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標題 [新聞] 問「陳菊走了」挨罰 王鴻薇修社維法:善時間 Thu Dec 25 09:03:26 2025
問「陳菊走了」挨罰 王鴻薇修社維法:善意並查證者不罰
NEWTALK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12-24/1011344
林朝億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25.12.24 10:50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得處 3 日以下拘留或
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屢屢引發爭議。日前民眾問「陳菊走了?」也遭罰,但最後被
簡易法庭撤銷。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提出修法,明確規定「足以影響」的範圍,並新增以善
意發表言論並經查證者,不罰。
監察院長陳菊 2024 年底中風住院,陳姓民眾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PTT 八卦版發文提
及「陳菊走了?」、「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貼文,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經
警獲報循線查悉上情,因認被移送人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
規定,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依法移送裁罰。
但高雄地院簡易庭於 5 月 16 日裁定,法院受理違反社維法案件,除本法有規定者外,
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所謂散佈乃散發傳佈於公眾之意,而謠言應係指缺乏證據或事實基
礎之不實言論;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則係不確定法律概念,解釋上須達到所散佈謠言足以
使聽聞公眾心生畏懼、恐慌、激憤等心理狀態,或因而採取不理性行為舉止,始足當之。
法官認為,被移送人於警詢時堅決否認有何散佈謠言行為,辯稱:伊僅是單純想詢問此事
真實性,始會發布系爭貼文,且伊已於貼文後約半小時即請求八卦版版主將之刪除,故該
貼文不可能影響社會安寧等語。
法官表示,移送機關雖引網路新聞資料,主張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及多位民眾留言。然關於
網路報導或該貼文內留言,充其量僅能認為系爭貼文固然引起社會高度討論或關注,但不
足以擴張解釋認為該貼文已使閱覽者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等負面心理,或有因此採取不
理性行為舉止,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亦與規定要件有間,不得據此裁罰。
另外,台大教授蘇宏達 2019 年也曾發文表示,「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我被
政府查水表的親身經歷」文章表示,去年他在臉書批評國立故宮博物院政策,被控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雖已過了社維法追溯期,調查局仍要求警察局約談。後來,因民進黨
提名林智堅桃園市長候選人,林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抄襲學倫案,蘇宏達擔任審定委員
會召集人,林智堅申請要求迴避,蘇宏達當年遭《社違法》調查一事,又再度引發社會討
論。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謝龍介、林沛祥等提案,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
第 5 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構成要件過於簡略,致使近來警察機關
移送法院審理後絕大多數裁定不罰,因此,提出修正案。並排入本週五院會報告事項。
原第五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但修正條文新增為,「散佈謠言
,足以影響國家安全及國防、選舉及罷免、社會經濟、民生、醫療、金融、災害等事項之
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者。」另外,也增定「前項第五款,以善意發表言論,依行為人之能
力經相當查證者,不罰。」
陳菊FB停在去年的聖誕節平安夜
我已經查證過了
那陳菊可能 手機壞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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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X貓 脫北者冰狼 雞排妹 焦糖 孟買春秋 周玉蔻 王浩宇 王八千 林孟穎 大便立委
柯粉的超譯天地 只是堵藍 莫羽靜 486 翁達瑞 陳柏惟 貼牌牙醫 招名威 戴瑋姍
板橋區餵毒幼兒園-受害者聯盟 陳宗彥 香港嫖客溫朗東 周軒周立軒 曹興誠 八炯
閩南狼 陰毛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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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問「陳菊走了」挨罰 王鴻薇修社維法:善意並查證者不罰
12-25 09:03 q347
推 STi2011: 大法官:問過我了?1F 59.125.79.58 台灣 12/25 09:04
氣爆善款的錢不可能拿去國外玩啊 真的去玩會全家會那個
噓 linchw: 修了也沒屁用 最後還是法官心證3F 223.140.138.204 台灣 12/25 09:04
推 syldsk: 不副署4F 27.51.40.45 台灣 12/25 09:04
推 zealotlai274: 關心而不是問,多點關心不好嗎5F 111.251.195.197 台灣 12/25 09:05
→ GAtely: 不要吧,你確定不是維護惡意的人嗎?
