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標題 [問卦] 拘票僅須由檢察官簽發即可?
時間 Mon Apr 14 18:03:12 2025


乳題,
根據我國刑法制度,
搜索票須由法官簽發,
而拘票僅須由檢察官簽發即可。

個人不太能理解這款制度!
大家覺得被檢警拘提訊問(最長可達24小時),
以及被檢警搜索家裡或辦公室,
哪種作法比較讓人覺得被侵害?
有沒有法律大神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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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3.195 (臺灣)
※ 作者: LonerEver 2025-04-14 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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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mr: 先抓再說,什麼都可以補1F 122.99.15.176 台灣 04/14 18:03
poqwiuer: 搜索吧,肥宅房間有很多好康的2F 61.230.6.141 台灣 04/14 18:04
cisyong: 放消息給媒體,就能抓人了3F 113.61.227.234 台灣 04/14 18:04
piggybill: 正常的司法流程,搜索是門檻很低的,隨便情況都可以搜索,所以限制他的流程,但是拘提一定要涉嫌重大或是有逃亡串供之虞才會需要拘提,沒想到民進黨的司法這樣亂搞4F 42.70.187.106 台灣 04/14 18:07
Forcast: 大富翁機會命運請選擇9F 118.168.72.131 台灣 04/14 18:10
ImBBCALL: 你看過被搜索過後的慘況嗎10F 42.73.175.118 台灣 04/14 18:10
darkholy: 你若是鄭文燦法官會幫忙擋搜索11F 223.139.68.99 台灣 04/14 18:13
GB5566: 再挑綠色法官值班聲押,根本無敵12F 101.10.9.135 台灣 04/1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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