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zero (【林】)
標題 Re: [新聞]兒被施壓 朱德庸不忍了 一次次被熱狗羞辱
時間 Sun Sep 24 16:21:20 2023


8/24    熱狗通知朱說要談版權問題,同日晚上原本預計要上架音樂
        朱直接拒絕

8/25    熱狗經紀人要求見面談一下

8/26    雙方見面
        與會人士好像是熱狗的經紀人跟朱的同仁
        談了一些但沒共識、結論

8/28    朱找老友談這事
        朱也有提到老友「他願意試著接觸了解雙方的觀點差距,避免對立」
        不過照敘述我認為當時這邊應該沒直接說不要他當中間人

8/29    朱說收到熱狗的道歉長文,朱認為對他這不重要所以不過問
        朱要求的是要一篇正式清晰的道歉短文就好(這應該是後來在8/30透過律師講的)

8/30    熱狗表示有中間人找上他,熱狗說這位是他尊敬的前輩,應該也是認識

        同日朱說他的律師第一次跟熱狗接觸,強調「請先公開道歉並澄清」
        至於哪個先哪個後就不太清楚了

        熱狗說這段時間後也一直「與中間人、您的代表,與您的律師保持聯繫」
        代表特別列出,看來應該是8/26那天朱所說的同仁

8/31    中間人介紹寫手修改長文
        朱表示這天起中間人開始用壓制性的口吻在跟他講這件事
        立場也偏向熱狗

9/01    中間人跟熱狗說了朱想談版權的訊息,熱狗表示很高興、感動

9/03    熱狗發了寫手修改的長文給朱
        同時也發了一份企劃書
        「與朱老師合作的正式企劃書,並在您的代表授意下,
        我們在 9/3 將這首歌的授權改作合約框架提交給您的律師」
        但朱表示不是要用8/29那篇道歉文嗎?
        而之後兩天則又一直在修改短文
        且這些朱是說都是他老友繞過律師轉達,而沒熱狗所說的朱這方有在審核

        另外這邊熱狗說的代表
        照其發文前後來看應該是指朱的同仁
        是指8/26跟熱狗經紀人討論的人
        但這邊朱講的意思好像是指中間人老友而不是律師

        熱狗發文中是把代表、中間人、律師三者分開講
        但也不排除後續混用的可能

9/04    老友還在為短文上的用字跟朱爭論
        不過這也表示直到這天老友看來還是自居中間人在跟兩邊談
        而且可能也不完全像朱所說的老友繞過律師
        而是直接跟朱在為兩邊溝通,而朱也知道也有參與討論的樣子

        而在8/31起中間人口氣就開始不好了
        9/04這天還是繼續跟老友有在討論這件事
        應該也認知這老友以中間人自居
        但看來也只是在口頭上說不要他當中間人
        而也繼續在跟他討論

9/05    熱狗發出他自認為「經由大家確認無誤的公開道歉聲明」
        原本約定9/06討論後續合約,但收到朱的代表通知說會面取消

        當天朱的兒子被老友單獨約到老友家中
        強烈要求幾天內必須簽成所謂授權合約
        大概也因此才取消9/06的會面吧


9/06-14 雙方完全沒連繫

9/15    熱狗透過律師聯繫朱的律師
        熱狗認為他很委屈
        朱認為有些事都顧念對方面子沒有提及

9/18    朱透過律師聯繫熱狗律師
        說他的代表跟他本人可以直接跟他們當面溝通,避免誤解

9/19    熱狗再次發長文
        朱認為這是對他約見面的一種拒絕吧

9/22    朱發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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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所謂中間人的定位、說法很混亂

朱說三次跟他老友說不要他當中間人
但會重複三次
且中間看來朱也一直在跟老友討論
所以朱也明知老友一直在所謂充當中間人的事實
也一直在跟他討論
不過也可能是看在老友的面子上不直接撕破臉

朱也說要直接跟律師溝通
但也有個所謂朱的代表(應該是朱的同仁)存在雙方溝通之間
而熱狗也一直認為中間人也是存在的,而代表跟律師也是不同定位的對象
要說朱強調跟律師溝通
其實熱狗跟中間人討論有的也只是協商狀態
最終還是要約律師出來定案
所以熱狗也認為律師事正式溝通窗口
但跟中間人協商是正常的溝通協商管道吧



