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標題 Re: [新聞] 羅傑回應:住社宅一切合法 不爽去檢舉
時間 Wed Mar 25 13:41:34 2026


如果被檢舉

阿傑應該有行政救濟程序吧

就是那個信賴保護原則三小的

不然就要換地方打爐石惹


話說最近被告被檢舉

阿傑是不是要去拜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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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71.160 (臺灣)
※ 作者: wvookevp 2026-03-25 13: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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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005066: 粉絲要搞死他拜拜哪有用1F 03/25 13:42
harry458031: 一定不合法的 光阿傑說戶籍不在這邊就要被趕出去了更不用說他戶籍在這邊也過不了同住資格審查
鑽漏洞的很多 但阿傑這種有流量的鬧大是真的會出事2F 03/25 13:45
Louta: 了不起他就換個地方住而已,能出什麼事5F 03/25 13:48
qazw222: 低調的一般有錢人跟高調的實況主影響力有差6F 03/25 13:49
y0707186: 行政法先重唸7F 03/25 13:51
q3824k: 戶頭三千萬買個奇岩豪宅輕輕鬆鬆8F 03/25 13:51
issoap: 那附近剛好有個重劃區 一堆新房子9F 03/25 13:52
vincent0911x: 就算大部分都好傑寶 還是有人弄到讓他被寄傳票10F 03/25 13:54
mumeisuki: 如果確定不合法要怎麼救濟@@11F 03/25 13:57
不溯及過往啊

搞不好是申請當下沒問題

後來才修法?
※ 編輯: wvookevp (42.79.71.160 臺灣), 03/25/2026 14:02:10
issoap: 157萬  他怎麼可能沒超過  除非他以前ahq時期跟yt時期根本沒繳所得稅12F 03/25 14:22
eas06u4: 今年是選舉年 不用幻想了14F 03/2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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