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FreeAndU (116一起幫國民黨送終)
標題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
時間 Sat May 18 02:45:11 2024


※ 引述《orthogonal (謙哥)》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
: 時間: Sat May 18 01:39:34 2024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98.6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967576.A.828.html
: 推 NaoGaTsu: 大可不必                                 36.226.74.88 05/18 01:40
: 推 l11111111: 完全執政 為所欲為 但承諾的法條全沒過   114.25.66.108 05/18 01:40
: 推 IAmFreeAndU: 所以哪個法案是未經討論?             223.139.93.172 05/18 01:40
:
: 有公聽會+專報+委員會逐條討論 你也可以說是未經討論
:
: 那我說那些全部都未經討論也沒甚麼毛病吧

所以你們誰的天線比較高?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posts/1008503093970909?ref=embed_post

具名提出質疑的公眾人物
跟匿名的使用者

哪個有公信力一目了然吧?

請問你是在立院工作嗎?
還是是政治人物的幕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93.172 (臺灣)
※ 作者: IAmFreeAndU 2024-05-18 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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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971513.A.F0F.html
soarling: 151F 118.165.212.249 台灣 05/18 02:45
miracle210: 苗博雅先PASS 垃圾一個2F 180.176.98.177 台灣 05/18 02:46
說別人不做作業
結果連反方的論述都不參考

好可愛
Ben40: 資料可信度跟誰提的無關啊 不然某個抄襲論文的人還全黨有頭有臉的人都挺呢3F 182.155.81.30 台灣 05/18 02:47
在雙方都非當事人的情況下
當然是具名者比較有公信力

而且身為當事人的DPP立委都已經具名出面聲明未經討論
可是板上還是充滿著懷疑論

到底是誰不求證

今天如果藍白陣營願意找一個有頭有臉的人出來直球對決
釋疑爭議

那麼大家還吵個屁啊

到底有哪個藍白立委要出面說明?
Firmamentee: 可為何都是立委,對你而言除了民進黨以外都不可信?5F 180.217.133.245 台灣 05/18 02:47
miracle210: 阿她就沒公信力阿7F 180.176.98.177 台灣 05/18 02:48
chopper594: 超貼了 888888F 223.136.126.153 台灣 05/18 02:48
a5065605: 公眾人物尤其是政客講的就比較可信 是9F 118.171.14.176 台灣 05/18 02:48
KillerMoDo: 超貼囉 8810F 42.73.71.110 台灣 05/18 02:48
a5065605: 不是已經被打臉到講不出東西了11F 118.171.14.176 台灣 05/18 02:48
shamanlin: 信度低到誇張的反方還參考喔?12F 114.45.20.40 台灣 05/18 02:48
Ben40: 還有第二點甚至不用查什麼資料就能打臉了13F 182.155.81.30 台灣 05/18 02:48
bicedb: 笑死。8814F 49.216.195.213 台灣 05/18 02:48
Ben40: 藐視國會法案過了一樣要經過司法機關15F 182.155.81.30 台灣 05/18 02:49
chopper594: 發現他昨天就已經大量超貼16F 223.136.126.153 台灣 05/18 02:49
miracle210: 苗的東西就連看不用看阿 沒啥營養17F 180.176.98.177 台灣 05/18 02:49
Ben40: 根本就不是什麼立委要抓人就隨便抓18F 182.155.81.30 台灣 05/18 02:49
要確定會經過司法機構捏