撇開中間人問題
朱是認為創作人有些東西是要有所堅持的
熱狗則感覺很多事情是可以商量的,不用太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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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nzero 2023-09-24 16: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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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兒被施壓 朱德庸不忍了 一次次被熱狗羞辱
09-24 16:21 linzero
gaym19: 朱就是只要道歉不肯給授權 熱狗則是道歉可以但想拿授權1F 09/24 16:24
ccccccccccc: 要注意 道歉還不能本名道歉2F 09/24 16:25
jack34031: 熱狗見個面很難?3F 09/24 16:27
gaym19: 侵權仔還在那邊擺高姿態說我條件很好4F 09/24 16:27
eo8h1: 嘻哈版還有滷味幫支線5F 09/24 16:28
gaym19: 我要捐錢我都會標來源  快跟我簽約6F 09/24 16:28
vitalis: 老友? 中間人? 未必是同一個吧?7F 09/24 16:32
lslayer: 熱狗又不是被侵害的一方 當然覺得不要太堅持比較好 噁心8F 09/24 16:32
rockmanx52: 老友就是中間人啦9F 09/24 16:40
pokemon: 好了啦 熱狗哥 能搞成這樣喔10F 09/24 16:47
poke001: 其實整理下來就是最後那段
不過現在授權的那方就是朱 基本你就是要配合人家的堅持11F 09/24 16:58
facecheck: 比較好奇是這種案子真的打侵權可以怎樣?讓熱狗的歌不能公開播放跟收錄專輯,不能營利這樣?13F 09/24 17:02
HSKAO: 本來就可以不給你授權啊 有啥問題
還是侵權方可以硬叫對方給你授權喔XD
熱狗講這些根本情緒勒索...15F 09/24 17:19
poke001: 繞過律師轉達這邊應該是朱覺得這個要跟律師一起討論 而老友直接幫兩邊傳話 而看起來朱傳過來的用字也不太滿意
比較好笑的9/4是中間人跟朱還在爭論用字  9/5熱狗就發出他覺得大家沒問題的道歉聲明18F 09/24 17:24
HSKAO: 中間人怎樣也是熱狗的問題 朱是被侵權的受害者耶22F 09/24 17:28
abaddon: 朱的態度很好笑,中間人是他老友,會提到三次不要,不是就是知道他有在當中間人?如果熱狗這首歌是個好作品,為什麼不成人之美?抱著自己的小眾作品,不如讓熱狗把他發揚光大,講白了,這件事之前台灣人誰認識朱?23F 09/24 17:39
HSKAO: 沒看這消息前我也不知道熱狗是誰XD27F 09/24 17:42
linzero: 之前我認識朱28F 09/24 17:44
pili955030: 比起熱狗,我還比較知道朱29F 09/24 17:45
eo8h1: 朱德庸小眾= = 他的漫畫以前報章雜誌上都刊 還有拍成電視劇30F 09/24 17:45
HSKAO: 以為很多人會關注饒舌圈喔XD31F 09/24 17:47
ssarc: 有人無知就以為大家都跟他一樣白癡32F 09/24 17:48
HSKAO: 饒舌圈歌手才是小眾好嗎XDD33F 09/24 17:48
poke001: 台灣誰認識朱德庸是誰? 可能是把朱德庸作品改編成電視劇的導演還有觀眾吧
而且當年敢放在八點檔演的基本都是熱門的電視劇34F 09/24 17:49
peterw: 朱德庸小眾?37F 09/24 17:51
RockZelda: 朱德庸小眾的話,熱狗不知道算啥呢?38F 09/24 17:54
spfy: 年紀問題啦 年輕人不認識朱很正常39F 09/24 17:56
jsstarlight: 自己見識有限在那邊40F 09/24 17:58
linzero: 老洽民認識朱但年輕洽民不認識也算正常
但老洽民年輕洽民都不認識熱狗也很正常吧  XD41F 09/24 18:26
jaguarroco: 朱德庸小眾?我看是太年輕所以不認識吧43F 09/24 18:38
blade0314: 朱從老三台時代就出名了 年輕人不知可以理解但要評論好歹古狗一下才不會好笑44F 09/24 18:59
worldark: 小眾還抄46F 09/24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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