段影片的判決似乎無法跟昨天的案例做類比26F 10/22 20:44
你的理解錯了,裁判明確回覆紅中是看前後關係,所以一壘跟其他壘一樣觸殺才有三呎線
一壘地上的線只用來判妨礙守備。跟昨天的關係就是這2次挑戰的名目是什麼?
都是三呎線挑戰阿
lnonai: 現在問題是裁判只會判決偏離三尺線,沒偏離都不會有判決跟手勢,也就不會有不能改判的問題。不然可以說一下判決三尺線內的手勢是什麼,二壘審有沒有這個手勢33F 10/22 20:49
※ 編輯: gts123 (106.105.224.185 臺灣), 10/22/2025 20:55:02
jamesk030: 所以就會有一個爭議,裁判沒判跑離三呎線,到底是判safe,還是沒看到,如果他沒看到,那就不是更改判決,是補判36F 10/22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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