參與法案的正反兩方都沒有證實喔
KillerMoDo: 建議去政黑找溫暖 一個月後見19F 42.73.71.110 台灣 05/18 02:49
bicedb: 八成以為這邊政黑吧20F 49.216.195.213 台灣 05/18 02:49
shamanlin: 拿苗博雅這種造謠跟喝水一樣自然的當寶21F 114.45.20.40 台灣 05/18 02:50
bicedb: 不然就是高雄版之類的22F 49.216.195.213 台灣 05/18 02:50
bluesun183: 苗加油 民進黨加油 守護台灣 感謝你23F 123.50.45.116 台灣 05/18 02:51
KillerMoDo: A了一下這ID根本就是來洗地用的24F 42.73.71.110 台灣 05/18 02:52
xcatcat: 兩天發了十幾篇文 這帳號盜來的嗎?25F 125.231.114.126 台灣 05/18 02:53
eachau: 她隱匿了很多從今年2月以來關於國會改革的許多資訊與脈絡,只講一些她想讓你看到26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2:56
aeug2005: https://i.imgur.com/R73mWua.jpeg28F 114.46.48.184 台灣 05/18 02:56
[圖]
eachau: 。 別被牽扯鼻子走。 實際上民進黨根本就不想逐條討論,去追一下從二月到四月底這段時間的立院國會改革公聽會和協商會議該逐條討論的時候,他們在幹嘛?阿苗這次講這種片面訊息試圖誤導人民的政治人物,才是真正落到自己公信力掃地的主因29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2:56
uhbygv45: 都討論2個月了 還在看苗的爛人包 笑死35F 36.227.247.6 台灣 05/18 02:57
pumapupa: 這樣算訴諸權威的邏輯謬誤嗎36F 61.228.157.71 台灣 05/18 02:58
所以專家的意見都是屁?
大家要信任不學無術的路人?

未來生病是要找醫生還是聽信偏方?
songwaiwai: 連苗博雅都可以pass,那你們直接去吃屎好了,護航藍白本來就智障腦殘低能37F 223.138.67.85 台灣 05/18 02:58
littledoges: 急了39F 211.76.74.108 台灣 05/18 02:58
milk7054: 苗粉真的只適合吃屎40F 114.37.180.13 台灣 05/18 02:58
uhbygv45: 會把慣性說謊劈腿T的發言當聖旨也是好笑41F 36.227.247.6 台灣 05/18 02:59
eachau: 都講給你聽了,苗說的只是片段事實,但真正的脈絡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 有記錄的影片騙不了人,除非你是要說立法院的IVOD影片都是造假的……42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2:59
所以你要替今天的版本背書嗎?
如果不願意
那連具名都提不上

要讓人怎麼信服?

苗的文章有指出今天表決的版本是臨時產出的新版本
影片中的討論確定有效?
songwaiwai: 他馬的根本不應該出現的爛法還要護航46F 223.138.67.85 台灣 05/18 03:00
pumapupa: 所以你討論是管他甚麼邏輯謬誤這樣嗎47F 61.228.157.71 台灣 05/18 03:02
eachau: 哪裡爛? 爛在哪裡? 她不是說她完全看不到查不到嗎? 實際上是她說的那樣嗎? 你有去看過或聽過IVOD影片嗎?48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3:02
今天無所本通過的法條
你也打算悶不吭聲?

就算你耳聞他會對體制造成威脅?
不到黃河心不死?

