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berchi (RELAX)
標題 Re: [新聞] 李文宗證稱「柯文哲和橘子一組的」律
時間 Thu Sep 18 12:41:13 2025



那根據幾十年前修法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呢?
有些人一直抓這個打,
說柯騎飛輪收300,
說公務員只要有收就是可以辦他



※ 引述《astushi ()》之銘言:
: ※ 引述《treeeasy (無)》之銘言:
: : 去從事政治工作使用(活動,人員薪資等),而且沒有違法行為,那就不是貪污也不

: 圖
: : 利也不涉侵占。
: : 我們從來沒有說過完全沒有違法,但最多就只是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之虞
: 43
: 講一百萬次了,違背職務收賄罪的成立條件:
: 1. 要有對價關係: 我請你幫忙讓我獲得原本不屬於我的利益,然後我付出對應的報酬

: 這叫對價關係
: 2. 雙方要有期約關係,要雙方合意: 總不能我直接送錢去你家,再打電話檢舉你收賄

: ?為了避免故意栽贓,雙方要有合意的期約關係,舉證上要有期約的對話紀錄、錄音、

: 錢行為等等(ex 林益世被錄音到要求3323、賴素如被監聽到要「十朵小花」)
: 3. 賄金要符合比例: 總不能我要你幫忙,最後寫一個春聯送你當作酬謝這樣被叫做收

: 吧?
: 4. 金流: 帳本可以是證據,但不是決定性的證據。如前述,如果有人惡意栽贓,寫了

: 錄沒有執行然後去檢舉呢?收賄這是本刑七年以上的重罪,如偉大的裁判長前天說的,

: 審對於犯罪事實的裁定是很嚴謹的。所以最重要的證據,也就是為何柯文哲可以說服我

: 是清白的原因,就是至今找不到那1500萬「實體」的錢(包含銀行金流)。
: 錢不可能不見,只要有,就一定會在合意「雙方」的帳目中找到,注意喔,是「雙方」

: 錢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交給柯文哲,也不可能憑空消失好嗎。至今重矚案件只有陳水扁

: 龍潭購地案是在找不到金錢的狀況下判刑定讞
: PS.徐永明案是個例外,檢方確實監聽到徐要求李恆隆捐錢給時力當作報酬,但最後李

: 隆認為徐沒派上用場所以沒給錢,但檢方仍起訴,一審有罪
: 好,講完必要條件了,回過頭來看市長室收錢、邱佩琳轉交錢、妙天1000萬給新故鄉這

: 子事
: 1. 這些錢都不構成柯文哲與捐贈者之間有「對價關係」。沒有對價關係,就「不是賄

: 」。除非你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這些捐贈人捐款後實際獲得柯文哲給予的不當利益,

: 則就構不成賄賂罪。這點很重要,我講一萬次了
: 2. 那個鳥蟾最喜歡講的「騎飛輪收錢」,從法律上來看,只要給錢的人沒有因此取得

: 法利益,那這筆錢就和一般人捐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沒有本質區別。也就是說,跟你辦

: 款餐會收的錢,是一樣的啦。你募款餐會收到的錢,也不可能半夜馬上搬去銀行存啊,

: 也是拖著一大包錢回家嗎?
: 3. 柯文哲唯一的問題就是涉犯「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若公職期間受饋贈應沒入

: 贈,接受政風調查,該罰就罰。若非公職期間則那些政治獻金沒有按照政治獻金法申報

: 就這點他被處罰就是活該,該罰就罰。但注意,這並不是一個應該要被羈押禁見一年的

: ,請鳥蟾搞清楚各種犯罪的構成要件與處罰標準再來胡說八道不遲
: 4. 那請問,朱亞虎揪人捐的210萬是給「民眾黨」,怎麼又被算在柯文哲的賄款裡?這

: 點跟陳俊源作證的時候講的一樣,當初他被告知是捐款給「台灣民眾黨」,不是柯文哲

: 如果要說捐款給民眾黨等於賄賂柯文哲,那主體上,柯文哲=民眾黨,淦!那你們怎麼

: 說柯文哲涉嫌公益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自己怎麼侵佔自己?
: 5. USB到底是真的還假的,沒有人知道。如果看過國外案例,就算沒看過應該也有看過

: 影,國外法庭非常講究證據效力。USB被扣押當天沒有馬上製作映像檔與紀錄hash,這

: 據已經被污染了,加上後續陸續被證明裡面的登載與實情不符,多有捐款人不是真的捐

: 人等情事,這還叫什麼狗屁證據?
: 整理一下,目前關於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證據上的破綻
: 1. USB沒有馬上製作映像檔(有9天的空白,但第一次無保請回前,檢方已經有拿excel

