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6102003 (小材)標題 Re: [新聞] 敖幼祥揭「烏龍院」商標遭廢止台北時間 Mon Oct 19 18:00:21 2026
找了一下 應該是這個?
https://i.meee.com.tw/rTSSP4r.png
然後下面有近年爭議
https://i.meee.com.tw/S3WoUYf.png
被申請廢止商標:註冊第02003530號「烏龍院及圖」商標
申請廢止人:林思吟
商標權人:敖幼祥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介林八街23號
審查人員:李勤晴
主文:第02003530號「烏龍院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0類之商品、第43類之「餐廳、養
老院、會場出租、動物膳宿、提供露營住宿設備」部分服務之註冊
應予廢止。
本件商標其餘指定使用之第43類「旅館」部分服務之註冊,
廢止不成立。
商標權人以「烏龍院及圖」指定使用於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6、28、30、32、33、41
、43類商品或服務(詳如註冊簿所載),經本局核准列為註冊第02003530號商標。申請廢止
人於113年8月20日以本件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0類「茶、咖啡豆、可可粉、巧克力粉、
咖啡飲料、可可飲料、巧克力飲料、冰、冰淇淋、鹽、醬油、調味醬、醋、調味用香料、
糖、蜜、便當、速食麵、水餃」商品、第43類「餐廳、旅館、養老院、會場出租、動物膳
宿、提供露營住宿設備」服務有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情形,申請廢止其註冊,
經本局依法通知商標權人答辯到局。
有人申請了商標幾個類別的廢止
最後判定 除了旅館外其他43類跟30類的被廢止
啊這商標其他還有事務用紙、運動用品等等類別沒事
兩造當事人之陳述
申請廢止人主張略以:申請人針對上述系爭商標近三年是否有使用上述所指定的商品與服
務進行調查,經 至商標權人敖幼祥商標登記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介林八街 23 號」實地
訪查,該址位於一住宅區,且沒有明確門牌,周遭以及附近並未有系爭商標指定使用在前
述第30類之商品以及第43類之服務;另以商標權人名稱「敖幼祥」進行 Google 搜尋,發
現與商標權人相關店鋪 資訊「老敖扁食」,位在「花蓮縣壽豐鄉台十一線上」,我方也
至該店鋪進行訪查,發現沒有營業,在該區域探查後,並沒有看到系爭商標使用。綜上所
陳,系爭註冊第 02003530號「烏龍院及圖」商標指定使用之第30類「茶、咖啡豆、可可
粉、巧克力粉、咖啡飲料、可可飲料、巧克力飲料、冰、冰淇淋、鹽、醬油、調味醬、醋
、調味用香料、糖、蜜、便當、速食麵、水餃」商品、第43類「餐廳、旅館、養老院、會
場出租、動物膳宿、提供露營住宿設備」之服務應有無正當事由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之
客觀情事等語,有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所明定之事由等語。
商標權人答辯略以:烏龍院為商標權人自1980年開始創作漫畫,為了開發動漫周邊商品,
申請商標註冊。曾獲文化部特殊貢獻獎,經報章雜誌廣泛報導。108年5月1日「花漫社文
化事業工作室」(負責人敖幼祥)授權台東娜路彎五星級大酒店五間烏龍院主題套房,從床
單、被子、毛巾、杯子等全部都使用烏龍院圖案,「花漫社文化事業工作室」已於110年3
月9日申請歇業,但由敖幼祥君之「喜豐文化事業工作室」無縫接續,授權持續使用「烏
龍院」相關作品於飯店內。另商標權人應酒商之邀,合作生產烏龍院紀念酒。又鹽寮空間
原為商標權人畫室,後騰出作為「老敖扁食」,去年(112年)試營運,遇疫情擱置,今年
(113年)陸續辦畫展,並計畫把其中一間屋子作為「烏龍院漫館」,系爭商標無商標法第
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事由等語。
...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商標註冊後,「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
3年者」,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
經查,本件系爭註冊第02003530號「烏龍院及圖」商標,係由上半部黑白之卡通化龍首圖
形結合下方經設計之「烏龍院」文字所組成(以下圖形簡稱「龍首圖」),於民國108年8月
1日獲准註冊,商標權期間至118年7月31日,申請廢止人以系爭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0類商
品、第43類服務有前揭法條之適用,商標權人自應提出該商品於申請廢止日前3年內有使
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之事證。本案經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系爭商標於第43類「旅館」部分
服務有合法使用,理由如下:(略)
簡單說就是認定你旅館有在用 其他沒有
後面搞了兩年最後沒過 維持處分
簡單整理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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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6102003 2026-10-19 1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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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敖幼祥揭「烏龍院」商標遭廢止台北
10-19 18:00 d6102003
→ skyofme: 所以說啥調查日常生活就只是調查商標註冊資料吧?1F 10/19 18:02
→ joy82926: 原來不是那三個字是連圖也要用喔 那確實過份惹ㄅ3F 10/19 18:07
推 poeoe: 圖不可能用啦 還有著作權好嗎4F 10/19 18:08
→ skyofme: 沒吧,有烏龍院三個字就繞不過原商標
不是只有一模一樣才會撞5F 10/19 18:08
→ skyofme: 但因為烏龍院是知名作品ip,其他人也不一定能申請成功8F 10/19 18:10
推 miname: 不需要申請成功就可以用了啊9F 10/19 18:12
→ marlonlai: 圖不可能用啦 申請廢止的應該是打算拿烏龍院這三個字再搭新圖去申請商標11F 10/19 18:14
→ sezna: 烏龍院也是京劇橋段 不要搭能聯想漫畫的圖應該能過吧14F 10/19 18:16
→ cross980115: 就 廢止原因看下來很正常
三年沒用 隨便個路人都能申請廢止16F 10/19 18:23
推 ilohoo: 商標 著作 專利 三個有點像 但是管轄範圍和時效以及立法理念都不太相同18F 10/1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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