苗的論述我無法過度引申
我只能理解從他管道上得知

得到的資訊就是

送審的法案是新一版
然後只有藍白知道
所以跟立院影片中討論的東西已經無關

除非你是法案草擬者

然後具名反擊
澄清送審的版本與影片中相同

不然為何要相信你的論述?
uhbygv45: 原來官員不能在質詢說謊是爛法 XDDDDD51F 36.227.247.6 台灣 05/18 03:02
shamanlin: 要DPP的官員在質詢時不能說謊很痛苦的52F 114.45.20.40 台灣 05/18 03:03
miracle210: 塔綠斑的腦就殘了阿53F 180.176.98.177 台灣 05/18 03:03
uhbygv45: 美國 法國都不能說謊欸 美國也爛嗎54F 36.227.247.6 台灣 05/18 03:06
songwaiwai: 習近平給了你多少要在這邊出賣台灣55F 223.138.67.85 台灣 05/18 03:07
bluewolf: 是不是只挑想看的看啊?底下有留言講這麼清楚 裝看不見喔56F 118.171.85.245 台灣 05/18 03:10
HaRdeSt: 4/15的司法法制委員會,提案的翁有說明
涉及刑法的會送司法機關58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10
uhbygv45: 我阿公在桃園支持信介仙的時候你在哪?60F 36.227.247.6 台灣 05/18 03:11
twhma: 綠粉動不動就搬習進平出來救援。61F 218.173.160.88 台灣 05/18 03:11
uhbygv45: 還敢在這邊抹別人收習的錢勒 笨色62F 36.227.247.6 台灣 05/18 03:11
jackycheny: 嘻嘻,苗粉可憐那,難怪鬼島這個樣子63F 36.230.42.212 台灣 05/18 03:15
pumapupa: 如果證據是對的 具不具名很重要嗎64F 61.228.157.71 台灣 05/18 03:17
因此我才問對方是否為法案起草人啊
在雙方都非當事人的情況下

誰說的是對的?

既然無法佐證
那麼接受具名人士提出的論述
合情合理吧?
HaRdeSt: 你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裡面都有草案內容65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19
人家今天指控的點在於
這是新的版本

一直回頭討論舊的版本是?
Solonius: 裝瞎的永遠看不見 大家對他苦口婆心幹67F 101.137.229.244 台灣 05/18 03:22
HaRdeSt: 我在跟你講的就是新的版本是查的到的69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23
新的版本不是昨晚才表決?
反方指控的意思不就是不同版本?
HaRdeSt: 每個草案下面都會寫審查進度
做點功課再來發問好嗎70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24
eachau: 「無所本」通過的法條? 您確定嗎? 其實這是民進黨的事務。 難不成您真的會相信都已經排進院會的法條是可以「新提案」吧? 還是您真的以為那些立法院議事人員都是人形立牌? 提案和委員會條文不同處,還能排進院會審查表決? 這麼扯的訊息 還會有人相信 才是令人咋舌吧……72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3:25
可是現在指控確實是如此

你若是議事人員
我也很想相信體制

但連台北市政府都有造假會議紀錄的可能性存在耶

你覺得上述這件事讓人瞠目結舌嗎?
我也很詫異啊

動搖體制的不是政治攻防
songwaiwai: 中國狗黨拉的狗屎這麼多人當寶吃79F 223.138.67.85 台灣 05/18 03:28
pumapupa: 選擇相信所以需要相關人士證實的樣子80F 61.228.157.71 台灣 05/18 03:28
HaRdeSt: yt 查4/15 委員會 立法院1:30:40左右
翁曉玲有針對刑事說明,還是得送司法
新的版本二月起就在討論了好嗎?81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30
現在反方指控的問題是

4/16日審查的是未經討論的新版本吧?
所以4/15日在委員會的討論
還要參考嗎?
iPhoneTW: 高端疫苗二期報告在哪?84F 223.137.131.111 台灣 05/18 03:36
HaRdeSt: 苗沒說的:4/15民進黨根本就還沒送草案
大家2月就職首要目標就是要修這個
你準備了八年,結果4/15只有其它兩黨送案然後還說人家卡你草案,我真的黑人問號85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39
你的大家是誰?

至少不能代表我耶

然後這次修法的版本
有參照過相關人士的意見嗎?

