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fferfish72 (天使鵝鵝)
標題 [閒聊] 巴哈母特疑似給錯資料導致有人被誣告
時間 Fri Jan 23 17:41:42 2026


簡單來說有人在FF14版上告人

但由於有其他巴友ID十分接近 導致巴哈給到另一個人的資料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9003353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17608&sn=117456


苦主巴友有七年級徽章 而且他本身也是版主

而且都有把證據貼出來

說的話蠻令人信服的


若屬實巴哈真的出大鍋了

不過現在大家都在討論這誣告會不會成立就是了ㄏ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44.227.14 (臺灣)
※ 作者: pufferfish72 2026-01-23 17:41:42
※ 文章代碼(AID): #1fSq9Po2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69161305.A.C82.html
※ 編輯: pufferfish72 (45.144.227.14 臺灣), 01/23/2026 17:42:21
aa9012: 笑死都沒確認的嗎1F 01/23 17:43
s7503228: 你光要證明那個人是蓄意捏造罪證去弄你本身就不成立了2F 01/23 17:43
ChHChen: 大小寫要看仔細啊3F 01/23 17:43
HJC6666: supergamer和SuperGamer插在哪?4F 01/23 17:43
s7503228: 他拿巴哈給的資料就能自清5F 01/23 17:43
KudanAkito: 巴哈都一堆版皇的 不爽不要用6F 01/23 17:44
NakiriFubuki: 誣告構成要件有蓄意 這個是因為巴哈給錯不符合吧7F 01/23 17:44
ricky469rick: 這不是誣告 是烏龍8F 01/23 17:44
gm79227922: 可以告巴哈嗎 這樣不要個精神賠償說不過去吧 而且個資還無故被別人知道了9F 01/23 17:44
tsairay: 苦主可以告巴哈啊11F 01/23 17:44
wommow: 又有瓜能吃12F 01/23 17:44
cross980115: 誣告罪要有故意&捏造虛構 然後提告刑事
光是故意這邊就不會成立了13F 01/23 17:44
sakurammsrx: 一個是帳號一個是暱稱,好好笑15F 01/23 17:45
anpinjou: 這麼說起來  PTT同ID但大小寫不一樣能註冊嗎16F 01/23 17:45
cross980115: 不過提告巴哈的話應該能成17F 01/23 17:45
tsairay: 告巴哈穩贏的,不告嗎?18F 01/23 17:45
andy3580: 這巫告絕對不會成立19F 01/23 17:45
Atima: 誣告是絕對不會成立的 因為鍋是巴哈搞出來的20F 01/23 17:45
away612101: 怎麼可能成立…是說公文往返沒辦法複製,也是問題21F 01/23 17:46
coon182: PTT 同ID就不給註冊了,大小寫無關22F 01/23 17:46
Atima: 早就說過 巴哈甚麼個資就是問就給23F 01/23 17:46
e5a1t20: 暱稱和ID的差別,和大小寫無關24F 01/23 17:46
Atima: 他不是同ID 他是暱稱是supergamer ID根本不是25F 01/23 17:46
trialmoon: 原告又沒事 反而苦主可以告巴哈26F 01/23 17:46
jeffy84123: 沒有明知故犯是不會成立的27F 01/23 17:46
Jameshunter: 就用個資法賺點年終吧28F 01/23 17:46
carllace: 誣告不成立啊29F 01/23 17:46
Atima: 結果巴哈把ID是supergamer的個資拿去給人家告30F 01/23 17:46
coon182: 所以以前很多人為了搞別人都會用相近的字31F 01/23 17:47
Fino5566: 這沒有誣 頂多誤32F 01/23 17:47
HJC6666: Ptt大小寫只是顯示有差而已33F 01/23 17:47
trialmoon: 想想也不是沒事 又要重跑流程 大概就懶得告了34F 01/23 17:47
a12073311: 可以告巴哈35F 01/23 17:47
tsairay: 苦主沒辦法告原告是誣告,但告巴哈應該是沒問題的36F 01/23 17:47
diefish5566: 誣告不可能成立啊37F 01/23 17:47
wommow: 我要看血流成河!!38F 01/23 17:47
aa9012: 警方跟巴哈溝通錯了吧
警方要暱稱ID。巴哈給帳號ID39F 01/23 17:48
diefish5566: 他又沒有明知不是那個人幹的硬要告41F 01/23 17:48
coon182: 例如0跟O(英文)、1跟l(英文小寫L)42F 01/23 17:48
diefish5566: 他有找巴哈查證啊 給錯不是他的錯怎可能誣告43F 01/23 17:48
Xavy: 也不算巴哈給錯吧44F 01/23 17:49
cross980115: 至於巴哈場外一些留言少看比較好
那種扯國賠的 都不知道是不是認真的還是在反串45F 01/23 17:49
Atima: 突然發現 應該要看當初筆錄47F 01/23 17:49
minoru04: 之前某公關公司就是會找常發文的ID或是戳破它們的取長的48F 01/23 17:49
Atima: 如果筆錄說ID是supergamer 那真的會是誣告49F 01/23 17:49
minoru04: 很像的ID發廢文或是推公關文50F 01/23 17:49
Atima: 因為警察是看你提供的筆錄去找巴哈
所以不一定是鴿子問題51F 01/23 17:49
lisoukou: 有人在留言說被告的帳號ID其實是supremejack53F 01/23 17:50
Hyouri: 應該不算誣告吧 就找錯人54F 01/23 17:50
Atima: 還有可能會吃刑法241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55F 01/23 17:51
lisoukou: supergamer是那個人的暱稱ID
苦主的帳號是supergamer56F 01/23 17:51
coon182: 我覺得告訴人的說法應該是「叫做supergamer」的人58F 01/23 17:51
lisoukou: 暱稱ID是 ゜ω゜)っ✂╰ひ╯59F 01/23 17:52

--
作者 pufferfish72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