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標題 [討論] 罰不罰與台階時間 Sat Jan 10 11:57:31 2026
先講
我認為要罰
規章板上與4x都有人發了
可移步參閱
直接講,我認為要罰的理由
就是第一點
任何形式交涉
用任何形式交涉來規範
這涵攝範圍就非常廣
今天紅中是不是有權力代表台鋼講洋將簽約無關
以228條款來說
今天紅中是有心還是無意
基本就違反第一條的任何形式
再來其實劉皇叔的回應其實是再次違規
不論皇叔是老實交代還是推諉
‘’公開發表是在名單上‘’
這也100%越線
畢竟私下作為名單候補構不成交涉
但公開確實作為名單
算皇叔自己跳坑了
皇叔後續要不違規
唯一的公開回應只能是
不清楚紅中為何會這樣說
可能有錯誤資訊傳達以及向富邦道歉
至於罰款
我覺得差不多50萬吧
這50萬是給富邦一個交代
畢竟就我所知
聯盟權限應該沒有跟檢調一樣可以翻球團
所以寄望‘’查到證據‘’
那是應該不用想
所以罰款是屬於
‘’過失‘’公開交涉的範疇,但沒有證據表明有交涉
然後看目前板上還有其他人貼的規章
罰多少就應該是會長裁量
50萬對球團是藍三
但總要給富邦一個公道
我的看法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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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0.165 (臺灣)
※ 作者: jo4ck6ul4id 2026-01-10 11:57:31
※ 文章代碼(AID): #1fOSuj8M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68017453.A.216.html
推 johnwu: 還沒廢之前當然要罰1F 01/10 11:58
→ iceyang: 雙方死不承認你有什麼證據開罰?4F 01/10 12:00
跟承認與否無關
因為紅中這樣公開講
就等於任何形式交涉
皇叔後續回應也能算任何形式交涉
所以規章第一點的範圍很廣
推 chenday: 罰還是要罰,之後順勢廢掉就好了5F 01/10 12:00
→ MK47: 改說紅中是想衝撞制度 實際查無不法 不砍男3月1號宣佈加盟6F 01/10 12:00
→ keane9112: 內部討論鎖定 沒接觸怎麼辦?
洪中自己講太快 又沒真的去接觸勒?8F 01/10 12:00
推 hdie: 富邦真的很常被弄
名單事件加這次被偷跑事件10F 01/10 12:01
推 roelove: 所以沒罰是不是會長不公?12F 01/10 12:02
※ 編輯: jo4ck6ul4id (58.114.10.165 臺灣), 01/10/2026 12:03:49
推 aypl: 在名單內如果還沒交涉,這樣應不算違反規章,重點應是在有沒有交涉13F 01/10 12:05
我的看法解釋是這樣
228條款任何形式交涉是包含公開放話
假如包含公開發表有簽
或者公開發表是在選項
就等於告知我有興趣
那這樣就是100%違規
→ attdave: 反正規章裡面也沒說要罰多重 罰個意思應該不難15F 01/10 12:06
→ iceyang: 啾啾說只是後續考量洋將之一 怎麼內部討論也是交涉?16F 01/10 12:06
※ 編輯: jo4ck6ul4id (58.114.10.165 臺灣), 01/10/2026 12:08:24
→ iceyang: 規章又不是只罰款 還不給簽約耶 怎麼可能認17F 01/10 12:10
推 attdave: 紅中說的就不是"考量"啊XD20F 01/10 12:16
→ iceyang: 所以啾啾聲明說內部傳達錯誤阿 意思不就紅中誤會了21F 01/10 12:17
→ attdave: 看來調查結果應該就是以"紅中誤會了"作結^^22F 01/10 12:20
→ jo4ck6ul4id: 關於洪總在開訓儀式的致詞時提到球團新洋將為布坎南ㄧ事,該選手的確為球團後續考量的洋將名單之一
假如這樣可以過,那絕對違反228條款
以後賽季結束直接放話誰在討論名單之一也可以
但要不要廢228還是怎麼修正是另一件事23F 01/10 12:21
推 mojo0916: 該罰就罰,現在是想鬧到布坎南不去台鋼吧28F 01/10 12:35
→ A333: 你的解讀有點怪,交涉是雙方的事,單方面宣布有興趣很難認定為有交涉,也就是如果布方不承認,這點很難有證據30F 01/10 12:59
→ jo4ck6ul4id: MLB為何會禁止公開招募
可以細想一下,公開放話真的沒問題嗎
而且規章是寫任何形式
那怎麼定義交涉形式方式解讀範圍就是聯盟與會長了32F 01/10 13:06
推 peterckh: 說出來就開罰 好樣的
真要這麼嚴格 那也可以 各隊標準一樣就行 但能確定的是仍會繼續檯面下操作 只是一切謹言慎行 時間一到再公開36F 01/10 13:18
→ jo4ck6ul4id: 我的看法是,弄到檯面都不約束
那真的廢掉
廢不廢我也沒意見,但規章在的一天
好歹檯面上的要處理吧39F 01/1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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