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e)
標題 Re: [新聞] 李四川透露 解約補償金8億 輝達願概括承
時間 Tue Oct 14 13:27:25 2025


※ 引述《SAMMY728 ()》之銘言:
: 北市府一開始要介入的方式就是錯的,
: 完全忘記自己在這個案子的身份只是一個行政審核機構。

  因為一開始,就本來認為 T17 T18 照合約走得下去,

  所以仲介兩家去自己互相喬,

  開發框架(現有的地上權契約)就在那

  沒想到新壽做不到 NVDA 開出的條件

  於是新壽想說那契約轉給你,我拿錢(鉅款)走人

  於是要求北市府辦違反契約規定的地上權直接轉移

  後面就大家知道得這樣了

: 今天如果是輝達和市政府簽MOU,

  問題北市府要跟 NVDA 簽 MOU ,那 KPI 是什麼??

: 那北市府要去找地要去開綠燈,這還說的過去。
: 但是MOU是新壽和輝達簽約的,
: 北市府為什麼可以偏向其中的一個民間企業?

  沒偏啊

  在契約條文內 沒偏坦任何一方

  既不允許新壽直接轉給輝達
  也不允許輝達直接承接

  但,非屬契約的 地上權辦法,

  市府高興,因為希望輝達這麼大咖的來,

  修正辦法,送給議會

  議會高興輝達要來,通過修正辦法,

  議會給過,就好了

  專案給,違反啥?

  中央都說了

  議員有意見不會在議會轟市府膩

  你看誰敢跳出來說反對 NVDA 進駐台北市啊

: 北市府要解約,就有圖利的風險,

  不要搞混焦點

  解約本身,沒有圖利

  是付 107E 才是圖利

: 因為北市府已經認為新壽不可能在合約內履約,那為什麼還是用合意解約的方式,給補償
: 給予新壽平安下車的選項?

  打官司,要不要時間?

  時間,是不是成本???

: 而對於新壽而言,要同意北市府的條件,就有被股東告背信的風險,總不能你們輝達和北
: 市府在爽,我成全你們,還要吃上官司吧?

  笑死,董事會決議啊,臨時股東大會啊

  公司法不就寫在那了??

  有法條你不走,還擔心被告背信??

  先去看什麼叫做 背信罪

  若有超過50% 股東決議,背啥信??

  但,你有看到台新或新壽有要針對這個開臨時股東會嗎??

  根本無聲無息嘛~~~

  難道你以為沒有股東反對新新併嗎??

  一定有啊,

  但為何沒有股東到法院去按鈴告新壽對於 新新併 是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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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aniaque 2025-10-14 1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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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0419647.A.FD5.html
driver0811: 沒想到新壽做不到 NVDA 開出的條件
=》回頭從這裡談起吧,在框架內
那麼多仲介,法律人才
走其他路的成本有算過嗎1F 111.71.76.162 台灣 10/14 13:32
aakkssqq: 圖利8億不是圖利嗎?呵呵呵5F 61.216.162.228 台灣 10/14 13:36
Samurai: 圖利罪要明知違法才成立,給利益不是問題,是柯被搞了才變得風聲鶴唳6F 42.72.159.204 台灣 10/14 13:37
jackythere: 蔣就算合法去做,也是百分百被圖利搞啦!畢竟現在是人治又不是法治
圖利一塊也是圖利喔8F 106.1.119.221 台灣 10/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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