整個脈絡很明顯是惡意,身為民代別亂搞吧6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05
4X人肉未成年 我看他也皮皮 真的別亂搞+1
→ GAtely: 你可以說情節不重還行,不用特意跳脫…8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07
→ kinve1014: 一整年沒人見過 懷疑人已經9F 42.73.56.0 台灣 12/25 09:08
推 coffee112: 問這個居然就會被警方帶走還要罰錢10F 218.164.142.237 台灣 12/25 09:08
推 STi2011: 說你惡意就惡意 大人快炸他11F 59.125.79.58 台灣 12/25 09:08
推 coffee112: 馬英九走了嗎?民進党還真是搞笑12F 218.164.142.237 台灣 12/25 09:08
→ GAtely: 如果連民代都不明事理也很令人擔憂13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08
推 sazdj: 應該對於「影響公共安寧」給予量化 不然網友問花貓走了?也可以逮捕14F 49.215.217.92 台灣 12/25 09:08
→ GAtely: 拜託別老是扯別的事都一樣,好嗎?16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09
噓 jma306: 善意就是法官的心證17F 114.26.83.181 台灣 12/25 09:09
推 rafe: 所以我以國家的角度好意的問陳菊死了沒會被18F 68.174.252.60 美國 12/25 09:09
3:59:59
→ GAtely: 就這件事來講本來就是有問題的19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09
→ rafe: 抓嗎20F 68.174.252.60 美國 12/25 09:09
噓 fufufugogogo: 總統說2027阿共會打過來 不罰?21F 111.235.222.137 台灣 12/25 09:09
他還說法律規定軍隊不能進入民宅耶 有夠低能
→ fufufugogogo: 總統說中華民國是災難 不罰?22F 111.235.222.137 台灣 12/25 09:10
推 FranKang: 惡人不適用走了或過世,應用斃命或伏法23F 106.1.180.4 台灣 12/25 09:10
→ DAEVA: rip24F 114.27.96.3 台灣 12/25 09:10
→ babuarea: 1219造謠的都沒P圖檢察官嚴重才是問題25F 123.110.254.137 台灣 12/25 09:11
→ GAtely: 那種很挑乾(台語)的都一樣,沒有必要維26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11
→ fufufugogogo: 結果警察只敢抓一般人問人走了27F 111.235.222.137 台灣 12/25 09:11
推 fsuhcikt: 一個民主國家竟然會因為問一個官是否在世 甚至不是元首 而被警察抓捕 有比這還笑話的嗎28F 42.79.91.95 台灣 12/25 09:11
推 william456: 還是一樣鑽漏洞,問綠的100%是惡意
有事,藍的100%善意無事31F 122.118.65.172 台灣 12/25 09:12
某人還說甚麼開去光復車站的大車司機不會開山貓
惹得吊車大王超不爽
→ GAtely: 護,你又知道誰認同四叉貓了又沒在關心他你覺得不應該的事情,那就是不應該OK
至少在八卦從時機、語氣跟措辭都看得出來33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13
推 zipupup: 讚喔,大家都很善意的,問問不犯罪吧?每個人每個黨都可以問問看喔~36F 220.130.227.15 台灣 12/25 09:16
→ GAtely: 法律如果要為這種東西來更動請有更多思考38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17
推 linceass: 陳菊死了不能問喔 他是慈禧太后嗎?39F 118.150.175.153 台灣 12/25 09:18
都是女的
推 conqueror507: 拿公權力來當私法使用,你他辦詐騙案有百分之一的努力就好了40F 122.121.157.125 台灣 12/25 09:18
→ WowProctor: 問藍白都沒事 問綠就羈押42F 218.161.119.149 台灣 12/25 09:18
→ linceass: 還有智障警察4小時抓人 噁 警察國家43F 118.150.175.153 台灣 12/25 09:18
→ GAtely: 以身為立委的格調,其實應該要倡導不要惡意在網路做這種事情很無聊也沒意義44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19
來來來 怎麼樣阿怎麼樣 大罷免大成功
推 kikujiro: 我朋友FB一年沒更新 確定死了46F 36.233.82.209 台灣 12/25 09:19
※ 編輯: q347 (211.78.38.187 臺灣), 12/25/2025 09:21:10
推 riker729: 問題在社維法遭到爛用 政府甚至恐嚇人民47F 118.160.140.2 台灣 12/25 09:20
→ fsuhcikt: 以一個國家的格調是出動警察去抓捕問自己院長還活著嗎的市井小民 懂了48F 42.79.91.95 台灣 12/25 09:20
→ GAtely: 大家都是明白人,法律放行詛咒政治人物?看到回文才發現不用跟發文者浪費時間了50F 27.242.69.179 台灣 12/25 09:21
→ fsuhcikt: 看看馬英九時代,原來法律沒有放行詛咒政治人物啊?52F 42.79.91.95 台灣 12/2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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