國會聽證權跟憲法上衝突有解決嗎?
如果沒有
為何要強行通過?
HaRdeSt: 4/15 過委員會審查, 才可在5/17院會審
5/17 昨天院會審的,就是4/15送出的草案民進黨八年前就說要國會聽證制度89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47
抬頭相同
細項不同
今天通過的版本DPP沒打算背書啊

15號還在討論違憲問題
16號就解決了嗎?
HaRdeSt: 民眾黨跟國民黨二月都有開始在提
開  過  三  次  聽  證  會  了
主席還是民進黨的鐘佳濱
公  聽  會92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3:53
eachau: 國會聽證權和憲法衝突? 這一點確實是民進黨主張的爭點。但真的有衝突嗎?  這要請大法官出來解釋才算。不是民進黨喊喊就真的違憲了。 不然法院上喊法律條文違憲的人多了去。 難不成就這樣法官就都不能寫判決書了? 你再仔細看民進黨的違憲論述,就可以知道其實並不全然站的住腳。96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3:56
反方端出違憲論述
政治攻防上
修法方本來就要直接回應大眾

今天苗的論述清楚簡單
大家都懂

假使你是議事人員
我不會想問更多

但你若是政治幕僚
你們在這場攻防上是毫無論述耶

截至目前為止
沒看到任何一個人出面捍衛這部法案

然後這部法案在此時通過的必要性在哪裡?
HaRdeSt: 趕著通過一部份原因應該是要總統國情報告就總統所掌管的職權,回答立委問題
今天的版本你也根本沒關心過內容阿103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4:01
除了洗臉賴清德之外
對老百姓有何助益?
eachau: 喔 對了,附帶一提 剛才想到3月辦的公聽會中是有很多專家學者「公開」在公聽會中抨擊民進黨的違憲論述的。甚至有些人的用詞還頗為嚴厲。 所以衷心建議不要再跟風踩「違憲衝突」。 因為對比民進黨後續的議事程序。明顯那只是「手段」,不是真正的「議題」106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04
今天民生法案不討論
硬要先排政治性高的法案
怪民眾反撲?

所以最後的目的是洗臉還沒上任的賴清德...
eachau: 這部法案若在5/17沒通過,到了5/20會有屆期不連續的問題,屆時所有法案會全部打回原形。通通都從頭再來。所以民進黨的策略就是要想辦法過520,因為他們壓根不想通過,才會採用議事拖延戰術。 再者 再強調一次,不是「急著」通過, 是這部法案已經拖夠久了…..是還要拖多久…..4/16審查也只是部分條文修正,和「全新法案」概念完全不一樣…..這很難攻防一方面是因為網路留言迅速,根本不可能「即時澄清」,另一方面就像錯假訊息…..「怎麼會有這種離奇說法出現…..」只能把實情再說一遍…..「正所謂造謠出張嘴,破謠跑斷腿」
民生法案不討論? 是哪個法案?還是你是指沒排進院會那些? 那可能有真的講不完….. 再來和洗臉總統無關,洗臉總統的是邀總統到國會進行國是會議報告。和國會聽證權不是同一件事,不可混為壹談。113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12
不好意思你說了不少
可還是沒提到這部法案的優點啊...

沒有優點的法案
過不過
對老百姓有何干係?
HaRdeSt: 你只想到洗臉賴清德zz
鏡電視, 高端簽約, 官員說謊被抓包沒罰則131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4:18
假使犯法也是由司法機關審理不是嗎?

我沒有立場去預設誰說謊或不說謊

但是說謊有刑責嗎?
除非是上法院作偽證

今天犯法就是交由司法處置
何必疊床架屋?
HaRdeSt: 國民有知的權利,官員隱瞞實情對人民有益?現在官員接受質詢被抓包說謊,隱瞞實情是沒有罰責的133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4:22
實情與否也要調查之後才知曉

話說的保守算不算隱蔽?

既然都交由司法機構處置
那現在是在做什麼?
HaRdeSt: 修訂的就是發現說謊,轉交監察院、司法院136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4:25
那立委諸公不會想辦法把官員弄上法院嗎?
本來就是要互相監督啊

所以現在新法通過監察院還廢不廢?

