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e)標題 Re: [新聞] 台中男被前女友告性侵 他反控「嫉妒我將時間 Mon Mar 30 21:33:40 2026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陳宏睿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中男被前女友告性侵 他反控「嫉妒我將赴美領300萬年薪」一審敗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林姓男子被前女友指控,2023年談分手時,林男以要求最後一次性行為為由,不顧
: 其意願性侵,因此而提告,但林男否認,強調前女友案發後未報警,持續交往半年後才分
: 手,嫉妒他將赴美從事年薪300萬元工作,以提告作為傷害他的工具,一審不予採信,認
: 為女子被害後如何反應,不能指摘女子指控遭性侵一事不實,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
: 月。
: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與一名女子曾是男女朋友,曾同居在台中市一處套房內,女子在2023
: 年初時,欲與林男分手,女子在同年月1月11日晚間,先住在友人住處冷靜,躲避林男,
: 林男仍不斷聯繫女子,懇求女子返回同住的租屋處。
: 女子隔天晚間離開朋友住處後,返回與林男同住的套房,談論分手,雙方談論未果,林男
: 在同年月13日,向女子要求「最後一次性行為」,女子不願意,但林男仍仗著自己體格的
: 優勢,脫光女子衣物後,性侵得逞,女子事後提告性侵。
: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強調二人是合意,林男也說,他即將前往美國從事搭建
: 半導體廠房的工作,年薪300萬元,前女友因分手後嫉妒,為了傷害他,以提告性侵作為
: 傷害他的工具。
: 林男律師也稱,二人租賃的套房是月子中心改裝,若當時違反女子意願,女子大可呼救,
: 有長達7、8個小時,可以報警或就醫,但女子在林男外出上班後,仍持續留在房間內睡覺
: ,還與林男共進晚餐,後續女子持續支付房租,持續交往半年後才分手,控訴當時性行為
: 違反其意願,與常理不符。
: 法官審酌,林男當時違反女子意願,對女子犯下性侵犯行,已由女子指證歷歷,還有相關
: 的對話紀錄、證人證述可稽,不能僅因女子在案發後與林男的互動,陷於「完美性侵被害
: 人」的迷思中,率而指控女子指控遭林男性侵一節不實,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10月
: ,仍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410143
女孩真命苦,交到這種渣
本件為丙案(於乙案提起告訴後,最終才接著於113.3.18提告丙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侵訴字第 33 號刑事判決]
男女雙方交往時間軸整理
111.5交往
112.1.11女方想分手,男方不想
112.1.13男方實施強制性交
112.7正式分手
之後男方說:女方數度求復合,男方不要,女方走極端,四處張貼不利男方如性侵
及噴漆騷擾,被告聲請保護令獲准
(被告說法)
[......另A01於分手後復有對被告住家汽、機車潑油漆、張貼詆毀被告名譽之
字條及海報,對被告實施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經本院核發112年度家護字
第2171號民事通常保護令,......]
(女方說法)[因為他提出分手,我有去找他家人跟他家人講我們在一起以來發生
的所有事情,還有強制性交的這件事情,我有跟他家人說只需要
被告很認真跟我道歉,是真的覺得做錯了,我們就可以很和平分手
,都沒有任何事情,因為他家人覺得男女朋友之間沒有同意不同意
這件事情,或是你情我願,後來我很生氣才會提出告訴等語]
(法院採信此說法)
112.6.20女方控告案外人陳X祖於112.5.11強吻女方,後引誘女方外出至頂樓,
強姦既遂,惟本案經檢察官調查後,犯罪嫌疑不足,
112.10.10裁定不起訴(甲案)
(本案陳X祖於112.5.16與女方和解)(陳X祖是男方的朋友或同事)
[......被告向案外人陳紹祖表示「我很常家暴她(按:指A01).......」
112.8.13控告男方跟男方友人陳X全兩人於112.5.14聯手分別強姦女方既遂,
惟本案經檢察官調查後,犯罪嫌疑不足,113.4.18裁定不起訴(乙案)
最後在丙案總算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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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aniaque 2026-03-30 2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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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中男被前女友告性侵 他反控「嫉妒我將赴美領300萬年薪」一審敗訴
03-30 21:33 maniaque
→ spirit119: 男方如果到處說女生家暴他 故事會反過來嗎 不會
性侵這件事情,從你貼的段落來看,唯一的證據就是其中一方的說法而已耶
半年後越想越不對勁?
以後打炮之前先去法院辦公證?1F 27.247.1.187 台灣 03/3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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