: 偵訊柯文哲),甚至還在庭上被法官污染了
: 2. USB登載不實,張高祥、王令麟、黃南光、陳盈助等人均非實際捐款人
: 3. 邱佩琳並不知道袋子裡有多少錢,但是excel裡記載他為經手人。妙天一千萬交給李

: 宗兄妹,許芷瑜並沒有告知李文宗是妙天捐的錢。經手人不知道有多少錢,那excel帳

: 上的數字是誰寫的?檢方如果認為是柯文哲自己點算金額?自己作excel,那為何柯文

: 不知道給錢的不是張、王等人而另有其人?明明就不是陳盈助拿錢來的啊?
: 4. 只要usb裡有任何一個檔案,內容經確認是柯文哲本人撰寫的內容,但是檔案的編輯

: 或製作人不是「wen」,即代表檢方要用「wen」代表柯文哲是不夠證據力的 => 檢方目

: 只有羅列幾十個檔案是「wen」,卻不敢公布有沒有其他非wen的檔案。不過這個應該很

: ,因為usb在檢方手上
: 5. 沈慶京方找不到任何1500萬金流,柯文哲也沒有。記住我說的,錢不會從天上掉下

: ,也不會不見。羈押期間檢方聲稱的京方提1600萬已經被柯的律師證明,第一個金額不

: ,第二個威京是每個月都有這麼多現金流動,不是在那個時間點特別準備的。另外,當

: 張益贍胡縐說210萬是京方幫柯文哲準備的職務捐,事後證明民眾黨那時根本還沒制定

: 務捐制度,檢方後來根本不敢提這件事
: 6. 210萬捐款,捐款人陳俊源雖認罪,但不認為是給柯文哲的賄款,也不認為威京有必

: 賄賂。他認罪是基於「檢察官的法律見解」 => 這法庭上都有記錄,不用胡說八道
: 7. 朱亞虎也說是「謝謝」的意思,而且時間點對不上。捐款時期才剛由監察院糾正從

: 積率392%恢復成560%,而且,12萬保證樓地板面積(679%)被台北市府取消,京方根本

: 有需要謝謝柯文哲的地方,要謝也應該謝監委,謝謝搶了你的地的北市府幹嘛?我都還

: 談柯文哲根本沒辦法控制都發局與都委會了
: 8. 沒有柯文哲指使朱亞虎等人捐款給民眾黨的期約證據,別忘了所有數位證據都在檢

: 手上,另外,朱亞虎也沒有承認在別的時間見過柯文哲。
: 9. 至於1500萬,交錢方式為「某時地」?好,大家都不承認有這筆錢,那帳戶入帳存

: 總看得到吧?你們不是最愛靠邀陳佩琪用atm存錢嗎?我國銀行制度,只要你有一毛經

: 銀行都查得到,你北檢如此神通廣大,找不到?實體的鈔票也找不到,錢呢?吃掉啦?
: 10. 還有什麼沒想到的歡迎大家幫忙補充
: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2.7 (臺灣)
※ 作者: alberchi 2025-09-18 12:41:13
※ 文章代碼(AID): #1eourhg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170475.A.A9D.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李文宗證稱「柯文哲和橘子一組的」律
09-18 12:41 alberchi
lovesinker: 財產沒有不明啊檢方都說錢拿去發薪水1F 101.12.155.12 台灣 09/18 12:44
SAMMY728: 構成要件看一下,全台灣都知道這300萬哪裡來的,還財產來源不明?2F 60.251.128.109 台灣 09/18 12:45
ashrum: 沒計進柯的財產中,金流也確定是拿去政黨使用,就是現金附名片,捐的不明不白4F 61.216.19.108 台灣 09/18 12:53
bluecup: 就是違反政治獻金法吧……6F 49.216.105.246 台灣 09/18 12:55
ashrum: 誰捐(陳盈助?)捐去哪個帳戶(未指定?)都不明確7F 61.216.19.108 台灣 09/18 12:55
bluecup: 要收押嗎? ….土城要擴建嗎?9F 49.216.105.246 台灣 09/18 12:56
urban: 目前是依照侵佔起訴10F 1.163.213.173 台灣 09/18 12:57
ashrum: 這筆錢要當政治獻金,那就有沙鍋大的瑕疵,罰金可以大罰特罰,但要當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那真的硬11F 61.216.19.108 台灣 09/18 13:02
ghghfftjack: 來源不明:名下財產三百萬 不知從何而來 當事人說不清楚 這叫財產來源不15F 27.242.32.195 台灣 09/18 13:04

--
作者 alberchi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