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k11208z (小魯)
標題 [問卦] 高中前行為未被視為違法,實際上卻屬違法
時間 Thu Oct 19 17:45:20 2023





就是大家小時候一定都做過一些奇怪的事情

但是有沒有什麼是高中以前做的事情是可以被大家接受的

但其實是屬於犯法行為

例如:偷簽聯絡簿 ,小時候可能覺得沒啥 ,但是事實上是偽造文書罪

或者是國中去弄女生的肩帶,那時候雖然也不會怎樣 但是其實那是性騷擾

除了這兩個之外,還有哪些行為是小時候可以被接受

或者說不那麼嚴重的事情,但其實都是屬於違法行為阿

我現在想一想,要是國中女同學

在法律追溯期內告我那時候性騷擾,不知道會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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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nk11208z 2023-10-19 17: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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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二樓都偷肛三樓1F 123.51.152.16 台灣 10/19 17:45
biarg: 你當初阿魯巴同學也是性騷擾,等著被告吧2F 111.253.18.10 台灣 10/19 17:46
holsety: 你舉的例子 告下去都是違法喔3F 111.255.231.14 台灣 10/1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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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高中也沒甚麼關係...6F 60.248.31.167 台灣 10/1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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