國會改革的結果是讓監察院的地位更穩固?
要這樣訴諸大眾嗎?
HaRdeSt: 就是沒有明文規定,所以現在要明文規定阿137F 114.24.220.28 台灣 05/18 04:27
eachau: 呃……怎麼變成是「我」必須要提到優點?因為公聽會裡專家學者,都有很多更完整的論述了呀......國會聽證權優點就是能更確時的監督行政權,但也不是沒有缺點。 就是國會議員的影響力更大了,也就是民進黨主張的國會擴權。但兩權相害取其輕。如此罷138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29
我想說
官員若真心要說謊
而立委又沒辦法查證的情況下

這部法律通過之必要性?

假若最後都需要通過司法機構
為什麼不要直接將官員告上法院?

上法院
被告也不得作偽證
不是嗎?

最後只是防君子
無法防小人
意義在哪?
bicedb: 可憐被打臉只能開始東扯西扯144F 180.176.208.45 台灣 05/18 04:35
eachau: 弄上法院? 現在就是只能移送監察院,然後看監委要不要辦。 沒有什麼上不上法院不法院的問題。 但新法過了就不一樣了……是真的會上法院唷。至於監察院廢不廢除…..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145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35
我不支持說謊
但沒有弊案的謊言很重要嗎?

法律都能接受被告說謊保護自己的權益了...
eachau: 這部法就是要讓行政官員上法院呀…..不然你是要以哪個名義告發@@?還是您現在是轉而支持了@@?150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39
所以說謊要上法院?
就算沒有犯法?

請問你知道現在在說什麼嗎?
eachau: 是的 藐視國會罪 在國會說謊是有罪的。我很清楚這件事。 且這件事確實是重要的。153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41
我不懂
被告都有權利說謊了耶...

現在官員的人權在哪裡?
難怪DPP說這違憲啊
eachau:  國外的先進國家大多有類似的法律條文唷155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41
可是說謊沒有罰則啊

除非是像美國一樣召開公開聽證會
問題是美國聽證會本來就有法官在
所以說謊等於偽證

兩個的差別很大耶
eachau: 不然國會殿堂一再的在錯假的訊息上打轉……絕不是人民之福….
你可以說不清楚 可以說不知道。但你偏偏要說謊…… 官員說謊是何等大事…..只是台灣人民習慣了……唉…..156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43
那我選立委幹嘛

立委沒本事揭弊 監督
要寄望大家都是誠實乖寶寶

這不符合人性...
eachau: 呃……後面您的論述真的有點落差了 我轉一下立院法制局的網頁供您參考
https://reurl.cc/WxN15y
他是行政院官員 說謊是很嚴重的。不過現在的版本似乎是處以罰鍰, 應該是還不用被關,雖然也有學者主張要課以刑責就是了。161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4:49

 
外國沒有監察院
所以外國聽證會是立法+監察的概念沒錯吧?

那DPP指稱這部法案為立院擴權很合理啊
因為參照外國體制
實際上就是違背憲法五權
※ 編輯: IAmFreeAndU (223.139.93.172 臺灣), 05/18/2024 05:00:19
eachau: 又要跳回去違憲了嗎……你可以說他疊床架屋,但跟「違憲」還是有一些距離的…..因為阿貓主張違憲,阿狗說沒有…….
立院擴權這一點倒是沒錯。 但…..so…?
對了,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裡是說國會是可以有「限制」的調查權的。 並不是「完全不能」有調查權。所以違憲? 這真的還是未定167F 106.105.5.233 台灣 05/18 05:06
xxxg00w0: 不會還腳踏車,上臉書貪小便宜買擺明詐騙的iphone結果真被詐騙的公眾人物?這種程度智商具名就有公信力,同邏輯那圓也是公眾人物,還有園方具名幫發表對竹子看法和立場呢,說了就當信仰?還是只選自己想信的當信仰?175F 203.222.13.195 台灣 05/18 07:00
takosom: 苗博雅的話是能聽喔?笑死  40%仔還想呼攏人啊181F 61.61.5.28 台灣 05/1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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