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ctopus4406 (塔可塔可)標題 [開戰] 男持刀任意割他人後頸殺人犯意時間 Tue Apr 14 15:28:33 2026
男持刀任意割他人後頸因無殺人犯意 嘉檢傷害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4日電)嘉義簡男被控2月間無故持利刃割傷晨運男子後頸部,經被害人求饒即停止動作,檢方認為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罪起訴;全案移審,因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嘉院裁定羈押3個月。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30歲簡男與龔姓男子素不相識;簡男於2月21日清晨在嘉義市友忠路與自由路口綠地,無故推倒晨運的龔男,並持刀械朝其後頸部前後割劃,龔男當下求饒,簡男即停止割劃,待龔男欲爬起時,簡男又踢倒龔男,旁人見狀報警。
https://i.imgur.com/wPNrK22.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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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我看了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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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octopus4406 2026-04-14 15: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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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AAaaron: 割後頸無殺人犯意….2F 04/14 15:33
推 Garwee: 畢竟是犯罪天堂3F 04/14 15:33
推 tolove0721: 雖然我本來就覺得台灣司法很扯了…但這也太扯…4F 04/14 15:34
→ Garwee: 被害者這個求饒間接幫兇手減刑的意思5F 04/14 15:34
推 alvis000: o4o 無殺人犯意 真是好棒棒8F 04/14 15:47
推 sheepX: 喔~原來停手了就是沒犯意9F 04/14 15:49
推 CentaurM83: 笑死 保護壞人不是保護無辜的人 這樣很聖母10F 04/14 15:51
推 Eric102990: 如果這種重判 那以後犯人就沒有停手的必要了 反正結局一樣13F 04/14 15:56
推 yyyboy: 這篇是文盲照妖鏡嗎,無犯意跟無殺人犯意差很多17F 04/1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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